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西結書》第33章 研經
## 1. 經文內容
| 經節 | 事實濃縮 | 完整中文和合本經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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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1-2== | ==神說:我使刀劍臨到哪國,那國選一人為守望。== |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啊,你要告訴本國的子民說:我使刀劍臨到哪一國,那國的人民<br>從他們中間選立一人為守望的。== |
| 33:3–5 | 刀劍臨吹角警戒,不受警戒必被取決;罪歸己。警戒是救自己。 | 他見刀劍臨到那地,<br>若吹角警戒眾民,<br>凡聽見角聲不受警戒的,<br>刀劍臨到他身上,他必被取決;<br>他的罪(原文是血)歸到自己身上。他聽見角聲,若不受警戒,他的罪必歸到自己的身上。<br>他若受警戒,便是救了自己的性命。 |
| 33:6 | 若守望人不吹角,民受殺被取決,要向守望討罪| 倘若守望的人見刀劍臨到,不吹角,以致民不受警戒,刀劍來殺了他們中間的一個人,他雖然被取決,卻要向守望的人討他喪命的罪(原文是血)。 |
| 33:7-9 | 我立你為守望者。若不警戒我要向你討罪。惡人若不轉離,你卻救自己。| 人子啊,<br>我照樣立你作以色列家守望的人。所以你要聽我口的言語,<br>替我警戒他們。 <br>我對惡人說:惡人哪,你必要死!你以西結若不開口警戒惡人,使他離開所行的道,這惡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br>(原文是血)。倘若你警戒惡人轉離所行的道,他仍不轉離,他必死在罪孽之中,你卻救自己脫離了罪。|
| ==33:10== | ==你對以色列說,你們曾說罪過在身上怎能存活。== | ==人子啊,你要對以色列家說,你們曾這樣說:我們的過犯和罪惡都在我們身上,我們必因此消滅,怎能存活呢?== |
| 33:11 | 主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而活。| 你對他們說,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啊,你們轉回,轉回吧!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 |
| 33:12 | 你要說:惡人離惡不傾倒;義人犯罪不能存活。| 人子啊,你要對本國的人說:<br>義人的義,<br>在犯罪之日不能救他;<br>至於惡人的惡,<br>在他轉離惡行之日<br>也不能使他傾倒;<br>義人在犯罪之日<br>也不能因他的義存活。 |
| 33:13–16 | 義人靠義行惡,必因惡死亡。惡人離罪,行正理遵生命律例必存活| 我對義人說:你必定存活!他若倚靠他的義而行惡,他所行的義都不被記念,他必因所行的惡死亡。<br>我對惡人說:你必定死亡!他若轉離他的罪,<br>行正直與合理的事,還人的當頭和所搶奪的,<br>遵行生命的律例,不作罪孽,<br>他必定存活,不致死亡。他所犯的一切罪必不被記念;他行了正直與合理的事,必定存活。 |
| 33:17–20 | 你說主不公平;我按各人行為審判。| 你本國的人還說:主的道不公平!其實是他們的道路不公平。我必按你們各人所行的審判你們。我必按他們所行的審判他們。 |
| ==33:21-22== | ==十二年十月初五,被擄有人逃來報耶路撒冷被攻破。未到之先,耶和華開我口。== | ==我們被擄之後十二年十月初五日,有人從耶路撒冷逃到我這裡,說:城已攻破。<br>逃來的人未到前一日的晚上,耶和華的手降在我身上;<br>他開我的口,<br>到第二日早晨,那人來到我這裡,我口就開了,不再緘默。== |
| 33:23–24 | 神說,亞伯拉罕得地,更是給我們為業。 |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住在以色列荒廢之地的人說:亞伯拉罕獨自一人能得這地為業,我們人數眾多,<br>這地更是給我們為業的。 |
| 33:25–26 | 主說:你們仰望偶像,殺人,玷污鄰妻,豈能得這地? | 所以你要對他們說,<br>主耶和華如此說:<br>你們吃帶血的物,仰望偶像,並且殺人流無辜人的血,<br>豈能得這地為業嗎?你們倚仗自己的刀劍行可憎的事,各自玷污鄰舍的妻,<br>豈能得這地為業嗎? |
| 33:27 | 主說:那些在荒場;田野,保障和洞裡的,必遭瘟疫而死。 | 你要對他們這樣說,<br>主耶和華如此說:<br>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br>那些在荒場的,必倒在刀下;<br>在田野的,必交給野獸吞喫;在保障和洞裡的,必遭瘟疫而死。 |
| 33:28-29 | 主必使地荒涼;驕傲必止息。因他們行可憎的事,令人驚駭。我是耶和華。| 我必使這地荒涼,令人驚駭;他因勢力而有的驕傲也必止息。以色列的山都必荒涼,無人經過。我因他們所行一切可憎的事使地荒涼,令人驚駭。<br>那時,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 ==33:30–33== | ==人民議論你。<br>聽,不去行;<br>說愛,心從財利。這事臨到就知有先知。== | ==人子啊,你本國的子民<br>在牆垣旁邊和房屋門口議論你。弟兄對弟兄彼此說:來吧!聽聽有什麼話從耶和華而出。他們來到你這裡如同民來聚會,坐在你面前彷彿是我的民。他們聽你的話卻不去行;因為他們用口說愛我的話,<br>心卻隨從財利。<br>他們看你如善於奏樂、聲音幽雅之人所唱的情愛之歌。他們聽你的話卻不去行。<br>看哪,這事臨到,他們就知道在他們中間有了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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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背景與文學脈絡
