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gs: `NTHUSC` `會議記錄` # 國立清華大學第31屆學生議會<BR/>111學年度第一會期 第一次大會會議記錄 日期:西曆2022年07月28日(四) 時間:19時00分 主席:王致凱 出席人員:江仲淵、陳泰寧、賴冠穎、呂啟維、余政興、李襄君、簡宏偉、張乃方、徐睿梧、鄭胤宏、曾昱凱、吳家榮、鄭羽芳。 請假人員:邱茂宸、劉奕廷、童冠嶧。 缺席人員:蔡宇霆、洪以諾、牟懋軒。 列席人員:**學生議會秘書處人員**(副秘書長陳昱心、副秘書長吳品萱、法務長黃柏葳)、**行政中心幹部**(學權部、公關活動部、資訊部、秘書處擬提名人)、財務處會計長郭冠毅。 會議記錄:學生議會秘書長呂啟維、學生議會副秘書長吳品萱、學生議會秘書簡宏偉。 **國立清華大學第31屆學生議會 111學年度第一會期 第一次大會決議表,如[連結](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Me_JFtKiAe8lFFRyd4Qhqt_SEFCTwuAKZolgFpD5COs/edit?fbclid=IwAR2yxvBaWs7QnC_ngbDV2ycWsEq-FYT5c1bDg7z2MSnBqCCDWiwZzsQpbTU)。** ## 壹 主席說明會議 ## 貳 認可本次會議議程 ## 參 報告事項 ### 一、議長報告 1. 議長王致凱:秘書處同仁已按照法定程序聘任完成:秘書長、兩位副秘書長_昱心(曾任梅竹黑客松行銷部部長,行銷文案專長)、品萱(30屆議會秘書)、及三位秘書,為論件計酬_宏偉、政興(協助會議記錄、議程及信件寄送)、襄君(協助社群行銷)。 2. 上次委員會分發名單已出來,教務及學務召委目前空缺,若有興趣可來登記。 3. 議長王致凱:[大賣場引進之問卷結果](https://www.facebook.com/nthusc/posts/pfbid02mxAHbM8fqEc3ZjtFGvfHaGV1ZYP8XG2yQtB7mgum8A6gU7A4SfVswwP81gFosQsQl),此為學務處委託作問卷設計,相關題目之方向有與委託人做確定,而問卷結果已出來。這次發布24小時共1005人的回答,約幾十筆因人為疏失而缺漏,用平均方式做填補,符合調查的做法,也有透過加權的方式做還原,盡量忠實呈現結果。 ### 二、議員報告 1. 議員李襄君:為了推廣性平事件之申訴管道,預計發四篇圖文在議會粉專,圖文內容大概重點已發在議會群組給各位過目,若沒問題往後就以該方向為主軸書寫,約在8/19-8/26進行發文。 2. 議員陳泰寧:四個議題上限各10,000元,性平、環境永續、高等教育、多元族群主流化公民審議計畫,上次主席指正預算掛在行政部門,即屬授權行為,希望由下而上提出聲音,已將資訊置於群組。 議員張乃方:想請問執行面?權責部分如何定義? 議長王致凱:各10,000元的用途為執行公民審議通過之事項;公民審議通過後,能否執行、如何執行,規劃由議會決定或由行政部門決定;公民審議有多種形式,辦理模式由誰決定如何辦理? 議員陳泰寧:由計畫主持人代為執行,如若有議員想參與可加入,如何審定會有完整說明和討論,目前由我進行培訓和說明,若有議員有不同想法,計畫主持人要負起全責,並扮演守門人腳色,且公民審議並非民粹,其有一定的範圍和侷限。 法務長黃柏崴:預備會議決議授權陳泰寧議員決定預算提出,但目前看到議會收到的預算案沒看到這部分預算有被涵蓋在法定預算書中。提案人說明依基本政策的法條去做,應屬法定預算。 議長王致凱:這部分可做追加預算? 法務長黃柏崴:目前[財政制度法](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1FqbIXSid870-DBG3ic_XvhSBU-fZUFv0&authuser=1)對追加預算的限制可見於45條。 議長王致凱:細節執行可於會後做討論:如何追加或提出。 法務長黃柏崴:因法定程序未完成,故目前此計畫不可執行,若要提出追加預算可循第45條第四項處理。 議員吳家榮:預算各10,000元,一般會先這樣提嗎? 議長王致凱:上限10,000元。 法務長黃柏崴:這部分應是用特別費、統包性費用,被確認後才會被assign,在提出時會以比較統括性科目處理。 議員吳家榮:想再確認申請這樣的經費,學長以議員身分,其他議員若有想做的事項也可依循此模式去推動申請經費去備詢嗎? 議長王致凱:這部分有在議會提的預算針對這些需求編列相關經費,若有此需求稍後可看議會編列的法定預算是否足以支撐議員們研究的需求。 法務長黃柏崴:補充細節,泰寧議員因有第二次預備會議之授權而可提出,原則以法定單位去提出,而個人無法提出,此人可提是因議會已授權。且因為其為基本政策,有明確法源依據,可這樣提法定預算。依財政制度法,若有政策需求可再提出政策性預算。 ## 肆、議員質詢 **議長王致凱移交主席職權給副議長吳家榮。** 議員王致凱:行政中心對於第一屆改制是否有想推動的政策及目標? 法務長黃柏崴:可會後用書面答詢並加入會議紀錄。 **行政中心執行長以書面答詢。** 行政中心執行長張乃方答詢內容:將以資料開放為主軸,嘗試開發平台彙整與學生相關的資訊。學權方面也將持續維護學生申訴管道,保障學生隱私,並且針對學權資訊進行資訊公開。 **副議長吳家榮移交主席職權給議長王致凱。** ## 伍、備查事項 ### 【案由一】行政中心各部門各部會首長人士任命 提案人:行政中心執行長 張乃方 提案說明: 1. 學權部 黃靖淳 英語教育學系 24 級 2. 秘書處 程議瑩 竹師教育學院學士班 23 級 3. 資訊處 林奇葦 清華學院學士班 25 級 4. 公關活動部 林成璟 中國文學系 25 級 經歷: https://hackmd.io/@canoe-0205/rJYS3u03c 議員吳家榮:學權部和公關活動部有未來今年預定、關心的學權議題,活動部是否已經有預期要辦的活動? 公關活動部林成璟:因為公關活動部還未正式成立,未來主要會有三面向,一是社群經營,製作新生懶人包等;二是辦理系列活動蒐集同學意見(審議式民主);三是舉辦全校性活動回饋同學。近期交大方有來聯繫相關活動,細項要等部門成立才能有更進一步規劃。 議員吳家榮:因為現在有新章程,學生會下轄行政、立法、司法部門,粉專發文是否要相關核定,名義是否需要調整?