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07|生態城市 === # 一、 土地使用與自然環境間的互動關係一直是人類發展過程中的一項重要挑戰。隨著生態規劃設計思潮的崛起,請問在建構全盤性永續環境規劃設計中,生態城市的操作面向模式為何?試申論之。 (105高考,環境規劃及都市設計) ## 【關鍵字】生態規劃設計 本題所提及之「生態城市」概念,應具備下列特徵: 1. 自然生態:生物多樣性。 2. 人文生態:文化多樣性。 3. 生態建物:節能、節水、綠化、美化、無害、健康、方便、實用的小康型之生態建成環境,重視廢棄物的循環再生、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4. 生態交通:發展以人為核心之環境影響低的、高效益的生態型交通網絡、交通工具與交通方式。 5. 生態生產/消費:從生產與消費的環節,降低對環境的破壞與影響以及能源的消耗。 而欲達成上述之都市發展目標,可執行之具體操作面向如下: **(一) 土地使用** 1. 混合土地使用 2. 落實成長管理 3. 減少農地、濕地損失 4. 加強都市防災 **(二) 交通運輸、能源使用** 1. 以步行、自行車、大眾運輸為主 1. 降低使用能源之私人運具(降低高汙染運具使用) **(三) 永續生產** 1. 產業永續經營 1. 減少廢棄物或不可回收品的利用 **(四) 市民參與社區營造** 1. 社區論壇:透過地方居民、專家學者、地方政府共同提出相關發展計畫,能夠多面向充分討論,並落實地方實際需求。 1. 調查地方基礎環境資源:全面性調查助於專業團隊了解地方環境容受力。 1. 建立影響評估指標:藉由清楚的、有意義的、可管理的指標,用來定期檢視社區發展之變化及方案的實施成效。 1. 建立規劃發展方案短、中、長期目標:目標應該配合前述之評估指標有具體、可度量的特性,以使定期的評估可被執行。 ## 【相關資料與法規】 都市型永續社區之準則: 國土永續發展之新趨勢 **目的:設計出滿足居民需求同時不破壞生態環境的「綠色社區」** 操作建議: > 在推動生態社區發展過程中,活動參與是最直接且可明顯得到效果之作業方式,初步提供建議建構生態社區在民眾參與中之基本步驟,藉由「活動」達成「對自然系統及資源的通盤瞭解」,以確保對自然環境系統及資源的保存或保護,建立與環境共生之和諧觀(陳思全,2002)。 1. 社區論壇 以地方相關民眾、專家學者及地方行政機制等共同針對其社區中的生態環境發展建構相關行動計畫。並由大眾廣泛的、多面向的參與討論確保計畫確實反映社區的需求優先次序,並獲得民眾的支持合作。其中各式公聽會、討論會、講座以及媒體的運用(透過設計與執行)都是不錯的宣傳資訊、記錄民眾回饋以及再評估行動計畫或方案之修改及調整。 2. 調查地方基礎環境資源 對於地方環境、基礎設施及社區組織狀況的全面調查,將可引領專業團隊評估社區整體環境系統容受力。描述評估這些環境基礎資訊必須收集的基本資料包括:界定社區開發與生態環境的交互影響,以及提供地方規劃生態社區行動的主要機會;同時詳述社會文化環境以及不同因素、管理系統、限制因子等角色。一旦社區建立了基準線,就可以界定系統問題的來源、設計正確的規劃發展計畫、並排訂執行策略及方案的順序。 3. 建立評估影響指標 藉由清楚的、有意義的、可管理的指標,用來定期檢視社區發展之變化及方案的實施成效。一般性可使用的指標包括社經背景、住宅狀況、健康狀況、自然環境、土地使用、都市交通、能源使用、空氣污染、噪音污染、水及衛生、固體及有害廢棄物、水中毒素及空氣中臭氧程度、規劃過程中市民的參與程度、以及收集可循環使用物的噸數等。 4. 建立規劃發展方案的里程碑 利用環境基準資料之收集做為環境掃描的一部份,並建立近程與長程之目標,包括生活品質的描述、資源消費型態以及人類的開發行為、生物多樣性等。同時這些目標應該配合前述之評估指標有具體、可度量的特性,以使定期的評估可被執行。 (一) 生態城市的土地使用計畫(環境規劃第三講p.120) 1. 小尺度生態城市成長核:在全球城市網絡中尋求其定位與發展角色,和全球城市網絡的工業、金融、知識的生產與消費網產生鏈結。 2. 成長管理:透過都市成長範圍界定,在城市外圍劃設一寬廣綠帶或保育區以為界定。 3. 敏感地區的保護與利用:濕地、河川帶周邊是城市最豐富的生態地帶,更兼具防洪、淨化水質、降低沿岸沖刷等多重功能。 