**歷史背景**:
作者為以西結,先知兼祭司,於巴比倫流亡時期(約前593–571年)事奉
本章約前586年正月初五,耶路撒冷於前587年陷落後約半年
逃亡者帶來城破消息,神重申以西結守望者職責,斥責倖存者虛假悔改。
**文化背景**:
古代近東守望者負責城牆警戒,吹角示警
以色列人常以「亞伯拉罕得地」為藉口,忽略律法與道德
「吃帶血之物」「仰望偶像」為嚴重罪行。
**文學特徵**:
比喻(守望者吹角)
對比(義人犯罪、惡人悔改)
重複(「你必要死」「轉離所行的道」)
對話體(神與以西結、以色列人)
哀歌式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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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段落
**1(33:1–9)**:
神立以西結為守望者,警戒惡人轉離惡行。
**2(33:10–20)**:
神宣告義人犯罪不能存活,惡人悔改必得活。
**3(33:21–29)**:
耶路撒冷陷落後,神斥責倖存者罪行,地必荒涼。
**4(33:30–33)**:
以色列人議論以西結,聽其言而不去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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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主題句
神重立以西結為守望者,宣告悔改得生,虛偽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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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主旨
使聽眾能學到
真悔改帶來生命...聽道行道才是真門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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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應用
**問題 1**:
你是否像守望者一樣,忠心警戒身邊人遠離罪惡?
**問題 2**:
當聽見神的話語,你是口說愛主,還是心隨財利?
**問題 3**:
面對個人或國家的危機,你是否真心悔改,而非倚靠祖宗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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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避免誤區
#### 1 【打破誤解】
**常見解釋**:
- 傳統:
把以西結當作「守望者」的職分,解讀為「傳道人必須警告罪人
否則要擔當罪人的血債」(33:1-9)。
- 現代字面化:
把「守望者」變成「教會事工模式」——
牧師、長老、輔導員的責任清單
把33:10-20當作「悔改得救」的行為公式
把33:21-33看成「以色列人聽道不行的典型案例」。
**限制深度**:
這些解釋把焦點從「神做了什麼」轉移到「人必須做什麼」
把守望者職分簡化為道德律或事工職責
忽略了守望者真正的信息源頭——**神的主權話語**。
結果:
- 讀者以為「警告」是人的能力
忽略神才是審判與赦免的唯一主體。
- 33:10-20 被當成「行為稱義」的證據
錯過,它其實是對「因信稱義」的舊約預表。
- 33:30-33 被用來批評「假信徒」
卻沒看見這正是神對**全人類回應模式**的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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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回到神的行動】
**核心:神設立守望者、發出話語、施行審判與赦免**
- **33:1-9**:
神主動設立守望者,賦予話語(「我必向他討他命」)
守望者只是傳聲筒。
- **33:10-20**:
神兩次宣告「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33:11)
並主動定義「義中行惡必死,惡人離罪必存活」——
**稱義與定罪的標準完全由神定奪**。
- **33:21-29**:
神親自執行「刀劍、饑荒、瘟疫」三重審判(33:27)
證明祂的話語必然成就。
- **33:30-33**:
神洞察人心(「他們心裡隨自己的貪婪」)
並預言「我所說的話必然成就」。
**啟示**:
- **主權**:
從設立守望者到執行審判,全程是神的主動。
