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 P { text-align: justify; text-justify: distribute; } .text-indent{ text-indent: 2em; } .color-blue{ color: blue; } </style> - 黃執中(2012年11月17日),洛陽集:定義的操作,网易博客。http://blog.163.com/jonas_hwang/blog/static/2048032302012101711326757/ ## 洛陽集:定義的操作 <div class="color-blue"> 留言:胡澤峰 時間:2011-05-11 </div> <div class="text-indent"> <div class="color-blue"> 黃少爺,打攪! 我是大陸的一名辯論愛好者,是合肥工業大學的一位辯手。看了您關於立論和定義的文章,有幾點不解之處,想請教少爺。 少爺說「沒有爭議的定義,都是沒有意義的定義」、「定義的過程是說服的過程」,也就是說定義自身就應該有對己方有利,對己方立場有幫助作用了。這樣,對於有些辯題定義具有偏向性後,會造成「包含」的情況,少爺是怎麼看待的呢? 上次我們校賽的辯題,正方是「愛情中自私多於無私」,反方是「愛情中無私多於自私」。我們是正方。我把愛情定義為「男女雙方出於對對方的愛慕,把對方當做終身伴侶的最強烈的感情」。因為愛情是建立在兩個人之間的,而且愛情是具有排他性的,即戀愛中的雙方排斥「第三者」的出現。比如大多數的女人都會排斥自己的男朋友有紅顏知己,而事實上男人和紅顏知己可以說很多和妻子不能說的話,可以放鬆心情,緩解心情壓力,如果說愛情中無私多於自私,那為什麼女人還會排斥男人的紅顏知己呢? 我們以此又引發了「多」的判斷依據。自私是絕對的,而無私是相對的。在愛情不受到威脅的情況下,可能是無私多於自私的。但一旦一方認為愛情可能被破壞,就算影響了另一方的利益,也往往會要求對方給自己所謂的「安全感」,牢牢拴住對方的心,讓對方不要離開自己。進而得出愛情中自私多於無私的判斷。 在比賽中從各個環節來說我們不落下風,但評委卻意外的(至少在我們看來都很意外)判了我們輸。原因是認為我們「定義太過包含」「這樣對你們自己是很不利的」。說我們不應打「愛情中沒有無私,本質是自私」而應是「愛情中有自私也有無私,而自私多於無私」。 冥思好幾天後,我想起學姐們也說過:打辯論就應該像切蛋糕,不能一開始就給自己切很大的部分。而是應該想辦法去儘量搶對方手裡的。後來又看了少爺的文章,再回想架構,覺得屬於少爺所說的「辯論的下策,強調己方優點,否認對方優點」。這樣是很難被評委和觀眾接受的。但是這個辯題該如何做到「強調己方優點,並解釋對方的優點不重要」呢? 最近又和同學討論了一個另一個辯題,正方是「予人玫瑰,手有餘香」。反方是「予人玫瑰,手有餘傷」。首先想到了和上一個的打法做了個比較。 如果我們說;因為人人都有道德良知,所以每個人做了善事後,不論受助者感激或者污蔑(不曉得少爺知不知道大陸曾出現過一個人去幫助被車撞倒的老人,反而被老人和其家屬污蔑,說就是救助的人撞的,並說「要是不是你撞的,那你為什麼要救他」的事),都應該有內心的愉悅和滿足,所以「手有餘香」而非「手有餘傷」。這是「強調己方優點,否認對方優點」。 而如果我們說:首先,人人都有道德良知,所以每個人做了善事以後不論受助者感激或者污蔑,都應該有內心的愉悅和滿足。 其次,做善事之後會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讓更多的人投入到做善事中。而不否認的確可能會出現為了幫助別人,而使自己利益的受到損失的情況,比如:1被人惡意的冤枉。2為了幫助別人而犧牲了自己的時間、金錢等等。 再論證1雖然受到了污蔑,遭受了損失,但人人都有良知,會讓污蔑別人的人受到感動進而悔改。2損失的東西,與幫助別人得到的滿足感和營造的社會氛圍相比微不足道,不能算作「傷」。 和上一個相比,可不可以算作「強調己方優點,並解釋對方的優點不重要」呢? 以上是我對於少爺文章的一點淺薄的理解,希望少爺能指點其中的錯誤。另外,如果有曲解的地方,還望少爺見諒! </div> --- 向少爺提問,有個麻煩: 一、問的太簡陋,寥寥數語的,我未必回答……但因問題一目瞭然,故若回答,回覆都很快。 二、問的很詳細,有下心思的,我一定回答……但因問題得耗時細讀,故回答時,拖的都比較久。 