4. 混合的土地使用型態:自給自足的社區,但汙染性或具排他性的使用仍應獨立規劃。 5. 大眾運輸導向(TOD)的土地使用: (1) 以大眾運輸場站為中心,在600公尺半徑範圍內的土地使用強度可加高。 (2) 在車站中心鼓勵設置商業、辦公、公共機構,或聯合開發,強化大眾運輸的使用量,並使社區中心核明顯。 6. 都市更新 (1) 以維護、整建、重建的方法進行都市再發展。 (2) 土地使用變更的同時需藉此獲取適當的公共設施。(內部化) (3) 同時改善交通運輸。 (4) 發展權移轉。 # 二、在都市計畫區的邊緣為避免過度開發,提出營造「生態社區」的倡議。試問生態社區(ecological community)土地使用計畫所強調的重點為何?若遇到臺灣人口減少、土地混合使用的中密度社區,想要朝向生態社區逐步改造時,其環境規劃要釐清的課題和策略為何? (110地特三等,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 # 【關鍵字】生態社區 「生態社區」係指社區民眾或組織、與其利害相關者,藉由完善的資源與環境管理、合理的諮商決策流程及良好的溝通及運作等方式,使社區成為一健康、安全、綠色的居住空間。 **(一)說明生態社區在土地使用規劃上主要強調之幾項重點** 1. 混合的土地使用型:創造一自給自足的社區,避免不必要 2. 大眾運輸導向(TOD)的土地使用:土地開發、住宅、商業活動配合大眾運輸場站的設置進行分配,發展以人為本且對環境影響較低的土地使用,同時達到強化社區核心的結果 3. 以內部更新取代社區擴張:以維護、整建、重建的方法進行都市再發展,避免無謂擴張,落實緊密城市的發展概念 4. 小尺度生態社區成長核:尋求社區自主定位及發展特色 5. 成長管理概念 6. 敏感地區的保護與利用:保護自然環境資源,同時提升地方對於自然災害之韌性程度 **(二)當在人口減少,土地混合使用的中密度社區欲朝生態社區發展時需釐清的課題及處理策略:** **課題一:如何透過土地使用規範其社區形式維持社區緊密發展。** 策略: 1. 在人口下降的前提下,以成長管理概念劃設綠色隔離帶來限制社區的範圍,避免社區不必要的擴張,以確保社區外自然環境的維護 2. 透過策略式土地管制,使發展行為發生於社區內既有發展範圍內 3. 大眾運輸場站、住宅區、商業區維持緊密發展,並透過人行道、自行車道鋪設,提升點與點之間可及性,以形塑綠色的交通型態 **課題二:在有閒置空屋、建築老舊的情況下,如何創造一安全、生態、健康的社區** 1. 透過都市更新手段進行對於老舊窳陋建築進行重建(提高建築容積,取代舊有多點式建築分布,創造社區更多綠色開放空間) 2. 針對新建、整建建築,納入綠建築概念(包含建材選擇上、建築節能系統、水循環系統等) **課題三:檢視社區內公共設施的劃設是否符合規劃以及現況需求** 重新審視現有公共設施設置是否符合未來需要,若需要則增設;不需要,則可進行多目標使用,提升既有公共設施機能或是進行解編避免不必要開發。   目的:設計出滿足居民需求同時不破壞生態環境的「綠色社區」 *城市生態規劃五項原則(環境規劃第三講p.90)(1971,UNESCO)* 1. 生態保護策略(生態敏感區):劃設生態敏感區,保障生物多樣性。 1. 生態基礎設施(綠色基盤): 1. 居民的生活標準(節用資源) 1. 文化歷史之保存(文化脈絡、在地性) 1. 將自然融入城市(生態演替程序) (二) 「生態社區」係指社區民眾或組織、與其利害相關者,藉由完善的資源與環境管理、合理的諮商決策流程及良好的溝通及運作等方式,使社區具有下列特質: 1. 自然生態:生物多樣性。 2. 人文生態:文化多樣性。 3. 生態建物:節能、節水、綠化、美化、無害、健康、方便、實用的小康型之生態建成環境,重視廢棄物的循環再生、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4. 生態交通:發展以人為核心之環境影響低的、高效益的生態型交通網絡、交通工具與交通方式。 5. 生態生產/消費:從生產與消費的環節,降低對環境的破壞與影響以及能源的消耗。 (三) 生態城市的土地使用計畫(環境規劃第三講p.120) 1. 小尺度生態城市成長核:在全球城市網絡中尋求其定位與發展角色,和全球城市網絡的工業、金融、知識的生產與消費網產生鏈結。 2. 