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2學期第一次校務會議會議記錄 ※ 時間:2020.3.21(六)早上09:00 ※ 地點:台大博雅101教室 ※ 主席:管中閔校長 ※ 校務會議出席名單請見:[這裡](http://host.cc.ntu.edu.tw/sec/sec2019/001/Upload/18/relfile/9804/50126/93f6d654-bbe7-46c5-813e-6f000d0f1098.pdf) ※ 注意事項: 1. 速記將盡可能隨會議現場代表發言做紀錄,然無法完全將逐字記錄完成 2. 本次紀錄由台大校園媒體台大意識報進行紀錄 3. 主要針對學生代表與台大學生生活相關議題進行記錄 4.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私訊台大意識報粉絲專頁 ## 校長報告 各種報告 ## 報告後進行提問(武漢肺炎相關) 前提:目前作為似乎都是以病例尚未進入校園為考量。 ### 生命科學院施秀惠: 是不是例如四月初全校師生離校改遠距教學,我看到學校對防疫的措施,怎麼都落在學務處跟教務處,系所都很關心的酒精等防疫物資問題,在四十幾頁的報告中,沒有看到總務處關於物資調查調度的訊息。股神巴菲特曾經說過:生平第一次看到美股熔斷現象。我們因應得太輕微了,說好聽的話,我們是用平常心在防疫,剛剛的報告都是很好的美景。說不好聽的話,目前的反映到現在只能說僵化、遲鈍、無感。希望我們可以做出更前瞻、更勇敢的規劃。 ### 學務長: 規劃在3/1前就完成,有提供階段性的醫護措施,如果教職員工有一位確診的話,如果一位老師或一為學生卻確診的話就停課,如果有一個館舍有人確診的話就整個館舍停止授課。防治工作(資料)有寄給個系館的人員。第二點,口罩的 教育部透過 有非常明確的分配原則,我們已經將物資分配給各學院,由各學院根據情況分配給各單位。 ### 總務長: 有關物資的部分,大部分的物資由總務處做總籌規劃,酒精等物資也不是那麼缺,有關額溫槍的部分有作採購。其他口罩其每個人都拿不到,才會有防疫口罩(政策),教育部以政府管道發放給學校分配,針對口罩的討論其實沒辦法以每個人取得的前提討論。酒精的部分應該是不缺,希望系所能夠各自去採購門口的酒精使用。三月底其實有李長榮化工捐贈四千公升的丙醇,我們也不會去囤積,目前我的理解,酒精是不缺乏的狀況。防疫一號的部分,因為原本物資需要的額溫槍缺貨。昨天我們應該送了三十支去做改裝,我們原本的目標是一百台的防疫一號。好處是可以減緩出入口人員的量。要求23號開始做個系館門口的管制我們會盡快把防疫一號統整出來,將最需要的地方先做分配(一二活)。 ### 教務長: 關於教學部份的準備,從二月初我們就開始做這件事,因應中港澳學生,也通知所有系所要做準備。技術上也做了很多教導,2/21校長親自到直播系統教導師生使用錄製系統。現在教學的影片還在網路上面,210個帳號不夠,我們最近幫全校2500位拿到帳戶,已經有七百多位登記帳戶。老師登記,有幾位老師把email刪掉,我們通知好幾次,老師還是一直刪掉。 校長開了很多次防疫會議,台大到底要做出怎樣的教學準備跟防疫措施,中間要有個平衡。教育部找全臺灣老師開會,就是為了這件事。剛才施老師建議的是為什麼不一次宣布線上教學,不能夠台緊急的做這樣的工作,準備好後疫情有需要才會去做。目前做最多的是幫老師及助教做好準備,做好線上教學的準備3/20(昨天前)希望老師、助教都能做好準備,我們預期的是培養老師遠距教學的能力,有的老師在乎,有的不在乎。台大已經幫所有老師弄到這樣的系統,為什麼定4/6?是為了讓老師有時間學習,有機會來做。最好是希望期中考之後進入遠距教學,可以試辦遠距教學的,趕快試辦。遠距教學有一定的法規範,大家要一起來學習。技術還不熟的我們趕快練習,因為疫情的關係,才會有跳過原來法規規定做彈性處理,下學期會有更嚴謹的做法,所有的課程都要經過審核。 ### 副校長羅清華: 事實上我們一月底就已經開始規劃,大概在2/6第一次防疫會議的時候,已經把工作綱領有所確定。我們工作分成四個階段。第一個階段,在政府還沒發佈社區傳染之前,校園裡每個人都能達到健康。我們非常感謝保健中心,透過我們的防疫聯絡人,透過清查理解我們所有單位人員的情形。有狀況的也有陸續追蹤。第二個階段,麻煩總務處及個館舍加強館舍衛生,2/6之後,隨著疫情發展也在規劃館舍管制。一旦政府發布社區感染之後,要有局部停課的的準備及全校停課的準備,各位都知道我們台大--非常大,館舍非常多、人也非常多,讓各位老師同學安心上課,準備是非常漫長的。臺大非常大、人多,管制非常多,準備工作很漫長,政府尚未發布社區感染前我們都有超前部署。 我們的策略可能讓大家無感,不想讓大家恐慌,但我們都有默默在做。包括我們防疫聯絡人有四百多位,來自各個處室的同仁也都投入這個防疫工作。來自中港澳隔離的大概就有六百多位。我們有在追蹤國外五百多位學生如何就學。學校同仁都有在努力做防疫工作。 ### 主席: 我想臺灣這次的情況跟歐美不太一樣,歐美缺乏事先防備幾乎是突然爆發。感謝政府的管制。一邊是突然爆發(歐美),一邊是緩步增加(臺灣)。臺灣政府的防疫措施幫學校爭取到一個多月做調整。沒有怎樣做才是最好的方法,最直接的方法就是一刀切,我開學前就宣布校園關閉。另外一種是讓老師有時間逐步建立遠端教學的能力,先讓教學能量培養,另一種就任由事情變化當初行政團隊室,我們相信這種逐步的管制,在實體線上教學維持平衡,維持住教學品質。我們事前都提醒大家要儘早準備,希望大家提早開始,最遲也得在那個期限開始(遠距教學),因為我們是漸進式的作法。 