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gs: `FRC 7130 5th 組織章程修改` # FRC 7130 Future Shock 增修條文 為確保團隊秩序維護,依照組織章程第四十七條之規定,修訂: 修訂後將調整章節、條例之順序,從中插入法規,並調整原有法條之編號。 增修範例如下: 1. 新增條文將以黃色底色顯示 ==這是範例== 2. 刪除條文將以刪除線顯示 ~~這是範例~~ # 第二章 隊員_修改 ## 第五條 本隊隊員義務 1. 繳交培訓費一萬五千元 2. 負責本隊之工作及職務 3. 正當使用隊團工具及材料 4. 維護本隊之榮譽 5. 遵守本隊之隊規 6. ~~進入機房配戴護目鏡及其必要安全護具~~==[遵守工作安全守則](https://hackmd.io/@FRC-7130-5th/BkEgl-7ej)== 7. ~~禁止配戴耳機進入加工區域~~ # 原第二章及第三章之間_新增 # ==第三章 見習隊員== ## 第三條 凡本校國中部一、二年級,三年級且尚未重新分班之學生皆可報名參加面試 ``` 分班係指本校直升(豐富之旅)及外考(會考衝刺)之班級 ``` ## 第四條 本隊見習隊員權利及義務為: 依原隊規第四條至第五條之規範,與隊員相同 ## 第五條 本規章之隊員係指見習隊員與隊員,全部規範與隊員相同 # 第四章 幹部選舉與罷免_修改 ## 第二十三條 隊長、副隊長之罷免得經全體隊員==人數==二分之一連署,==出席率高於60%==,==同意人數高於==出席人數之二分之一~~投票~~,得罷免之 ## 第二十四條 各組組長之罷免得經各組組員==人數==二分之一連署,==出席率高於60%==,==同意人數高於==出席人數之二分之一~~投票~~,得罷免之 ## 第二十五條 幹部改選為每年改選一次,不得連任, ~~時間為3 到 4 月之間~~==應於本隊參與之FRC賽季比賽結束後進行改選作業==,當選者須與前一屆進行交接作業 # 第七章 經費_修改 ## 第三十八條 隊費來源及使用辦法 定期向每位隊員收取~~100 元~~==一定費用== 若有緊急零件須購買,可從隊費取錢 出去比賽購買早餐及零食(~~綠色乖乖~~) # 原第十一章後_新增 # ==第十二章 隊內警告== ## 第五十條 個人獲得隊內警告之數量他人無法得知,僅本人可向隊長詢問數量 ## 第五十一條 警告數應於幹部交接選舉當日歸零 ## 第五十二條 合於下列規定情事之一者,記警告一次: 1. 隊長、副隊長、組長、活動總召,所指派之任務未於期限之內完成 2. 無理缺席過多 ``` 判定以一個月兩次,兩個月三次以上為原則 ``` 3. 一週內未補寫完上週工筆 ``` 上述行為皆應盡力遵守。若有窒礙難行之處,組長、幹部保留最終決定權,視情況調整 ``` ## 第五十三條 合於下列規定情事之一者,視嚴重程度,記一至三次: 1. 行為有危害人員安全、團隊名譽、團隊活動之疑慮 ``` 上述行為皆應盡力遵守。若有窒礙難行之處,組長、幹部保留最終決定權,視情況調整 ``` ## 第五十四條 隊員違反第五十二條至第五十三條規定,該組負責之組長於最近一次幹部會議中提出,經由幹部討論,決定是否登記 # 第十三章 離隊及退隊 ## 第五十五條 稱離隊者,謂下列之行為: 1. 隊員基於自願或任何個人因素離開隊伍 ## 第五十六條 稱退隊者,謂下列之行為: 1. 隊員經由隊內退隊機制退出隊伍 ## 第五十七條 行為之處罰,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 第五十八條 行為後法律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 ## 第五十九條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隊伍退還先前繳交之金錢 ## 第六十條 一但流程通過,不得要求重新加入本隊伍。離隊者,不在此限 ## 第六十一條 依第六十條而重新加入者,必須依照普通入隊流程,重新參與隊員訓練及考試 ## 第六十二條 擁有三個警告者,不得離隊。若有特殊原因而離隊者,不適用本章第六十條 # 第十四章 離隊流程 ## 第六十三條 向幹部或指導老師提出離隊申請,申請通過後於第六十四條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交接 ## 第六十四條 離隊時間規定如下: 1. 幹部於二星期內完成離隊 2. 一般隊員於一星期內完成離隊 # 第五章 退隊流程 ## 第六十五條 1. 當隊員獲得三個隊內警告時,啟動退隊程序 2. 該隊員之組長必須先和指導老師告知並於幹部討論之中提出,並進行投票 3. 於最近一次幹部會議中投票通過,並取得指導老師之同意 4. 「私下」告知提名人選,並安排時間在指導老師之主持下,由隊長和該隊員進行晤談 ``` 由指導老師做最終的決定,確認提名人選是否離隊 ``` ## 第六十六條 依照第十八條第二項,投票限制如下: 1. 高於五票同意票並且投票率高於80%,通過同意退隊之標準 ## 第六十七條 退隊者於一星期內完成工作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