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 body { position: relative; } body:before{ content: ' '; display: block; position: absolute; z-index: -1; left: 0; top: 0; width: 100%; height: 100%; opacity: 0.2; background-image: url(http://ncnuocsa.oia.ncnu.edu.tw/img/White-Background-BD1.png) !important; } ul { list-style-type: upper-alpha; } .ui-infobar { display: none; } h6 {display:none;} </style> ###### tags: `中南僑` ## 一、 比賽日期 >2017 年 04 月 29 日(星期六)至 4 月 30 日(星期日) ## 二、 比賽地點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室外籃球場 ## 三、 比賽項目 >男生五人制全場籃球賽 ## 四、競賽制度 >1. 報名制度:至多註冊 15 人,最少5人,登錄最多 12 人,最少5人,場上 5 位球員出場比賽。各大專院校隊伍上限為 2 隊。 >2. 預賽晉級制度:採三角循環制,取各分組第一之球隊晉級復賽。由於報名組別數問題,其中一組為四隊並採循環制取前兩名之球隊晉級復賽。 >3. 複賽晉級制度:採單淘汰賽。 >4. 決賽冠亞季殿制度:採單淘汰制。 >5. 若某方少於 5 名球員於場上,該場比賽既宣告結束,該隊伍直接棄權。 注:由於考慮晉級組別體力消耗,所以此組別每隊將進行兩場並依下列循環制規則晉級。 ## 五、競賽規則 >[color=red] >### (1) 基本規則 >>[] >>比賽採四節制,每節十分鐘。各節間休息 2 分鐘,中場休息 3 分鐘。比賽第一節開始為跳球決定球權,之後爭球或每一節開始,則以輪流取得球權。 >### (2) 比賽時間 >>比賽期間死球、暫停皆不停表,唯第四節倒數 2 分鐘停錶;四強賽一到三節停最後一擊 24 秒及第四節倒數 2 分鐘停錶。 >### (3) 暫停 >>僅教練或助理教練,若無則隊長可以請求暫停,且應親自到記錄台請求暫停,並用合宜的傳統手號表示。上半場每隊可暫停 2 次,下半場可暫停 3 次,暫停時間為 60 秒(暫停時不停錶)若延長賽,時間為 4 分鐘,倒數兩分鐘停錶,每隊可暫停 1 次。 >### (4) 得分相同與延時賽 >>下半場終了時,如兩隊得分相等,得舉行最多兩次的延長加時賽.。在第一次延時賽前應重新選籃,其後每次延時賽均換籃一次。每一延時賽開始前,須有兩分鐘的休息。延時賽則延續第四節球權輪轉順序開始。 >### (5) 循環賽名次評斷順序 >>- 勝場數(勝多者勝) >>- 得失分差(得失分差大者勝) >>- 失分數(失分少者勝) >>- 抽籤 >### (6) 以下情況判為奪權犯規: >>1. 在裁判命令比賽開始後,拒絕出場或阻撓比賽。 >>2. 比賽開始五分鐘後,球隊若缺席或不足五人。 >>3. 比賽過程中、後(雙方在場),經對手檢舉且當場發現有違反規定。 >>4. 比賽過程中爭執(肢體衝突、粗口),經裁判裁定之球隊。 >### (7) 替補: >> 替補員入場前,應先向記錄員報告,並準備即刻參與比賽。 >>- 在下列情況,記錄員應儘速鳴笛響信號,只是請求替補: >>a.球成死球。 >>b.正當停錶時。 >>c.當裁判宣判犯規,並向記錄台完成溝通程序後。 >>依照下列情況進行替補: >>- 罰球時僅該罰球員可被替補,但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a. 執行發球後 >>b.跳球球員不得由其他球員替補。 >### (8) 二十四秒鐘規則: >>- 四節制—球在空中 24 秒同時響起投籃、中籃,球進算;球不進換隊伍在邊線發球。二十四秒計時器的信號,表示該球隊未能在 24 秒內投籃。 >>a. 若比賽因控球隊的隊員,因某些事項而停止,則控球隊應獲得另一個新的 24 秒。 >>b. 若球僅對手觸及,而原控球隊仍持有控球權時,不得重新計算 24 秒。 >>c. 採 24 秒新制,進攻方取得進攻籃板,進攻秒數為 14 秒。 >>- 二十四秒計時器必須停止,但不得重新設定,當: >>a.原控球隊的球員發界外球,球出界。 >>b.職員中止比賽,以保護控球隊受傷的隊員。 >### (9) 犯規: >>- 違例或犯規後恢復比賽的方式: >>a. 由界外擲球進場;或 >>b. 執行一次或多次的罰球。 >>- 對正在投籃動作中的球員之犯規: >>a. 對方球員向某隊員犯規,該球員已在犯規發生>前開始投籃動作,結果投中時即中籃有效加罰一球。 >>b. 惟當鳴笛時,該球員必須正在繼續或開始投籃動作;如鳴笛後始行重新投籃,則投中無效。 >>- 球員五次犯規:在比賽中,球員犯滿五次犯規,包括侵入與技術犯規的總次數時,應自動退出比賽。 >>- 團體犯規每節達 5 次,第 5 次開始進入加罰狀態,由對方隊伍獲得兩次罰球。 >>- 場下球員、加油團若有不服判決或叫囂過於嚴重之情形,經勸導而無改善者,記教練或隊長技術犯規一次。 >>- 技術犯規: >>a.不服從裁判之判決 >>b.以言語、動作戲弄或不尊重對方球員 >>c.擅自更換號碼或在比賽進行中任意換人 >>d.故意拖延時間,妨礙比賽 >### (10) 補充事項: >>- 比賽期間嚴禁任何故意或粗暴犯規動作,情況嚴重裁判有權將球員或教練驅逐出場。 >>- 如遇有特殊情形,無法按照既定賽程如期比賽時,由主辦單位與相關參賽單位協調。 >>- 各場比賽進行時,如遇天然災害,比賽與否由大會審判委員及裁判裁定,各球隊不得提出異議。 >### (11) 雨備: >>- 雨備上、下半場,每半場 10 分鐘,暫停皆不停錶;上、下半場每隊各有 1 次暫停,每次暫停 30 秒。 >>- 中場休息時間為 1 分鐘。 >>- 延長賽:如下半場時間終了時雙方比數相同,進行「罰球加賽」,由兩隊各派登入球員其中 5 名球員輪流罰球一輪(5 犯畢業球員即喪失比賽資格球員不得罰球),進球數多者勝,次平手則由隊長猜拳決定勝負。 >>- 雨備四強賽:恢復四節制規則,無延長賽限制,其餘與晴天規則相同。 >>- 是否進行雨備賽程,將由大會審判委員及裁判裁定,各球隊不得提出異議。 > >上述未詳列之規則依據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公告之最新規則實施。 > >若因雨勢造成無法避免之賽事停止,大會保有報名費用處理之權力。 ## 六、注意事項 >1. 注意事項請至「注意事項之規章」查看並遵守。 >2. 凡進入雨備方案,大會有權更改比賽制度及比賽規則。 ## 七、申訴 >申訴事項請至「申訴事項之規章」查看並遵守。 ## 八、罰則 >1. 比賽期間「即活動當日任何時段」如發生球員鬥毆、或球隊隊職員侮辱大會工作人員及裁判等事件時,大會有權取消該隊伍參賽資格。並將此記錄列入黑名單。 >2. 球員不可因其失誤或不滿判決等,做出任何侮辱裁判或對手及任何破壞場 地等行為,輕則由裁判發出行為不當之宣判,嚴重者直接取消該球員任何一項比賽的資格。 ## 九、獎勵團體賽取前三名,各頒發獎牌乙枚及每人獎狀乙張。 ## 十、本大會保留任何修改賽規賽制之權力。 ## 十一、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公佈之。 ## <font color=red>修改日期 2017/3/7 四、競賽制度 (2)</font> --- # 籃球(男生)項目競賽對陣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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