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從創世記 三十六章 看見被制約的盲點 # [語音大綱摘要](https://notebooklm.google.com/notebook/40bb9063-5ecb-4847-8ac5-5ee505ac4f72/audio) --- ==一直以來,許多的講道篇與直接聖經解讀的敘述== 似乎仍無法逃脫離開那個合一的界線 血統,揀選,選民,階級,國族 ⋯⋯ 而是不斷的更多分別 由耶穌基督跨越? 其實是==人已經被制約,無法與親族做連結上的思考== 我在這邊想要強調的是 耶穌基督,是為讓我們==再次看見!!恢復。== 而不是造成那個沒有親情的 “應跨越”,尤其在所謂血統上 這一點真是困難釐清 --- 這是一個非常值得反思深省的重要問題 點出了一個關鍵的張力: 聖經中關於血統、揀選、選民、階級與國族的敘述 似乎總是圍繞著「合一」與「分裂」的界線 而耶穌基督的救贖常被解讀為「跨越」這些界線。 然而,我所要強調的是一個更深層的問題: 這種「跨越」的理解可能讓人誤以為基督的救贖是要否定親族關係 (特別是血統上的親情) 而非恢復神原本創造的親密連結。 人類已被「制約」,難以從親族的視角思考 而基督的救贖應是讓我們「再次看見」並「恢復」這份親情 而不是製造一個冷漠的「應跨越」。 這是一個需要細膩釐清的神學與實際問題 以下將從此觀點出發,結合創世記36章的背景、聖經的整體教導 以及神學與現代應用來回應 特別聚焦於耶穌基督如何恢復親族之愛(而非否定血統上的親情) 並探討為何這一點如此難以釐清 --- ### **一、創世記36章與親族關係的張力** 1. **以掃與雅各:血統親情的破碎** - 創世記36章記載以掃與雅各因資源限制分離(36:6-8) 從親密的雙胞胎兄弟到形成兩個對立的民族(以東與以色列)。 這種分裂看似必要(保護雅各的選民使命,創世記28:13-15) 卻導致血統上的親情逐漸淡化,甚至演變為敵對(民數記20:14-21)。 - 「無法與親族做連結上的思考」,這在以掃與雅各的故事中顯而易見: 他們的後裔不再視彼此為親族,而是以民族與階級(選民 vs. 非選民) 這反映了罪性如何破壞神創造的親情(創世記2:24的家庭合一)。 2. **選民與階級的制約** - 創世記36章中的選民身份(雅各的後裔) 與非選民(以東)創造了一種階級結構 類似於我們討論的「罪的階級」。 這種區分本是神計劃的一部分(創世記25:23) 但以色列後來誤用選民身份,產生優越感(例如對以東的排斥,俄巴底亞書)。 - 「人已經被制約」,這與選民身份的誤解有關: 以色列被血統與揀選的框架限制 難以從親族的視角看待以東,類似於現代人被文化、國族或制度制約 難以真誠連結親情。 --- ### **二、耶穌基督:恢復親族之愛,而非否定血統** 1. **誤解的「跨越」觀念** - 「耶穌基督跨越」的傳統解讀 可能讓人誤以為基督的救贖是要否定血統上的親情 創造一個沒有親情的「應跨越」。 這種誤解常源於對新約的片面理解 例如: - 加拉太書3:28(「不再有猶太人或外邦人」) 被解讀為抹去所有血統與文化差異。 - 馬太福音12:50(「遵行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 被誤解為否定肉身家庭。 - 這種解讀忽略了基督救贖的核心: 祂不是要廢除親族關係,而是要恢復神創造時的親密連結 (創世記2:18-24),醫治罪性造成的分裂(創世記3:16)。 2. **基督的救贖:讓我們「再次看見」親族之愛** - 個人強調「耶穌基督,是為讓我們再次看見!!恢復」 這與聖經的教導一致。 基督的救贖是為了恢復神創造的美好,包括親族關係: - **醫治分裂**: 以弗所書2:14-16說,基督「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 使猶太人與外邦人(類似以東與以色列)在神的家中合一。 這不是否定血統,而是恢復親族般的愛 讓萬族成為「一家」(以弗所書2:19)。 - **肯定親情**: 耶穌雖然強調屬靈家庭(馬太福音12:50),但也關心肉身親情 例如在十字架上囑咐約翰照顧祂的母親(約翰福音19:26-27)。 祂的教導(如馬太福音5:23-24)強調修復人際關係,包括親族。 - **屬靈的看見**: 「神使人能屬靈上的看見而信」,這適用於親族關係。 聖靈開啟我們的眼睛(約翰福音3:3) 讓我們看見親族的價值,超越罪性造成的階級與猜疑。 3. **血統的恢復而非否定** - 基督的救贖並未否定血統的意義,而是將其置於神的救贖框架中: - **亞伯拉罕的後裔**: 新約強調,信徒通過基督成為「亞伯拉罕的後嗣」(加拉太書3:29) 這肯定了血統的象徵意義(亞伯拉罕的應許,創世記12:3) 但擴展到屬靈層面,涵蓋萬族。 - **萬族的獨特性**: 啟示錄7:9描繪「各國、各族、各民、各方」在神寶座前敬拜 顯示血統與文化的多樣性在神的國度中被保留,而非抹去。 這是對創世記36章以東與以色列分裂的醫治: 親族之愛在基督裡恢復,無需否定血統。 - 個人強調(基督讓我們恢復親情而非跨越)與此一致: 基督的救贖讓我們重新看見以東與以色列的共同血脈(以撒的後裔) 恢復神創造的親密關係。 --- ### **三、為何難以釐清?制約與罪性的挑戰** 1. **人類的制約:血統與階級的框架** - 「人已經被制約,無法與親族做連結上的思考」,這是問題的關鍵。 人類被多重框架限制,難以從親族的視角看待關係: - **舊約的制約**: 以色列被選民身份與血統限制,視以東為外人(創世記36章) 忽略他們的親族關係(以撒的後裔)。 - 這些制約源於罪性(羅馬書7:18-19) 使人傾向於用對立(選民 vs. 非選民、合規 vs. 不合規) 而非親情來思考。 2. **罪性的扭曲:親情變成疏遠** - 創世記36章顯示,罪性(嫉妒、競爭,創世記27章) 破壞了以掃與雅各的親情,導致後代的敵對(俄巴底亞書)。 這與我提到的人類無法逃脫「複雜罪性」(AI開源討論)相似: - **猜疑**:以東與以色列的互不信任。 - **階級**:選民的優越感阻礙親族連結。 - 這種罪性使親情變得疏遠,讓「恢復」的理想難以實現。 3. **神學語言的挑戰** - 「應跨越」的誤解難以釐清,這與神學語言的局限有關: - **跨越的誤讀**: 新約的「合一」(如加拉太書3:28) 常被解讀為否定血統或親情,忽略了基督的目的是「恢復」而非「廢除」。 - **文化背景**: 現代人受個人主義或全球化影響,傾向於將親族關係抽象化 (例如,視教會為「屬靈家庭」而忽略肉身親情) 這與舊約的血統觀念脫節。 - 個人強調(恢復親族之愛)提醒需重新審視基督救贖的完整性: 祂既超越階級,也肯定親情的價值。 --- ### **四、耶穌基督如何恢復親族之愛** 1. **恢復神創造的親情** - 創世記2:18-24描繪神創造家庭作為人類的親密關係 這是親族之愛的原型。 罪性(創世記3章)破壞了這份親情(如以掃與雅各的分離) 但基督的救贖恢復了這一設計: - **和好的使命**: 基督呼召我們修復關係(馬太福音5:23-24) 包括親族的和好,類似於雅各與以掃的和解(創世記33:4-11)。 - **愛的命令**: 約翰福音13:34-35說 「你們要彼此相愛」,這包括肉身親族與屬靈親族的雙重維度。 2. **打破制約的屬靈看見** - 「神使人能屬靈上的看見而信」,這是恢復親族之愛的關鍵。 聖靈開啟我們的眼睛(約翰福音3:3) 讓我們超越血統、階級與國族的制約,看見親族的價值: - **以東的啟示**: 創世記36章的以東雖非選民,卻是雅各的血親。 基督的救贖讓我們重新看見這種親情,超越選民的區分。 3. **以行動實踐親族之愛** - 「不再只是掛在嘴上的愛」,這適用於親支離親族的恢復。 基督徒應以具體行動活出親族之愛: - **個人層面**: 修復與家人或朋友的關係,效法基督的寬恕(路加福音23:34)。 - **社群層面**:促進公平與信任,類似於教會的團契。 - 慷慨分享的精神(類似神的恩典),即使被誤解,仍可繼續這份愛。 --- ### **五、現代應用:回應你的經歷與親族之愛** 1. **打破制約,活出親族之愛** - 你提到人類被血統與階級制約,顯現為規則與猜疑。 