另外一個就是,因為我們跟歐美的情況不太一樣。因為大部分的老師不用線上教學,我們寫信請求也拜託老師們共體時艱,把遠端教學做好。居家檢疫的同學(因為是首次採取這種做法)感到憤怒。他們到了的時候就已經有我親筆簽名的信!我也提醒說,哈佛的信也不是一開始有新冠病毒就發了,是校園關閉才發的。因為政府幫我們爭取到相當的時間,所以我們可以用緩慢漸進的方法去因應 我個人感受是:校園相對穩定。我相信我們的應變能力,即使校園被迫關閉,實體教學被迫停止,線上教學也能繼續。當然還有很多事情,校務會議沒辦法作完整、整體的說明,我們透過防疫聯絡人的網路持續發佈訊息。昨日中研院疫情,我們要確認下星期要怎麼面對,隨時調整。 ### 化學系 梁文傑: 我相信羅老師不是在責怪學校的行政團隊。但是,學校的行政團隊已經做了很多的努力,有沒有地方沒考慮到的呢?防疫最大的問題是人與人關係在改變,偵測很多時候對不上時間的發展,舉個例子,我們有同仁從歐洲回來,後來又回溯到某號入境需要隔離,中間有一段空窗期,整個系在討論那個老師是不是該被隔離,系主任有沒有權限要求他隔離是不是整個系館都要進行管制。好像同仁回來後就變成一個(聽不清楚)人(將受隔離),人與人之間的歧視在默默改變人的關係,防疫期間同事間、學生老師間關係的改變,其實是永久不會抹滅的。 好像最近中研院有確診的病例,我們有多少學生去過那個實驗室?我們後面應該要想,人與人的關係經過疫情之後,會變成什麼樣子?但學校我們的討論都在冰冷的程序面,主管面對人與人之間承受了極大壓力。學校裡面的經驗交流還是可以擴大一點,醫學上解決不掉的問題,只有機器(?)可以解決。可是你會發現每個系館都是單打獨鬥、各自為政,沒有資源就是沒有資源、 若今天有一個人確診,學校裡面能告訴我它有接觸過誰嗎?無能為力。我們應該要跳過法律,嘗試請一些專家來做一些功夫,這個事情其實相當重要,在座如果有各界主管每天都在面對這些事。在做有很多二階主管每天都在想怎麼處理這些事情,希望學校能夠知道二階主管面對著這些壓力。 ### 副校長羅清華: 謝謝梁主任剛剛給的建議,事實上我們學校有很多做法在公佈了,萬一我們的校園裡面有人卻診,我們怎麼追蹤他們的行為?事實上我們有在做,但我不太認同你講,有時是侵犯到隱私的問題,有些時候真的是侵犯到隱私,我們正在做一些不太能夠公布的事。比如我們最近正在做的事情,六百多位過去十四天有旅遊史的,我們有掌握他去到哪裡、什麼時候回來。雖然政府沒有要求,但我們有要求他做自主管理 有些人嗆我們,我們有什麼資格,增幅也沒規定。他們也說要去哪裡玩,然而我們只能道德限制。我們可以比照國外的作法,直接退學?好像辦不到,法律上面辦不到。我們也盡我們所能去追蹤他的行蹤,這是我們在防疫的事情,目前法律還是沒有像緊急命令一樣做很多法律上沒有辦法允許的事情我們只能盡我們所能,去掌握校園裡面每一位同仁的健康狀況,是我們目前所能做到的事情,我也感謝防疫人員。消息靈通,很多事情事發一個小時內我們就知道了,感謝技術和人員層面的支持。 當然人與人之間的改變,我們在行政團隊的過程中,碰到一些意見、問題時,我們都有請教學園裡的一些專家。像公衛學院詹院長有給我們很多意見,但可能沒有辦法全部做到。的確我們校園的一些環境、法規,使其沒有辦法達成。希望我們能平安。工作人員展現智慧、人溺己溺,額溫槍之類的都有準備。我們合作社,看到總務處酒精看起來好像蠻難買的,他是主動去幫我們籌措,我們要感謝校園裡面的人員,我也希望說大家能夠彼此幫忙,人人有責。這地方還是要拜託大家。 ### 主席: 大多地方都只能強力建議,很多地方建立在大家的自我約束上面,我們只能寄望學校老師和同學們理解到防疫的重要性而配合,此外我們當然也很謝謝,剛剛主任說,透過防疫聯絡人的聯絡網,去瞭解跟誰接觸過。這是我們要建立防疫聯絡網很重要的地方。行政單位畢竟沒辦法把觸角伸到每個地方。 事實上還有很多東西,要花很大的時間和力氣,譬如說,我就舉個例子,我們的居家檢疫中間,學務處要在短短幾天做好居家檢疫的準備,那時候我們接受到的指令,是每個人都要單人房單人衛浴,而且每棟樓都要只有他們。大家可以想想我們同事間要變出那麼多地方,房間、膳食那麼多東西,很困難那段時間,學務處幾乎是所有人投入,甚至有年輕員工是抗拒的心,老的員工就上陣了。 國際學生也回來,也要安置那麼多東西,但目前為止沒有一個人通報有感染。前後我們安置了數百名居家隔離的學生,目前沒有傳出任何病例。我們感謝校務會議代表隨時提醒我們。事實上剛剛有些問題,我也同時收到信,我會盡量回信告訴大家學校怎麼解決。希望大家都能了解這個困難時期我們會把事情共同努力做好 ### 學務處 沈瓊桃: 針對法規意見,我在此回應:教職員工生心理層面的不舒服,是我們一開始就重視的事情。因為防疫要成功,就是有風險的人願意待在家裡不要出去亂跑。我們除夕夜就有第一位陸生自己回到宿舍,研判疫情會很快發展,無法回到台灣,自己有警覺心因為他在隔離,我們就有想到他心裡一定很不舒服,所以其實我在大年初二中,我就拜託心輔中心完成一個安心文宣。每一個需要居家簡易的同學我們都有給與文宣,也很感謝校長剛剛有提到,因為政府的訊息有很多同學回來,每個同學都有收到安心文宣,除了安心文宣之外還有校長的感謝信。其實我們有在關心被隔離的同學心裡狀況的部分 如果有確診案例他接觸過誰?衛生單位會建議調查,目前有被通知過兩次,就是我們是確診病例的接觸者是台大的學生,有兩位,這些被通知的學生要進行居家隔離,我們拜託這個學生科系的防疫聯絡人,調查他之前接觸過誰,上了什麼課、同學他之前接觸過誰,框列確診病例接觸者的再接觸者,我們會通知師生,貴系的學生是確診病例的接觸者,請同班同學和老師上課都要帶口罩、確定自己有無呼吸道的症狀。 