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學期 第一次部內會議 :::info **會議日期:112年9月23日 (六)** **會議時間:20:00** **會議地點:寶山校區第十宿舍B1研討室(三)** **線上網址:Google Meet (https://meet.google.com/txy-njjm-gmj)** ::: ::: success **主席:蔣部長光宗** **司儀:盧鈺霖部員** **與會人員:陳副部長毓欣、陳顧問明暉、馮子軒部員、蔡凱翔部員、陳宏廉部員、吳兆鋒部員、黃紹嘉部員** **列席人員:議會涂學權委員長善郁、邱特約顧問敬恩** ::: ::: danger **# 請與會者需準備電子器材,以便閱讀會議資料** **# 如會議前有任何問題,請盡速告知** ::: ## 主席致詞 > 好啦其實我不知道要說甚麼 ## 報告事項 ### 一、新人介紹 > 請簡短的自我介紹 1. 電機三 蔡凱翔 2. 資工一 馮子軒 3. 特一甲 吳兆鋒 4. 資管二 黃紹嘉 ### 二、業務介紹 * 處理權益案件的流程 1. 收到案件 (通常會在權益表單收到) 2. 確認案件**急迫性**與**程度** 3. 分件 - 一般案件 > 自己可以處理的小事情 > ex: 有人反映停車場計數器怪怪的 - 特殊案件 - 緊急案件 > 重要且急迫的事情 > ex: 有人要跳樓 - 重大案件 > 很重要但有餘裕時間可以處理的案件、需要跟學校處室開戰的事情 > ex: 提前畢業門檻修正 4. 處理案件 - 聯絡有關處室 - 自己想解決辦法後跟大家討論 - 詢問老人們以往類似案件的解決辦法 - 天馬行空 5. 結案 - 如果可以結案 > Email給當事人結果 - 如果有問題沒辦法結案 > 一樣Email給當事人目前流程 > 想想後續怎麼處理,回到 3 ### 三、本學年度權益部施政方針 > 長年推動 1. 校園野狗處理 2. 心理假設置 3. 進德校區校外人行道 4. 校內設置YouBike站點 (有爭議) 5. 校內無障礙設施改進 6. 校內灑水系統調整 > 上學期 1. 宿舍幹部獎懲條文立法 2. 期中停修門檻下修 3. 長途客運大專院校優惠票 > 下學期 1. 通識講座--無障礙相關 2. ### 四、權益部表單重新設計 > 預覽網址:https://enderman7781.github.io/ncuesaWeb/helpme > 還在調整中,並非最終版 * 決議: ### 五、進德人行道進度報告 當前參與人:光宗、善郁、敬恩、超群(前副會長)、國廷(前會長)。 #### 快樂時間線 > 2023/三月:本計畫提出 > 2023/四月:招募相關人才、撰寫計劃書 > 2023/五月:與公所接洽(第一次會勘) > 2023/六月:開始蒐集各店家的聯署同意書 > 2023/七月:影印店事件、第二次會勘,將聯署書送返給市公所 >> 公所說沒錢,超靠杯 >> > 2023/八月:議會接洽,表示願意協助 > 2023/九月:與議會報告,提出更完善的企劃書 >> 決議分兩階段辦理 >> 第一階段:校門口至實踐路(便當街)路口 >> 第二階段:實踐路剩餘路段 #### 預計時間線 > 2023/十月:與彰化市長會晤 > 2023/十二月:市公所第一階段規畫出爐 > 2024/一月:選舉 > 2024/三月:發包施工 > 2024/四月:第一階段改善完工 > 2024/六月:第二階段開始 > 2024年底前:全數改善完成 ## 討論事項 ### 一、權益案件處理要點修正 >全文放在這邊好醜,所以點進去下載ㄅ ::: success 文件網址: 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hgrZjPaUh-WKirHZT74BRkt1pBE6T0bk/edit?usp=sharing&ouid=112277996774169675068&rtpof=true&sd=true PDF: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0t35nG96c_XIbf6-PdoFK-cKdECZmJDq/view?usp=sharing ::: * 擬辦: 討論通過,提報會務會議後修正 * 決議: ### 二、權益案件經費申請規則 >一樣法條放在這邊,所以點進去下載ㄅ ::: success 文件網址: 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wx39F8PuwWsAs8m9M2QkygBWilF9cqwq/edit?usp=sharing&ouid=112277996774169675068&rtpof=true&sd=true PDF: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yNq8QTxbirWUaFY20SgHRDSDFdg0bbZ3/view?usp=sharing ::: * 擬辦:討論通過,提報會務會議後送至議會審查 * 決議: ### 三、成立二級單位 因應權益部人數增加,當前業務職掌混雜,因此拆分功能 > ### 增設法務暨廉政組 > 業務內容:處理會內法條立案、修正,以及人員調查報告撰寫 > 人員數量:至多三名,採自願制 > > 備註: > 1. 