# ==解析 約翰福音第14章== 約翰福音第14章主要記載了耶穌在最後晚餐後對門徒的安慰與教導。這一章的主題圍繞著信靠、安慰以及耶穌與父神的關係,並為門徒預備即將到來的分離(耶穌的受難與復活)。以下是對約翰福音14章的逐段解析: --- ### **1. 耶穌安慰門徒 (14:1-4)** - **經文重點**: 耶穌說:「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你們信神,也當信我。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 - **解析**: 耶穌知道門徒因祂即將離開而感到不安,因此安慰他們,讓他們信靠祂和神的計劃。祂提到「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暗示天堂的永恆盼望,並承諾會再來接門徒。這顯示耶穌不僅是救主,也是他們未來的盼望。 --- ### **2. 耶穌是道路、真理、生命 (14:5-7)** - **經文重點**: 多馬問耶穌:「我們不知道往哪裡去,怎麼知道那條路呢?」耶穌回答:「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 **解析**: 這是耶穌最著名的宣告之一,強調祂是通往神的唯一途徑。多馬的問題反映了門徒的困惑,而耶穌的回答則揭示祂的神性和獨一性。這句話也成為基督教信仰的核心,表明救恩唯獨透過耶穌。 --- ### **3. 耶穌與父神的合一 (14:8-14)** - **經文重點**: 腓力說:「求主將父顯給我們看。」耶穌回答:「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 - **解析**: 腓力希望看到神的顯現,但耶穌指出祂與父神本質上的合一。這不僅證明耶穌的神性,也說明祂的言行完全代表神的旨意。耶穌還應許,信祂的人能奉祂的名求,並行更大的事,這指向聖靈的工作。 --- ### **4. 聖靈的應許 (14:15-17, 25-26)** - **經文重點**: 「我要祈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就是真理的聖靈。」 - **解析**: 耶穌預告祂離開後,聖靈將來到,成為門徒的幫助者(保惠師)。聖靈會與他們同在,教導並提醒他們耶穌的教訓。這是三位一體教義的重要基礎,顯示聖靈在信徒生命中的角色。 --- ### **5. 耶穌的平安 (14:27-31)** - **經文重點**: 「我留下平安給你們……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 - **解析**: 耶穌賜下的平安不同於世上的平安,是內在的、屬靈的安穩。這平安幫助門徒面對即將來臨的試煉。祂也提到「世界的王」(撒但)將來,但無法勝過祂,預示十字架上的勝利。 --- ### **總結與應用** 約翰福音14章的核心是信靠與盼望: 1. **信靠耶穌**: 祂是通往神的道路,也是生命中的安慰。 2. **聖靈的同在**: 信徒不會被撇下孤單,聖靈將持續引導。 3. **永恆的應許**: 耶穌預備地方,信徒有永生的確據。 這章對基督徒的應用在於:無論環境如何,信靠耶穌並倚靠聖靈能帶來真正的平安。 --- --- --- # ==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 # ==永恆盼望是不是指復活?== --- ### **經文詳解:約翰福音 14:2-3** 原文(和合本): > 「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哪裡,叫你們也在哪裡。」 #### **1. 「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 - **「父的家」**: 這裡指的是天堂或神的居所,象徵神永恆的國度。在猶太文化中,「家」不僅是物理空間,更是親密關係和歸屬的象徵。耶穌用這個詞來表達信徒最終將與神同住的盼望。 - **「許多住處」**: 希臘文是 *monai*(住處、居所),暗示空間充足,意味著神的家能接納所有信靠祂的人。