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西結書》第29章 研經
## 1. 經文內容
| 經節 | 事實(濃縮) | 聖經原文(和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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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1-2== | ==耶和華命以西結<br>向埃及法老預言。== | ==第十年十月初十二日,<br>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啊,你要面向埃及王法老,<br>說預言攻擊他和埃及全地。== |
| 29:3-5 | 法老自比大魚,耶和華使之被棄曠野。<br>(濃縮) | 你要說,主耶和華如此說:<br>埃及王法老啊,我與你這臥在自己河中的大魚為敵。<br>你曾說:這河是我的,是我為自己造的。我必用鉤子鉤住你的腮頰,使河中魚貼住你的鱗甲;我必將你和所有貼住你鱗甲的魚,從你河中拉上來,丟在曠野;<br>你必倒在田間,不被收殮,不被掩埋。我已將你給地上野獸和空中飛鳥作食物。 |
| 29:6-9a | 埃及為以色列蘆葦杖,耶和華使之荒涼。(濃縮) | 埃及全地的居民,<br>因向以色列家成了蘆葦的杖,<br>就知道我是耶和華。<br>因為他們倚靠你,<br>你在他們手下折斷,使他們腋下被刺;<br>他們倚靠你,你卻斷折,<br>使他們的腰站立不住。<br>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br>我必使刀劍臨到你,剪除你的民和牲畜。埃及地必成為荒涼的曠野;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
| ==29:9b-10== | ==法老自誇尼羅河,耶和華使埃及全地荒涼。== | ==因為你說:這河是我的,是我造的;所以我必與你並你的江河為敵,<br>使埃及地,從色弗尼塔直到古實境界,全然荒廢淒涼。== |
| 29:11-12 | 埃及四十年無人畜,民被分散列國。 | 人的腳、獸的蹄都不經過,<br>四十年之久無人居住。我必使埃及地在荒涼的國中成為荒涼,在被毀壞的國中成為荒廢;我必將埃及人分散在列國,四散在萬邦。 |
| 29:13-14 | 耶和華四十年後聚埃及人,復為卑國。 | 主耶和華如此說:過了四十年,我必招聚分散在各國民中的埃及人;我必叫埃及被擄的人回來,使他們歸回本地巴忒羅。他們在那裡必成為低微的國, |
| 29:15 | 埃及卑微,不再轄制列國。 | 必為列國中最低微的,<br>也不再自高於列國之上;<br>我必使他們減少,以致不再轄制列國。 |
| 29:16 | 以色列不再倚靠埃及,知耶和華審判。 | 埃及必不再作以色列家所倚靠的;以色列家仰望他們的時候,便想起罪孽;他們就知道我是主耶和華。 |
| ==29:17-18== | ==尼布甲尼撒攻推羅無所得,耶和華賜埃及補償。== | ==二十七年正月初一日,<br>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啊,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br>使他的軍兵大力攻打推羅;<br>頭上光禿,肩上磨破,<br>卻沒有從推羅得工價,<br>與他的軍兵為我所做的工。== |
| 29:19-20 | 耶和華賜埃及<br>給尼布甲尼撒作工價。 | 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將埃及地賜給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他必擄掠埃及群眾,搶其中的財為擄物,奪其中的貨為掠物,<br>這就作他軍兵的工價。<br>我將埃及地賜給他,酬他所做的工,因他們為我做工。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
| 29:21 | 耶和華使以色列角萌芽,開以西結口。 | 當那日,我必使以色列家的角發生,又必使你以西結在他們中間得以開口;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
### 合併與分節說明
- **29:3-5**:
濃縮為「法老自比大魚,耶和華使之被棄曠野」
概括法老驕傲與審判。
- **29:6-9a**:
濃縮為「埃及為以色列蘆葦杖,耶和華使之荒涼」
提煉埃及無能與後果。
- **濃縮目的**:
提煉精要,突出核心信息(如法老驕傲、埃及荒涼、以色列復興),確保清晰扼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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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背景與文學脈絡
### 歷史背景
- **作者**:
以西結,布西的兒子,祭司(參1:3)。
- **時代**:
第十年十月初十二日(約公元前587年,29:1)
及二十七年正月初一日(約公元前571年,29:17),巴比倫圍困耶路撒冷時期。