成長管理:透過都市成長範圍界定,在城市外圍劃設一寬廣綠帶或保育區以為界定。 3. 敏感地區的保護與利用:濕地、河川帶周邊是城市最豐富的生態地帶,更兼具防洪、淨化水質、降低沿岸沖刷等多重功能。 4. 混合的土地使用型態:自給自足的社區,但汙染性或具排他性的使用仍應獨立規劃。 5. 大眾運輸導向(TOD)的土地使用: (1) 以大眾運輸場站為中心,在600公尺半徑範圍內的土地使用強度可加高。 (2) 在車站中心鼓勵設置商業、辦公、公共機構,或聯合開發,強化大眾運輸的使用量,並使社區中心核明顯。 6. 都市更新 (1) 以維護、整建、重建的方法進行都市再發展。 (2) 土地使用變更的同時需藉此獲取適當的公共設施。(內部化) (3) 同時改善交通運輸。 (4) 發展權移轉。 社區類型 生態城市課題 生態城市策略 中小型社區 (基地面積在一公頃之下之公寓大廈或集合住宅,或者為老舊社區中之鄰里單元、都會區中之眷村等。) 1. 基地空地不足,綠化面積小 2. 建築物密度高,公共設施老舊 3. 汙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污染環境 4. 基本環境生態已受到嚴重破壞 5. 都市熱島效應明顯 1. 加強綠地連結性:應用已有之開放空間系統,應用綠色植栽及透水鋪面,降低都市熱島效應及加強敷地透水性,串聯綠色廊道空間。 2. 應用街道廊道概念連結:在有限之街道空間應用綠色植物,建構連結綠化空間,減緩景觀視覺與空間衝突。 3. 建構綠化點景如陽台、屋頂面:應用少許私有空間建構綠色草花空間,導入誘蝶植栽,建構都市空中花園意象。 4. 推動綠色建築更新改善:倡導都市更新,整建高密度住宅空間,規劃合理容積發展,鼓勵應用綠色建築構造。 5. 加強對環境污染源監控及處理:監控環境污染源,實施污水下水道,減緩都市水資源之污染。 【相關資料與法規】 https://trp.cpami.gov.tw/ch/ArtHtml_Show.aspx?ID=072692fc-1265-41d5-9ecc-28b77a9cf660&path=225 生態社區定義(李永展) 目的:設計出滿足居民需求同時不破壞生態環境的「綠色社區」 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 第 7 條 辦理主要計畫通盤檢討時,應視實際需要擬定下列各款生態都市發展策略: 一、自然及景觀資源之管理維護策略或計畫。 二、公共設施用地及其他開放空間之水與綠網絡發展策略或計畫。 三、都市發展歷史之空間紋理、名勝、古蹟及具有紀念性或藝術價值應予保存建築之風貌發展策略或計畫。 四、大眾運輸導向、人本交通環境及綠色運輸之都市發展模式土地使用配置策略或計畫。 五、都市水資源及其他各種資源之再利用土地使用發展策略或計畫。 生態社區建議發展目標(李永展,2003): (一)建立安全、健康、有地方特色的社區。 (二)建立環境發展中承載容受量之基本理念。 (三)透過民眾參與,落實社區自治。 (四)社區資源(包括實質環境資源、文化資產及經濟資源等)永續利用。 (五)社區多樣性(包括生物多樣性、文化多樣性)永續發展。 (六)「減量Reduce、再使用Reuse、回收Recycle」之3R政策落實。 (七)「綠色消費」之實現。 這個表格參考就好,很淺,內容也有點舊 面向 指標 分析評估建議內容 生態 (自然環境) 自然生態環境 強調自然環境共生模式,考量環境污染、生物多樣性、生態棲地 生活 (人為環境) 能量循環與管理 1. 以環境資源之經營管理為評估內容,包括資源回收再生、環境管理維護組織機制、社區污水及廢棄物處理率、水資源回收 2. 能源使用多元化、節約能源效率、再生能源比例 建成環境 綠建築、綠色交通、透水率、綠覆率、救災規劃、無障礙空間、建蔽率、高度比及容積率 社區營造/地方自明性 地方組織、地方活動、文化資產 生產(現階段該向度不納入評估) 不同種類的居住型態應對生態城市之課題與策略: 社區類型 生態城市課題 生態城市策略 中小型社區 (基地面積在一公頃之下之公寓大廈或集合住宅,或者為老舊社區中之鄰里單元、都會區中之眷村等。) 6. 基地空地不足,綠化面積小 7. 建築物密度高,公共設施老舊 8. 汙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污染環境 9. 基本環境生態已受到嚴重破壞 10. 都市熱島效應明顯 6. 