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gs: `Papulu` # 巴布麓部落大獵祭活動自律公約 >2015年12月18日部落會議討論通過 >2016年12月03日部落會議修訂通過 >2020年12月06日部落會議修訂通過 1. 為發揚卑南族優良傳統,表彰敬老尊賢、團結合作的固有精神,尊重山林,讓大自然動植物永續發展,特制定本公約。 1. 本公約適用於本部落年祭之大獵祭活動期間,本族族人各項儀式之規範。 1. 本部落傳統獵場為臺東市、卑南鄉、東河鄉、成功鎮、長濱鄉,確實遵守傳統獵場區域範圍,不得進入傳統獵場以外之區域狩獵。 1. 每年於12月上旬擇期舉行部落pubaaw祭儀。 1. 本部落傳統大獵祭期間為12月25日起至翌年1月5日止。 1. 大獵祭期間之各項行動以期前之部落會議決議為準,但臨時狀況及未經決議之事項,由頭目召集長老會商決定之,如頭目無法到場視事應指派適當之長老行之。 1. 本部落之長老為60歲以上,長老年滿65歲方可戴長老帽;20歲以上為成年;少年滿16歲得晉升miyabetan(訓練期青年),服務須滿3年,屆滿之年自獵場營地返回後在巴拉冠晉升bangesaran(青年階層)。 1. 出發及返回之時間於部落會議定之,如需提前出發,應先告知部落會議主席。 1. 攜帶槍枝應攜帶相關證照並告知部落會議主席;另由部落會計登錄俾利管控,部落主席應於行前辦理攜槍者安全教育。 1. 狩獵期間,嚴禁將槍枝借予他人或非本族之人。 1. 狩獵期間,應遵守交通法規、嚴禁酒後駕車。 1. 在營地搭建之營帳應依輩份、年齡順序排定床位,喪家之營帳應另作區隔,嚴禁在營地範圍以外另搭建營帳,但在車上休眠者不在此限。 1. 營地用餐應依輩份、年齡層排定桌次,公共伙房之飯、菜不得分配至非指定之桌位。 1. 營地之伙房,按青年以上之年齡層輪值一年,由該年齡層推派伙房班長負責活動期間之伙食、飲水,其餘同階層人員協助之。 1. 訓練期青年(miyabetan)及青年初階(kitubangesar)不得參與狩獵,應在營地受伙房班長指揮處理伙房相關事務。未達miyabetan階齡的青少年及幼童不得進入大獵祭營地。 1. 未經許可,嚴禁捕捉、採摘他人所豢養及種植之動植物。 1. 大獵祭結束後應將營地恢復原狀,並清理垃圾雜物及排泄物。 1. 大獵祭所獲得之獵物應依輩份、年齡平均分配予參與人員與被指派部落留守之工作人員。 1. 參加大獵祭之青年(bangesaran)以上年齡層,每人繳交1,000元,如1戶內有2人以上參加者,以每戶2,000元為上限;65歲以上之長老、身障者、在學學生及義務役兵役者免繳交。經部落會計催繳仍未繳交本費用者,公告周知。 1. 活動結束後3個月內,部落會計應透過部落會議報告財物收支狀況。 1. 應協助政府防範狂犬病疫情擴散,遇鼬獾等高危險物種,請勿騷擾及獵捕,並注意自身安全。 1. 對於無法取得之獵物不得射殺,採適時、適地、適需之狩獵原則,以維護自然生態資源之永續利用。 1. 本自律公約如未盡事宜,修訂之,並在部落會議決議後始得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