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第五章 解經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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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馬太福音:5:1-48**
## 1. 經文濃縮要義
| 段落| 完整經文(和合本) | 濃縮要義 |
| :--- |:--- | :--- |
|1| 1. 耶穌看見這許多的人,就上了山,<br>既已坐下,門徒到他跟前來。<br>2.他就開口教訓他們,說: | 耶穌上山坐下<br>教訓門徒 |
|2| 3. 「虛心的人有福了!<br>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 虛心的人有福<br>天國屬他們 |
|3| 4. 哀慟的人有福了!<br>因為他們必得安慰。 | 哀慟的人有福<br>必得安慰 |
|4| 5. 溫柔的人有福了!<br>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 | 溫柔的人有福<br>必承受地土 |
|5| 6. 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br>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 慕義的人有福<br>必得飽足 |
|6| 7. 憐恤人的人有福了!<br>因為他們必蒙憐恤。 | 憐恤的人有福<br>必蒙憐恤 |
|7| 8. 清心的人有福了!<br>因為他們必得見神。 | 清心的人有福<br>必得見神 |
|8| 9.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br>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 |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br>必稱神兒子 |
|9| 10.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br>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br>天國屬他們 |
| 10| 11.人若因我辱罵你們,<br>逼迫你們,<br>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br>你們就有福了!<br>12. 應當歡喜快樂,<br>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br>在你們以前的先知,<br>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 | 因基督受辱逼迫毀謗<br>就有福賞賜大 |
|11| 13. 「你們是世上的鹽。<br>鹽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鹹呢?<br>以後無用,<br>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 | 門徒是世上的鹽<br>失味則無用被踐踏 |
| 12| 14. 你們是世上的光。<br>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 | 門徒是世上的光<br>不能隱藏 |
|13 | 15. 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br>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 燈要放燈臺上<br>照亮一家 |
|14 | 16.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br>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br>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 光要照人前<br>好行為榮耀天父 |
|15 | 17. 「莫想我來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br>我來不是要廢掉,<br>乃是要成全。 | 基督來不是廢掉律法<br>乃是要成全 |
|16 | 18. 我實在告訴你們,<br>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br>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br>都要成全。 | 天地廢去<br>律法一點一畫<br>也不能廢去 |
|17 | 19. 所以,無論何人<br>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br>又教訓人這樣做,<br>他在天國裏要稱為最小的;<br>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br>又教訓人遵行,<br>他在天國裏要稱為大的。 | 廢誡命教訓人者天國最小<br>遵行教訓者為大 |
|18 | 20.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br>若不勝於文士<br>和法利賽人的義,<br>斷不能進天國。 | 義須勝過文士法利賽人<br>才能進天國 |
| 19| 21. 「你們聽見<br>有吩咐古人的話,說:<br>『不可殺人』;<br>又說:『凡殺人的,<br>難免受審判。』<br>22. 只是我告訴你們,<br>凡向弟兄動怒的,<br>難免受審判;<br>凡罵弟兄是拉加的,<br>難免公會的審斷;<br>凡罵弟兄是魔利的,<br>難免地獄的火。 | 基督將不可殺人<br>提升至不可動怒罵人 |
|20 | 23. 所以,<br>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br>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br>24. 就把禮物留在壇前,<br>先去同弟兄和好,<br>然後來獻禮物。 | 獻禮物前<br>須先與弟兄和好 |