作為基督徒,你可以: - **以愛回應不公**: 寬恕(馬太福音6:14-15)將挫折轉為服事他人的動力。 - **促進連結**: 在教會中,與不同背景的人建立親族般的關係,超越國族與階級的限制。 - 體現「合一於源頭的親族之愛」。 3. **仰望神的恢復** - 「耶穌基督讓我們再次看見!!恢復」,這是對抗制約與罪性的盼望。 神的救贖最終將恢復所有親族關係(啟示錄7:9)。 - 建議通過禱告與默想(如詩篇37:5-6) 尋求神的引導,信靠祂的公義與恩典。 --- ### **六、結論** 對「耶穌基督讓我們再次看見並恢復親族之愛」的強調 糾正了「跨越」血統的誤解,揭示了基督救贖的真正目的: 醫治罪性造成的分裂(如創世記36章以掃與雅各的疏遠) 恢復神創造的親密連結。 人類被血統、階級與猜疑制約,難以維持親族關係的困境。 然而,基督的救贖通過屬靈的看見與行動的愛,打破這些制約 讓我們重新看見親族的價值(包括以東)。 作為基督徒,可以通過寬恕、分享與服事,活出「合一於源頭的親族之愛」 並信靠神最終的恢復。 這回應了也見證了神在不公中的恩典。 --- --- > ==需要清楚釐清這個血統概念 > 並且在因信稱義 > 以及先前提到的“揀選”並非限定,而是從誰開始的概念。== > > ==有時過度解讀該隱事件在所獻的祭物上 > 其實也只是“上帝喜歡”選擇了亞伯的祭物 > 人類把那個選擇主權,套入了罪性的偏離與比較== 聚焦於釐清創世記36章中的血統概念 結合因信稱義與「揀選」作為「從誰開始」 而非限定的神學觀點 提到該隱與亞伯事件 指出人類常將神的選擇主權誤讀為罪性的偏離與比較 這與血統、揀選和階級的討論密切相關。 --- ### **一、創世記36章與血統概念的背景** 1. **以掃與雅各:血統的親情與分裂** - 創世記36章記載以掃(以東的祖先) 與雅各(以色列的祖先)因牲畜太多而分離(36:6-8) 從雙胞胎兄弟走向兩個民族的對立(以東 vs. 以色列)。 這分裂不僅是地理上的,也是神學上的: - 雅各被選為應許之約的承繼者(創世記28:13-15) 以東則成為非選民。 - 血統(以撒的後裔)本是他們的共同根源 卻因神的揀選與罪性的影響(嫉妒、競爭,創世記27章)導致疏遠。 - 提到人類「無法與親族做連結上的思考」 這在以掃與雅各的故事中顯而易見: 後代不再視彼此為親族,而是以選民與非選民的階級對待 (民數記20:14-21)。 2. **血統的雙重意義** - **神聖的載體**: 在舊約中,血統是神實現應許的工具。 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後裔被選為「祭司的國度」(出埃及記19:6) 通過血統傳承神的約(創世記12:1-3)。 - **罪性的扭曲**: 血統也因罪性被誤用,導致階級與分裂。 例如,以色列誤以為血統賦予他們優越感,輕視以東(俄巴底亞書) 忽略他們的親族關係(以撒的後裔)。 - 創世記36章以東的繁榮(36:31-39) 顯示神的恩典超越血統的限制,即使非選民也蒙福 這為新約的因信稱義鋪路。 3. **人類的誤解:階級與比較** - 人類將神的選擇主權套入「罪性的偏離與比較」 這在創世記36章中顯現為: 以色列以選民身份自居,視以東為次等,創造了人為的階級。 這種誤解類似於提到的該隱事件 人類將神的喜悅(選擇亞伯的祭物)解讀為偏心或不公 而非單純的主權。 --- ### **二、該隱與亞伯:選擇主權的誤解** 1. **事件背景:神的喜悅與選擇** - 創世記4:3-5記載 該隱獻土產,亞伯獻羊羔,神「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 卻未看中該隱的供物。 個人提到「過度解讀該隱事件在所獻的祭物上」 並認為這只是「上帝喜歡」亞伯的祭物 而非祭物本身有道德高低。 - 聖經未明確說明神為何偏愛亞伯的供物 但希伯來書11:4提供線索: 「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 這暗示亞伯的信心(內心態度)而非祭物種類是關鍵。 2. **人類的誤解:罪性的比較** - 「人類把那個選擇主權套入了罪性的偏離與比較」,這非常精準。 