加強綠地連結性:應用已有之開放空間系統,應用綠色植栽及透水舖面,降低都市熱島效應及加強敷地透水性,串聯綠色廊道空間。 7. 應用街道廊道概念連結:在有限之街道空間應用綠色植物,建構連結綠化空間,減緩景觀視覺與空間衝突。 8. 建構綠化點景如陽台、屋頂面:應用少許私有空間建構綠色草花空間,導入誘蝶植栽,建構都市空中花園意象。 9. 推動綠色建築更新改善:倡導都市更新,整建高密度住宅空間,規劃合理容積發展,鼓勵應用綠色建築構造。 10. 加強對環境污染源監控及處理:監控環境污染源,實施污水下水道,減緩都市水資源之污染。 大型社區 (面積超過一公頃以上之公寓大廈或集合住宅,包含國民住宅、山坡地社區等,特色為內含社區道路、廣場等。) 1. 不透水舖面過多,影響地表逕流與基地滲透 2. 生態植栽多以景觀為先,欠缺原物種考量 3. 欠缺棲地規劃,影響生物多樣化發展 1. 加強植物本土性:維護加強本土植栽之生長空間,保育原有物種之發展。 2. 建構原生物種之棲地環境:彌補原社區開發之環境破壞,進行原生物種之棲地環境改善,倡導環境生物多樣化之環境共生共榮發展。 3. 完成環境資源共生系統:包括設置水資源回收系統、土地建成面積比例合理化,規劃廢棄物及污染源之監控處理系統等,將人為開發之影響降至最低,同時建構社區發展於自然生態環境中融為一體。 鄉村聚落 (為一般鄉村自然行程或早期之住宅社區、鄉鎮街廓等。) 1. 建築物及街道改建,不透水舖面增加 2. 廢污水排放污染水源,威脅水中生物生長棲地 3. 經濟發展及農業用藥威脅環境容受量負荷及生物棲地 1. 維護生物生態領域:應用自然界線進行活動分區切割之基礎,建立生物廊道系統,擴張生物活動範圍領域,區隔人類活動區域,確保棲地保育環境之安定。 2. 發展與自然生態共生之人類構造物:應用自然環境脈絡規劃有機開發之利用模式,輔導建構地方特質之建築構造物。 3. 確保聚落維生之安定:建立生態維生機制,確保聚落維生系統機制運作之穩定。 4. 提升環境保育維護之能力:建置完善鄉村聚落地區公共設施維管機制,落實環境保育之監督管理。 5. 明示鑲嵌聚落之璞玉:應用地區生態資源特色建立聚落自明性,進而達到聚落發展與環境生態共生共榮之互利和諧。 三、 臺灣都市河川大多污染嚴重,請就設施工程面及政策法制面二個向度,論述改善河川污染之預防對策及具體作法。(25 分) (107高考,都市經濟與工程概論) 【關鍵字】 河川汙染、流域管制、現地處理作業、雨汙排水道、汙水集中處理廠【作答】 針對台灣都市土地的河川汙染防治作業,以下就設施工程面和政策法制面二向度進行說明: 一、 設施工程面 1. 污染監測作業的執行 在進行河川防治作業前,首先應當掌握河川水質的具體現況。透過取水點現場樣本之「河川汙染指數」(RPI)值或指標生物的觀察,確立污染程度與污染型態(如水質的酸鹼程度,水中的重金屬離子種類等等)可以使污染防治作業的進行更為有效。 2. 汙水排水道建設 汙水排水道為維護都市中河川水域品質的基本工程,透過雨汙分離的管線,不僅能確保汙水能進入污水處理廠淨化後統一排放,也能避免豪大雨時大量污泥由管線大量排放至自然河川內的生態、工程困境。雨汙分離作業更能使雨水能被適當收集,進行更有效率的運用。 3. 增加現地汙水處理設施 增設該類設施可使在污染的產生的現場,初步將汙水進行淨化作業。如家庭汙水可在化糞池中先進行沉澱後進行分層淨化作業,並定期清理底層污泥。而工業廢水則可在工業區內透過污水管線統一蒐集至區內的污水處理廠,進行如酸鹼中和、重金屬濃度降低等水質淨化作業再予以排放至自然河川或海洋。 二、 政策法制面 1. 以流域為單位進行水體汙染總量管制策略 都市河川的嚴重污染乃肇因自污水的排放過於集中單一河川,超過該流域所能負擔的承載上限。因此透過以流域的水體汙染總量管制,明訂該流域所能承擔的汙染上限並進行總量管制,才得以於生態保護和經濟發展間取得適切之平衡。 2. 針對汙染產生者徵收水汙染防治費,使外部成本與以內部化 污水防治作業經常需花費水利單位大把公帑進行,然污水排放造成的外部成本如水質惡劣、生態浩劫等等為大眾所承受之後果。因此透過水汙染防治費作業的徵收,將汙染排放的外部成本予以外部化,導入「使用者付費」理念,釐清汙染排放之權責單位並進行策略式的輔導改善,乃解決都市水體汙染的有效政策。 3. 透過政策予水環境工程適宜之補助經費 水岸工程與水體環境的建設需耗費大把經費,是水利單位難以自日常提撥之年度經費中進行硬體的大規模修整增強的。