| 21| 25. 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br>就趕緊與他和息,<br>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br>審判官交付衙役,<br>你就下在監裏了。<br>26. 我實在告訴你,<br>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br>你斷不能從那裏出來。 | 趁早與對頭和息<br>免受審判下監 |
|22| 27. 「你們聽見有話說:<br>『不可姦淫。』<br>28. 只是我告訴你們,<br>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br>這人心裏已經與他犯姦淫了。 | 動淫念<br>即心裡犯姦淫 |
|23 | 29.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br>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br>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裏。<br>30.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br>就砍下來丟掉!<br>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br>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 寧可捨棄肢體<br>也要避免犯罪下地獄 |
| 24| 31. 「又有話說:<br>『人若休妻,就當給她休書。』<br>32. 只是我告訴你們,<br>凡休妻的,<br>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br>就是叫她作淫婦了;<br>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br>也是犯姦淫了。」 | 除淫亂緣故休妻<br>娶被休者皆為姦淫 |
|25 | 33. 「你們又聽見<br>有吩咐古人的話,<br>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br>34. 只是我告訴你們,<br>甚麼誓都不可起。<br>不可指著天起誓,<br>因為天是神的座位;<br>35. 不可指著地起誓,<br>因為地是他的腳凳;<br>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br>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br>36. 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br>因為你不能<br>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 | 基督禁止起誓<br>因萬物皆屬神掌管 |
|26 | 37. 你們的話,是,就說是;<br>不是,就說不是;<br>若再多說,<br>就是出於那惡者。」 | 說話應當誠實<br>是就說是就說不是 |
|27| 38. 「你們聽見有話說:<br>『以眼還眼,以牙還牙。』<br>39. 只是我告訴你們,<br>不要與惡人作對。<br>有人打你的右臉,<br>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br>40. 有人想要告你,<br>要拿你的裏衣,<br>連外衣也由他拿去。<br>41. 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br>你就同他走二里。<br>42. 有求你的,就給他;<br>有向你借貸的,<br>不可推辭。」 | 基督教導<br>不要與惡人作對<br>要忍讓與施予 |
|28| 43. 「你們聽見有話說:<br>『當愛你的鄰舍,<br>恨你的仇敵。』<br>44. 只是我告訴你們,<br>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 基督教導<br>要愛仇敵<br>為逼迫者禱告 |
|29| 45. 這樣,<br>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br>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br>也照歹人;<br>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 愛仇敵<br>效法天父的完全<br>與普遍恩典 |
|30| 46. 你們若<br>單愛那愛你們的人,<br>有甚麼賞賜呢?<br>就是稅吏<br>不也是這樣行嗎?<br>47. 你們若單問你弟兄的安,<br>比人有甚麼長處呢?<br>就是外邦人<br>不也是這樣行嗎? | 單愛愛己者<br>與稅吏外邦人無異 |
|31| 48. 所以,你們要完全,<br>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 門徒應當完全<br>像天父完全一樣 |
## 2. 經文要點
### 這章如何從「神本身」放射出光?
《馬太福音》第五章作為**天國憲章**的開篇<br>其光芒是從**神本質的聖潔與完全**<br>(Absolute Holiness and Perfection)<br>放射出來的。<br>耶穌基督在山上所頒布的教訓,並非新的律法<br>而是對舊約律法內在精神的**本體性闡釋**<br>將律法的要求從外在行為提升至內在心靈的層面<br>揭示了神對其子民**完全的義**的要求。<br>這光芒穿透了文士和法利賽人外表的義<br>直指人心深處的動機與意念<br>從而確立了天國子民應有的**屬性結構**。
### 相關經節:
>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br>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br>(太5:16)
> **「莫想我來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br>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br>(太5:17)
>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br>(太5:48)