我們其實是有多做一件事情,是政府沒有規定要做,我們能理解會有恐慌,我們都有通知,第一個病例的接觸者的再接觸者,我們通知了幾百個人。這次也是。這些事情的科系應該被保密,擔心被標籤的問題。我們擔心被標籤的問題。因此我們沒有大肆宣揚有多少人被隔離。 ### 電資學院院長張耀文: 我想疫情這麼嚴重的狀況下,我想每個人都要「順時中」,大家同舟共濟。電機系防疫一號處理的狀況,以及對政府社會的呼籲防疫一號目前處理的狀況,在媒體揭露後,引起非常廣泛的注目。我們電機系接到了全國各界幾十通電話需求的詢問。比如像很多政府的相關單位,但是因為額溫槍全面的缺貨,所以我們能幫的是時上相當有限,我們已經把技術公布在學院及系的網頁,全國各單位如果有這樣額溫槍、技術可以做改裝,可以自行改裝兒童新樂園也非常積極的做改裝,大家如果現在去兒童新樂園,入口的就是我們防疫一號。我想電機系防疫一號的特點是會自動非接觸式,主要的好處是防止感染,很多各單位的長官過來詢問,重要考量是減少人員的人力耗損。我看到現在全國各地量額溫的管制,基本上是透過同仁,其實是非常危險,半接觸的量額溫,我們要感謝全校說體輪班的同人,等於是共體時間、不畏艱難,我也聽到中南部有學校的同仁非常反彈,防疫一號非接觸式、也非常穩定。熱像儀本身非常貴,一台少說幾十萬,加上會受環境溫度的影響所以可能不是那們準,在這個節骨眼上也不可能大量使用,使用場地非常侷限。 電機系防疫一號在週二行政會議回報電機系1975級這一屆非常熱心,捐三十萬做防疫一號。盡力加緊趕工,希望能把防疫一號趕工出來分送到各個系所各個單位。我們同時也在聯絡這些相關可能量產的廠商,目前產量非常有限,我要藉這個機會呼籲,我們學校有些老師應該跟中央部會有很密切的連結,跟產業界也有聯繫。要比照口罩國家隊,全國各地需求非常大。如果台灣像義大利,我相信沒有任何同仁敢量體溫。現在額溫槍缺,所以我建議要成立類似這樣的國家隊,趕快把電機系的防疫一號趕快量產。我相信全國各校全國各單位都會需要。 ### 機械系  吳文方(幫同仁發言) 請大家給我三分鐘的時間, 我個人感謝認同學校目前對防疫的規劃與作為,我們機械系因為舊館拆掉在改建,部分研究生搬到數學系搬到OOO留下的館舍。天數館留下來的館舍。到昨天下午二三十個研究生突然無辦法進入天數館的館舍,門禁被禁止,我呼籲這個作法如果不是校方認可普遍的作法,請校方瞭解一下並常識瞭解我們研究生沒辦法進入館舍、沒辦法學習的狀況。如果因為中央研究院什麼什麼的情況應該要讓我們知道,而不是驟然的管制研究生,讓我們無法出入(而不知道原因)。 ### 社會系  薛承泰: 普遍大家都會用遠距的方式,我要提供一個比較不一樣的想法,因為我們採取遠距的方式只是避免學生來到教室在台大受到感染,但學生會到哪裡去?我認為是該要準備 我有另外一個選擇性,從現在開始天氣會慢慢回溫,免疫力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如果從現在開始幾個月我們上課通通不要開冷氣,我們做一次,讓整個教室通風的狀態,在有陽光的狀態下上課,但是如果是ppt上課,讓學校網路能暢通,學生筆電手機都能順暢,未來這一兩個月、兩三個月,我們嘗試一下不要開冷氣,也對地球有些貢獻。除了遠距以外另一個考量的方向,我想臺大總要思考一下如何改進。 ### 主席: 一百個、六十人,在適當時間被要求一定要改成遠距教學。目前改成遠距教學,會隨疫情發展隨時改變。 沒有提問的話我們就往下進入確認上次會議議程 ## 確認上次會議議程 確認議程當中 ### 學生會長凃峻清: 針對確認會議紀錄的部分,提出編號 108117部分,裡面希望可以加入限制發言次數、主席裁示不接受申訴逕行表決等動議 > 來源:108-1學期第2次校方校務會議記錄 > 捌、臨時動議 > 一、編號:108117 > 凃峻清等提:建請本校建立官方臉書粉絲專頁發文之標準流程,並送校務會議通過。 > 10時55分施秀惠教授提擱置動議。 > 擱置動議經不記名投票表決,以贊成81票、反對40票,擱置動議通過,108117案擱置。 (場面突然靜默) ### 主席: 請看這份白色的校務會議記錄,這一份在最後編號的臨時動議,上面有說明確記載的時間(白單內容) ### 學生會長凃峻清: 對,但是我講的是中間還有動議漏掉了。我們認為這部分不符合規定所以提出申訴。 ### 生命科學院施秀惠: 謝謝校長,大家如果還記得上次會議的過程中,一開頭真的像凃會長所說的一樣,我就說「那我現在停止發言,提出動議」大家知道動議提出順序非常有效,我補正了程序、段落分明。坦白說,我不接受,不是這樣的事實。 ### 主席: 我們要比對錄音檔,確認。 ### 學生會長凃峻清: 這個有提出申訴動議是事實,施老師在說他要立刻改發言禁止的時候,他有沒有獲得主席同意(?)而取得發言地位,根據議規範第25條 再根據第30條,動議性質就是不一樣,一般的發言動議就是跟著主動議啊,但她是⋯⋯所以不一樣。 (管中閔低頭看資料) ### 主席: 既然會長現在提出來,施老師對當時會議的說法不太一樣。 我想我們要比對錄音檔交付程序委員會重新確認內容 ### 學生會長凃峻清: 這個還會在確認嗎?所以是下一次再確認嗎? ### 主席: 我們這部分的會議議程確認就不通過,就進入下一個階段 ## 程序委員會報告 ### 開場主持人(不確定主持人) 在3/5召開會議,資料編號六,本次校務會議提案截止提案3/2,3/6收到一件同意案、兩件反對案、五件提案,學院提案一件,代表連署提案兩件,截止收件後又收到一件校長交議案,經過委員討論,108026案108208案涉及教務法規的修訂及創制,根據本校組織規程42條規定,校務會議過往也有不受理的往例,作為附帶決議,建請教務處積極處理,邀請學務處原資中心處理提議。 