這也與猶太人對彌賽亞國度的期待有關,但耶穌將其提升到屬靈層面。 - **語境**: 耶穌即將面對十字架,門徒因祂的離去而感到不安。祂用這個應許安慰他們,表明分離是暫時的,未來有永恆的團聚。 #### **2. 「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 - ==**「我去」**: 指的是耶穌的受死、復活和升天。祂的「去」不是單純的離開,而是透過十字架上的犧牲和復活,打開通往神居所的道路。== - **「預備地方」**: 這句話有雙重含義: 1. **救贖層面**: 耶穌的死與復活為信徒贖罪,==使他們得以進入==神的家(參考希伯來書 10:19-20)。 2. **未來層面**: 祂升天後在天上繼續為信徒預備永恆的居所,確保他們有屬於自己的地方。 - 這不是被動的等待,而是耶穌主動的行動,顯示祂對門徒(及所有信徒)的愛與責任。 #### **3. 「我若去……就必再來接你們」** - **「再來」**: 指向耶穌的第二次降臨(基督再臨),這是基督教末世論的重要教導。祂應許不僅是預備地方,還要親自回來帶領信徒進入那地方。 - **「我在哪裡,叫你們也在哪裡」**: 這是最終的團聚,信徒將與耶穌同在,分享祂的榮耀(參考啟示錄 21:3)。這句話強調永恆的親密關係。 --- ### **永恆盼望與復活的關係** 我認為「永恆盼望應是復活不是嗎?」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觀點,來澄清並整合這兩個概念: #### **1. 永恆盼望的基礎是復活** - 耶穌在約翰福音14章的應許,確實以祂的復活為根基。沒有復活,祂無法升天「預備地方」,也無法保證「再來接你們」。復活證明了耶穌勝過死亡,為信徒開啟永生之門(哥林多前書 15:17-19)。 - 在約翰福音11:25,耶穌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祂的復活是永恆盼望的保證,因為信徒也將因祂復活(參考哥林多前書 15:22-23)。 #### **2. 「住處」與復活的連結** - 「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指向永恆的歸宿,而這個歸宿的實現與復活密切相關。根據基督教教義,信徒死後靈魂進入神的同在(腓立比書 1:23),但最終的盼望是身體復活,在新天新地中與神永遠同住(啟示錄 21:1-4)。 - 耶穌的「再來」將帶來死人復活(帖撒羅尼迦前書 4:16-17),屆時信徒將以復活的身體進入「預備好的地方」。因此,復活是通往「住處」的關鍵一步。 #### **3. 永恆盼望超越復活** - 雖然復活是永恆盼望的核心事件,但耶穌在14章描述的盼望不僅限於復活本身,而是復活後的結果——與神永遠同在的生命。換句話說,復活是手段,「住處」和與耶穌同在是終極目標。 - 在當時的背景下,門徒可能更關心即將的分離,而耶穌將他們的視野提升到永恆的層面,超越眼前的苦難。 --- ### **結論與應用** - **經文含義**: 耶穌說「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是透過祂的死、復活和升天,為信徒開啟永恆的家。祂的再來和信徒的復活,將實現這個應許的最終階段。 - **永恆盼望與復活**: 你說得對,復活是永恆盼望的關鍵,但這裡的「住處」指向復活後的永遠結局——與神同在的完美狀態。 - **應用**: 這段經文提醒我們,即使面對死亡或分離,信靠耶穌的人有超越今生的盼望,因為祂已為我們預備了永恆的家。 --- --- --- # ==我個人對天堂的定義不像多數人所說:世人死上天堂。較能明白的是:信徒死後靈魂進入神的同在== ## 觀點——「信徒死後靈魂進入神的同在」—— 聖經中的描述和神學觀點與約翰福音14章的語境也有一定的聯繫。 進一步探討這句話「==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並將其與 「==靈魂進入神的同在==」結合起來分析。 --- ### **與約翰福音14章的契合** 「世人死後上天堂」的傳統概念,而是信徒死後靈魂進入神的同在。 這種理解強調的是死後立即與神建立的屬靈關係,而不是一個具體的「地點」(如天堂常被想像為雲端上的宮殿)。 