如部內有**法學專業部員**,則該部員有優先權擔任此職位。 > 2. 法務組成員無須參與權益案件處理,但仍需知悉權益案件處理流程。 > 3. 案件與組內成員有利益衝突或為當事人之親屬時,應主動迴避。 > 4. 部內人數低於3人時,得不設置此部門。 > ### 增設秘書組 > 業務內容:製作會議議程、紀錄,回覆案件結果給當事人。 > 人員數量:至多兩名,採自願制。 > > 備註: > 1. 秘書仍需參與權益案件 > 2. 部內人數低於3人時,得不設置此部門。 * 擬辦:討論通過,依討論情形分配業務職掌 * 決議: ### 四、業務分配 續上個討論事項,分配業務內容 > ### 部長 > 當前代表:資工三 蔣光宗 > 業務內容: > - 對外窗口 > - 受質詢代表 > - 處理校外事件及重大事件 > - 部員人事裁量權 > > ### 副部長 > 當前代表:資管二 陳毓欣 > 業務內容: > - 處理校內權益事件 > - 部員提攜與培訓 > - 部員人事裁量權 > ### 法務暨廉政組組長 > 當前代表: > 業務內容: > - 會內法條立案、修正 > - 會內人員調查報告撰寫 > ### 秘書組組長 > 當前代表: > 業務內容: > - 製作會議議程、紀錄 > - 回覆權益案件結果給當事人 > ### 一般部員 > 業務內容: > - 協助處理校內外權益事件 > ### 顧問 > 當前代表:公育四 陳明輝、地理三 邱敬恩、輔四甲 鄭益瑄 > 業務內容: > - 無固定業務 > - 權益案件諮詢 > - 當個老人過退休生活 > ### 四輪大爺 > 當前代表:善郁 > 業務內容: > - 挑戰輪椅爬樓梯 * 擬辦:討論通過,依討論情形分配業務職掌 * 決議: ### ~~五、與議會合作方式與流程~~ * ~~擬辦:討論通過,函議會確認合作事宜~~ * ~~決議:~~ ### 六、校園野狗應對方針 當前野狗在進德校園亂竄,造成學生安危,影響學生休息及睡眠 > 研擬方案 > 1. 調查校內野狗出現地點(從哪裡進入校園) > 2. 與校警隊討論具體方針,如需增設相關硬體設施,與總務處營繕組詢問 > 3. 宣導不要碰狗、餵狗等措施 > 4. 向政府機關詢問抓捕問題 >> ※ 當前收容機關爆倉,政府大多採取,捕捉->絕育->放回,僅捕捉具有攻擊性犬隻 * 擬辦:討論通過,開始實施 * 決議: ### 七、宿舍生活促進會實施規定第六條修正案 :::info 彰學統字第112000002號:https://ncuesa.ncue.edu.tw/files/14-1037-22239,r11-1.php ::: 因事件發生,於報告中建議修正第六條有關宿舍幹部獎懲之規定, 本部建議修正此法,而不另訂專法 1. 當前本規定即規範宿舍幹部之規定,包含遴選、續任、獎勵與懲罰。 2. 另訂專法較不彰,此規範為法律位階最低之命令,倘另訂專法,後續流傳恐有遺失或其他衍伸問題。 3. 建議完備此法第六條關於獎懲之規定。 :::success 第六條建議修正如下: 1. **宿舍案件委員會,設委員三人,委員會成員不得為學務處之成員,得由校內教師出任。** 2. **委員會設立目的為審議宿舍案件,審議期間不得逾一個月。委員會審議期間,受審議之幹部需停職,但保留其住宿權利,得視情形移動其住宿之房間或宿舍** 3. **經委員會認定得解除幹部職務者,需補繳於審議期間之住宿費用,其費用計算方式由學務處認定,但不得逾該宿舍一學期之二分之一費用** 獎勵:(略) **# 此處不修正** 懲處: 1. 任職宿舍幹部期間違反宿舍相關規定,達記點**五點**以上情節者,立即解職。 2. 任職宿舍幹部期間,遭記過以上處分,立即解職。 3. 宿舍幹部遭解職或離職後,應即辦理退宿。 4. 宿舍幹部遭解職後,所遺職缺由學務處另覓人選遞補。 5. 任職宿舍幹部期間,具有下列情形者,經學務長認定後,得解除幹部職務: (1) 值勤時間**無正當理由**不在崗位者,經告誡後依然再犯者。 (2) 對住宿組交付之任務,未能盡心完成者。 6. 任職宿舍幹部期間,具有下列情形者,**需招集宿舍案件委員會,經委員會核定**,得解除幹部職務: (1) 經宿舍同學具體檢舉多次(3次含以上),未能適時反映(修繕、住宿等等)同學之問題情形者。 (2) 處理宿舍同學問題,態度不佳,有具體事證者。 (3) 縱容、允許、隱匿住宿同學違規行為或自身其他越權行為,有具體事證者。 **(4) 濫用其職權、要脅、利誘其他同學,有具體事證者。** **(5) 任職宿舍幹部期間,前往非自己所值勤之宿舍者。如有正當理由需前往,經住宿組核定後,需著住宿組之背心,使得前往** ::: * 擬辦:討論通過,提報會務會議後,送至學務處進行修法 * 決議: ### 八、權益部群組整合 群內當前人數過多,包含眾多已不在會內的成員 * 擬辦:討論通過,僅留下還在部內的成員跟會長 * 決議: ## 臨時動議 ##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