- **救贖**:
神「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是救贖心意的舊約明示。
- **立約**:
神對以色列的審判與應許復興(36-37章)並行,守約的仍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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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重新定位】
**「守望者—話語—回應—審判/救贖」是神救恩計劃的運作機制**,貫穿整本聖經。
| 階段 | 以西結33的預表 | 救恩計劃對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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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造<br>(起頭)** | 神設立守望者<br>(33:7) | 神設立「話語」作為治理與交通的媒介<br>(創1:3;2:16-17) |
| **十字架(完成)** | 神說<br>「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33:11) | 基督成為「終極守望者」祂傳警告(可1:15)、<br>承擔血債(來2:17)、<br>成就救贖(約3:16) |
| **新天新地(終局)** | 「我所說的話必然成就」(33:33) | 話語完全實現:<br>審判(啟20:12)、<br>救贖(啟21:4),<br>無人再「聽了當歌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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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歷史 vs. 本質】
**原始讀者如何可能曲解這概念?我們今日如何同樣落入相似誤區?**
**原始讀者**:
- 把「守望者」當成以西結個人的職責,認為「他警告了,我們就沒事」。
- 把33:10的「我們消滅净盡」當成宿命論,忽略神主動的赦免宣告。
**今日誤區**:
- 把「守望者」當成**職位**(牧師、傳道人)
以為只有「被按立」的人才需要警告。
- 把33:11當成「普世安慰」(神愛所有人所以沒人下地獄)
忽略審判的嚴肅性。
- 把33:32當成「會眾批評」(他們只愛聽好聽的),卻沒看見
**我們也一樣**——聽道如聽演唱會,話語未成就就當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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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真實定義】
**核心陳述**:
**神主動設立話語的守望機制,藉審判與赦免的雙重宣告,施行祂對萬民的救贖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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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實踐應用】
**如何避免再度落回字面化、道德化、功利化的錯誤?**
**信徒實踐**(三個「作為回應者」而非「作為守望者」):
1. **以聽道為與神對話**:
把每一次聽道當成神親自對我說話(33:30-32的反面)
而不是「牧師的表演」。
2. **以悔改為對神話語的回應**:
33:11的「轉離」不是行為清單
而是**對神赦免宣告的信靠與順服**。
3. **以見證為話語的延伸**:
守望者職分屬神,但我們是「被警告後存活的人」——
活出悔改的生命,讓人看見「神的話成就了」。
**避免誤區**:
- **字面化**:
別把「守望者」當成事工手冊
而是神的救贖運作模式。
- **道德化**:
別把「警告」當成恐嚇工具
而是傳達「神不喜悅你死」的恩典。
- **功利化**:
別把「聽道+悔改=蒙福」當成公式
而是讓神的話語在我們生命中「必然成就」(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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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關鍵詞的神學重塑與現代實踐:守望者
## 「守望者」(צֹפֶה, tzofeh)
在傳統解釋中,常被理解為:
1. **軍事哨兵**:
城牆上的守衛,負責預警敵軍來襲(結33:2-6)。
2. **牧者或領袖**:
教會或群體中的屬靈領袖,負有保護與教導責任。
3. **道德提醒者**:
提醒人遠離罪惡,類似良心的角色。
### 侷限與誤導
這些解釋的侷限在於:
1. **過分職能化**:
將守望者局限於特定角色
忽略其神學核心——**神的主動委派**。
2. **責任轉嫁**:
強調守望者的「警告義務」
卻忽略聽眾的「回應責任」,導致推卸個人悔改。
3. **靜態化理解**:
將守望視為一次性職務
未能體會其在救贖歷史中的動態延續。
## 回到神的行動
在以西結書33章,「守望者」首先指向**神的作為**。
神親自「設立」以西結為以色列家的守望者(結33:7)