因此透過如前瞻基礎建設這樣的不定期國家總體建設計劃,適時的檢視河川汙染防治作業所升級的軟、硬體設施並予以補助建設、添購之,也是具體可行的做法。   預防對策 具體做法 工程面 1. 監測作業 2. 現地汙水處理工程 3. 家庭汙水處理:雨汙分離排水道、化糞池 4. 事業汙水處理:現地處理作業、汙水排水道 1. 透過河川汙染指數(RPI)或指標生物觀察監測河川生態狀況 2. 透過建置礫間接觸、人工濕地、聚落式污水處理設施等河川水質淨化工程,直接在污水排放的附近就將污水或排水就地處理 3. 雨汙分離排水道 4. 化糞池定期清理 5. 工業區設置集中汙水處理廠 政策面 法: 水汙染防治法 政策: 1. 水體汙染總量管制 2. 水汙染防治費作業徵收—針對事業廢水(畜牧業廢水、工業區廢水) 4. 建築技術規則 5. 前瞻水環境建設 水利署 1. 「新開發社區」達一定人口規模須設置專用汙水下水道系統,處理社區產生之汙水,另應依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取得環保機關核發之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始得排放污水。 2. 重點河川汙染程度承受力,限制流域汙水產量(包含流域中各污染源:工廠、畜牧業、農地施肥等)。 3. 落實汙染者付費概念(外部成本內部化),藉付費制度達成減少污染排放量之行為制約功能 4. 建築設計施工篇規定沖洗式廁所排水、生活雜排水除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或集中處理者外,應設置污水處理設施。 5. 環保署配合經濟部,推動治水、淨水、親水一體,結合生態保育、水質改善及周邊地景之水環境改善,期改善水源水質,確保安全穩定供水,加速恢復河川生命力及親水永續水環境 【相關資料與法規】 行政院環保署水質保護網: https://water.epa.gov.tw/Public/CHT/Default.aspx 設施工程面: 三、 監測作業:透過RPI(River Pollution Index,河川汙染指數 )或指標生物觀察監測河川生態狀況。 四、 現地處理工程: 一種在污水排放的附近就將污水或排水就地處理的方式,能避免污水直接排入河川。它有別於傳統上利用污水下水道管路系統,從各地集中污水到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的污水收集方式。環保署自民國91年河川污染整治年起,補助地方政府在各污染水源附近,或受污染的河川支流匯流處,建置礫間接觸、人工濕地、聚落式污水處理設施等河川水質淨化工程,透過污水與自然環境中的氧氣、土壤、微生物、植物交互作用,使水質淨化,削減排入河川的污染量。 環保署甚至推動具有水質淨化功能,附有景觀營造及生態教育功能的現地處理設施,不僅改善了臺灣各處河川水質,也讓當地河岸環境與生態環境越來越美麗。 3. 家庭廢水:雨汙分離排水道 https://water.epa.gov.tw/Public/CHT/Pollution/dom_sewage.aspx 一、 加速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及家戶接管 歐、美、日等先進國家,均將建設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列為改善生活污水污染的不二法門,亦將污水下水道系統普及率列為國家競爭力之指標;我國亦以加速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為目標。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是改善生活污水的最佳途徑,也可削減排入河川的生活污水污染量。內政部營建署擬定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以年增2%的用戶接管率加速執行。針對污水下水道建設尚未到達地區,本署持續推動設置污水截流、礫間氧化、人工濕地等現地處理設施,以自然淨化方式因地制宜改善水體水質。透過中央部會與地方政府之分工合作,共同努力改善水體環境品質。 