對外需討論社群是否需合併及調整。現行議會發文基本由秘書部協助,而行政中心由公關活動部,有提到審議民主,其性質與議會蠻類似,未來可能需討論如何合作發文,是否需做粉專上合併整理?發文由誰負責?或是兩部門做協調? 議長王致凱:有與秘書處初擬發文流程,是否合併或協調是可討論的。而執行長有詢問過意見,我認為雖然學生議會與行政中心雙方發文性質類似,但在組織架構有滿大有區別。由誰決定發文、刻責、修補機制為何皆須因應組織架構不同而做討論;也承認剛剛所說許多事須共同協力,如何協調個人不排斥。 議員吳家榮:內部未有共識,成璟可能較難答覆。 法務長黃柏崴:依章程第25條第五項,行政中心依照需求可自行訂定規則,由公關活動部擬出草案再送議會。 議員吳家榮:學權? 學權部黃靖淳:三面向,校園交通(規則、公車)、教務(低修不易通過)、性平申訴管道(目前在製作指南草稿)。 議長王致凱:性平指南是與議會做合作的嗎?或是兩件事? 學權部黃靖淳:有同學想了解性平申訴管道,想再製作性平申訴流程。 議長王致凱:和襄君、羽芳議員推行的有連結嗎? 學權部黃靖淳:應該沒有。 議員吳家榮:行政中心性平申訴管道的宣導,聽起來與兩位議員的內容幾乎重疊,其中一篇為說明申訴流程,應會符合靖淳需求,可討論如何合作。 另一問題是校園交通,為我特別關心的議題之一,是否可找學學權合?過往是否有這種經驗? 議長王致凱:為他職權,非我職權,但合作沒有問題。過往也有議員參與學權部。 法務長黃柏崴:原則上可以,但不能任職於行政中心中的任何職務,否則議員身分會喪失。 議員吳家榮:請問學權部推動的內容與議會非常類似,以往是如何推動?若和在一起或許可做得更好。 議長王致凱:若雙方都有共識,且在法定允許下能共同推行,不強迫但可做連結。 法務長黃柏崴:行政部門為議會派出執行機關,兼有審查這些人之業務權力,不可又審又執行,此為基本原則。可做的事如有重疊做獨立單位(政策性單位)。 議員吳家榮:以這次性平議題為例,如議會同意安排經費推動性平,議員較適合做法是在議會中向行政部門說明希望有人來推動,請執行部門執行?或如此次讓議員單行工作。 法務長黃柏崴:可以於議會提案,此件事希望行政部門怎麼做,只要在議會被通過,就有被執行的義務。目前採內閣制,議會權力非常大,在某些國家甚至可直接任命行政部門之人事,但須注意不可個別議員要求行政部門做事,必須在議會通過決議。 議長王致凱: 不能實任在裡面,但實務上可能有另外狀況。如議員與議員間,同樣推動性別議題,可能兩者意見相左,或手段,或側重面相不同,傳達給學生之訊息、受眾那些,可能有不同脈絡。若能整合、能量匯聚,但前提是需取得共識。 議長王致凱:請秘書處和資訊處首長做自我介紹、或願景。 資訊處林奇葦:我是25級不分系、將分流至科管,偏向商業、資訊相關,和行政管理有關。協助資訊友善、達到智慧校園目標,完成現在既有專案(LINEBot),更重要還有培養人力,皆由過去專業知識、書籍、現有人脈等資源處理未來專案。 秘書處程議瑩:我是教育學院學士班23級,從大一開始參與學生會,進入第四年。曾擔任各類營隊總召或營長,也擔任過臨床心理年會的議事組組員。 議長王致凱:通訊錄中之聯絡方式請彙整給議會秘書長。 ### 【案由二】因應母法修法,修正本會請假辦法,提請大會備查。 提案人:議會秘書處 提案說明:因應母法修法,修正本會請假辦法,提請大會備查。 補充資料:[法規對照表](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u9veA0egzy8EdFi0yKo5R7N2I5jcanbx/view) 議長王致凱:獨立機關包含財務處和選委會。 ## 陸、討論事項 ### 【案由一】111年行政部門法定預算 附件1: [111學年行政部門法定預算書](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pe199z3mDg58xyT27n9EXR3wv5diTH_e4t8JOk3VETU/edit?fbclid=IwAR3SSJ43Js67PY0iri-BPyIAkxmLoenyhCVfgl5nZGG-vi_lK5_uQ5zh304#gid=1695831256) 1. [11101SCRE01 秘書處行政支出](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P2NhyWx8re8WRPfDpH-ViejO2_ozh0h_QI2nQHseqok/edit#gid=1498705616&range=A1:I61) 2. [11101ADMI01 行政中心行政支出](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P2NhyWx8re8WRPfDpH-ViejO2_ozh0h_QI2nQHseqok/edit#gid=1469793284&range=A1:I61) 3. [11101STRI01 學權部常務工作推行](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P2NhyWx8re8WRPfDpH-ViejO2_ozh0h_QI2nQHseqok/edit#gid=293037487&range=A1:I61) 4. [11101ITSR01 資訊處行政支出](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P2NhyWx8re8WRPfDpH-ViejO2_ozh0h_QI2nQHseqok/edit#gid=467261120&range=A1:I61) 法務長黃柏崴:三部門之法定預算書,有全部門之預算總計,在個別行政計畫蒐集起來會成為單位工作法定預算書;在最下面會有財務處意見及預期效益。 議會須決定第二預備金數額,若認為此工作計畫金額較不易浮動,可如同財務處意見,但若認為數額可能變化,可以自己認為合適數額去設定。 此外,可增加或減少數額,但科目變更原則上不允許。另可對執行有額外之附帶決議,如教育訓練費需會議紀錄、餐費需出席證明、會議需報告等,財務處會以附帶決議做審查,若議員認為期末須繳交額外資料,可在此提出,但前提是通過議會最後決議。 議長王致凱:注意會計科目是否正確、數額、合理性、附帶決議等。 