最後還是不厭其煩地宣布我們校務會議的一些規則,基本上行政主管說明的時間跟校務代表相同,除了第一次發言時間不限之外,其後發言以每次三分鐘為限,另外就是,同一個主題每個人以發言兩次為限,不開放作會議直播,請各位代表共同遵守。 ### 學生會長凃峻清: 我當時有申明不同意見,會議中的提案,討論的理由108206、208,當時會議中的提案是討論的理由,程序不夠完備,你們沒有先跟誰誰誰討論之類的,而不是其他組織性的(?)不夠完整,那以後我建議校務會議直接把代表提案這個提案類別刪除好了,我們就留下校長交議案跟學院提案就好。 既然要跟相關單位詢問過,為何官俊榮代表提出的出校史館歷史記錄案,就沒有經過相關單位詢問?程序委員會不宜濫權,否則會變成言論審查的場所。我認為這對公共評論的風氣不良好,希望程序委員會不要再發生這種離譜的行徑,謝謝。 > 106年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記錄 > 二、編號:106213 > 官俊榮等提:校務會議應推動檢討本次校長遴選所受政治力干擾並研擬維護自主之道。 > 建議(決議草案): > (一)本校應即時成立工作小組,推動檢討本次校長遴選過程遭受政治力干擾之事實證據,向校務會議提出報告並列入校史,並研擬維護落實大學自主的方案。 > (二)工作小組由副校長一人擔任召集人,邀集校務會議代表、本次校長遴選委員、本校高等教育策進委員會委員各三至五名,以及人事主任組成之。 ### 生命科學院施秀惠: 我是上一次校務會議程序委員會的主席,也是這次的。事實上連任三次了。在程序委員會已經做充分,在程序委員會已經做充分的討論,引用的是程序委員會的議事規則(忘記第幾條),當場有不同意見,已經經過充分發言,這次開掉一點二十幾分讓大家充分表達意見,因為之後有兩種意見,所以我們有投票。 這次的案子不列入校務會議,結果贊成不列入的有九票,反對兩票,主席本人沒投票。這是一個絕對多數而不是相對多數的意見。等到會議記錄出來後,會長用電子郵件表示對議程有意見,我就直接寫了,因為秘書室來問我意見,身為會議主席就直接提意見,這是多數決,除非是逐字稿,不需要把誰贊成誰的討論過程反對加入會議記錄。 我也強調,所謂民主其實就是數人頭,我們當然通過這兩個議案不列入本次校務會議。我提出這個意見連在紀錄寄給所有委員,包含凃會長。凃會長本人沒有異議,為什麼留到今天才發表意見?會長本人在程序委員會和這個會都提到一個問題:會不會將來成為言論審查再也沒有校務會議的提案了,只要審查校長提案就好了?錯錯錯。這麼多年來,很多案子都是校務會議代表連署然後成案的。 剛剛那兩個案子真的是經過程序委員會非常嚴謹周詳的討論,與投票討論,才不列入今日的議程,用電子郵件寄給所有代表後,重申一次,凃會長當時沒有發表任何意見,現在才再次提出,我認為這相當不合理。 ### 法學院學生代表陳泓瑋: 我是法律學院法學院學生代表,我不是程序委員會的學生代表,但就我所知進行發言,一、按照議事規則 ⋯⋯關於議案之協調等等(組織及議事規則條文內容)⋯⋯ 這個條文看起來剛剛施老師內部九人同意兩人反對,程序委員會內部同意,不代表程序委員會不做出違法的決議,從法律的只是賦予程序委員會形式審查的權利,也就是說程序委員會沒辦法排除校務會議代表提出的合法提案,除非它有違反形式上的要件。請主秘解釋一下法律如何解釋?如果是實質審查,請問他的依據在哪裡? 主秘有提到說,我們學校校務會議沒辦法直撥,像校務會議有諸如此類的爭議,我去查了一下資料,主要是106-1-1的會議記錄,因為管案,而有教授提出的意見: > 106年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會議記錄 > 9時42分主席宣布:校務會議網路直播,比照一般媒體的標準處理。 > 有關是否同意本次校務會議學生會全程網路直播,經討論後表決,以贊成18人/反對92人不同意本次校務會議全程網路直播。 其實會議記錄上面寫說,9:42校務會議直撥比較媒體標準處理,18 v 92,不同意「本次」校務會議全程網路直播,只有決定那一次,並沒有說以後校務會議不能直播 為什麼學生會想要直播?校務會議本來就是很公開的場合,校務會議學生代表非常少,很多學生會關心校務會議討論的東西,何況像今天的會議只提供五個旁聽席,有很多學生想進來都進不來,每一個老師都應該要對自己的言論負責,本質上和文字直播是相同的,而且更不容易有錯,擔心肖像和其他問題,直播從後面拍,所以是沒有這個問題的,關於那次決議是只針對106第1次,還是以後都受到不得直播的拘束? ### 主秘: 謝謝同學的提問,第一個提問,有關於程序委員會的執掌,提出了第五條的職掌,施秀惠擔任主席時有討論,與會代表不少委員發言表示,如果執掌只是按照字面上去看,只是去檢查手續是否完備、議案是否有需要補正的東西,基本上由秘書處的秘書去檢查就可以了。不需要把全校十幾個程序委員召集起來討論。 程序委員會應該要根據往例根據學校不同的組織規程或法規來針對這個部分,當有法規之間的競合關係時,有些議案是否適合現在進行討論,校務會議會就是要去審理、討論,校務會議要議決的是攸關全校的重要事項,也包含組織章程等等,對相關問題做過比較專業的討論後,再由校務會議站在校務的高度上做處理。學校的校務會議及各處行政會議,類似但並不完全像行政院與立法院的關係,有兩個老闆,依照現在憲法的秩序,這兩者也是可以相互制衡的。