該隱的憤怒(創世記4:5-6)源於他將神的選擇解讀為對自己的否定 進而產生嫉妒與比較(「亞伯比我好」)。 這與創世記36章以掃與雅各的衝突類似: 以掃因失去祝福而憤怒(創世記27:41),誤以為神的揀選是對他的排斥。 - 這種誤解反映了罪性的傾向: 人類將神的選擇(主權)投射為人為的階級 (選民 vs. 非選民、亞伯 vs. 該隱) 忽略神的恩典與目的。 3. **神的選擇:主權而非偏心** - 個人提到「只是上帝喜歡」,這呼應了神的主權。 申命記7:7-8說,神揀選以色列「並非因你們人數多」 而是出於祂的愛與信實。 神的選擇(如亞伯的祭物、雅各的選民身份)是祂計劃的起始點 而非對他人的否定。 - 創世記36章以東的繁榮(36:31-39)證明神未偏心 即使非選民也蒙福。 該隱事件中,神主動勸告該隱(創世記4:6-7) 顯示祂的恩典並未排除該隱,只是該隱選擇了罪(殺弟,創世記4:8)。 --- ### **三、揀選與因信稱義:從誰開始而非限定** 1. **揀選的起始性** - 個人定義提到「揀選並非限定,而是從誰開始的概念」 這是一個關鍵的神學洞見。 舊約的揀選(如雅各而非以掃)是神救贖計劃的起點,而非最終的排他性: - **亞伯拉罕的呼召**: 神從亞伯拉罕開始(創世記12:1-3) 應許「萬族蒙福」,顯示揀選的目的是普世救贖,而非限定於某血統。 - **雅各的選民身份**: 創世記36章的雅各被選為應許之約的承繼者 但以東的繁榮(36:31-39)表明神的恩典不限於選民。 - 羅馬書9:11-13解釋雅各與以掃的揀選: 「(雙子)還未生…神的選舉之旨…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 這強調揀選是神的主權起點,而非以掃的失敗。 2. **因信稱義:超越血統的恩典** - 新約揭示,因信稱義(羅馬書3:28)是揀選的終極實現 超越血統與階級: - **亞伯拉罕的榜樣**: 羅馬書4:3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他的義不基於血統或行為,而是信心,這為萬族開啟了救恩之門。 - **以東的盼望**: 創世記36章的以東雖非選民 卻能通過基督的救贖成為「亞伯拉罕的後嗣」(加拉太書3:29)。 因信稱義打破了選民與非選民的界線,讓親族之愛得以恢復。 - 「恢復親族之愛」在因信稱義中實現: 信徒不因血統而分高低,而是因信成為神的兒女 恢復神創造的親密關係(創世記2:24)。 3. **揀選的普世目的** - 個人強調揀選是「從誰開始」而非限定,這與聖經的救贖進程一致: - 舊約: 從亞伯拉罕開始,通過以色列傳揚神的真理(以賽亞書42:6)。 - 新約: 基督的救贖擴展到萬族(馬太福音28:19) 使所有信的人成為神的家(以弗所書2:19)。 - 創世記36章的以東預表了這普世恩典: 他們雖非選民,卻在神的計劃中蒙福,類似於外邦人在基督裡被接納。 --- ### **四、為何難以釐清?罪性與誤解的挑戰** 1. **罪性的比較與階級** - 人類將神的選擇套入「罪性的偏離與比較」,這是問題的核心。 該隱因神的喜悅而嫉妒亞伯(創世記4:5) 以掃因雅各的祝福而憤怒(創世記27:41) 以色列以選民身份輕視以東(俄巴底亞書)。 這些反應源於罪性,使人將神的選擇誤讀為偏心或排他。 - 這種誤解導致階級(選民 vs. 非選民)與疏遠 阻礙親族之愛的恢復,正如「無法與親族做連結上的思考」。 2. **人類的制約:血統與身份** - 「人已經被制約」,這適用於血統與揀選的誤解: - **舊約的制約**: 以色列被血統與律法限制,難以視以東為親族 類似於該隱無法接受亞伯的蒙悅。 - **現代的制約**: 文化、國族或宗教身份讓人以對立而非親情的視角看待他人。 例如,教會有時過分強調「屬靈家庭」,忽略肉身親族的重要性。 - 這種制約使「恢復親族之愛」變得困難 因為人類傾向於用階級(誰被選、誰被拒)而非恩典思考。 3. **神學語言的局限** - 「這一點真是困難釐清」,部分原因在於神學語言的複雜性: - **揀選的誤讀**: 揀選常被解讀為排他性(限定於選民) 而非個人強調的「從誰開始」的普世起點。 - **跨越的誤解**: 新約的「合一」(加拉太書3:28)被誤解為否定血統 忽略基督恢復親情的意圖。 - 觀點(基督讓我們「再次看見」親族之愛)提醒我們 需從神的創造與救贖全貌理解血統與揀選。 --- ### **五、耶穌基督:恢復親族之愛的救贖** 1. **恢復神創造的親情** - 個人強調基督的救贖是「讓我們再次看見並恢復」 這與聖經的教導一致。 神創造家庭作為親族之愛的原型(創世記2:18-24) 但罪性導致分裂(如以掃與雅各,創世記36章)。 基督的救贖醫治這種破碎: - **和好的使命**: 馬太福音5:23-24教導修復關係,包括親族的和好 類似於雅各與以掃的和解(創世記33:4-11)。 - **親情的肯定**: 基督關心肉身親族(如囑咐約翰照顧馬利亞,約翰福音19:26-27) 顯示祂的救贖不否定血統,而是恢復其神聖價值。 2. **因信稱義:超越階級的親族** - 因信稱義(羅馬書3:28)打破了選民與非選民的階級 讓萬族通過信成為神的兒女(加拉太書3:26)。 這恢復了創世記36章中以東與以色列的親族關係: - 以東的後裔能在基督裡成為「亞伯拉罕的後嗣」(加拉太書3:29) 與以色列合一。 - 這種合一基於信心,而非血統的比較,超越了該隱對亞伯的嫉妒。 - 個人提到的「親族之愛」在因信稱義中實現: 信徒因共同的「天父」成為親族,恢復神創造的親密連結。 3. **屬靈的看見:打破制約** - 「神使人能屬靈上的看見而信」,這是恢復親族之愛的關鍵。 聖靈開啟我們的眼睛(約翰福音3:3),讓我們超越罪性的比較與制約: - **該隱的啟示**: 若該隱接受神的勸告(創世記4:7) 他或許能看見神的恩典不限於亞伯。 - **以東的啟示**: 基督讓我們看見以東與以色列的共同血脈(以撒的後裔) 恢復親族之愛,超越選民的階級。 --- ### **六、現代應用:活出恢復的親族之愛** 1. **重新看見親族的價值** - 基督讓我們「再次看見」親族之愛 這呼召我們超越血統與揀選的制約: - **個人層面**: 修復與家人或親友的關係,效法基督的寬恕(馬太福音6:14-15)。 例如,若與親人有誤解,主動溝通,恢復親情。 - **社群層面**: 在教會中,視不同背景的信徒為「親族」 超越種族或宗派的階級,體現因信稱義的合一(加拉太書3:28)。 2. **避免罪性的比較** - 該隱事件的誤解(將神的選擇套入比較) 這提醒我們避免以階級或優越感看待他人: - **教會應用**: 不以「屬靈程度」或「恩賜」比較信徒 而是以愛相待(哥林多前書13:4-7)。 - **社會應用**: 尊重不同文化或國族的人,視他們為神創造的「親族」 超越人為的區分。 3. **實踐親族之愛的行動** - 「不再只是掛在嘴上的愛」,這適用於親族的恢復。 具體行動包括: - **服事親族**: 關心家人或社區的需要 例如幫助年長親人或支持弱勢群體,體現基督的愛(馬太福音25:40)。 - **促進和解**: 若親族間有分裂,主動尋求修復 類似於雅各與以掃的和好(創世記33:4-11)。 4. **信靠神的救贖** - 「恢復」的盼望,這最終在神的國度實現(啟示錄7:9)。 當親族關係因罪性受損時 禱告尋求神的引導,信靠祂的公義(詩篇37:5-6)。 - 例如 若無法立即修復親情,仰望神的恩典,相信祂能在適當時機恢復。 --- ### **七、結論** 創世記36章以掃與雅各的分離揭示了血統的親情 如何因罪性與揀選的誤解而破碎 類似於該隱事件中人類將神的選擇套入比較與階級。 個人強調的「揀選從誰開始而非限定」與因信稱義的神學 澄清了神的計劃是普世救贖,而非排他。 耶穌基督的救贖讓我們「再次看見」親族之愛 恢復神創造的親密關係(而非否定血統) 超越選民、階級與國族的制約。 這種恢復需要屬靈的看見(信心)與實際的行動(愛) 以打破罪性的比較與分裂。 作為基督徒,我們應活出「合一於源頭的親族之愛」 修復關係,並盼望神最終的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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