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gs: `CleanCode`
<STYLE>
p,li,oi,h3{
font-family:"微軟正黑體";
}
</STYLE>
# 類別
> 1. 類別的開頭順序:
public variable→private variable→
→public function→private function放在呼叫他的函式後面
> 2. 測試程式要存取的變數通常做為protected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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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一職責原則(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SRP)
一個類別應該只有一個職責,只能有一個修改的理由。
* 類別的命名應足以描述其職責,如果無法取個簡明的名稱,可能代表此class職責過大。
* 確認類別的職責可以助於在程式中找出或建立抽象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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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放-閉合原則(Open-Closed Principke, OCP)
類別應對於擴充(ex:增加新功能)具有開放性,但對修改則具有封閉性(修改子類別,不影響其他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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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依性反向原則(Dependnecy Inversion Principle, DIP)
類別應要相依於抽象概念(abstract或interface類別),而非在具體類別的細節上(也就是類別的實現細節)。因為當細節進行變動時,易使相依於具體類別的細節之類別產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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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凝聚性
* 類別中的每個函式,應該使用一個或多個類別中宣告的變數。
* 若遇到某些類別的實體變數,僅有少數被某些少數函式所用,此時就要**考慮將其自成新的類別**,保持類別的凝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