二、 宣傳查核社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污水處理設施正常操作 水污染防治法自84年起全面管制「新開發社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依據下水道法規定,規模達100戶或500人以上之新開發社區應設置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處理社區產生之污水,另應依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取得環保機關核發之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始得排放污水。 社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應正常操作及妥善管理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功能。本署於98年10月6日公告「社區污水處理設施受託操作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107年7月31日修正),協助社區與代操作廠商簽訂相關契約時,有參考依據,提升污水處理設施代操作之服務品質。另編印「社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操作管理手冊」,供管理人員於從事社區污水處理設施操作維護管理之參考。 三、 確保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功能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設計技術規範建築設計施工篇第49條,規定沖洗式廁所排水、生活雜排水除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或集中處理者外,應設置污水處理設施。內政部修正「建築技術規則」,規定自88年1月1日起,新建建築物均應設置現場直接設計構築或由內政部營建署與本署共同審核認可登記之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處理所有的生活污水。 四、 推動化糞池定期清理 五、 宣傳生活污水源頭減量   4. 事業廢水(畜牧業廢水、工業區廢水):水汙染防治費作業徵收 下水道法§8: 1. 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新開發社區、工業區或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地區或場所,應設置專用下水道,由各該開發之機關或機構建設、管理之。 2. 私人新開發社區、工業區或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地區或場所,應設置專用下水道。但必要時,得由當地政府、鄉(鎮、市)公所或指定有關之公營事業機構建設、管理之。其建設費依建築基地及樓地板面積計算分擔之。 3. 前項應分擔之建設費於申請核發建造執照時,向各該建築物起造人徵收之。建設費徵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目前被管制的工業區均設有聯合污水處理廠,負責收集位於工業區內之納管工廠所產生的廢水並予以統一處理。 首先,工業區服務中心會先檢視區內各工廠的廢水特性,然後訂不同納入污水處理廠之水質標準,如果發現工廠可能會有重金屬,那就會訂重金屬的管制,不然到了污水處理廠,才發現污水處理廠沒辦法處理,那時候可能就沒辦法挽救了。 工廠要先自行第一次處理至前述水質標準後,再送至污水處理廠進行再處理,這種方式主要就是希望排放水質可以達到本署所定的放流水標準,減少對下游水體的污染。 政策法制面: 1. 水汙染防治法 (海域歸海洋汙染防治法) (涵蓋防治費作業徵收的細則) 2. 水體汙染總量管制 河川、湖泊等水體污染的主要原因為事業廢(污)水太集中了,超過該段河川可以承受的污染量(也就是河川吸收過多的污水);而為了減輕河川的污染負擔,環保署在受損較嚴重的河段,以這段河川可以負擔多少污染總量來決定可以容許我們大家每天可排入這段河川的污染量,這就是「總量管制」。 