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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 by: Ya-wei Chou、史凱文、Jason、Singing Li、Leah Lin、開放文化基金會
雅薇的個人觀點:
Q1:
國際組織來台灣設點都有一定的目的,可能是基於推動組織所相信的價值,但也不排除帶有該組織所在國(例如美國、德國)的利益。請問,INGO 除了以一個「協助者」的姿態來協助台灣本土 NGO 之外,還可以以什麼樣的論述來說服台灣的公民組織願意與 INGO 合作?
周雅薇:
諾曼基金會和德國自由民主黨雖然關係密切,但無法代表他們,基金會當然也不能代表德國(國家/政府)。基金會有自己的立場與價值,以我們而言是「自由主義」。我們不會自視為協助者,我們與在地NGO的關係是夥伴關係,而不是申請 grant 的關係。我們共享資源,協助與幫助是雙向的。
Kevin Slaten:
呼應前面講者,我們自由之家也不代表美國政府。其實我們有一大部分資金來自他們,但美國的官僚機制與政黨利益分隔得滿清楚,所以並沒有受制,且保有獨立性。在這樣的基礎上,我們(評分)給美國的自由指數也一直在下降。這確實反映出我們無需考慮美國的利益。
過去兩年在台灣建立基地以來,我並沒有尋找合作夥伴的問題,沒有需要說服的問題;大家認同我們的價值後,好像都滿願意與我們合作。當然有些機構比較不喜歡我們,但這也可以接受,總之我們沒有這方面的困擾。
劉致昕:
首先也一樣,(即使組織名字中有「美國」)我們並不代表美國政府,也是無黨無派的非政府組織。
的確我們也有特別關注的議題,如邊緣化族群,例如性別、鄉村地區、視障聽障者等等,當我們在做不實資訊的議題時,我們會在這樣的基礎考量上來培力。
我們也會找到議題對應的在地夥伴,以夥伴關係及多元的方式來支持對方。
林文亮:
我認為在地組織也要保有自己的能動性和 agenda。
Q2
我想請教,現在世界潮流在講 ESDG(=ESD+SDG)我們該如何營運、運用?
李欣穎:
現在使用的聯網產品基本都有使用OpenSource,希望企業可以做到公開,透明。
Q3
如果非科技背景的一般公民、公民團體,想要監督或參與數位政策立法,應該要學那些技能?或是那些知識?
李欣穎:
我本身非資訊背景的人,建議可以從「大家都是使用者」這樣的角度去思考自身如何提供協助。
Q4
如何強化數位能力,尤其是年長者容易接收各方假訊息甚至被詐騙,有何具體建議?
劉致昕:
回應莫乃光的演講。有一些族群的資源和知識是很受限的,比其他人離技術更遠、也更陌生。破碎化的進程中,有些脆弱族群會接收到針對他們的攻擊,他們迫切的需要為他們客製化的協助。
他們都是數位空間的受害者,在這樣的情況之下,跨國串連是我們可以進一步探索的方向。
Q5
自由的網路後來被威權國家用於擴大影響力(例如傳遞假訊息),但要底抗數位威權,似乎無可必免要強化網路的監管,同樣影響網路自由。請問這兩者之間如何權衡?
Kevin Slaten:
Q6
面對數位威權,跨國串連怎麼做?
周雅薇:
FNF 支持過 RightsCon,大家也可以關注 Access Now。
盡可能去跟台灣以外的朋友分享這邊遭遇到甚麼樣的網路威脅,外部的人很難理解這邊的脈絡;同理,我們也離其他國家的脈絡很遠。
我認為,要去做甚麼之前得去先理解他們面臨的危機。
林文亮:
我想我們在台灣有機會去發揮更多的想像力,在數位人權上有更多更好的角度。舉例來說,緬甸政變期間,NCC 官員和緬甸軍政府的代表在同樣的會議上討論保護公民與權利(指場面諷刺)。
第二個例子是 data center 對在地環保(環境)和弱勢群體的侵害,的確我們需要 data center,但是平衡也很重要。
我們在這裡,一如極權政府相互學習,我們也彼此分享串連。我想就是我們抵禦的一個方法,也是我們今天在這裡的精神。
活動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