議員吳家榮: 一般事務費之餐費是否要繼續維持80元,因清大其他行政部門已提高至100元一餐,或許可提高。 法務長黃柏崴: 行政中心執行長也為議員,所以也可提案。 **議員張乃方提議將餐費提高為每餐 100 元。** **議員吳家榮附議。** 議員呂啟維:若所有餐費都提高成100元,在預算平衡上是否會造成失衡狀況? 財務處會計長郭冠毅:估計未有包含學校補助經費和營運收入,若認為可抵消即可。 法務長黃柏崴:使用單位為次數,行政部門累計共 4x5x2 + 4x3x2 + 7x8x2 + 4x5x2 + 15x3x2 + 5x5x2 + 10x6 = 416餐,差異數估計為 (100-80)x416 元。 議員賴冠穎:餐費是個人在取捨,我認為到100元好像有點多,90元較為合理範圍,在支出上沒有那麼大的壓力。 法務長黃柏崴:修正決議會覆蓋原決議,若沒通過會不可再討論,建議兩案併陳。 議長王致凱:就實質數額做討論,如何修改可在動議討論。 議員吳家榮:100元為目前清大行政單位設定之餐費,包含一般社團申請餐費補助,核可的數額為1人100元,認為此為目前公認,且100元為上限,實報實銷。 法務長黃柏崴:好像其實是這個 4x3x2 + 7x8x2 + 15x3x2 + 5x5x2 + 4x5x2 + 10x6 = 376(餐),差異數為 (100-80)x376 = 7,520元。而AB案差異數為 (100-90)x376 = 3,760元 議員賴冠穎:認為是上限當然沒問題,使用上若能吃到90多當然會吃到90多,可有限制性去壓低金額。 法務長黃柏崴:先投兩案是否同意,再進行兩案投票。 **(1-1)議員張乃方提議就 11101SCRE01 秘書處行政支出、11101ADMI01 行政中心行政支出、11101STRI01 學權部常務工作推行、11101ITSR01 資訊處行政支出 元,一般事務費科目,餐費支付標準上限自每人每次 80 元增加為每人每次 100 元,上述會計科目一般事務費分別修正為 4,000 元、14,000 元、6,000 元、13,600 元,是否有當?** 同意 9 票 不同意 0 票 **本案通過** 議員曾昱凱:資訊處之教育訓練費,沒有特別寫哪些書籍,是否可在圖書館借閱或過去已添購?是否可請說明必要性? 行政中心執行長張乃方:購買後書單會呈上。有些新技術圖書館不會有,購買前會查詢。 議長王致凱:若書籍費之金額很大筆,過去有議員會以附帶決議方式處理。 議員吳家榮:或許可提附帶決議,因目前沒有明文要求附上書單。 法務長黃柏崴:審查方式為何?(行政部門)購買前須提供圖書館確實無此書、是否長期使用、是否由財務處審核或購買前呈到議會核准。 議員吳家榮:至財務處審核。 法務長黃柏崴:財務處認為實務上是否可行? 財務處會計長郭冠毅:可行。 議長王致凱:備查僅為告知,不作准駁。 **(1-2)議員吳家榮提議就 11101ITSR01 資訊處行政支出,教育訓練費科目,執行前應就 (1) 圖書館是否已有藏書 (2) 是否長期使用 二情形為妥適說明,並由財務處為執行准駁之決定後,才可執行。 議員曾昱凱附議。** 同意 8 票 不同意 0 票 **本案通過** 議員吳家榮:想確認行政部門法定預算書的最後一頁,法定工作預算書,學權部門13萬是否有誤? 議長王致凱:需麻煩財務處修改。 財務處會計長郭冠毅:已經修改為29,800元。 法務長黃柏崴:提醒每個法定預算的第二預備金皆須審查。預備金分為第一、第二,發生在金額不大的意外支出時,可執行預備金。第一預備金由財務處依費用性質審定、核定,當第一預備金用完將進入第二預備金,由議會做准駁。預備金為統開性科目,可適用任何以上費用包含人事費,在核准時特別注意,而此為議會審定,不能由行政部門開出。 議員吳家榮:過往預備金使用於何種活動? 法務長黃柏崴:理論上會視此工作計畫用在何處,若認可此行政計畫,但認為數額會浮動,可放在預備金,若有意外支出可不跑追加程序。 議員鄭羽芳:[110年度第二學期](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QhO2reUThSZfhRG5P5I8IzMrxsY7ZgBnY8VKOt7WL30/edit?fbclid=IwAR0WWE30E0l4Xi01OEqAYzxnigXrr8PXPkD0y2GGepG56PzRzmfj2UZvMKI#gid=1525126267)所列之第二預備金5,946元,可參考此數額。 法務長黃柏崴:可以整個行政部門為單位給第二預備金,也可分配給計劃使用可掛在計畫中,若都認可所有工作計畫但整體數額過高,可以統刪方式處理。 議員吳家榮:認為學權部的委辦費可編預備金,因以學權部目前以按件收費,不知經驗上認為是否需要? 議員呂啟維:昨日財委會有討論到25,000元是否足以請到符合條件之顧問,可考慮增編預備金。 議員吳家榮:想確認以往學權部門有需要律師協助之頻率、次數,因一個案給予8,000元左右,為整個學年僅能有兩案 議長王致凱:過去是否聘請法律顧問,每屆不一樣,開出條件也為浮動,為行政部門之需求,個人認為數額不一定 議員吳家榮:按照補充說法,過去未有設置,是否是找認識教授,我認為突然開到如15萬也過多,過少也有可能破壞律師界的行情價,所以不確定如何設置較合適。 學權部黃靖淳:還在找名單,若要往上調(預算),部內也未有開會再討論。 議員吳家榮:我認為25,000元對學權部或許有點吃緊,學權部認為無壓力也沒問題。 議長王致凱:目前不確定是否會花超過,若擔心未來追加預算麻煩也可提第二預備金。 議員吳家榮:由學權部討論,若不足再做追加預算,但也擔心若已與教授談成,但追加預算議會無法通過會造成執行困難,能有議會接受的數字會較好。 法務長黃柏崴:可補充行情8,000到10,000元(其他服務額外收錢);若真的可諮詢(一年10小時),約30,000元能找到小型的律師事務所,中大型的也可能破10萬,甚至50萬。若認為目前數額無法可靠執行可提第二預備金。 議員吳家榮:想提案,但不了解是否對收支平衡會有一定影響。 法務長黃柏崴:收支平衡是原則,因學生申訴協力,且沒有法律上原因學生會不能拒絕協助他,相比下協力義務是更需要被遵守的。 財務處會計長郭冠毅:預估本期結餘,因為有金額誤植,目前仍多11萬元,但不包含政策性預算,各位可再參考看看。 **(1-3)議員張乃方提議就 11101STRI01 學權部常務工作推行,委辦費科目,數額自 25,000 增加為 50,000 元。 議員吳家榮附議。** 同意 6 票 不同意 0 票 **本案通過** 議員吳家榮:可統一給5,000元第二預備金,因目前編的主要為餐費、委辦費,個人擔心委辦費不足,餐費也依開會人員來列,可能有浮動問題。 **(1-4)議員賴冠穎提議就 111 學年行政部門法定預算書,全部第二預備金科目,統一編給 10,000 元額度,各項計畫得流用。 議員吳家榮附議。** 同意 5 票 不同意 0 票 **本案通過** 法務長黃柏崴:提醒行政部門法定預算書中的各項工作計畫之最終核銷日期須填寫。 財務處會計長郭冠毅:考量關帳時間,所以設定在(西曆2023年)6月13日。 法務長黃柏崴:提醒需在(西曆2023年)6月13日當天完成所有核銷才可。 財務處會計長郭冠毅:改訂在(西曆2023年)6月6日。 法務長黃柏崴:注意各計畫須獨力編製工作報告,說明是否達成預期效益,且須注意日期,不可在截止後繳交。 行政部門秘書陳芷萱:想詢問最後會收到更正完畢的工作計畫書嗎? 法務長黃柏崴:理論上編製完成會由秘書處統一分送至各單位,日後執行若無計畫變更、追加,都以此份(工作計畫書)執行,若有變更將重新分送,新發送之計畫書於送達日隔日生效。 **(1-5)議員吳家榮提議針對 111 學年行政部門法定預算書,各項法定工作計畫,全部附帶決議、預備金、數額修訂,逕行包裹表決。 議員呂啟維附議。** 同意 10 票 不同意 0 票 **本案通過** **(1-6)主席經徵詢無討論意願,表決案由: 議員吳家榮提議針對 111 學年行政部門法定預算書,各項法定工作計畫,全部附帶決議、預備金、數額修訂,是否有當?** 同意 9 票 不同意 0 票 **111 學年行政部門法定預算全案通過** **議員張乃方提議休會五分鐘,議員余政興附議。** **21:27主席宣布休會五分鐘。** **21:32主席宣布繼續會議。** ### 【案由二】111年立法部門法定預算 附件2: [111學年立法部門法定預算書](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pe199z3mDg58xyT27n9EXR3wv5diTH_e4t8JOk3VETU/edit?fbclid=IwAR3SSJ43Js67PY0iri-BPyIAkxmLoenyhCVfgl5nZGG-vi_lK5_uQ5zh304#gid=1712539296) 1. [11101STCS01 通常性支出](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jPEbJJVJw7xpGfX7mIGpiU9zlqDHzAlWgNwl0nZB2yQ/edit#gid=467261120&range=A1:I61) 2. [11101STCS02 一般行政支出](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jPEbJJVJw7xpGfX7mIGpiU9zlqDHzAlWgNwl0nZB2yQ/edit#gid=1469793284&range=A3:I61) 3. [11101STCS03 校務會議補助經費](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jPEbJJVJw7xpGfX7mIGpiU9zlqDHzAlWgNwl0nZB2yQ/edit#gid=1498705616&range=A1:I61) 4. [11101STCS04 議會研究發展經費](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jPEbJJVJw7xpGfX7mIGpiU9zlqDHzAlWgNwl0nZB2yQ/edit#gid=293037487&range=A1:I61) 5. [11101STCS05 自治活動](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jPEbJJVJw7xpGfX7mIGpiU9zlqDHzAlWgNwl0nZB2yQ/edit#gid=1131628440&range=A1:I61) 議員吳家榮:想詢問通常性支出之人事費之說明? 議長王致凱:用途在秘書人員製作會議紀錄、社群文案、圖文,依文官制度法編列。 議員吳家榮:是否為第九案討論?想問目前計算方式。 議長王致凱:具體薪俸為(文官制度法)第13條。 法務長黃柏崴:薪俸計算以月敘薪。 議員吳家榮:若行政部門有相同工作,是否有辦法申請此種經費執行? 法務長黃柏崴:可參考文官制度法第八條,議事行政職系可依照第八條第二項,經議長同意可以指名借調,如議會下之行政中心或其他獨立機關。 議員張乃方:想請問「依業務性質論件計酬」計算件數的標準為何? 法務長黃柏崴:一件500元,如何定義一件需詢問當事人、其老闆同意認定,借調時之書面記錄,以上面事項是否被完成做認定。而事實認定是否辦理驗收應詢問財務處。 議員曾昱凱:通常性支出之一般事務費中計算出來應為31,200元。 **議長王致凱移交主席職權給副議長吳家榮。** **(2-1)議長王致凱提議就 11101STCS01 通常性支出計畫預算書工作計畫,一般事務費科目,數額自 28,800 增加為 31,200 元。 議員曾昱凱附議。** 議員呂啟維:是否跟進行政部門(餐費)提高至100元? **議長王致凱撤案。** **(2-2)議員賴冠穎提議就 11101STCS01 通常性支出計畫預算書工作計畫,一般事務費科目,數額自 28,800 增加為 39,000 元。 議員余政興附議。** 同意 8 票 不同意 0 票 **本案通過** **副議長吳家榮移交主席職權給議長王致凱。** **(2-3)議員賴冠穎提議就 11101STCS01 通常性支出計畫預算書工作計畫,一般事務費科目,餐費支付標準上限自每人每次 80 元增加為每人每次 100 元。 議員呂啟維附議。