以流域管理的概念來看,流域中的污染源(包括工廠、畜牧業、農地施肥等)會依其所在地的地勢,匯流到其所在的集水區的河段中,所以,各河段的污染來源會不同,各河段所匯流進入的污染量也就不同,我們依據河川的污染程度及其承受能力,將總量管制區域分為第一級管制區以及第二級管制區,由於這兩種管制區的污染輕重程度不同,故對於這2個等級管制區分別規劃適用的管理方式如圖2,以利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併進。 3. 水汙染防治費作業徵收 汙染者付費概念(外部成本內部化) 水污費之精神為「污染者付費」,期藉付費制度達成減少污染排放量之行為制約功能,相較於事業而言,一般家戶較無能力設置處理設施改善污水排放狀況,故徵收其水污費所能達到減少污染排放量之行為制約效果恐有其侷限性。要徹底改善家戶污水排放,仍要透過提升污水下水道普及率來達成;惟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乃政府提供之公共建設服務,家戶無法自行決定污水下水道的興建與接管,倘針對所有家戶課徵水污費,如同懲罰家戶。由於下水道建設是縣市政府的責任,政策方向應朝鼓勵各縣市積極興建污水下水道、提高家戶下水道接管率及徵收下水道使用費。基於前述考量,立法院於107年5月18日三讀通過「水污染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修正第11條及第44條相關規定,將家戶水污費徵收對象,修正為「地方政府依下水道法公告之下水道使用區域內,未將污水排洩於下水道之家戶」,並授權地方政府訂定收費自治法規及徵收家戶水污費,徵收所得全數歸入地方政府專用於污水下水道建設及改善生活污水等有關用途。前述水污法修正條文業於107年6月13日奉總統令公布施行。 4. 前瞻水環境建設 行政院106年核定「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推動辦理水環境、軌道、綠能、數位、城鄉、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食品安全及人才培育促進就業等八大建設計畫,發揮提振景氣及促進結構改革效益,擴大全面基礎建設投資,打造未來30年國家發展需要之基礎建設。環保署主要配合經濟部,透過跨部會協調整合,推動治水、淨水、親水一體,結合生態保育、水質改善及周邊地景之水環境改善,期改善水源水質,確保安全穩定供水,更加速恢復河川生命力及親水永續水環境, 達「水與環境」之「與水共生、共存、共榮」願景及營造「魅力水岸」。   四、 臺灣為降低對進口能源依存度,積極推動綠色能源,試就目前能源政策所推動之光電與風電的空間規劃策略、優先選址條件與推動的空間規劃課題申論之。8(25 分) (110地特三等,都市及區域政策) 【關鍵字】光電選址、環境社會檢核 【作答】 台灣目前能源多仰賴外國進口(達98.06%)為增加國內能源供給,與配合國家發展方針發展綠色能源,故推動光電與風電等綠電發電勢在必行 一、 光電規劃需求課題 區位上: 用地上: 推動上: 二、 風電規劃需求課題 區位上: 用地上: 推動上: 三、 比較表格 空間規劃策略 優先選址條件 空間規劃課題 光電 地面型 小規模之電廠開發,如地面型與屋頂型應落實環境社會檢核精神意旨以確保規劃主體能選擇最為合理之規劃方案。 大規模開發(有達到環評標準)落實環評作業,如離岸風電,便須與海洋主管機關、漁會合作,由於海洋的相關使用權益往往不及土地(概念還很新),法規也比較不完備,所以抓所有權人來討論還有確保賠錢有賠對人就很重要) 排除優良農地、大面積濕地、山坡地、 生態敏感地 農電共生可能衍生出與農地搶地,破壞糧食安全 屋頂型 優先使用工業廠房屋頂(建築條件適合、用電量高) 私人裝設意願低,面積小,躉購費率高 風電 離岸 排除重要魚場、航道範圍、深海區  與航道、漁場重疊 陸地 排除聚落、生態敏感區 噪音影響居民生活品質 (一) 光電課題 1. 農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2公頃以下)、特定專用區(2公頃以上),農地變更流失 2. 每塊農地都可蓋660平方公尺(約200坪)的再生能源設施,農地被細分、碎裂且棄耕 3. 