讓我們看看這如何與經文對應: #### **1. 「父的家」作為神的同在** - 在約翰福音14:2中,「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的「家」(希臘文 *oikia*)不一定指物理空間,而可以理解為==與父神同在==的狀態。耶穌多次強調祂與父的合一(14:9-11),並應許門徒最終也能參與這種關係(14:20,「我在我父裡面,你們在我裡面」)。 - 如果「父的家」象徵神的同在,那麼「住處」可以解釋為信徒在死後進入與神親密相交的屬靈領域,而不是一個物質化的天堂。 這與「靈魂進入神的同在」的想法一致。 #### **2. 「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與靈魂的歸宿** - ==耶穌說「我去」,指的是祂的死、復活和升天。== - 這些行動為信徒開啟了==與神和好的可能性==(羅馬書 5:10)。這「預備地方」可以理解為:耶穌透過祂的救贖工作,使信徒的靈魂在==死後能直接進入神的同在==,而不是等待一個未來的「天堂搬遷」。 - 例如,保羅在腓立比書 1:23說:「我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這支持了信徒死後靈魂立即進入神同在的觀點,而耶穌在約翰福音14章的「預備」正是這一過程的基礎。 #### **3. 「我必再來接你們」與永恆盼望** - 耶穌提到「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傳統上被解釋為基督再臨和身體復活。但在你的框架內,這也可以靈活理解為:信徒死後靈魂進入神的同在,==是「被接去」的第一步==,而最終的復活和新天新地(啟示錄21-22)是更完整的實現。 - 這種解釋避免了過分強調天堂作為一個「地點」,而聚焦於與耶穌同在的關係,這與天堂的定義更契合。 --- ### **聖經中的支持與細微區別** ==與聖經中的「中間狀態」(intermediate state)概念相近== 即信徒死後靈魂進入神的同在,但身體尚未復活。 以下是一些相關經文和分析: - **路加福音 23:43**: 耶穌對悔改的強盜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這裡的「樂園」不一定是最終的天堂,而是死後與神同在的狀態。 - **哥林多後書 5:8**: 保羅說:「我們坦然無懼,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這表明靈魂離開身體後立即與基督同在。 - **與傳統天堂觀的區別**: 傳統上,天堂常被視為一個具體的永恆居所,尤其與新天新地(啟示錄 21:1)聯繫起來。我所認為的定義更強調「當下」的屬靈同在,而非未來的物質實現。 --- ### **整合觀點與約翰福音14章** 根據我的理解,我希望可以這樣詮釋這段經文: - 「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指的是神的同在中有無限的空間,接納信徒的靈魂。 - 「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耶穌的救贖使信徒死後能進入這同在,而不是被罪隔絕。 - 「我必再來接你們」:這可能是靈魂在死後被帶入神的同在,也可以指向最終復活時的完全團聚。 這種解釋避免了將「住處」局限為一個物理天堂,而是將焦點放在與神的關係上,與我所理解的信念一致。 --- ### **進一步思考** - **復活的角色**: 「靈魂進入神的同在」,是否也接受最終身體復活的盼望?約翰福音14:3的「再來」和聖經其他部分(如哥林多前書 15)強調復活,這可能是我個人我個觀點的延伸。 - **永恆的意義**: 如果天堂不是一個「地方」,而是「神的同在」,那麼這同在是否在今生也能部分經歷?(如約翰福音14:23,耶穌說「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 --- --- --- # ==因為有“他再來”,並且我認為上天堂是一個認識不清的概念,如:死後上天堂,壞人下地獄這些說法。