- **事件**:
耶和華宣告審判埃及法老,因其驕傲與誤導以色列
預言尼布甲尼撒掠埃及(29:1-21)。
### 文化背景
- **習俗**:
法老自比尼羅河大魚(29:3)反映埃及王神化自身
蘆葦杖(29:6)喻不可靠倚靠
尼布甲尼撒攻推羅(29:18)指歷史圍城。
- **處境**:
埃及誘惑以色列倚靠,卻無能抗巴比倫,面臨荒涼審判(29:9-12)
以色列將復興(29:21)。
### 文學特徵
- **比喻**:
法老如大魚(29:3-5)喻驕傲與滅亡
蘆葦杖(29:6)喻無能倚靠
角萌芽(29:21)象徵復興。
- **對比**:
法老自誇(29:3, 29:9b)與荒涼結局(29:10-12)
埃及卑微(29:15)與昔日強盛
埃及滅亡(29:10)與以色列復興(29:21)。
- **平行結構**:
重複「知我是耶和華」(29:6, 29:9a, 29:16, 29:21)強調神主權
法老審判(29:3-5)與埃及荒涼(29:9-12)並列。
- **情感變化**:
從斥責法老驕傲(29:3-5)
到埃及全地審判(29:6-16)
再到巴比倫掠奪與以色列復興(29: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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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段落
| 經節 | 事實句 |
|------|--------|
| 29:1-9a | 耶和華斥法老自比大魚與蘆葦杖,宣告埃及荒涼。 |
| 29:9b-16 | 法老自誇尼羅河,耶和華使埃及四十年卑微。 |
| 29:17-21 | 耶和華賜埃及給尼布甲尼撒,復興以色列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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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主題句
耶和華審判埃及法老驕傲無能,賜地給巴比倫,復興以色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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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使聽眾能學到
神審判驕傲誤導之邦,復興選民,呼召倚靠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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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用
**問題 1**:
你是否意識到倚靠世俗勢力的虛空,願意單單倚靠神?
**問題 2**:
在生活中,你如何避免如法老的驕傲與自誇?
**問題 3**:
你是否願意以神的公義與復興盼望,呼召他人悔改歸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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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避免誤區
**經文概述**:
以西結書第二十九章記載神對埃及的審判預言。
神將埃及比喻為尼羅河中的大魚(或鱷魚)
因其驕傲自稱「尼羅河是我的,我為自己創造」
並誘惑以色列依靠其虛假力量而非神。
神宣告埃及將被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征服,土地荒涼四十年,人民被擄
之後將被恢復為卑微的國家,不再誘惑以色列。
這章強調神的公義審判與對驕傲及虛假依靠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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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打破誤解】
傳統或現代解釋常見的誤解包括:
- **字面化大魚比喻**:
許多人將埃及比喻為尼羅河中的大魚(或鱷魚)視為對動物或地理的具體描述
專注於尼羅河的生態或歷史細節
忽略其象徵埃及驕傲與虛假依靠的意義。
- **道德化教訓**:
有些解經者將這章簡化為對埃及驕傲的譴責
強調「人應當謙卑或不要依靠外邦」
將焦點放在人的失敗而非神的行動。
- **歷史局限**:
現代讀者可能認為這段經文僅關於古代埃及與巴比倫的衝突,與今日無關
忽略其在神救贖計劃中的普世意義。
**這些解釋如何限制了經文的深度?**
這些解釋將焦點放在比喻的表面細節、人的罪行或歷史事件上
忽略了神主動審判驕傲與虛假依靠的核心目的。
字面化解讀使經文淪為生態或歷史記述
道德化則簡化為倫理規範
歷史局限則剝奪經文指向神公義與救贖計劃的更大信息。
