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都知道規定吧?你不夠用心才會不知道,遵守才公平。」 答: 事實上很少人知道,不然您可以試試詢問身邊有小小孩的親朋好友。無論是我的朋友,或在公園遇到遛小孩的家長,沒有一個人知道,不然也是(小孩大班了)收到教育局的優先分發審查通知單才知道規定的。 所謂的歸咎受害者的「提早做功課論」更是無中生有的欲加之罪。恰恰好是違法要鑽漏洞的人才要提前做功課,他當然也不在意會被他踢走的人。本來就正常過生活的人,為什麼要先料想到有人會違法來陷害自己呢? 況且,我兩個小孩都7月底生的,教育局不承認我們實居的話,就要跟其他寄戶口的幽靈小孩一起比報戶口的時間早晚,怎麼可能比得過前一年9月出生的外地人呢?這不公平啊!我報戶口不可能更早了! 憑什麼要當地人落入第二階段跟外地人一起比設籍早晚? 順帶一提,我沒有反對寄戶口,反對寄戶口的人是教育局(見下方照片:教育局通知單第2頁第8點說明)。我只反對教育局刁難租屋兒童。 ![](https://i.imgur.com/82o1pvZ.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