主席是同一人,就是校長,學校的治理涉及的是較深的政治問題,校務會議到底要涉入多細的細節?教務會議職權跟校務會議的職權有某種競合時,在政治的層次,在專業的層次進行處理。 再者,校務會議是否需要直播問題上,可能不一定有特定的意見。過去的決定,不只是只限該次,是有約束到往後的校務會議,當然這有討論的空間。至於什麼叫做負責任的發言,是要讓我的發言讓大家看到嗎?或是記名不記名投票?這裡面都有相當的考量,如果校務會議代表對直播有不同意見,歡迎提案,我們再做共識決,從行政的角度來看我們不會預設立場。 ### 學生會長凃峻清: 第一個部分我針對施老師提出的回應說明,當時的會議中的確經過激烈討論,但不代表有共識。第五條說,審查的是程序性的完備,也有老師說想擴張解釋,有沒有諮詢特定單位⋯⋯但是,沒有任何人提出,根據組織章程46條,這也是我必須提出說明的部分。我第一次修正就提出異議,秘書針對主席的意見提出修改也沒有問我,我在會上已多次聲明不同意見,委員會和大會有不同意見時,當然有義務跟大會說明。主秘多次表示他認為請那麼多專業的人來不能只是審查程序而已,是承認校務會議程序委員會在對言論內容進行實質審查嗎? 第二個部分,會議的紀錄還有程序委員會的報告每次都說依往例(就是106-1那次),那次會議的決議沒有約束到後面,是行政單位的擴張解釋,第二次說依第一次,之後說依往例,這樣就可以無限擴張。 程序委員我認為我並沒有要推翻他的決議,但我要質疑它決議的違法性。 ### 生命科學院施秀惠: 程序委員會一共發了兩次會議記錄,並且徵詢全體委員。第一次的會議記錄,就是圖會長有提出異議,我們接受一部份,就是有關競選主席的部分,第二次的會議紀錄是修訂過的,只是沒有全部採納凃會長的意見。第二份會議紀錄有發給全體委員,(關於圖會長是自願、施是推舉主席)是六票比兩票,第二份會議紀錄是修訂過的,而且是發給全體委員。增加了怎麼推舉主席,但是後面沒有做更改。我的看法隨著第二份會議記錄寄給全體委員,但是沒有任何委員給意見。我相信凃會長絕對有收到兩份會議紀錄以及我的意見,絕對沒有說改了都是針對主席的意思,對於第二份會議記錄,會長你沒有對於做出任何異議。 過程中可能會長第二次收到後就決定不再表達意見,我不知道。 ### 主席: 我先說明關於會議記錄,程序委員會的決議我想雙方都已經表達清楚了。凃會長也許還有不同意見,但我想程序委員會的決議已經確認了。我想這個事情,是否尊重校務會議的決議,是否我們該把直播當成臨時動議直播,校務會議代表因為不是每年選,以後就每屆來決定這一屆能不能直播? ### 文學院學生代表林謙: 數個爭點:會議記錄確認、直播、程序委員會組織及議事規則的法條解釋,最關鍵也是最迫切的是,校務會議組織及議事規則的法條解釋,主秘剛剛對於校務會議程序委員會的議事規則,我覺得有嚴重的瑕疵 請看規則第五條 本會執掌如左: 第一、關於提案程序完備之審查 第二款第三款其實都是在做協調、排議程的事情。 > 台大校務會議程序委員會組織及議事規則 > 第 五 條 本會職掌如左: 一、關於提案手續完備之審查。 二、關於議案之補正及相關議案合併之協調。 三、關於議案次序及會議程序表之排定。 到底議案要怎麼時序上做調整,文字上是否能更清楚?於程序委員會的職責,他可以審查的只在第一款。請注意,手續完備!!上面是寫手續完備!!包括連署人有沒有足夠、有沒有在時間內,手續完備的意思是:形式上、程序上有沒有完備,很抱歉,程序委員會就法規的解釋沒有這個職責 ### 法律學院學生代表陳泓瑋: 同提出這個,並不是否定程序委員會的決議,那麼,按照這個會議來說,程序委員會的正當性來自校務會議。剛剛主秘的法律解釋根本是擴充了文義上的意思 按照校務會議應該要否定程序委員會的決議,才能彰顯臺大恪遵大學自治、依法行政原則的學校。請問:以後校務會議的法規如果都擴充解釋的話,那以後校務會議怎麼辦?我不是要質疑誰,只是要提出依法行政原則其實非常重要! ### 主秘: 若用國家政策來比喻,屬於憲政層次的問題,校務會議和行政程序的關係=憲政問題,同時也規劃了校務會議的職權,當這兩種會議職權有衝突時,校務會議可以到最細的細節都做專業的干預?有法的規範競合上的灰色地帶,我個人其實在會議當中並沒有太多立場,是與會的代表在會議當中提出,程序委員會如果只能進行表面上的審查,這個不用程序委員會來做,某某秘書室就可以做,那根本不需要召開程序委員會 基於校園治理中對程序委員會的期待,程序委員會能有一些審查,還是要讓他先進入教務會議來做 有一次校務會議(應該是100年)國立台灣大學學則,國立台灣大學學則是教務處的法規,依照該回教務處相關的程序做討論及議決,從校務會議中剔除,校務會議代表、同學應該好好思考程序委員會應該有多少職權,校園治理應該往哪個方向去,這是我們都要思考的,使得我們每個會議都有實質的功能而不只是表面的探討。 ### 主席: 這上面前已經牽涉到⋯⋯更正的問題,特別是組織議事規則,但是這個如果我們一直爭執的話,其實會拖延整個校務會議的進行。我想先這樣你看大家可不可以:先讓秘書室討論規定(組織議事規則)的部分,然後剛剛另外提出來關於直播的問題,那如果大家還是覺得要討論,可以放在臨時動議。如果沒反對那就繼續。 ## 會議內容記錄 11點15分進行會議提案討論中 議案相對簡單與屬於法條討論,記者暫時休息中 11點50分 ### 主秘: 我要提出程序問題,剛剛有接到秘書處的通知,現場有學生會花火臉書正在進行非影像的聲音直播。剛剛學生會也提及希望程序委員會不要違法,等等會透過臨時動議動議處理直播問題,請相關代表自重。 ### 學生會長凃俊清: 剛剛的討論中也在討論106-1能不能約束往後,決定要透過臨時動議討論直播問題,顯然現在沒有什麼往例可以依循。 ## 臨時動議 ### 主秘 如果沒有人要提臨時動議,那大家要想一下到底是什麼意思。按學生會代表的意思,他們可以繼續直播嗎? ### 梁主任 我不曉得主秘沒有同意主播 如果我跟別人討論事情,別人把我們的討論直播,好像不太可以吧 ### 主秘 這是我對傳統慣例的解釋 ### 梁主任 過去這個每次校務會議都有提出來 每個人保護他的肖像權及話語權的權利 ### 主席 學生會表示無此慣例。 ### 梁主任 依我們的規定學生會是沒有理由這樣做的。 沒有經過我同意,就把我的東西拿去廣播,這是違反我權利的事情。這根本就不用討論,因為這就是兩件事! ### 法律學院代表陳泓瑋: 我剛剛查臉書,剛剛沒有學生在直播 ### 主秘: 有,就是花火臉書。 ### 醫工系代表黃義侑 我很認同剛才梁主任的說明,其實如果沒有經過當事人的同意,不應該把我們開會的內容或肖像直播出去。 我提議:**在以後的校務會議裡面禁止直播** 如果有特殊狀況需要直播,在當次會議開始的時候再做特例討論。 學生會他們自己解讀,我們的認同與他們不一致,所以這會造成混淆。所以我想提臨時動議。 ### 主席 有沒有附議?我想我們需要書面資料。 ### 學生會長凃峻清 其實學生提案都先交了(書面資料)。 (目前正在討論提案連署校務會議直播與否的案子中) ### 主席 現在的臨時動議由黃老師提出來,禁止校務會議直播,除了提案人有九位連署。針對這個動議,大家有什麼意見?黃老師要不要補充說明? ### 醫工系 黃義侑 主席、各位代表,我還是認為直播肖像權屬於個人隱私,如果要直播,需要獲得與會同仁大家的同意,我的共識可能跟學生的共識不太一樣,所以為了釐清這個共識,我們提議,到底校務會議全程內容可不可以現場直播?我只是要釐清這個議題而已,謝謝。我僅是要釐清這個議題而已。 ### 社科院學生會長王培祺: 我覺得我個人意見,思考的方式不是學生面要提一個,學校要擋,不是這種對立關係。那,第二個是,我覺得直播是一個自由。如果說沒有明確的正當性說什麼原因不行,我覺得直播也是一樣的道理,應該說出明確不能直播的道理。要有明確不能直播的原因,然後大家要討論,直播可能會導致老師在發言的時候可能被流言影響、網路罷凌,這是一個公開場合,應該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非常多的媒體也是現場提供資訊沒這樣也會造成教授霸凌(照前面的說法來看的話),那這樣一樣會造成老師被影響。很多媒體都片段提供資訊。 老師也提到說,應該把直播的權利留給傳統媒體。新媒體的興起下,不只是新聞網路才是正當的平臺。學生會的平台,這是代表了學生的權利。老師會擔心說,這是一個作秀的舞台,參與的人應該要公正的參與,而代表應該要克制不理性的言論。 最後一個是,這是一個有一百多人的會議,這是一個公開的場合。 有直播的可能性,而不是私下的討論與協商 怎麼開直播,三個要點: 一、先在開會前告知校方 二、直撥架設在後方 三、管制(針對教授)謾罵的留言,刪除不當的留言、封鎖不當的用戶 或者做到延遲直播,例如五分鐘或三十秒。我想這是比較中立,讓大家都能同意的做法 ### 主席: 過去學生有疑慮,我想這中間沒有對立的問題,我想這是要一起討論的原因。梁老師先舉手的,梁老師先說 ### 化學系 梁文傑: 不管是我的話語或我的肖像,沒有我的同意之前就是侵犯我的權利 如果已經播出去,誰先播出去的,請他先道歉。如果沒聽到道歉前,就只覺得⋯⋯ 這個會議是不是公開?其實三年前, 你們的觀眾是不是真的控制說只有校內學生能看,事實上是有外人在看 學生會沒辦法做到這些事情,其實是有外人在看的。 校務會議討論的是我們學校封閉的事情,不能給校外的人看。 所以我們並不是公開的,普羅大眾的 我們是對學校裡面負責任的言論,讓學校的成員看得到。 給他們的目的並不是做到這個程度為止。 有很多的議案,你想知道我們的結果,我們每次校務會議都有錄音,學生想知道,所有錄音帶都可還原 校務會議的結果是有錄音的,所以錄音帶都是可以還原的,並沒有隱瞞任何東西不對外公開。 當,如果我們沒有被尊重,為什麼我們要來開這個會議 ### 文學院學生代表林謙 事實上校務會議到底有沒有讓外人知道呢? 大家如果有網路的裝置,現在可以去搜尋聯合報與中國時報,這對我們校務會議早先時候發生的事情,不論是中研院交通停駛一週的事情等,其實都已經播送出去。都有做新聞讓全台的人知道,那為什麼我們忠實的呈現而不是另外撰稿,呈現校務會議重要的資訊,尤其是在疫情當頭的時候,為什麼不能讓全臺灣人立即知道呢? 其實現在開放政府這個概念,越來越實踐在中華民國的體系裡面。臺灣大學每年領了納稅人十幾億的稅金,也應該對納稅人負責。那,我舉個例子。像前陣子的OOO環評會議,重大的環評會議從2017年開始都有進行直播,環保署說重大的環評會議一律都要放到網路上。由此可見,開放政府對更多的大眾及納稅人負責是我國的趨勢 校務會議作為一個全台大最高的意見的地方,也是全台大監督校方行政最大的單位,直播的精神應該如何與我國開放政府的理念,我想是台灣的公民、台灣的民主,引以為傲的部分。 ### 法律學院學生代表陳泓瑋: 剛剛有老師提到說學生把會議內容放到網路上,可能除了讓學生知道外還有其他目的。我們都是學院學生票選出來的,很多時候會議過後,很多同學都會來問我們會議進行的如何。我開直播的目的我只是想讓學生知道我們在討論什麼如果我開直播--但我從來沒有開,我只是要讓學生知道在討論什麼。讓學生開直播,我是覺得沒有問題的。 