** 同意 7 票 不同意 0 票 **本案通過** 議員鄭羽芳:[110-2總決算書](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QhO2reUThSZfhRG5P5I8IzMrxsY7ZgBnY8VKOt7WL30/edit?fbclid=IwAR0WWE30E0l4Xi01OEqAYzxnigXrr8PXPkD0y2GGepG56PzRzmfj2UZvMKI#gid=1525126267)在一般行政、校務會議、議會研究此些經費的執行率小於等於30%,但此份金額編列增加,是有哪些部分增加? 議長王致凱:此預算書為全學年總額,決算書之30萬為一學期,本次一學年總額約44萬。考慮議員人數變多、議會秘書處人員擴增,有依執行率做調整。 議員鄭羽芳:如台學聯、北學聯研習活動之補助為本次討論或往後再討論? 議長王致凱:是否可做為自治活動教育訓練費,補助額依會議決定之。 法務長黃柏崴:還有短程車資。 議員呂啟維:短程車資是否可包計程車? 議員吳家榮:行政單位依路途公車車資計算,即使以計程車也以公車車資計 議長王致凱:此為財務處職權。 財務處會計長郭冠毅:**再規劃,會請秘書處轉發。** 議員吳家榮:過往一學年有多少人申請? 議長王致凱:非常少,以往活動通常在台北,通常一次200元,但未乘上次數。 **(2-4)議員吳家榮提議就 11101STCS05 自治活動工作計畫,短程車資科目,數額自 200 增加為 1000 元。 議員呂啟維附議。** 同意 7 票 不同意 0 票 **本案通過** 議員吳家榮:羽芳剛剛提的活動是否為教育訓練費? 議長王致凱:須經大會決議,之後再討論。 法務長黃柏崴:教育訓練費在[財政制度法附表會計科目參考表](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2xQ0ruKMhcNthEJpTVloCUMoop93LEMxzFsI2lIyhdU/edit#gid=0)中,若無通過其他決議,這些所列項目都可以。 **議長王致凱: 針對議會研究發展經費,財務處意見無提供支出標準,應財務處與財委會意見,立法部門擬將 11101STCS04 計畫進行計畫變更。計畫重點變更如下:** 1. 為維持議會研究、民意調查、行銷、資料視覺化等研究發展,編列此經費。 2. 本計畫之費用分列如下: A. 學生議會研究費: 各議員欲申請研究計劃,執行是項學生議會研究費,應於執行研究計畫前,以書面形式提出,經議會同意後執行計畫,並於計畫執行期末繳交相關研究報告,由議會認可後,憑審查同意紀錄向財務處核銷。 經議會同意後,得於研究報告註明「學生議會」相關字樣,擴大學生效能感及校園議題影響力。 依照研究計劃書需求及其成果進行全額或部分補助,每案原則不超過兩千五百元。 B. 議會活動補助款: 由各議員提交活動企劃書進行申請,用作補助或辦理學術演講及自治有關活動,經議會同意後進行補助。其性質屬學生議會主辦、指導或協辦。議會同意後,得於活動中註明相關字眼及內容。 依照活動企劃書之需求及其成果進行全額或部分補助,每案原則不超過兩千五百元。 C. 行銷整合傳播款: 由各議員或秘書處提交行銷企劃書進行申請,用作傳播媒體、圖卡設計、資料視覺化等有關事項。除會內成員外,亦可公開徵求相關團隊(清交學生優先)委外處置,建立資訊流通及媒體管道,必要時得邀請媒體設計接案者於議會備詢。 依照行銷企劃書之需求及其成果進行進行全額或部分補助,每案原則不超過兩千五百元。 D. 特別研究費 由各議員或秘書處成員,提交說明書據以請款,用作與本會相關法案、學生自治議題研究等研究與活動事項。亦可適當辦理有關之公聽、研討、公民審議等相關活動。 說明書須註明用途或案據,並依原始憑證,經部門首長核章後,據以請款。 所謂議員或秘書處成員之部門首長,是指各議員依法定程序選出之議長,或秘書長直接向議會大會負責之議會大會,或秘書處各秘書於聘書上載明之工作報告對象。 E. 2-A、B、C、D,若有支出超過費用原則,或原始憑證、費用憑證及各項法定文件無法提供者,應循財政制度法第38條至44條瑕疵申請或意外支出核銷申請程序處理。 議員李襄君:如製作性平宣導圖文是否可申請?或一定需辦理活動? 議長王致凱:可確認是否符合其中單項。 議員吳家榮:須注意"事先"。 議長王致凱:須按程序進行,但不可直接依研究成果要求議會給予經費,但若執行議員認為在此法之前有討論空間可提至議會討論。 議員吳家榮:想詢問經費細項與計畫重點說明是否有對應。 議員呂啟維:議長所說為財務處提出之標準問題補充。 法務長黃柏崴:將行銷整合傳撥款對應至2-C;學生議會研究費對應至2-A;議會活動補助款對應2-B。 議長王致凱:因計畫重點變更,文字須修正。 議員吳家榮:回到剛提及之行政中心學權部業務重疊,是否也可編列此種預算? 議長王致凱:可編列但行政中心未編列,至於是否可支用,此寫明為議員可支用。 法務長黃柏崴:因行政部門首長為議員,可以議員身分申請。 **議長王致凱直接修正。** 議員吳家榮:議會發展研究經費若因增加行政部門需求,第二預備金認為可增加。 **(2-5)議員吳家榮提議就 111年立法部門法定預算書,全部第二預備金科目,統一編給 10,000 元額度,各項計畫得流用。 議員李襄君附議。** 同意 9 票 不同意 1 票 **本案通過** 議員吳家榮:想詢問校務會議補助經費計劃預算書,對學生之補助的備註如計畫說明? 議長王致凱:為前屆議員遺愛,[學生代表公共事務會議獎助條例](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cyss6OQGdg3PrJPXoFdhroNOJNksxdM4/view?usp=sharing),若在參與會議有製作會議紀錄,按照法定可核發。 議員吳家榮:此為財政部審核? 議長王致凱:由大會審核。 議員陳泰寧:基本上不做實質審查,只要格式符合要件可做核發,而秘書處協助登記。 議員吳家榮:關於會議記錄有如何的內容或許可做標準,因校方也會編寫會議記錄,若大同小異,那也沒必要再編寫。 法務長黃柏崴:根據第七條,符合即需同意核備,因條件滿抽象,如校務會議可能有300多頁會議紀錄,若代表整理出5頁也可符合如第七條。當時協助撰寫規章時,討論到這種狀況,以此論述認為可覆蓋絕大部分狀況,故如此設訂。 議長王致凱:較難涵蓋故有此種寫法,而會議紀錄會給大家過目,若認為某人之會議記錄議員認為不有推動自治事項之意義,議員可再做審查。 前秘書長鄭宇智:補充過去狀況單次會議僅一人繳交。 議員賴冠穎:校務會議補助經費計劃預算書中,是否需變更計畫重點。 