### 這章在天國立體結構的哪個階段?
在「虛空中的宇宙」這一宏大背景下<br>《馬太福音》第五章處於**同心推進結構**的**第二層球體**<br>即**天國的內在律則層**(The Sphere of Internal Kingdom Law)。<br>如果說神本身是核心(The Core)<br>創造是第一層放射(The First Radiance)<br>那麼本章則代表了**基督道成肉身**後<br>對**神聖本質在人類群體中實踐的規範性投射**。<br>它定義了進入和活在天國中的**內在品質**(八福)<br>與**外在影響力**(鹽與光)<br>並以**基督的義**(超越文士法利賽人的義)作為其**球體邊界**。
## 3. 背景與文學脈絡
歷史背景:作者、時代、事件
《馬太福音》的作者傳統上認為是稅吏**馬太**(利未)<br>寫作時間約在公元60-70年之間<br>主要讀者是**猶太基督徒**。<br><br>本章所記載的事件是耶穌公開事奉初期<br>在加利利地區的山上對門徒和群眾所作的教訓<br>被稱為 **「登山寶訓」**。<br><br>這一事件在敘事結構上與摩西在西奈山頒布律法形成 **<br>對比與呼應**,確立了耶穌作為**新摩西**和**終極立法者**的權威。
### 文化背景:習俗、處境
當時的猶太社會深受**法利賽人**和**文士**的影響<br>他們將律法條文化、外在化,並以**行為主義**的方式實踐<br>導致律法的精神被遮蔽。<br>猶太人普遍期待一位**政治彌賽亞**來復興以色列國。<br>耶穌的教訓直接挑戰了這種**外在的義**(太5:20)<br>將焦點從儀式和條文轉向**內在的動機**(如不可動怒、不可動淫念)<br>這在當時的宗教環境中是極具**顛覆性**的。
### 文學特徵:比喻 / 對比 / 平行結構 / 情感變化
本章的文學特徵是**結構化的對比與平行**。<br>它以**八福**(Beatitudes)的**平行結構**開篇<br>確立了天國子民的屬性。<br><br>隨後,耶穌使用 **「你們聽見有話說…只是我告訴你們…」**<br>(太5:21, 27, 31, 33, 38, 43)的**六重對比**(Six Antitheses)<br>將舊約律法的字面意義與其**內在的、終極的、基督論的意義**進行對比闡釋。<br>這種結構清晰地展示了耶穌的教訓是**超越性**的<br>而非僅僅是**延續性**的。
## 4. 段落
**第一段:天國子民的內在屬性與外在見證 (太5:1-16)**
耶穌宣告了八種蒙福的內在品質<br>並將門徒定義為對世界具有**保守與啟示功能**的鹽和光。
> 耶穌看見這許多的人,就上了山,既已坐下,門徒到他跟前來。<br>他就開口教訓他們,說:<br>「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br>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br>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16)
**第二段:基督對律法的成全與超越性闡釋 (太5:17-48)**
基督宣告他來是為成全律法,並以六重對比的方式<br>將律法的要求從外在行為提升至內在心靈的完全<br>最終要求門徒效法天父的完全。
> 莫想我來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br>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br>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br>(太5:17-48)
## 5. 主題句
**基督以超越的義成全律法,定義天國子民的內在屬性與完全標準。**
## 6. 主旨
使聽眾能學到
**天國的義並非外在行為的遵守<br>而是源於基督的內在生命<br>要求子民在心靈意念上達到與天父本質相符的完全標準。**
## 7. 應用
**問題 1:**<br>當我們面對他人的冒犯或不公時<br>如何將「愛仇敵」的原則從一個道德命令轉化為<br>一個**內在生命結構**的自然流露?
**問題 2:**<br>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如何檢視自己的「義」<br>是否停留在文士和法利賽人外在遵守的層面<br>而未能達到**心靈動機的純淨**(如不動怒、不貪戀)?
**問題 3:**<br>作為「世上的鹽和光」<br>我們如何確保自己的**見證行動**(好行為)<br>不是為了個人的榮耀<br>而是單純地將**榮耀歸給天上的父**?
## 8. 環狀架構
### 這章的環狀對稱如何呈現?
一個以**基督的義**為中心的**同心圓環狀結構**<br>(Concentric Ring Structure)。
* **外環(A):** <br>門徒的外在見證與影響力(鹽與光,太5:13-16)。
* **中環(B):** <br>基督對律法的成全與超越性闡釋(六重對比,太5:17-47)。
* **內環(C):** <br>天國子民的內在屬性(八福,太5:3-12)。
* **核心(X):** <br>**「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5:48)。
這個結構從內在品質(C)<br>向外擴展至律法實踐(B)<br>最終指向世界見證(A)<br>而核心(X)則**貫穿並定義**了所有環節<br>形成一個**以神完全為終極標準**的球體。