無論是中國時報、聯合,還有台大自己的攝像頭,他們雖然他們沒有在直播,但他們確實也有拍下我們的長相以及我們的發言找先前講的,是不是把錄影之後再放上學生社團給學生看,我個人覺得這都只是讓學生知道的目的,反而是媒體在傳播給社會大眾知道。學生代表完全不想透過直播傳送給媒體引發爭議,完全只是想給學生看。 ### 社會系薛承泰: 剛剛學生代表講的其實都蠻有道理,我真的覺得校務會議很沒效率。大家都回到時光隧道,在找尋某某人講過什麼。現在立法院在委員會質詢時,他是在直播的,為什麼要直播?因為在台上面備詢的官員他代表那個部會在執行國家的政策。 其他的很多的會議,包括總統府、行政院,是沒有在直播的,差別在哪裡?我們要把它跟校務會議作比較。我們今天校務代表,你是「代表」,你當然可以呈現出來,但是從另一個角度看來,其實我們每個人在這裡發言是代表我們當下的看法。他為什麼會有代表性?因為我們兩三年改選一次,用隨機化的方式來代表。如果你這個隨機化來作代表,格一段時間就換一批人,那麼發言者是可以主張的。我認為校務會議要有全程錄影,但是全程錄影是備查用的,這是代表負責。 我覺得是否直播,由當事人決定,而且這個決定不可以影響到下一屆。兩邊講都有道理,重點是,我們校務會議的定位在哪裡?就像立法官的備詢,這是校內民主化的參考。 ### 學生會長凃峻清: 我想剛剛其實非常清楚看到,各個理由都可以予以討論。有人認為校務會議只能給校內不能給校外,那乾脆不要給外界媒體採訪如果讓媒體採訪,就完全沒有不要給校外看的問題。 第二個是,台大一年領了公家經費非常多的錢。今天針對校務事項進行公開討論,我認為沒有把校務會議閉門化、遮掩化的正當性。有老師說,校務會議上的發言如果被公開,會導致他不敢發言。他應該要自我檢討,他到底講了什麼見不得人的話,學生代表講的每句話,或者是願意為自己說話負責的老師講話,都沒有什麼被知道講什麼就會不敢講話的問題。到底針對校務的發言、討論,到底有哪一點是當你被知道你就不敢講話?過去有更多社會控制的結果,不是你今天講了什麼話會被⋯⋯的問題。 再來是概念的混亂,公開場合或公開會議,進行不管是拍照或直播,所謂侵犯肖像權我也聽不懂什麼意思。媒體拍到大家的後腦勺也是侵犯肖像權嗎?還是媒體把開的會內容做成新聞報導也是侵犯肖像權?如果這樣不是,那畫面內容都一樣,為什麼就侵犯了肖像權? 大家可能要實質的針對理由進行合理的討論,而不是自助餐式的認為,一下覺得沒關係,一下覺得很可怕。例如說,我們去看會議記錄,我們去看會議紀錄,都只有決議是什麼不是只有看(結論上)要不要,中間的討論過程難道不重要嗎?大家的想法,難道都不重要嗎? ### 醫學院藥學系沈麗娟 針對這個議題我想已經討論了很久,剛開始我們也說我們冒著生命的危險來開會。我想我們的行政團隊處理疫情的事情已經非常辛苦,老師們應該也是要好好來看如何面對疫情、遠距教學的問題。那有關於這個議題,的確,每次常常都會討論然後討論很久啦。有關這個議題的確,常常拿出來討論,然後討論很久 我想兩方意見我們都清楚了,我是建議我們可以直接投票 (現場如雷掌聲) (此時有人舉起了手) ### 醫學院基蛋所所長陳沛隆 我只是說這樣的法案、這樣的動議,我們要決定前,是不是要看他會不會造成荒謬的結果 第一個定位當然是,這個會議資訊是不是會公開,讓全台、全世界是不是都知道?如果說我們覺得不該播出的話,那媒體是不是都不該?也許是我們做這個決定,變成是校內都不能公開,結果,媒體是可以的,這是一個荒謬。 媒體擷取的可能是部分的時段,那直播是全部的訊息,我們不允許公平的視野,卻允許媒體?未來是否不要讓媒體有任何的採訪?還是要開完會十分鐘十五分鐘讓媒體採訪就好?這是第二個荒謬 第三,禁止影像的直播?聲音的直播?文字的直播?是不是文字可以,但影像有肖像權。如果說影像,或聲紋大家怕被知道的話,是不是用google模糊化大家就沒有肖像權問題了? 最後,我們的「人別」identity?,到底是肖像還是什麼,這是誰決定的?我們是誰發言說話,應該可以被知道吧。如果不能直播,可以延後嗎?例如說,全程有錄影但事後才播。這是我們需要確認的 ### 醫工所 黃義侑 主席,各位代表,我的天並沒有說不能直播還是什麼。我的立場是,沒有經過我同意,是不能錄我的音或直接直播的。如果學生會擔心有同學不知道,那開會之前,你就提案,就這一次校務會議內容要直播,你在直播之前,你要讓我知道你有要直播,你要錄音,不要說我的認知是我來開會,我的認知是只有會議記錄跟錄音檔可以事後調查,錄音檔你之後要調閱都沒關係,在我開會之前,如果你要現場錄音或什麼,都要事先講清楚。要直播的話,主席事先就要宣布。而不是開到一半,欸!怎麼在直播這樣。 ### 文學院學生代表林謙 非常謝謝我們可以好好坐下來進行意見的交流,我想這個提案可能稍嫌倉促,我想正反雙方都有很好的依據,我想的是,到底直播的方式是什麼,剛剛提案的代表也講到說是不是可以事前通知,我覺得我們應該有更多的討論而不是趕快的來數人頭,我也有一個想法是說,剛剛開會的時候我就有看到新聞跑出來,就想說:哇,為什麼新聞跑得那麼快?是不是以後開會前,新聞媒體也要先知會校務會議代表,或是校務會議代表同意,才允許記者領記者證入內? 這個可以一併討論,免得倉促做下表決後引發一些荒謬。我覺得可以再做討論,而不是倉促表決後形成的荒謬。 ### 化學系 梁文傑 媒體他們都非常配合沒有直播,除非校長同意,這是我們過去的觀念,我不曉得現在是或不是。他們都知道自己應該要知道自己怎麼做,他們沒有直播,也沒有把我們的畫面放到網路上。他們沒有做這個事情吧?我覺得我們的觀念是很好的,大家是很守規矩的。 我們剛才聲音被播的出去,所以才有這樣的動議,我一直覺得禁止這個用詞不好,但現在沒有辦法嘛。 