議長王致凱:計畫重點補助每人每次80元修正為100元。 法務長黃柏崴:沒有編,這筆預算為0,沒有對應會計科目。 議長王致凱:需再增補一般事務費、短程車資。 議員吳家榮:冠穎意見是否指不需編這筆經費? 議長王致凱:因有訂立獎助法規。 **(2-6)議員王致凱提議就 11101STCS03 校務會議補助經費計畫預算書工作計畫,對學生之補助科目,數額自25,000 刪減為 20,000 元。 議員吳家榮附議。** **(2-7)議員王致凱提議就 11101STCS03 校務會議補助經費計畫預算書工作計畫,短程車資科目,數額自0增加為 2,000 元。 議員吳家榮附議。** **(2-8)議員王致凱提議就 11101STCS03 校務會議補助經費計畫預算書工作計畫,一般事務費科目,數額自0增加為 2,000 元。 議員吳家榮附議。** **(2-9)議員吳家榮提議將三案進行包裹表決。 議員李襄君、議員張乃方附議。** 同意 5 票 不同意 0 票 **本案通過** **(2-10)議員吳家榮包裹表決三案之實質內容,是否有當,表決:** 同意 6 票 不同意 0 票 **本案通過** **(2-11)議員吳家榮提議就 111 學年立法部門法定預算書,各項法定工作計畫,全部預備金、數額修訂,逕行包裹表決。 議員曾昱凱附議。** 同意 8 票 不同意 0 票 **本案通過** **(2-12)主席經徵詢無討論意願,表決案由: 議員吳家榮提議就 111 學年立法部門法定預算書,各項法定工作計畫,全部附帶決議、預備金、數額修訂,是否有當?** 同意 8 票 不同意 0 票 **111 學年立法部門法定預算全案通過** ### 【案由三】111年財務處法定預算 附件3: [111學年財務處工作計畫及工作預算書](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pe199z3mDg58xyT27n9EXR3wv5diTH_e4t8JOk3VETU/edit?fbclid=IwAR3SSJ43Js67PY0iri-BPyIAkxmLoenyhCVfgl5nZGG-vi_lK5_uQ5zh304#gid=866289168) 1. [11101ACCT01 期初開帳及會計軟體](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FchWx2upZbOQt6n-nnteCMbFDOi3BdJwDX99aMvpKPQ/edit#gid=467261120&range=A1:I61) 2. [11101ACCT05 匯款手續費](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FchWx2upZbOQt6n-nnteCMbFDOi3BdJwDX99aMvpKPQ/edit#gid=1469793284&range=A1:I61) 3. [11101ACCT03 會辦更換電子鎖](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FchWx2upZbOQt6n-nnteCMbFDOi3BdJwDX99aMvpKPQ/edit#gid=1498705616&range=A1:I61) 4. [11101ACCT04 會計長、出納長及財務助理薪俸費](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FchWx2upZbOQt6n-nnteCMbFDOi3BdJwDX99aMvpKPQ/edit#gid=785447378&range=A1:I61) 5. [11101ACCT05 學生會內文具統開](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FchWx2upZbOQt6n-nnteCMbFDOi3BdJwDX99aMvpKPQ/edit#gid=1022791986&range=A1:I61) 財務處會計長郭冠毅說明:11101ACCT01 期初開帳及會計軟體,花6,000元委託專業會計師期初開帳,購買會計軟體16,500元,往後核銷、會計將以此軟體作業。 議員吳家榮:委辦會計開帳作業的意思是? 財務處會計長郭冠毅:開帳程序即財產清點等等重新開帳。 議員吳家榮:想確認6,000元是否為正常價格? 財務處會計長郭冠毅:是行情價。再者,匯款手續費,為核銷完匯錢,單筆計30元,預計本學年匯款200筆。 法務長黃柏崴:工作計畫表二編號是05,應是02。 財務處會計長郭冠毅:(會上立即更正) 表三,會辦更換電子鎖,出納認為有電子鎖較好追蹤人員進出所以決定購買,電子鎖23,400元,依照pChome的價格,比較飛利浦的智能門鎖應最符合需求,可使用學生證記憶登陸進出,也有線上app提供使用,如要進入會辦可生成一次性密碼。表四,依文官制度法編列薪俸預算,薪俸費為會計長、出納長、財務助理的部分依文官制度法可設三人,共138,000元。表五,文具由財務處協助所有部門統一購買,先開5,000元,不夠再開,而說明中有文具相關資訊,往後會傳送購買流程給各位。 議員賴冠穎:電子鎖部分需專業人員裝設,應須再增加費用。 財務處會計長郭冠毅:有含免費安裝。 議員吳家榮:哪些人員可進出?行政部門、立法部門等。 財務處會計長郭冠毅:基本上包含在學生會範疇都可以。 議員吳家榮:知道誰進出為有效,但為避免財務遭竊,過去鑰匙只有主管級持有,電子鎖與傳統鑰匙鎖之區別。 財務處會計長郭冠毅:門口皆有監視器,可從機器上對應監視器時間。 法務長黃柏崴:過去實務上會有持有鑰匙者去打鑰匙,導致鑰匙數量過多,而電子鎖可確認奇怪時間點進入,可過濾最後時間段進出。過去討論在會辦裝設攝影機,但考量有隱私等問題,只能用登記表,但是個人心證。就司法方面追溯物證,有此電子鎖較有利於追蹤。 議員吳家榮:財務處有編文具預算,且行政立法預算已過,立法部門已有編列一般支出包含文具、冷氣卡,是否冷氣卡也以財務處處理是否合適? 議長王致凱:實務上不建議。 法務長黃柏崴:除非有極重大之公共利益,否則基本一事不二議。 **(3-1)議員吳家榮提議111年財務處,各項工作計畫法定預算第二預備金為0。 議員賴冠穎附議。