### 與全聖經何處經文呼應?
本章的結構性呼應體現了**神聖啟示的螺旋式上升**:
* **舊約:** <br>**出埃及記 20:1-17**(十誡的頒布)。<br>耶穌的登山寶訓與摩西在西奈山領受律法形成**類型學上的呼應**<br>表明基督是**新約的頒布者**,將律法從石版刻入人心。
* **舊約:** <br>**利未記 19:18**(愛鄰舍)。<br>本章將其擴展至**愛仇敵**(太5:43-44)<br>呼應了**申命記 18:15**中關於將來要興起的先知(即基督)的預言。<br><br>
* **新約:** <br>**羅馬書 12:1-21**(活祭與愛)。<br>保羅對基督徒生活的要求,特別是 **「不要以惡報惡」**(羅12:17)<br>和 **「總要與眾人和睦」**(羅12:18)<br>是對登山寶訓原則的**使徒性應用**。
## 9. 與三一神之連結
### 天父如何在此章掌權?
天父在此章以**終極的立法者**和**完全的本體**掌權。<br>祂是**天國的擁有者**(太5:3, 10)<br>也是**一切義的源頭**。<br>耶穌明確指出門徒的行為應當 **「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6)<br>並以天父**普遍的恩典**(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br>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5:45)<br>作為門徒**完全的行為模式**。<br><br>天父的掌權體現在祂對子民**無條件的完全要求**(太5:48)<br>這是天國律法的**絕對邊界**。
### 人子如何在此章顯現?
人子耶穌基督在此章以**律法的成全者**和**天國的君王**顯現。<br>祂不僅是教訓的頒布者,更是**律法內在精神的具體化身**。<br>祂以 **「只是我告訴你們」** 的權威性宣告<br>(太5:22, 28, 32, 34, 39, 44)<br>將自己置於 **超越摩西律法**的地位<br>顯明祂就是律法和先知所指向的**終極實體**(太5:17)。<br>人子在此章的顯現,是將**神聖的義**(Divine Righteousness)<br>**具體化**為人類可實踐的**內在標準**。
### 聖靈如何在此章運行?
聖靈在此章的運行體現在**內在品質的賦予**<br>和**超越性義的實踐**。<br>八福所描述的**虛心、哀慟、溫柔、飢渴慕義**等內在屬性<br>是**聖靈在人心中的初步工作**<br>使人能領受天國的律法。<br>聖靈是使門徒的義 **「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太5:20)的**動力**<br>也是使人能**愛仇敵**(太5:44)<br>和達到**天父完全**(太5:48)的**內在能力**。<br>聖靈的運行將基督的教訓<br>從外在的文字轉化為**內在的生命原則**。
## 10. 立體看見
### 這章如何使對聖經與三一神之認識更立體?
《馬太福音》第五章使聖經的認識從**2D的條文**(律法)<br>提升到**3D的本體結構**(天國)。<br>它揭示了**神聖本質**(三一神)如何通過**基督的道**(人子)<br>向**受造界**(門徒)進行**同心球體式的放射**。
### 用「從核心→字面文本」的動態描述。
**從核心→字面文本**的動態描述如下:
1. **核心(神本身):**<br> **天父的完全本體**(太5:48)是**絕對的、靜態的義**。
2. **第一層放射(子):** <br>**人子基督**以**成全律法**(太5:17)的動態<br>將核心的義**具體化**為**超越性的內在標準**(六重對比)。
3. **第二層放射(靈):** <br>**聖靈**在信徒心中運行,**賦予**八福的**內在品質**(太5:3-12)<br>使人能**對準**基督的標準。
4. **字面文本(門徒):** <br>這些內在品質和超越性標準,最終**投射**為門徒在世界上的**外在見證**<br>(鹽與光,太5:13-16)<br>形成一個**從神本體向世界擴展的球體結構**。<br>因此,字面文本的每一個要求<br>都是核心完全本體在不同**維度上的投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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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構性解經差異比較
## 兩種結構的本體論差異
比較《馬太福音》第五章在「立體球體結構」
(The 3D Spherical Structure)
與「三明治結構」
(The Narrative-Discourse Alternating Structure)
兩種解經框架下的論述結果差異與突出點。
這兩種結構代表了兩種不同的**本體論解經視角**:
前者強調**神聖本質的同心放射**
(Theocentric Radiance)
後者強調**文本的敘事功能與基督論**