台南、屏東都計農業區每塊農地可蓋0.3公頃的再生能源設施,相鄰土地的設置總面積則可達一公頃,且無需結合農業經營。 4. 農電共生,屋頂型假種田,地面型選址爭議多 5. 綠能發電優先順序 6. 私有屋頂審核程序繁複,公民參與意願低 7. 私人地主利益導向,濕地夷平出租種電 8. 缺乏整體規劃 9. 審核機制不完備(環境社會檢核) (二) 風機課題 1. 制度缺乏公民參與: (1) 陸域風機鄰近社區,噪音、眩影影響居民生活,然而未徵求居民、相關權益關係人意見,知情權與參與權皆未保障。 (2) 離岸風機缺乏規劃,風場與漁場高度重疊,捕撈漁民難作業,影響沿海、近海漁業。 2. 缺乏區位規劃: (1) 缺乏海洋空間規劃,目前離岸風電開發的海域在3浬外就「無法可管」,風電與漁業、航運產生衝突 (2) 風機即將進駐生態復育區,恐致擊落候鳥、蝙蝠,造成環境衝擊 (3) 風機施工噪音恐對海豚聽力造成傷害,甚至影響其他海洋生物 3. 法規基礎不完備: (1) 僅規定「距離民宅250公尺以內才需環評」,無最小設置距離標準、無總量管制。 (2) 缺乏正式法規,僅有行政規則位階之「作業要點」 4. 跨部會整合不足,權責失衡 (1) 過去因經濟部公告場址曾未排除船舶航道、靠近機場影響飛安,顯示跨部會整合不足。 (2) 海委會成立不久,法律權限不足,難以統籌部會整合。 5. 國外對策 (1) 進行區域規劃,確保所有利益關係人充分參與,建立共識 (2) (英)成立專責海洋管理單位、並成立「漁業與離岸風力及再生能源聯絡組織」(The FLOWW),制定漁業溝通和漁業補償的指引 (3) (日)制定《海上風電普及法》和《再生能源海域利用法》   【相關資料與法規】 首先要知道,光電可以分成「屋頂型」跟「地面型」(有些還會有水域型),風電可以分成「陸域風機」跟「離岸風機」。 目前遇到的課題推薦可以看上下游的專題系列報導。但文太長就自己當小說看。 光電爭議:https://www.newsmarket.com.tw/solar-invasion/ 風電爭議:https://www.newsmarket.com.tw/wind-energy/ 甚麼是環社檢核? 首先,政府應該出來整合並套疊各機關的相關圖資註二,建立公開的地面光電區位資料庫,供大眾參考。透過資料庫提供資訊,來引導地面型光電開發案去到爭議較小的區域,既減少廠商的不確定性和成本,也能提高民眾信任及減少社會衝突。 其次,在決定光電場址前,應邀請所有利害關係人一起盤點潛在場址的社區資源,釐清可能會遭遇到的問題。如此一來,一開始就能先排除掉會有重大爭議的區位,並提出生態保育及促進區域發展的建議與方向。而在地居民與民間團體的充分參與、詳細的文獻資料收集、以及設計良好的會議工具流程,都能讓這個程序進行順利。 第三,由於在前一階段已經釐清各開發區位可能會遇到的課題,及減輕或補償生態衝擊的建議措施,因此業者在規劃時,就能從技術、法規、經濟等面向,選擇最符合綠能效益與各方價值的方案。這個階段已有現成的技術檢核表可以參考,只要持續納入社區參與,就有助於落實與監測。 簡單來說,就是先有基本的科學圖資,再透過審議程序選擇適合的區位,施工營運時落實與監測。這種整合生態與社會環境條件考量的機制,我們稱之為「環境與社會檢核」。 現況好像已經不能做地面型的農電共生了,地面型剩下漁電共生。 漁電共生的環社檢核操作手冊:https://www.moeaboe.gov.tw/ecw/populace/content/Content.aspx?menu_id=14538 第二章是現行的漁電共生的優先區位。 但現在簡單來說遇到的問題應該是地面型太多,屋頂型太少。屋頂型的目標可以放遠。已經快達到標準了,但地面型雖然目標放很遠,但規模大費周章。 風電的話他是分成三個階段開發,現在已經進到第三個階段。就是廠商可以自己選區位。 第一階段:示範,第二階段:公告潛力場址位置,第三階段:業者區塊申請開發 https://www.moeaboe.gov.tw/ECW/populace/Law/Content.aspx?menu_id=2870 附件一是公告潛力場址的的範圍,裡面有一連串排除的表。 陸域風機就去吃屎,他選址都爽選哪就選哪,離聚落250公尺以上就免環評。 ###### tags: `讀書會紀錄` `永續發展` `生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