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gs: 文案 title: 新生宣達 --- # ![](https://i.imgur.com/rkJu6KP.png =10%x) 新生注意事項 ## 學雜費繳納期限 :::info 日間部新生:111年8月25日(四)起 進修部二技、碩專班新生:111年8月25日(四)起 進修部四技、產攜班新生:111年9月6日(二)起 以上繳費截止日期皆為111年9月12日 ::: > 請學生自行上網列印(請注意:學雜費、住宿費及楠梓、旗津宿舍冷氣預繳金繳費單分開列單) **繳費單列印步驟:** (一)請點選[校務系統](http://webap.nkust.edu.tw/nkust/) (二)請輸入帳號(學號)、密碼(初次以身分證後四碼輸入) (三)點選左側選單「查詢」→「財務資訊查詢」→列印學雜費繳費單(請務必確認是否為當學期繳費單) >請注意:學雜費、住宿費及楠梓、旗津宿舍冷氣預繳金繳費單分開列單 **繳費管道:** 1.臨櫃繳款:請持繳費單至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各分行、郵局或7-11、全家、萊爾富及 OK超商繳納。 2.ATM轉帳(使用【繳費】功能轉帳時,不受3萬元限制)。 3.信用卡網路、語音繳費。 4.電子支付:嗶嗶繳、一卡通Money、台灣Pay。 ## 學雜費減免期限 :::success 1.新生、轉學及復學生:111年8月1日(一)開始 2.申請資格:具有原住民籍、軍公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身心障礙學生、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身分之學生。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讀研究所在職專班、延長修業年限者,不予減免。 ::: **申請方式:** (一) 學雜費減免以學期制,每學期皆須重新辦理申請。 (二) 具申請資格學生在未辦妥學雜費減免前,請勿先繳費。 (三) 請符合資格同學至校務行政系統詳實登錄資料後列印申請表(請簽名並切結);持申請表並備齊有效證件於申請期限內送達或郵寄至各承辦單位(請註明:辦理學雜費減免)。 >※各項政府減免或補助項目大多有不能重複申領之規定,請同學務必主動了解各相關規定,擇優辦理,並依規定須切結在校享有優待期間放棄申請政府核發之其他教育補助,如有隱匿重複請領情事,請自負法律責任。 ## 選課期限 日間部/碩專班新生(含二技):111年9月2日(五)早上09:00開始 進修部全體新生(含二技):111年9月6日(二)早上09:00開始 :::warning **以上選課結果預計於111年9月8日 下午17時公告** ::: ## 加退選期限 日間部新生:111年9月16日(五)下午12:30開始 進修部新生:111年9月16日(五)下午15:00開始 :::danger **以上日程截止期限皆為111年9月21日(三)下午12:30** ::: ## 就學貸款須知 :::info **辦理期間:** 自繳費單開放列印時間起至111年9月14日(三)止。 ::: **貸款方式:** (一)上網至校務系統列印學雜費繳費單。 (二)至承貸銀行完成對保。 (三)111年9月14日(三)前將貸款文件寄達(繳回)就讀校區綜合業務處,才算完成申請貸款程序,逾期未繳者視同放棄。 **承貸銀行:** (一)高雄銀行:全校新生、第一次辦理學貸之舊生及建工、燕巢、楠梓、旗津校區之舊生。 (二)臺灣銀行:第一校區同一教育階段辦理過臺灣銀行學貸之舊生。 **貸款資格:** (一)父母及學生本人年所得總和在新台幣114萬元以下者。新台幣114至120萬元者,自承貸銀行撥款後即需自付半額利息。 (二) 未符合前款規定之要件而家中有兩名以上子女就讀高中職以上者,自承貸銀行撥款後即需自付全額利息。 **※就學貸款申請說明請登入**[學務處就學貸款網頁查詢。](http://scholarship.nkust.edu.tw/AnnouncementMore.aspx) ## 學生生活助學金申請 :::warning **開放申請時間:111 年 8 月 1 日(一)起至各單位名額額滿為止。** ::: **申請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及本校正式學籍者。 (二) 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之學生。 (三)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六十分以上(含)。(新生則以入學成績排序,並由各單位審核)。 **申請方式:** 請至校務系統生活助學金管理系統申請並上傳符合資格之證 明文件,點選申請服務單位,若有任何問題請洽申請服務單位。 **申請網址:** 學校首頁→[校務行政系統](https://webap.nkust.edu.tw/nkust/)→學務資訊系統→登錄作業→生活助學金 ※各單位名額視該單位錄取實際情形,由該單位設定生活助學金申請截止日期,有意願申請同學,請儘早提出申請。 ## 大專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申請 :::success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與「學雜費減免」只能擇優選一申請。 辦理期間:111 年 9 月 19 日(一)至 111 年 10 月 14 日(五) 止。 ::: **申請資格:** 國內大專校院具有學籍,於修業年限內之學生。 ※五專前三年、研究所在職專班者,不予補助。 **申請條件:** (一) 家庭年所得新臺幣70萬元以下。 (二) 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新臺幣2萬元以下。 (三) 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新臺幣650萬元以下。 (四)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不得低於60分。 **申請方式:** 請符合資格同學至校務行政系統詳實登錄資料後列印申請表 (請簽名並切結);持申請表及3個月內戶謄本於申請期限內送達或郵寄至各承辦單位(請註明:辦理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 **相關資訊:** (一) 訊息公告: 1.學校首頁最新消息。 2.學生事務處首頁最新消息。 3.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助學措施專區→大專校院弱勢助學金。 (二) 申請網站:[校務行政系統](https://webap.nkust.edu.tw/nkust/)→申請→學務申請作業→弱勢助學補助申請作業 ## 新生健檢須知 :::danger 依各校區各系排定時間健檢。 無法如期到校者,於111年8月1日起至新生健檢承辦之醫院健檢。 ::: 一、新生及轉學生可自由選擇參加校內健檢或自行到校外健檢。 二、選擇校外健檢者,請先下載「學生健康檢查資料卡」,到所在地合格醫療院所完成健檢。 三、選擇校內健檢者:請依各校區各系[**排定時間受檢**](https://stu.nkust.edu.tw/p/405-1007-60481,c1034.php),檢查不需空腹,可正常進食。 四、無法如期到校健檢者,自111年8月1日(一)起,可持雙證件(身份證、健保卡),自行到新生健檢承辦醫院義大醫院(或大昌分院)完成,費用同校內健檢收費。 五、本校接受學生持三個月內有效期(111年6月1日(三)以後)的勞工健檢報告正(副)本,檢查項目應符合教育部規定項目,並應填妥本校學生健康檢查資料卡。 六、轉學生及復學生未健檢者,應依照規定完成健檢。 七、校外健檢者請配合在 111 年 9 月 23 日(五)前繳交健檢資料,依據學校衛生法、本校新生健康檢查實施要點,為預防校園傳染疾病發生及了解自我健康,請務必完成健檢。 ## 兵役調查 :::info 新生役男應於入學時確實填報「學籍資料」,並填寫「兵役調查表」。 ::: >【校務系統帳號】-輸入學號、密碼➔按確定送出➔點選【登錄】➔點選 【學務登錄】作業➔點選「兵役調查表」➔登打完畢並上傳證明文件後按確定送出(戶籍地務必以家中戶籍資料為主,切勿登打租屋或其他居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