並且必有審判==  ==點右鍵,在新分頁中開啟圖片看清晰大圖== 觀點特別是對於「他再來」和天堂與地獄的傳統概念,以及審判的強調。 這顯示對信仰的理解傾向於==避免簡化的二元對立==(好人上天堂、壞人下地獄),而更注重聖經中提到的審判和耶穌再來的意義。 讓我們重新審視約翰福音14:2-3,並整合「他再來」與審判的元素,同時回應對「上天堂」概念的質疑。 --- ### **重新審視約翰福音14:2-3** 經文: > 「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哪裡,叫你們也在哪裡。」 #### **1. 「他再來」與審判的關聯** - 「他再來」(14:3),這確實是聖經中一個關鍵主題,不僅是接信徒進入神的同在,還與最終的審判緊密相關。耶穌在其他地方(如馬太福音 25:31-46)提到祂再來時要「審判萬民」,將羊與山羊分開。這表明「再來」不僅是團聚的時刻,也是公義顯明的時刻。 - 在約翰福音中,審判的概念也多次出現。例如,約翰福音 5:28-29說:「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這與你強調「必有審判」的信念一致。 - 因此,「我必再來接你們」可能不僅是單純的「帶走」,而是包含審判後將信徒帶入永恆同在的過程。 #### **2. 「上天堂」認識不清的問題** - 質疑「死後上天堂,壞人下地獄」的說法,這的確反映了傳統表述的局限性。這種二分法常被簡化為道德獎懲,忽略了聖經更豐富的圖景: - **天堂的模糊性**: 聖經很少直接用「上天堂」描述死後的狀態,而是更多談及「與神同在」(如腓立比書 1:23)或「新天新地」(啟示錄 21:1-4)。 約翰福音14:2的「父的家」也沒有明確說是「天堂」,而是一個屬靈的歸宿。 - **地獄的複雜性**: 「下地獄」常被聯繫到永遠的刑罰(如馬太福音 25:46),但聖經對其具體形式語焉不詳,且審判的主權在神手中,而非單純的「壞人」標籤。 - 這樣的論述立場更傾向於避免這種過分簡單化的圖景,而聚焦於「他再來」和審判後的結果,這與聖經強調神的公義和主權相符。 #### **3. 「預備地方」與審判後的歸宿** - 耶穌說「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結合「他再來」和審判,可以理解為:祂的救贖工作(死與復活)為信徒預備了進入神同在的資格,但這資格的實現需要經過審判的驗證。 - 在這個框架下,「地方」不一定是傳統想像的天堂,而是審判後信徒得以與神永遠同住的狀態。這與之前提到的「靈魂進入神的同在」相呼應,但加入了「他再來」和審判的時間線。 --- ### **整合個人觀點** 基於這樣的想法,我們可以如此理解約翰福音14章: - **「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 這不是一個死後立即「上天堂」的物理地點,而是神為信徒預備的永恆歸宿,具體實現與「他再來」和審判有關。 - **「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 耶穌的救贖奠定了信徒進入神同在的基礎,但這不是自動的「上天堂」,而是需要審判來確認。 - **「我必再來接你們」**: 這指向基督再臨,帶來審判和最終的結局,信徒在此時被接去與祂同在,而不是死後立即「上天堂」的簡單模式。 - **審判的必要性**: 「必有審判」,這與聖經一致(希伯來書 9:27,「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審判決定誰能進入「父的家」,避免了「好人上天堂、壞人下地獄」的機械化理解。 --- ### **與傳統觀點的對比** - **傳統觀**: 信徒死後靈魂立刻上天堂(如路加福音 23:43的「樂園」),非信徒下地獄,之後有復活和最終審判。 - **這個觀點**: 更聚焦於「他再來」和審判作為關鍵轉折點,死後的狀態可能是「靈魂進入神的同在」的中間階段,但最終歸宿取決於審判,而非立即分配到天堂或地獄。 - **聖經支持**: 這個立場與啟示錄 20:11-15的「白色大寶座審判」相符,所有人都要面對審判,之後才有新天新地的永恆狀態。 --- > ### **可延伸進一步討論澄清的問題** > - **中間狀態**: 接受「信徒死後靈魂進入神的同在」,這是否意味著認為死後到「他再來」之間有一個暫時狀態?還是認為一切都等到審判時才確定? > - **天堂與新天新地**: 你如何看待啟示錄21-22中的新天新地?這是否比「上天堂」更符合你的永恆盼望? > - **審判的標準**: 你認為審判如何進行?是基於信仰、行為,還是兩者兼具?(如約翰福音 3:18與馬太福音 25:31-46) --- --- --- # ==更多關於從我自己的想法:== **人死後失去肉體,靈魂並非人認為的自由,而是進入由神安排的處所進入等待的過程,等待時間也在那個狀態沒有意義,可稱為樂園也不為過。** **又如“逃城”的概念之等候,罪因上帝的憐憫,不一定治死,但被安置約束一定的自由。等候直到祂再來,進入下一階段。** **大審判與新天新地,人不再有失望不再被罪轄制捆綁,真正進入自由** 我將「死後靈魂的等待」、「神的安排」、「樂園與逃城」、「審判與新天新地」以及「真正的自由」結合在一起,形成了一個連貫的信仰框架。以下根據這樣的描述,整理並回應這個思路,將其與約翰福音14:2-3以及聖經其他部分聯繫起來。 --- ### **觀點解析** 1. **人死後失去肉體,靈魂進入神安排的處所** - 靈魂並非「自由漂浮」(==這部分有些經歷但也因仍不是終點所以還在這邊思想論述==),而是被神安置在一個特定的狀態或「處所」中等待。 2. **等待的過程** - 時間在這個狀態下失去意義,可稱為「樂園」,類似「逃城」的概念——一個受約束但安全的等候之地。 3. **罪與自由的約束** - 靈魂在此狀態下可能因罪而被約束一定的自由,但不一定是「該死」的結局。 4. **他再來與下一階段** - 等候直到基督再臨,進入大審判和新天新地的階段。 5. **最終自由** - 審判後,人不再受罪轄制,進入真正的自由,沒有失望與捆綁。 這是一個非常有層次的圖景,將中間狀態、審判和新天新地串聯起來,並強調神的安排與最終的救贖。 --- ### **與約翰福音14:2-3的對應** 繼續看這想法如何與「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我必再來接你們」契合: #### **1. 「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 - **關於我的詮釋**: - 「住處」可以理解為神安排的「處所」,即靈魂死後等待之地。前面提到「可稱為樂園也不為過」,這與耶穌在路加福音 23:43對悔改強盜的應許(「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相呼應。 - 這個「住處」不是最終的永恆狀態,而是中間的等待階段,受神的掌管。 - **聯繫**: - 「父的家」象徵神的權柄與同在,靈魂在此被安置,等候「他再來」。 #### **2. 「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 - **我主張的詮釋**: - 耶穌的死與復活為靈魂進入這個「處所」鋪路,使人得以在死後被神接納並安排,而不是陷入混亂或虛空。 - 這個「預備」不一定是立即進入新天新地,而是為中間狀態和最終救贖奠定基礎。 - **聯繫**: - 耶穌的救贖工作確保靈魂有歸宿,並在神的主權下等待。 #### **3. 「我必再來接你們」** - **我主張的詮釋**: - 「他再來」是等待的終點,靈魂從「處所」被帶入下一階段,即大審判和新天新地。這與提到的「進入下一階段」一致。 - **聯繫**: - 基督再臨結束了等待,帶來復活與審判,最終實現「我在哪裡,你們也在哪裡」的完全團聚。 --- ### **聖經中的支持與延伸** 這個觀點與聖經的一些概念有共鳴,並帶入獨特的「逃城」比喻。 以下是相關的連結: #### **1. 靈魂的等待處所** - **樂園**: 「可稱為樂園也不為過」,這與新約中的「樂園」(*paradeisos*)概念相符,如路加福音 23:43和啟示錄 2:7。早期教會認為這可能是死後信徒靈魂的暫時居所,等候復活。 - **逃城**:「逃城」比喻等待之地,這是舊約中的一個深刻意象(民數記 35:11-15)。逃城是為誤殺人者提供庇護的地方,在審判前保護他們。