** 同意 7 票 不同意 0 票 **本案通過** **(3-2)議員吳家榮提議針對 111 學年獨立機關財務處預算書,各項法定工作計畫,全部預備金,逕行包裹表決。 議員余政興附議。** 同意 8 票 不同意 0 票 **本案通過** **(3-3)111 學年獨立機關財務處預算書,各項法定工作計畫、全部預備金,是否有當,表決:** 同意 9 票 不同意 0 票 **111 學年財務處法定預算全案通過** ### 【程序性議案一】(P1)將案由八移至案由三和案由四之間作審查 提案人:議長王致凱 **無異議通過** ### 【案由八】提請增設活動及公關之政策性部門 提案人:行政中心執行長 張乃方 提案說明: 往年由學生會主辦之活動如社博、草音、期中慰問等活動。目前友校有來詢問草音的合作意向,此類大型活動籌備期長,且需有一定的人力及預算,行政中心目前並無相應的部會及人手可因應,故依章程第24條第1項咨請議會同意設立專責活動及公關之政策性部門。 行政中心執行長張乃方修正案由八,委由秘書處修正提案案由及提案說明如示 **是否同意修正? 無異議通過** **(8)是否同意案由八?** 同意 8 票 不同意 0 票 **本案通過** ### 【案由四】111學年行政部門政策性工作計畫(社團博覽會) 附件4: [社團博覽會](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LJ4vnv34podvaTCJv7ffnnS5T0jfhT0lQXznMiQo0Vs/edit#gid=1645852817) 附件5: [社博企畫書.docx](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3OStDUhb8wUfUf2UZLz_umeBJ145bUzL/edit) 法務長黃柏崴:核銷、編制日期、執行時間,為行政部門建議,按照[財政制度法](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FqbIXSid870-DBG3ic_XvhSBU-fZUFv0/view?usp=sharing)須由議會審訂。 * 第 36 條 【預決算書編制與報送】 學生會預算書(含工作計畫及經費預算)及決算書(含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其編製及報送之規定如下: 一、各單位為維持組織運作與執行章程及法定業務,須聘任人員或使用經費者,應於學年初編置單位法定工作預算書,經會計長及出納長就各該主管財務事務出具意見,彙總編制學年法定工作預算書,送議會審議。 二、各單位得應政策需要,編置政策工作計畫,經會計長及出納長就各該主管財務事務出具意見後,送議會審議。 三、前款政策工作計畫,議會審議通過時,應同時決定預算執行起訖日期、預算最終核銷日期、工作報告編制日期,及決算編置日期,至遲不得晚於 6 月 13 日。 前款政策工作計畫,議會審議通過時,應同時決定預算執行起訖日期、預算最終核銷日期、工作報告編制日期,及決算編置日期,至遲不得晚於 6 月 13 日。 議員吳家榮:為何有車資? 行政部門秘書陳芷萱:6位師傅從台北往返加上施工費。 法務長黃柏崴:請廠商發票上之19,000元列為服務費,稅法規範服務費要課稅,但車資不需要。 議員吳家榮:運費的40人巴士是要載誰? 行政部門秘書陳芷萱:載學生,因校車不足。 議員吳家榮:其他業務租金後的前年合作公司官網需再更正位置。另公共意外險雖依去年保單,但課外組有新規定,支出可能會增加2-3倍。還有營業稅之問題,因沒有攤商。 法務長黃柏崴:應為進項營業稅。 議員呂啟維:備註意外險報價今(7/28)要出來,不確定是否有更新。 行政部門秘書陳芷萱:目前問了一家是3,000多,但還在等另一家報價。 議員吳家榮:課外組新規定每個人都要保一個保險,實際支出會多2-3倍,需要再向課外組確認社博是否需先調查參與者的資料,那課外組可能有補助。 議長王致凱:成效基本上不好。 法務長黃柏崴:現應為公共意外責任險,剛剛提到應該為參與活動的人身意外保險。 議長王致凱:目前報價仍不清楚,以第二預備金留用也抓不準,可再以追加處理。 議員吳家榮:想詢問是否有夜市攤商,課外組規定所有活動禁止飲食,但為全台僅有清大課外組有此規定,有想爭取,且此為戶外活動。 行政部門秘書陳芷萱:因為夜市需要另設食物攤,會比較麻煩,而且籌備期有點緊張。 財務處會計長郭冠毅:會計科目分類錯誤,醫務支援應改為委辦費,巴士租車費運費應改為旅費(財務處直接更正)。 議員曾昱凱:工讀金為何計算為10小時? 行政中心執行長張乃方:目前以會內為主,不支薪。但怕會有緊急狀況。 議員吳家榮:個人理解十小時應為預留。 議員曾昱凱:這樣10小時足夠嗎? 議員吳家榮:有上一屆資料嗎? 行政部門秘書陳芷萱:之前有三個服務台,現在只有一個。 法務長黃柏崴:提醒行政部門有向財務處確定押金退回的匯費?現場退回不用匯費,但相當麻煩。 行政部門秘書陳芷萱:當時討論是500元。 法務長黃柏崴:押金退回會有收據,其需蓋學生會章,有和財務處溝通? 行政部門秘書陳芷萱:以前是現場退回。 議員吳家榮:額溫槍可在衛保組借。 行政部門秘書陳芷萱:可以,就看之後有沒有需求。 法務長黃柏崴:375元有超過重大性標準嗎? 財務處會計長郭冠毅:標準為200元,所以需要編制於申購資產。 行政中心執行長張乃方:寫上一定要買? 議長王致凱:不一定,提案人自行做變更。 議員吳家榮:遊覽車非原本廠商,不確定新廠商會不會給清大優惠,要再確認。 行政部門秘書陳芷萱:**好的**。 **(4-1)議員吳家榮提議 11101ADMI02 社團博覽會之第二預備金為 5,000 元。 議員賴冠穎附議。** 同意 9 票 不同意 0 票 **本案通過** **(4-2)議員吳家榮提議就 11101ADMI02 社團博覽會,一般事務費科目,餐費支付標準上限自每人每次 80 元增加為每人每次 100 元,上述會計科目一般事務費自 13,410 元修正為 13,650 元,是否有當? 議員張乃方附議。** 同意 8 票 不同意 0 票 **本案通過** **(4-3)議員吳家榮提議將案由四 11101ADMI02 社團博覽會預算及上述討論包裹表決 議員張乃方、議員余政興附議。** 同意 8 票 不同意 0 票 **本案通過** **(4-4)議員吳家榮提議就案由四 11101ADMI02 社團博覽會預算及上述討論,是否有當?