這不是人的自願或傳統職務,而是**神的主權呼召**。
守望者的信息(吹角警告)源於神的啟示,其成敗由神掌管。
### 神顯明了什麼?
1. **神的公義與憐憫並存**:
惡人若悔改必存活,義人若轉離義行必死(結33:11-16)
守望者宣告「個人責任」原則。
2. **神的話語權柄**:
守望者的信息不是個人意見
而是「耶和華如此說」(結33:10, 12)。
3. **神的救贖主動**:
守望制度本身是神對悖逆百姓的憐憫——祂不願一人沉淬(結33:11)。
## 全聖經貫穿
「守望者」在聖經中逐步被重新定義:
1. **創世紀**:
挪亞作為「義的傳道者」(彼後2:5),預警洪水。
2. **出埃及記**:
摩西在會幕門口守望,代求與傳達神的話(出33:8-11)。
3. **詩篇**:
守望者等候耶和華,勝過守城的等候晨光(詩130:6)。
4. **先知書**:
以賽亞(賽21:6)、哈巴谷(哈2:1)站崗守望,等待神的啟示。
5. **耶穌**:
耶穌是終極守望者——好牧人為羊捨命(約10:11),警告法利賽人悔改(太23)。
6. **教會與啟示錄**:
教會成為「守望者團體」(林前16:13),等候基督再來(啟3:3)。
### 基督裡的終極意義
在基督裡,守望者不再是孤立的先知角色
而是**基督與教會共同承擔的救贖使命**。
### 耶穌既是守望者(警告世人),也是被守望的羔羊(為罪人受死)。
教會被呼召延續這使命:
**吹響福音的號角,宣告悔改與救恩**(太28:19-20)。
## 現代誤解對照
現代人常將「守望者」理解為:
1. **批評者**:專門指出他人錯誤的「道德警察」。
2. **預言家**:預測末日或災難的末世論者。
3. **被動旁觀者**:只負責「提醒」,不關心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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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割裂神的主權**:
現代理解忽略守望者由神設立、信息由神賜予的事實。
2. **忽略個人責任**:
以西結33:4-5強調「聽角聲者若不警醒,血歸自己」
現代人卻常將責任全推給守望者。
3. **缺乏救贖焦點**:
守望不是為定罪,而是為引人悔改得生(結33:11)。
## 神學定位
1. **神的主權使者**:
由神設立,傳達神的話語與心意。
2. **救贖的橋樑**:
連結神的審判與憐憫,呼召悔改。
3. **教會的共同呼召**:
每位信徒皆是「守望者」,在生活中見證真理與恩典。
## 實踐挑戰
1. **從旁觀到參與**:
不再認為「傳福音是牧師的事」,而是個人使命(羅10:14-15)。
2. **從定罪到憐憫**:
警告時帶著「神不願一人沉淪」的愛心(彼後3:9)。
3. **從一次性到持續性**:
守望不是偶爾講道,而是日常生活的見證與警醒(西4:2)。
### 具體實踐
1. **忠心傳講真理**:
在職場、家庭中勇敢分享福音與聖經原則(徒20:27)。
2. **為失喪者代求**:
像以西結一樣為城市與國家守望禱告(結22:30)。
3. **活出警醒榜樣**:
以生命見證悔改的真實,成為「活的角聲」(腓2:15-16)。
## 與本章重點有關的關鍵詞
1. **守望者(Watchman, צֹפֶה, tzofeh)**:
神設立的警告者,傳達悔改信息(結33:7)。
2. **悔改(Repent, שׁוּב, shuv)**:
惡人轉離惡行必存活,核心救贖呼召(結33:11)。
3. **審判(Judgment, מִשְׁפָּט, mishpat)**:
按各人行為施行,個人責任原則(結33:20)。
4. **吹角(Trumpet, שׁוֹפָר, shofar)**:
守望者的警告工具,象徵神的啟示(結33:3-4)。
5. **血(Blood, דָּם, dam)**:
守望者若不警告,血歸守望者;聽眾不聽,血歸自己(結33:5-6)。
6. **義(Righteousness, צְדָקָה, tzedakah)**:
不是過去功勞,而是當下順服的果子(結33:12-13)。
7. **耶和華(LORD, יהוה, YHWH)**:
守望者的權柄來源,強調「我喜悅人不死」(結3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