引用這個比喻暗示靈魂在死後進入一個受神保護的狀態,等候最終審判,而不是立即定罪或自由。 #### **2. 時間無意義** - 我認為「等待時間在那個狀態沒有意義」,這與聖經對永恆的描述相符。詩篇 90:4和彼得後書 3:8提到「在神看來,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暗示在神的領域中,時間的體驗與地上不同。 #### **3. 罪與約束** - 我認為「有些罪不一定該死,但被安置約束一定的自由」,這與啟示錄 20:13-14的審判場景相符——死人和陰間交出其中的靈魂,接受審判。靈魂在等待中可能處於某種「約束」狀態,但最終命運由審判決定。 #### **4. 大審判與新天新地** - 我強調「他再來」後的大審判和新天新地 這直接對應啟示錄 20:11-15(白色大寶座審判)和啟示錄 21:1-4(新天新地的實現)。新天新地中「不再有死亡、悲哀、哭號、疼痛」,正如我主張所引用的「不再有失望不再被罪轄制」的狀態。 #### **5. 真正的自由** - 最終階段描述為「真正進入自由」,這與聖經對救贖的終極盼望一致。羅馬書 8:21說:「受造之物必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而加拉太書 5:1提到基督釋放我們得自由,這在審判後的新天新地中完全實現。 --- ### **整合出的信仰圖景** 基於這些我的表述,整理出一個可能的時間線和意義: 1. **死後**: - 靈魂失去肉體,進入神安排的「處所」(如樂園或逃城)。 - 時間無意義,受約束但在神保護下等待。 2. **他再來**: - 基督再臨,結束等待,帶來復活與大審判。 3. **新天新地**: - 審判後,信徒進入永恆同在,不再受罪捆綁,享受真正的自由。 這與約翰福音14:2-3的應許一致:耶穌預備了「住處」(等待之地),並在再來時帶領信徒進入最終的「與祂同在」。 --- ==人對自由有很多解釋,很多扭曲,很多自以為,當然也必傷及無辜,多數人也陷入許多無辜狀態。然而罪這個東西,卻又另一方面讓人知道,沒有一個無辜的人。因為有了從神來,耶穌的救恩,以及我所描述的這一階段到下一階段的等候等待,也成為上帝給人一而再的機會。如同這個自由的概念,所謂樂園何為樂?所謂逃城又是約束嗎?人活著罪才對人有權勢,但有權柄的終究是上帝,連自己都並無法真正擁有自己,畢竟如保羅所說,自己想做願意的良善行不出來,所不願意的惡卻一再犯上== 這樣的回應充滿了深刻的反思,特別是對自由、罪、救恩以及神權柄的洞察。 所提到「自由」的扭曲、「無辜」的矛盾、罪的權勢與神的權柄,並將這些與之前描述的「等待階段」聯繫起來,認為這是神給人「一而再的機會」。這是一個具有哲理和神學深度的觀點。 根據這樣的思路,進一步整理,同時對:「所謂樂園何為樂?所謂逃城又是約束嗎?」做出更多想法 --- ### **我的核心反思** #### **1. 自由的複雜性** - 「人對自由有很多解釋,很多扭曲,很多自以為。」 - 這點出了人類對自由的誤解——世人常將自由視為無拘無束的自主,但這種「自由」往往導致傷害(「傷及無辜」)或自我欺騙(「自以為」)。 - 聖經中的自由卻不同,例如加拉太書 5:13說:「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 ==真正的自由是在神的旨意中脫離罪的奴役,而不是隨心所欲。== #### **2. 罪與無辜的悖論** - 這邊我提到:「罪讓人知道沒有一個無辜的人」,同時又說「多數人陷入無辜狀態」。 - 這反映了罪的普遍性(羅馬書 3:23,「世人都犯了罪」)與人類經驗的矛盾——人既是罪的施行者,又常因罪的後果(如他人的惡行)而成為受害者。 - 保羅在羅馬書 7:19的掙扎(「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正是我引用的例子,顯示罪如何扭曲人的意志,讓人無法真正「擁有自己」。 #### **3. 救恩與等待的機會** - 「耶穌的救恩以及這一階段到下一階段的等候,是上帝給人一而再的機會。」 - 這將等待之地(樂園/逃城)視為神的恩典延伸,即使在死後,靈魂仍有機會在神的安排下等候最終救贖,而非立即定罪。 - 這與彼得後書 3:9呼應:「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這樣來思考這一等待階段可以看作這種寬容的體現。 #### **4. 神的主權與人的有限** - 我強調:「有權柄的終究是上帝,連自己都無法真正擁有自己。」 - 這點出人對自我掌控的幻覺,與神絕對權柄的對比。 罪在今生對人有權勢,但最終權柄屬於神(羅馬書 6:12-14)。 - 等待之地成為神權柄的彰顯,靈魂在此受約束但也在祂的保護之下。 --- ### **關於我所列出的問題:樂園何為樂?逃城又是約束嗎?** 這樣的提問觸及等待之地的本質,讓我們以這觀點透過聖經來探討: #### **1. 樂園何為樂?** - **可能的「樂」**: - 如果等待之地可稱為「樂園」(如路加福音 23:43),其「樂」或許在於脫離今生的痛苦與罪的直接轄制。我所提到「人活著罪才對人有權勢」,死後靈魂進入神安排的處所,可能意味著罪的影響被削弱,帶來某種平安或釋放。 - 腓立比書 1:23中,保羅說「離世與基督同在」是「好得無比的」,這暗示樂園的「樂」來自與神的靠近,即使不是最終的完全自由。 - **我的視角**: - 我不將「樂」定義為世俗的快樂,而是更深層的屬靈安息——在神的權柄下,靈魂不再被罪完全捆綁,等候最終救贖。這種「樂」是盼望的起點,而非終點。 #### **2. 逃城又是約束嗎?** - **逃城的意象**: - 舊約中的逃城(民數記 35:11-15)是為誤殺者提供庇護之地,等待審判。它既是保護(免於報仇者的追殺),也是約束(不得離開直到大祭司去世)。 - 在我這裡的框架中,逃城象徵靈魂在死後的狀態:受神保護,但自由受限,等候基督再臨與大審判。 - **約束的性質**: - 我提到「罪因為上帝的憐憫,不一定該死,但被安置約束一定的自由」。這約束可能是罪的後果(靈魂尚未完全潔淨),也可能是神的主權安排(防止靈魂陷入混亂)。 - 這種約束並非懲罰,而是恩典的一部分,讓靈魂有機會等待最終的釋放。 #### **整合:樂園與逃城的雙重性** - **樂園與逃城並存**: - 你的描述將等待之地描繪為既是「樂園」(與神同在的平安)又是「逃城」(自由受限的庇護所)。這雙重性反映了靈魂在中間狀態的複雜處境:脫離今生的罪權勢,但尚未進入新天新地的完全自由。 - 「樂」在於神的同在與保護,「約束」在於尚未到達最終階段的限制。 --- ### **與約翰福音14:2-3的再連結** - **「住處」**: 「神安排的處所」與「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契合,是一個受神掌管的等待之地,既有平安(樂園),又有規範(逃城)。 - **「我去預備地方」**: 耶穌的救贖使靈魂得以進入這個處所,成為神給人「一而再的機會」的具體實現。 - **「他再來接你們」**: 等待的終點是大審判與新天新地,靈魂從約束中被釋放,進入「真正的自由」。 --- ### **進一步整理你的信仰圖景** 基於這段反思,更新了這段論述的信仰時間線: 1. **今生**: - 罪有權勢,人無法完全擁有自己(羅馬書 7:19)。 - 自由被扭曲,無辜與罪交織。 2. **死後(等待之地)**: - 靈魂進入神安排的處所(樂園/逃城)。 - 罪的權勢減弱,受神權柄保護與約束,等候再來。 - 時間無意義,是恩典的延續。 3. **他再來與大審判**: - 基督再臨,復活與審判決定最終命運。 4. **新天新地**: - 罪被完全除去,人進入真正的自由,無失望、無捆綁。 --- ### **回應與延伸問題** - **自由的扭曲**: 關於提到自由常被誤解,這是否影響對等待之地的看法?例如,人是否因今生的扭曲而在死後需要「約束」來矯正? - **神的機會**: 等待是「一而再的機會」,是否認為靈魂在等待之地仍有某種成長或悔改的可能? - **樂園的體驗**: 等待之地的「樂」是什麼樣的感受?是靜默的平安,還是對未來的盼望? --- --- ==延伸閱讀:基督徒是否知道,從哪裡來往哪裡去== https://hackmd.io/@Taiwan-Chen/rJ4YnWYh1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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