因為這個是人跟人之間互信跟共識的事情吧。搞到校務會議要投票,要討論這個案子是個很大的荒謬,這是人與人之間沒有尊重的問題。我們是個學校是個教育,為什麼要提出來?下一代要怎麼尊重別人,這才是我們異議,我們是「教育機關」(語重心長) 能不能大家自律一點。 文稿是才一個煞車(就是說現場發言都沒在踩剎車的),對文稿評論比較公平。我們的媒體其實是很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事情,我從來就不覺得後面的媒體有造成我們任何的困擾。如果讓學生能夠參與到我們也可以,但沒辦法限制只有校內能參與,學生還沒有解決這個技術上的問題。 ### 社科院學生會長 王培祺 我想提出修正動議。 那如果我們之後每次開校務會議就那一個板子,要直播就先登記,有哪個媒體要直播就先登記,我覺得這是一個方法。然後把直播機架在後面,並且管制謾罵留言。 我想提出修正動議:校務會議前應先告知,然後由主席公布。……遵守……(聽不清楚) ### 主席: 應先討論要不要禁止直播 ### 社會系薛承泰 時間已經很晚了,這是我最後一次發言。即便要直播,也不是校務會議所有的發言都要直播。而且比方說,以今天開會內容來講,校長剛剛宣布說如何因應病毒,我覺得那個可以,財務好像也可以啦。第三個,我覺得可以直播就是現在討論要不要直播這件事即便同學們在討論直播,也要針對議題嘛。 像立法院針對議題直播,那是針對國家大事,很多場合都沒有直播。即使我是代表,這也是屬於我的個人發言,而個人的發言就不需要直播。我們校務會議代表,每一個人是個別的主張。如果真的要投票,結果是什麼,大家心知肚明啦 我們不要浪費時間嗎,同學應該知道,可以直播的議題是什麼如果你連這個都無法分辨。要考慮到能不能落實,發言到此,謝謝。 ### 社科院 學生會長 校務會議開始前先登記,主席先宣布。 ### 主席 你登記,主席宣布了就直播(不用同意表決),是這個意思嗎? (眾聲喧嘩) 有沒有誰附議!幫我算。 修正動議是說: 校務會議開始前先登記 所以中間沒有什麼同意、不同意的過程,是吧?(回覆:是) 先投修正?這沒辦法併? ### 某代表 先表決修正動議再表決主動議。 先逕付表決。 ### 主席 老師提的這個臨時動議,有沒有誰附議? 附議(在場許多代表舉手) 附議人數夠就好了。 好的,有三十位附議。 ### 科法所所長 王皇玉 我認為這個有先後問題,有矛盾的。 第一案:禁止修正案 但學生提的修正案,是直播先行通知案。 如果第一案過了,就消滅了修正案。如果你讓修正案也通過,就會變成我們正反表決了兩次。 學生的修正案是在直播案同意的狀況下才可以成立的。 ### 主席 這個意思是修正動議不成立嗎? ### 科法所所長王皇玉 不可以正面有一個案反面有一個案。 ### 主席 我們現在開始先表決⋯⋯臨時動議⋯⋯?(旁邊人出聲)唉(長嘆)好,謝謝大家。停止討論,那我們先表決是否同意停止討論?贊成停止討論的請舉手。 (一片手海) 現在反對停止討論的請舉手。 (沒有人舉手) > 贊成停止討論的98票 > 反對 0 贊成提出修正動議(直播事先告知臨時動議) 舉手(突然陷入混亂) 投不涉及內容,你贊不贊成修正動議的提出,然後如果贊成我們要再投同不同意內容。 (更加混亂) ### (不知道誰發言) 依照議事規則,我們要投學生提出的這個同不同意這個修正案 要先同意有這個修正案我們再根據這個決議表決 (編按:與會代表們不太理解為何要先同意修正案的「程序提出」,再付修正案「實質內容表決」,因此一直卡住) **(現場一片混亂,發生了非以直播形式難以詳述的討論)** ### (某解釋者) (把上面的編按講出來) 第一步,先投程序同不同意。如果通過了,再投實質內容同不同意。 (主席甚為欣慰,有人說出了他的意思,啊!天涯蒼蒼亦有知己!) ### 主席 贊成學生提出動議,不涉及修正動議內容 ### 醫學院基蛋所所長陳沛隆 程序問題 其實修正動議能不能被提出,只要有足夠的附議人,他就已經被提出了。現在修正動議早就成案,剛剛已經討論過了,現在應該直接進入實質內容的表決。 (開始發表決單) ### 科法所所長王皇玉 修正案並非提出就成案,臨時動議才是有人提出就成案。但因為學生提的是修正案而非臨時動議,如果你提一個臨時動議,你們經由附議,那就是第二案。既然你在第一臨時動議提出,就必須依附在第一個臨時動議案。並不是剛剛那位發言的這樣。 我們現在投的是不是讓它(學生提的修正案)依附上來。 (目前正在進行投票) 1:11 ### 主席臺 我們來發便當囉~ ### 某代表 現在發便當是不是違反防疫指引! 開會不可以吃飯!更何況這是例外的百人機會! ### 主席臺 好那我們暫停發便當⋯⋯大家再忍一忍。 ### 主席 **修正動議不成立** (票數極為懸殊) ### 主席 ``` 現在表決黃老師的議案: 「禁止校務會議中進行直播。」 九人連署:梁文傑⋯⋯ ``` 關於直播,如果文義沒有限制,那就應該解釋成「任何形式的直播」。 現在表決。 贊成75 反對28 **我們贊成黃老師的提案:禁止在校務會議中直播** (現場離開了一批代表) ``` 現在決議臨時動議: 「決議校務會議不開放媒體入場。」 十人連署:陳泓瑋、林謙、涂俊清⋯⋯ ``` ### 法律學院學生代表陳泓瑋: 我們是共同提案,我們是為了保護老師的肖像權。 ### 主席 大家有意見嗎? (靜默) 沒有的話就表決。 (發選票) 贊成:43 反對:26 **校務會議從此不開放媒體入場**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