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有罪推定 ![](https://i.imgur.com/JkGHskR.png) 教育局對於租屋者採「有罪推定」:「除非公證過,否則一般房屋租約都是假的」 ### 唯一公證,配套全無 #### 不願訪視 筆者建議、請求,協調週間下午都會在里辦公處之里幹事現場查核確認實居佐證,教育局表示只是因為沒有配套措施,所以不能進行。 #### 否認一切居住事實,要求公證 教育局說一定要3年份的公證租約才算數,其他方法例如租金匯款紀錄、市內電話登記、長時間的水電費帳單、申請里幹事訪視認定、連年向國稅局報稅的列舉扣除等,通通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