(Christocentric Functionality)。
## 1. 立體球體結構的突出點
「立體球體結構」將聖經視為「虛空中的宇宙」<br>強調**神本身為核心**<br>教義是從核心向外一層層同心推進與連結的放射。
| 結構特徵 | 突出點 | 對第五章的影響 |
| :--- | :--- | :--- |
| **本體論核心** | **神聖本質的完全性**<br>(太5:48) | 強調**天父的完全**<br>是所有教訓的**絕對標準**<br>與**終極邊界**。 |
| **結構視角** | **同心圓環狀架構**<br>(環狀對稱) | 將八福、鹽光、六重對比<br>視為**從內核向外投射**的層次<br>強調**內在品質**<br>如何必然地導向**外在見證**。 |
| **三一神連結** | **動態放射** | 描述父、子、靈如何以<br>**靜態本體**<br>**動態成全**<br>**內在賦予**的關係<br>共同構成天國義的**3D結構**。 |
| **解經結果** | **教義的<br>絕對性與超越性** | 突出基督的教訓<br>是**超越時空**的**本體性闡釋**<br>而非僅僅是歷史性的道德教導。 |
## 2. 三明治結構的突出點
「三明治結構」是《馬太福音》特有的文學框架<br>由五個敘事段落和五個教導段落交替組成<br>旨在將耶穌呈現為**新以色列的立法者**(New Moses)。<br>《馬太福音》第五章是**第一大講論**(登山寶訓)的開篇。
| 結構特徵 | 突出點 | 對第五章的影響 |
| :--- | :--- | :--- |
| **文本功能** | **基督論的權威性** | 強調耶穌作為**新摩西**的身份<br>祂在山上的教訓具有<br>**新約憲章**的地位<br>是**天國的律法**。 |
| **結構視角** | **敘事與教導的互動** | 突出**登山**<br>(太5:1)<br>這一敘事動作的<br>**類型學意義**<br>(與摩西上西奈山對比)<br>為教導內容提供了<br>**歷史性與權威性的框架**。 |
| **文學脈絡** | **律法的成全與延續** | 強調 <br>**莫想我來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br>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br>(太5:17)<br>是整個講論的**結構性核心**<br>將耶穌的教訓置於<br>**舊約的延續<br>與超越**的軸線上。 |
| **解經結果** | **天國的實踐性<br>與群體性** | 突出天國的義<br>是**新以色列群體**(門徒)<br>在**歷史進程中**必須實踐的<br>**倫理綱領**<br>強調 **「你們是世上的鹽/光」**<br>(太5:13-14)的**群體使命**。 |
## 3. 差異與突出點論述
### 兩種結構的解經結果在<br>**焦點** 和 **面向** 上產生了顯著差異:
### 差異一:焦點的轉移——從本體到功能
* **立體結構**的焦點是**神聖本體**(Ontology):<br>它關切的是 **「天父是誰」**(完全)<br>以及這個本體如何決定了天國的**內在屬性**。<br>因此,它突出的是教義的**絕對性**。
* **三明治結構**的焦點是**基督的功能**(Functionality):<br>它關切的是 **「耶穌做了什麼」**<br>(頒布新律法,成全舊律法)<br>以及這個功能如何確立了 **天國的群體倫理**。<br>因此,它突出的是教義的 **權威性與實踐性**。
### 差異二:從 3D 放射到線性推進
* **立體結構**突出的是**3D 的同心放射**:<br>它將八福、鹽光、律法闡釋視為**同時存在**<br>且**相互定義**的球體層次<br>強調**內在生命與外在行為的不可分割性**。
* **三明治結構**突出的是**線性的敘事推進**:<br>它將第五章視為**五大講論的起點**<br>強調其在**馬太福音整體敘事**中的**結構性位置**<br>即在耶穌開始大規模事奉(敘事)之後<br>立即確立其**教導的基礎**(教導)。
### 差異三:對「成全律法」的理解
* **立體結構**將「成全律法」理解為**本體性的實現**:<br>基督是律法所指向的**完全本體**<br>祂的教訓是**律法精神的終極揭示**。
* **三明治結構**將「成全律法」理解為**結構性的奠基**:<br>基督的教訓是**新約時代的律法基礎**<br>是**新以色列群體**在舊約基礎上**更高層次的實踐要求**。
## 結論
採用「三明治結構」來解讀《馬太福音》第五章<br>將會**突出**其作為**基督論核心文本**和**天國憲章**的**結構性意義**。<br>它將第五章從一個**獨立的道德訓誡**<br>提升為**馬太福音整體敘事框架**中不可或缺的**權威性奠基石**<br>強調了耶穌作為**終極立法者**的身份<br>以及天國子民在**歷史進程中**實踐**超越性倫理**的使命。<br>這與「立體球體結構」所強調的**神聖本體絕對性**形成了**互補**<br>共同構成了對經文的**多維度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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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讀結構比較:立體化 vs. 三明治
