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24|減災、韌性城市 === # 一、隨著氣候變遷趨勢,極端天氣事件的強度與頻率增加,災害韌性的概念日益受到重視,試說明都市計畫進行通盤檢討時,可以透過何種程序與方法,提升因應衝擊的韌性。 (110高考三等,都市及區域計劃理論) ## 【關鍵字】逕流分擔,出流管制、公共設施多目標 因應氣候變遷,極端天氣事件的強度與頻率增加,辦理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更應搭配衝擊韌性觀念,為都市提供發生災害時得有效因應之土地利用模式與相關之軟硬體設施。 依都市計畫作業手冊所述,現行之流程之規劃作業程序如下: 1. 確認規劃底圖 2. 資料蒐集調查與分析 3. (辦理)規劃期間行政程序 4. (進行)發展預測分析 5. (擬定)整體發展構想 6. 研擬課題與對策及變更內容 7. (擬定)檢討後計畫內容 在通檢作業流程中,能有效提升災害韌性之作法應為於步驟二中進行災害相關資料蒐集,並於步驟七中進行通檢之防災計畫擬定部分。以淹水災害為例,提出通檢具體做法如下所述: 1. 在資料蒐集調查與分析階段,蒐集歷年天氣事件之強度、頻率等數據,並指認歷年受災區位與嚴重程度。首先應先透過高程圖、排水管線分布等基礎圖資進行疊合確認地區災害成因,並透過疊合之災害潛勢地圖確認淹水區位、面積與深度等。同時亦應盤點區位內堪用之防災設施,以及歷年災害發生時防災行動之進行與防災動線之效能。 2. 盤點歷年災害相關資料後,可依照各地不同的淹水區位與嚴重程度,將計畫區內範圍以村里為單位進行防救災策略分區劃定,以利相關單位後續辦理各區位適地適性之防救災計畫。 3. 依照前述盤點之實際需求,於合適區位增設現況不足之災害應變公共設施用地,如滯洪池、抽水站、排水通路(河川、水圳)等用地。並於計畫中導入「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概念,進行具體之用地劃設之規範與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擬定。 「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乃相輔相成之治水策略,逕流分擔多由政府部門進行,針對既有之公共設施(如公園、廣場等遊憩用地,中小學等文教用地等)新建時藉由公設多目標使用的設計,導入保水設施,增加滯洪功能。可於通盤檢討中針對公設用地進行盤點,選擇有潛力施作逕流分擔相關工程的公共設施進行優先進行增改建作業。 出流管制則是指民間開發單位進行建物設計時,應透過設置保水設施,或保留基地土壤透水性,藉此減緩降水進入排水設施的速度或使其自然吸收至土壤內。由於事涉都市發展用地之開發,因此可在細部計畫內擬定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或都市設計準則等規範基地應設置之滯洪總量作為開發先決條件,或者亦可透過基地之綠覆率、開挖率規範確保基地透水性,避免出現過大的不透水地表面積增加公用排水系統之負擔總量。 ## 【相關資料與法規】 1. 「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觀念 (一)逕流分擔:由政府部門單位進行,針對河川、水域、排水系統,興建公共設施(公園、學校、綠地、滯洪池)時,導入保水設施,增加滯洪功能: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 (二)出流管制:由各開發單位在必須一併設滯洪池自行吸收,不要立即進入排水系統中: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條文、都市設計 ![](https://i.imgur.com/wr86WwJ.png) 2. 實際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程序與方法 確認規劃底圖:更新至現行計畫之都計圖 蒐集資料與分析:資料蒐集階段了解地區淹水原因、型態與程度,計算出滯洪量,最大洪水規模(200)年,指認出都市防災相關課題,對於地區環境容受力檢討後的計畫: | | 土地使用管制 | 公共設施用地 | | -------- | -------- | -------- | |水利法新增概念|出流管制|逕流分擔| |管制方式|土管、都設|公設多目標使用辦法| |管制內容|要求開發單位於公共設施留設滯洪池、透水鋪面|- ![](https://i.imgur.com/EcWL3eU.png) [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導入減洪策略之應用研究-以臺北市萬華區為例](https://dra.ncdr.nat.gov.tw/Areas/Frontend/Content/Frontend_Template/Strategy/4.1.1/%E6%A1%88%E4%BE%8B%E5%88%86%E6%9E%90.pdf) **通檢實施辦法§5** 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前應先進行計畫地區之基本調查及分析推計,作為通盤檢討之基礎,其內容至少應包括下列各款: 一、自然生態環境、自然及人文景觀資源、可供再生利用資源。 二、災害發生歷史及特性、災害潛勢情形。 三、人口規模、成長及組成、人口密度分布。 四、建築密度分布、產業結構及發展、土地利用、住宅供需。 五、公共設施容受力。 六、交通運輸。 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應依據前項基本調查及分析推計,研擬發展課題、對策及願景,作為檢討之依據。 **通檢實施辦法§6** 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應依據都市災害發生歷史、特性及災害潛勢情形,就都市防災避難場所及設施、流域型蓄洪及滯洪設施、救災路線、火災延燒防止地帶等事項進行規劃及檢討,並調整土地使用分區或使用管制。 **公設多目標使用辦法§3** 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之用地類別、使用項目及准許條件,依附表之規定。但作下列各款使用者,不受附表之限制: 一、 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相關規定供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之附屬事業用地,其容許使用項目依都市計畫擬定、變更程序調整。 二、 捷運系統及其轉乘設施、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公共運輸工具停靠站、節水系統、環境品質監測站、氣象觀測站、地震監測站及都市防災救災設施使用。 三、 地下作自來水、再生水、下水道系統相關設施或滯洪設施使用。 四、 面積在零點零五公頃以上,兼作機車、自行車停車場使用。 五、 閒置或低度利用之公共設施,經直轄市、縣(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者,得作臨時使用。 六、 依公有財產法令規定辦理合作開發之公共設施用地,其容許使用項目依都市計畫擬定、變更程序調整。 七、建築物設置太陽能、小型風力之發電相關設施使用及電信天線使用。 八、經中央或直轄市、縣(市)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同意設置之部落聚會場所使用。 ![](https://i.imgur.com/tDmxXmy.png) ![](https://i.imgur.com/WF8MdJD.png) # 二、近年來臺灣常發生強降雨的氣候,致使都市街地常發生局部淹水的現象,請依據合理化公式(rational formula),試述此都市局部淹水的原因及對策。 (108高考,都市經濟與工程概論) ## 【關鍵字】合理化公式、水土保持、逕流量 合理化公式係為計算一地洪峰流量之公式。其公式為:**QP = 1/360CIA** *QP:洪峰流量(立方公尺/秒) C:逕流係數,0≦C≦1。 因地形與開發程度而異,表示在一場降雨中降水成為地表逕流之比率。若逕流係數為0.6,則表示一場降雨中60%的降水量成為地表逕流。 I:降雨強度(公釐/小時) A:集水區面積(公頃)* 近年因全球暖化、氣候變遷等因素造成的極端氣候現象出現頻率日漸增加,台灣各大都市在面臨極端氣候的情境下,現有之防洪設備日漸無法負荷地區之洪峰流量,造成都市淹水災情日趨頻繁。 根據合理化公式計算之地區洪峰流量,可以發現降雨強度、集水區面積為較難以都市規劃、防洪工程等人為因素控制之參數。其中最為關鍵之影響因素為C值,即逕流係數。 在水土保持技術規範中,其依據地形與開發與否給予地區不同的逕流係數參考範圍。其關鍵有二: 1. 地形陡峻地區之逕流係數大於地形平坦、低窪處。 2. 開發與否對於一地之逕流係數影響巨大。 因此依公式理念推論之,都市局部地區淹水之根本因素可分為地形因素與開發程度。說明與解決方式如下: 1. 地形因素: 都市由於其運輸功能,大多位於水岸、河口等濱水區位,因此發展特性故經常就處於淹水的高風險地區。而由於早期開發較無水土保持、防災管理等概念,造成許多聚落位處城市的淹水緩衝地帶,如臺北市的社子,新北市的三重、蘆洲等地區,早期均曾飽受淹水之苦。 面對該情境,進行都市規劃作業時應當盡量避免進行低窪地區的大型開發作業,以緊密城市概念取代都市擴張,使都市外圍既有之濕地、河川地保有蓄洪功能,形成天然的蓄洪空間。 2. 開發強度: 在合理化公式中,一地之逕流係數在開發後均會大幅上升,且開發後地區之逕流係數大多會高於0.9,意即降雨後會有九成的水量無法透過土壤回收,將排入河川或人工之排水設施。 因此依據公式推論,進行都市規劃作業時應盡量避免都市周邊山坡地之開發,尤其是同一集水區範圍內之山地,以完善水土保持作業。另外,都市周邊既有之丘陵地、森林與農地因蓄水功能佳,然由於地形使該類區域經常為都市擴張之優先開發區域。為於經濟發展和防災間取得平衡,在進行該類區域開發時,便應透過公式計算該地區面臨極端氣候(調高I值)時之洪峰流量,除進行排水設施作工程外,更可透過使用分區劃定河川行水區、滯洪設施等相關防災設施。亦可透過管控都市發展用地的劃設總量,達成「發展用地最小化、蓄洪空間最大化」之防災目標,使洪峰來臨時由於保水空間足夠,得以降低其對於都市發展用地範圍內之災損。 ## 【相關資料與法規】 原因: (一)氣候變遷 (二)都市開發 在A集水區面積不變的情況下,C逕流係數成為決定Qp洪峰流量的關鍵因素,而都市大多位在原屬平坦之地形,然不當及過量(蔓延式)的開發,使原本C值較低土地C值上升,連帶洪峰流量上升。 (三)山坡地不當開發 山坡地原本就缺乏保水功能逕流係數高,但因不當開發導致逕流係數變更高。 二、對策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減洪設計 山坡地水土保持 成長管理理念 水土保值技術規範 ![](https://i.imgur.com/WfBhDbP.png) | 集水區發展型態 | 陡峻山地 | 山嶺區 | 丘陵地或森林 | 平坦耕地 | 非農業使用 | | | ---------------------- | --- | --------- | ------------ | --------- | ---------- | --------- | 無開發整地區之逕流係數 | 0.75-0.90 | 0.7-0.8 | 0.50-0.75 | 0.45-0.60 | 0.75-0.95 | 開發整地區整地後之逕流係數 | 0.95 | 0.9 | 0.9 | 0.85 | 0.95-1.00 ###### tags: `讀書會紀錄` `減災` `韌性城市` `生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