這些方法無法揭示神在審判埃及中為保護子民與救贖預備的深層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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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回到神的行動】
這段經文的核心在於**神的公義審判與主權**,而非人的行為。
神主動譴責埃及的驕傲
宣告其將被巴比倫征服,土地荒涼
並最終成為卑微國家
顯示祂掌管列國與歷史。
**經文如何啟示神的主權、救贖、立約或完成的工作?**
- **神的主權**:
神宣告埃及將被尼布甲尼撒征服(29:8-10, 19-20)
顯示祂掌管列國的命運,連強大的埃及也在祂的審判之下。
- **神的救贖**:
神審判埃及因其誘惑以色列依靠虛假力量(29:6-7)
保護子民免於錯誤依靠
為悔改與復興鋪路(如28:25-26)。
- **神的立約**:
埃及的驕傲與對以色列的誘惑間接違背神的立約子民
神透過審判重申祂的信實,確保子民最終依靠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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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重新定位】
以西結書第二十九章的核心是
**神以公義審判埃及的驕傲與虛假依靠
彰顯祂的主權與對立約子民的保護,為救贖與真敬拜預備道路**。
這不只是對埃及的懲罰
而是神在人類墮落中顯明祂的公義與救贖計劃,指向最終的救贖。
- **創造(起頭)**:
埃及自誇「尼羅河是我的」(29:3)
呼應創世記中人試圖取代神的地位(如巴別塔,創11:4)。
神的審判顯示祂作為創造者,維護宇宙的秩序。
- **十字架(完成)**:
埃及的虛假依靠預表人類對世俗力量的信靠
基督在十字架上擊敗所有虛假權勢(西2:15),完成神的公義與救贖。
- **新天新地(終局)**:
神的審判與保護指向新天新地
當所有虛假依靠被除去,神的子民完全倚靠祂(啟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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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歷史 vs. 本質】
**原始讀者如何可能曲解這概念**為:
- **民族優越感**:
他們可能認為埃及的審判證明以色列的特殊地位
忽略自己同樣依靠外邦的罪(如與埃及結盟)。
- **形式化宗教**:
他們可能將埃及的毀滅視為純粹軍事或經濟事件
專注於地緣政治而非屬靈教訓
忽略神對獨一敬拜的呼召。
- **報復心態**:
他們可能將神的審判誤解為滿足自己的報復心理
而非神公義的彰顯。
**我們今日如何同樣落入相似誤區**
- **現代虛假依靠**:
現代信徒可能認為埃及的虛假依靠僅限於古代外交
忽略今日對世俗權勢、科技或財富的依賴,誤以為這段經文與現代無關。
- **道德化教訓**:
我們可能將審判簡化為「要謙卑或依靠神」的道德規範
忽略神主權與保護的整體信息。
- **忽視普世性**:
我們可能認為這段經文僅適用於古代埃及
忽略其對今日教會與世界的警告,誤以為神的審判與救贖不適用於現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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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真實定義】
以西結書第二十九章揭示
**神以公義審判埃及的驕傲與虛假依靠
彰顯祂的主權與對立約子民的保護,為救贖與真敬拜預備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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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實踐應用】
**若這是神的行動,信徒今天的實踐是什麼?**
- **省察依靠對象**:
信徒應省察是否依靠世俗力量(如金錢、權力、科技)而非神
悔改並全心信靠真神。
- **謙卑順服神**:
如埃及因驕傲受審
信徒應謙卑承認神的權柄,棄絕自誇。
- **傳揚神的保護**:
信徒應以生命見證神的公義與救贖,呼召他人棄絕虛假依靠,轉向真神。
**如何避免再度落回字面化、道德化、功利化的錯誤?**
- **避免字面化**:
不要將大魚或尼羅河過分解釋為生態或地理描述
而是聚焦於神審判驕傲與保護子民的整體信息。
- **避免道德化**:
不要將審判簡化為「要謙卑」的個人規範
而是認識神主權與救贖的行動如何指向祂的計劃。
- **避免功利化**:
不要將神的保護視為個人得福的工具
而是將其置於神對全人類救贖的普世計劃中,專注於順服祂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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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關鍵詞的神學重塑與現代實踐 —「杖」