## 表格呈現
| 特徵維度 | 立體化解經<br> (Spherical Exegesis) | 三明治結構<br> (Sandwich Structure) | 突出差異點 |
| :--- | :--- | :--- | :--- |
| **本體論基礎** | 神聖本質的同心放射<br> (Theocentric Radiance) | 文本的敘事功能與基督論<br> (Christocentric Functionality) | **焦點:** <br>從**神本體**到**基督功能** |
| **核心概念** | **天父的完全** <br>(太5:48) 作為絕對標準 | **耶穌作為新摩西** <br>的權威性立法 | **權威:** <br>從**本體絕對性**<br>到**敘事權威性** |
| **結構視角** | 同心圓環狀架構 <br>(Concentric Ring Structure) | 敘事與教導的交替框架 <br>(Narrative-Discourse Alternation) | **結構:** <br>從**3D層次**到**線性推進** |
| **對經文的理解** | 教義的**絕對性**與**超越性** <br>(本體性闡釋) | 天國的**實踐性**<br>與**群體性** (倫理綱領) | **目的:** <br>從**終極真理**到**歷史實踐** |
| **第五章定位** | 處於天國立體結構的<br>**內在律則層** | 處於**五大講論的第一講** <br>(天國憲章) | **功能:** <br>從**內在屬性**<br>到**群體使命** |
| **律法成全** | **本體性的實現**:<br>基督是律法所指向的完全本體 | **結構性的奠基**:<br>基督的教訓<br>是新約時代的律法基礎 | **意義:** 從**終極揭示**到**更高實踐** |
| **關鍵詞** | 核心、放射、球體、<br>完全、三一神、絕對義 | 敘事、教導、新摩西、<br>奠基石、群體、倫理綱領 | **語境:** <br>從**神學本體**到**文學結構** |
---
---
```mermaid
graph TD
%% 主標題
Title["馬太福音第五章<br/><b>兩種解讀結構對比</b>"]:::title
%% ────────────────── 上:三明治結構 ──────────────────
subgraph SandwichWrapper ["<b style='font-size:22px'>三明治結構"]
direction TB
S1[**耶穌上山坐下**<br/>敘事框架(太 5:1-2)]:::sandCore
S1 --> S2[**登山寶訓**<br/>第一講論(5-7章)]:::sandTeach
S2 --> S3[**隨後敘事**<br/>醫治‧呼召‧事奉(8-9章)]:::sandAction
S1 --> S_focus[**焦點**:基督的權威性]:::sandFocus
S_focus --> S_result[**結果**:<br/>天國的實踐性與群體性]:::finalBrown
end
%% ────────────────── 下:立體解經 ──────────────────
subgraph SphericalWrapper ["<b style='font-size:22px'>立體解經"]
direction TB
P1[**核心:天父的完全**<br/>(太 5:48)]:::sphCore
P1 --> P2[**內環:八福**<br/>內在屬性與品格]:::sphRing
P2 --> P3[**中環:六重對比**<br/>律法的超越與內在化]:::sphRing
P3 --> P4[**外環:鹽與光**<br/>外在見證與使命]:::sphRing
P1 --> P_focus[**焦點:** 神聖本體的絕對性]:::sphFocus
P_focus --> P_result[**結果:**<br/>教義的絕對性與超越性]:::finalBrown
end
%% 垂直連結
Title --> SandwichWrapper
SandwichWrapper --> SphericalWrapper
%% ==================== 樣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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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讓子圖標題永遠在色塊上方、不被遮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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