** 同意 7 票 不同意 0 票 **111 學年行政部門政策性工作計畫(社團博覽會)全案通過** **議長王致凱提議授權法務長於會後補上會議中案由。 無異議通過。** ### 【案由五】學權部案件研究精進計畫 附件6: [學權部案件研究精進計畫 (1)](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SPwPo_qaGbjrf8Xe6m9C1nYYrURm4Y5i/edit#gid=1625445091) 議員吳家榮:可以請負責同學說明嗎? 學權部黃靖淳:部分委外,會內部員會一同參與,預計每個月一個案件,因為部內尚未討論審核流程,可讓議會先凍結預算。 議員吳家榮:委外是部內先決定主題再請同學研究,還是廣召報告再擇一推動? 學權部黃靖淳:傾向後者,但也會邀請撰寫報告者一同研究才提供獎金。若當月無推動主題可委外徵才。 議員吳家榮:所以是部內若有人願意研究可提供他經費。 議長王致凱:工讀金是否有編列上的問題? 議員吳家榮:以前有這 4,000 元嗎? 學權部黃靖淳:沒有,為新增。 議員吳家榮:相關做法好像不會編這麼高,二是可以將研究報告先呈上財務處或議會嗎? 法務長黃柏崴:委辦費通常要先簽合約,規定如:研究經費編列多少?期中期末審查會議在什麼時候?期初期中期末分別撥款條件、研究計畫如果沒依進度進行該如何處理、執行期間到了但還沒提出期末報告如何處理、若未修正期中會議的要求如何處理、研究完著作財產權歸屬學生會、保證所有內容出自於自己創作、若侵害到他人著作此人須負責、準據法院為新竹地方法院等。若能口頭說明、表達清楚可不簽契約,但內容比較複雜,簽訂紙本契約會較合適。 議長王致凱:建議做附帶決議,將這筆預算先行凍結。 法務長黃柏崴:也可附帶決議經法務長審核通過後解除凍結。 **(5-1)議員吳家榮提議附帶決議就 11101STRI02 學權部案件研究精進計畫先進行凍結,針對研究計畫格式、時程、流程、支付條件、違約處理等各項必要之點為規定,並交由法務長核可及出具意見後才可執行。 議員余政興附議。** 同意 8 票 不同意 0 票 **本案通過** **(5-2)議員呂啟維提案 11101STRI02 學權部案件研究精進計畫之第二預備金核定 0 元。 議員吳家榮附議。** 同意 5 票 不同意 0 票 **本案通過** 議員吳家榮:凍結後獎金再設立標準? 法務長黃柏崴:研究計畫的錢在工讀金,可是它是時數。 議員陳泰寧:建議若額度合適,就再修正即可。建議使用以案計價。 議員吳家榮:現在是以時數算,要由提案人修正,否則即非一人4,000元。 學權部黃靖淳:目前傾向使用工讀金,會再部內討論。 法務長黃柏崴:獎金支給標準可參考[學生代表公共事務會議獎助條例](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cyss6OQGdg3PrJPXoFdhroNOJNksxdM4/view?usp=sharing)。 議員陳泰寧:標準過去沒有進行討論,可設計控額上限,提供大會討論。 議長王致凱:審查權目前在行政部門,看是否需轉至立法部門。 **(5-3)經提案人學權部長黃靖淳無理由撤回,原案及所有附帶決議作廢。** 議長王致凱:議會立場,非常希望看到學權部的研究計劃能夠精進。提案人自請撤案本人覺得可惜,希望未來規劃後能持續耕耘。 ### 【案由六】111年學生會學年法定工作預算(總預算) 附件7: [111學年單位、學年法定工作預算書(附件一、二)](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pe199z3mDg58xyT27n9EXR3wv5diTH_e4t8JOk3VETU/edit?fbclid=IwAR3SSJ43Js67PY0iri-BPyIAkxmLoenyhCVfgl5nZGG-vi_lK5_uQ5zh304#gid=1007779331) 議長王致凱:可對大的範圍做限制或修正,一般來說很少這樣。 行政中心執行長:行政部門法定預算書數字需要修正。 **(6)議員陳泰寧提議授權財務處依上述討論修正總預算。 議員吳家榮附議。 無異議通過** ### 【案由七】按章程規定,提請議會同意議長行使主席職權,以利與廠商簽約。 提案人:行政中心執行長 張乃方 提案說明: 1. 為減輕新生及其家長對於住宿的擔憂和麻煩,行政中心預計於9/4(日)、9/5(一)新生入住時間進行寢具販售。 2. 替本校學生爭取購買筆電之福利。 法務長黃柏崴:此合約涉及攤位優惠價,會連結至社博的攤位價格。而財務處有副署嗎? 行政中心執行長張乃方:他們有看過。 財務處會計長郭冠毅:有看過但未副署,**現在副署**。 **(7)表決** 同意 9 票 不同意 0 票 **本案通過** ### 【案由九】擬修改文官制度法現行部分條文,提請審議。 提案人:王致凱 議員 提案說明:現行法規之敘薪方式有窒礙之處,提請大會審議修正。另外,部分條文亦酌做文字修正。 附件8: [文官制度法修正新舊法規對照表](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g6PKV76uzozzcWblFLlpG2DL0uyQ3uw0/view) 註:若提案修法,請補充法規修正內容對照。 法務長黃柏崴:需先秘書長副署。 **秘書長呂啟維副署** **(9)表決** 同意 9 票 不同意 0 票 **本案通過** **(PM2)議員陳泰寧提議將 111 年行政部門法定預算、 111 年立法部門法定預算、 111 年財務處法定預算、 111 學年行政部門政策性工作計畫(社團博覽會)、 111 年學生會學年法定工作預算(總預算)進行包裹表決。 議員吳家榮附議。 無異議通過** **(PM3-1)議員陳泰寧提議將 111 學年度學生會總預算書逕付三讀,是否有當?** **無異議通過** **(PM3-2)表決** 同意 10 票 不同意 0 票 **111 學年度學生會總預算書全案三讀通過** ## 柒、臨時動議 ## 捌、談話時間 ## 玖、散會 **西曆2022年7月29日00:37主席宣佈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