## **「杖」(Staff/Reed, 希伯來文:קָנֶה, qaneh)**
核心概念在於神譴責埃及作為以色列不可靠的「葦杖」,最終招致審判
(參以西結書 29:6-7, 29:9)。
## 打破舊框架
**「杖」的傳統解釋有哪些?**
- **不可靠的依靠**:
在猶太教和基督教傳統中,杖(葦杖)
被理解為埃及作為以色列不可靠的政治盟友,無法提供真正支持(29:6-7)。
- **歷史聯盟**:
杖被視為以色列與埃及結盟的歷史事件
導致失敗與審判。
- **物質象徵**:
有些解釋將杖窄化為物理的葦稈
僅作為比喻的表面意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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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於政治化**:
將杖僅視為政治聯盟的失敗
忽略其神學意義,即對神以外的依靠的背叛。
- **歷史化限制**:
將杖局限於古代以色列與埃及的關係
未能應用於現代信徒的屬靈處境。
- **物質化誤導**:
僅將杖視為物理意象
忽視其作為神主權與人悖逆對比的屬靈象徵。
## 回到神的行動
- 「杖」在以西結書第二十九章(特別是29:6-7)首先指向 **人的行為**
即以色列錯誤地依靠埃及這根「葦杖」,而非信靠神。
然而,這引發 **神的作為**,即神審判埃及的驕傲(29:9-10)
並教訓以色列,使他們認識「我是耶和華」(29:6)。
- **神的公義**:
神審判埃及的驕傲,因其自誇為以色列的依靠(29:9)。
- **神的主權**:
神使埃及的「杖」折斷,顯示祂是唯一的依靠(29:7-8)。
- **神的啟示**:
通過杖的比喻,神教導以色列回轉信靠祂(29:6, 29:16)。
## 全聖經貫穿
**在整本聖經裡,「杖」如何逐步被重新定義?**
- **創世紀**:
杖象徵權柄,如猶大的杖(創49:10),預表神的統治。
- **出埃及記**:
杖是神權能的工具,如摩西的杖施行神蹟(出4:2-4, 7:9)。
- **先知書**:
杖常與審判或引導相關,如以賽亞用杖象徵神的懲罰(賽10:5)。
- **詩篇**:
杖與神的保護和引導連繫(詩23:4)。
- **新約—耶穌**:
基督的權柄如杖,統治列國(啟2:27),卻也以謙卑服事(約13:5)。
- **書信與啟示錄**:
杖指向基督最終的公義統治,擊敗邪惡(啟12:5, 19:15)。
「杖」在基督裡的終極意義:
**神在基督裡的權柄與保護,取代一切不可靠的依靠**。
基督是真正的杖,引導信徒、審判罪惡,並賜予永恆的依靠(來1:8, 啟19:15)。
## 現代誤解對照
- **政治化誤解**:
認為杖僅指古代的政治聯盟,與現代無關。
- **物質化誤導**:
將杖視為物理的葦稈,忽略其屬靈象徵。
- **歷史化誤解**:
認為杖的教訓僅適用於以色列與埃及的歷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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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化誤解**
忽略杖作為對神以外依靠的屬靈警告。
- **物質化誤導**
無法捕捉杖象徵神主權與人悖逆的對比。
- **歷史化誤解**
忽視杖在現代生活中指向對世俗力量的錯誤依賴。
## 神學定位
- 「杖」應被重新定義為
**神在基督裡的權柄與保護,警告人棄絕對不可靠世俗力量的依賴**。
- 具體而言,杖指向:
- **神的權柄**:神是唯一的依靠,世俗的「杖」終將折斷。
- **基督的救贖**:基督是真正的杖,引導信徒進入神的保護。
- **信徒的呼召**:棄絕對世俗權勢的依賴,信靠神的旨意。
## 實踐挑戰
**如果接受這個重新定位,今天的信徒要改變什麼思維?**
- **從世俗依靠轉向神的主權**:
認識世俗力量(如財富、權力)是不可靠的「葦杖」。
- **從歷史教訓轉向現代應用**:
辨識現代的「埃及」,如對科技、經濟的過分依賴。
- **從個人安全轉向屬靈信靠**:
以信靠神取代對世俗保障的追求。
- **實踐行動**:
- 通過禱告和讀經,尋求神的引導,棄絕世俗依靠(詩23:4)。
- 在教會中,教導信靠神的真理,抵擋世俗誘惑(羅12:2)。
- 在社會中,見證神的主權,挑戰對權力或財富的崇拜(提後6:17)。
## 與本章重點有關的關鍵詞
1. **杖(Staff/Reed, קָנֶה, qaneh)**:
埃及作為不可靠的依靠(29:6-7)。
2. **審判(Judgment, מִשְׁפָּט, mishpat)**:
神對埃及驕傲的懲罰(29:9-10)。
3. **驕傲(Pride, גָּאוֹן, ga’on)**:
埃及自誇的罪(29:3, 29:9)。
4. **列國(Nations, גּוֹיִם, goyim)**:
埃及作為列國之一受審(29:2)。
5. **尼羅河(Nile, יְאֹר, ye’or)**:
埃及驕傲的象徵(29:3, 29:9)。
6. **依靠(Trust, בָּטַח, batach)**:
以色列錯誤的依賴(29:6-7)。
7. **耶和華(LORD, יהוה, YHWH)**:
神的聖名,強調祂的主權與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