像這題,就晚了四個月(菸)。 原文有點長,容我分段解釋。 少爺說「沒有爭議的定義,都是沒有意義的定義」「定義的過程是說服的過程」,也就是說定義自身就應該有對己方有利,對己方立場有幫助作用了。這樣,對於有些辯題定義具有偏向性後,會造成「包含」的情況,少爺是怎麼看待的呢? 辯題之所以有爭議,乃是在「一般人的理解」裡,這個題目兩邊都難以取捨,兩邊都合理。 想打破僵局,有兩個方法:一是新資訊,二是新觀念。 新資訊,是說出一般人在兩難時所「不知道」或「沒考慮到」的得失(如死刑誤判的實例,或全面禁菸的機會成本),好為天平的一端添砝碼,讓他們在恍然受教之餘,做取捨。 這在辯論政策時常用,在辯論價值時,不容易。 新觀念,是重新詮釋辯題中的那個「一般人的理解」,從中挖出一層新意義(如廣告對消費者,或創業對大學生的意義),好在砝碼不變的情況下,改變支點,讓他們覺得「喔,原來這問題還可以這樣看」。 需要去定義的,都是需要去詮釋、去說服的。至於那些溫溫吞吞、理所當然的定義,不如乾脆大方點,放掉,別費工夫了——大家都同意的定義,只會回到辯題那個大家都知道的兩難。 這在辯論價值時常用,在辯論政策時,不容易。 你說「定義自身就應該有對己方有利,對己方立場有幫助作用」。 嗯,我同意,但意思有點不一樣。 對己方有利,不是指「在此定義下,我會贏」,而是指「在此定義下,辯題會有新意義」。 而我方的立場,只是「碰巧」符合了這層新意義(攤手)。 觀眾是受了新意義的吸引,才願意接受我方的定義……是接受了我方的定義,才碰巧讓我方贏。 我們那顆想贏比賽的心,是很被動、很低調的。 就以「愛情中自私多於無私」這題為例吧。 希望女友幸福,是無私;覺得只有自己才能給女友幸福,是自私。 但希望女友幸福,是因為她幸福了你才會幸福,又挺自私。 而覺得只有自己才能給女友幸福,是因為相信自己能犧牲一切讓她幸福,又挺無私。 這要怎麼區分?這要怎麼相衡?這種遊戲,我們可以玩一整天呢。 此時,你想靠「新資訊」打破僵局嗎? 所以只好花點心思,把「愛情」詮釋的更清楚。 相信大家都見識過:只要人一談了戀愛,他們判斷公與私的標準,就會變得很奇怪──因為「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相愛後,利害所受,再也難分彼此,兩個人,其實是一個人。 故從旁人眼中看來,小至接送買單、大至捐腎捐肝,愛情當然讓人做出了許多輕己無私的舉動。但戀人身處其中,卻未必會覺得自己是出於什麼特別高尚的情操或犧牲……他是我的,我是他的,所以很多事,不是誰對誰好的問題。這麼做,是對我們倆都好! 對我好,就是對你好。傷害你,就是傷害我。 戀人間的公與私,得另外看。 這就是為什麼人家常說:談戀愛會變笨。 至於一天到晚想分清楚究竟誰對誰比較好的倆人,離分手不遠。 所以愛情中的自私,跟一般人的自私不一樣。 一般人說的自私,是以「我」為核心。但愛情中的「私」,是以「我們」為核心。 愛情中的「非我」,一般的認知叫無私。但愛情中除「我們」之外,極為自私。 -- 楊過伸出雙臂,將她摟在懷裏,只覺她身上氣息溫馨,混和著山谷間花木清氣,真是教人心魂俱醉,難以自已,輕輕的道:「咱們如這般廝守一十八日,只怕已快活得要死了,別再去殺甚麼郭靖、黃蓉啦。與其奔波勞碌,廝殺拚命,咱們還是安安靜靜、快快活活的過十八天的好。」 小龍女微笑道:「你說怎麼,便怎麼好。以前我老是要你聽話,從今兒起,我只聽你的話。」她一向神色冷然,如今心胸中充滿愛念,眉梢眼角以至身體四肢,無不溫柔婉孌,只覺得全心全意的聽楊過話,那才是最快活不過之事。 楊過怔怔的望著她,緩緩的道:「你眼中為甚麼有淚水?」小龍女拿著他的手,將臉頰貼在他手背上輕輕摩擦,柔聲道:「我……我不知道。」過了片刻,道:「定是我太喜歡你了。」 楊過道:「我知道你在為一件事難過。」小龍女抬起頭來,突然淚如泉湧,撲在他的懷裏,抽抽噎噎的哭道:「過兒,你……你……咱們只有十八天,那怎麼夠啊?」楊過輕輕拍著她肩膀,輕輕的道:「是啊,我也說不夠。」小龍女道:「我要你永遠這麼待我,要一百年,一千年,一萬年。」 楊過捧起她的臉來,在她淡紅的嘴唇上輕輕吻了一下,毅然道:「好,說甚麼也得去殺了郭靖、黃蓉。」舌尖上嘗著她淚水的鹹味,胸中情意激動,全身真欲爆裂一般。 --- (這個楊過比彥澧帥,但好在這個小龍女也比大捲正就是了。) 強調己方觀點……並解釋對方的觀點不重要。 區辨清楚,僵局就有機會打破了。 至於「予人玫瑰,手有餘香」這題,坦白說,你的處理方式還是比較接近「新資訊」,想說出一般人所沒考慮到的利弊得失。 不是不好,是有點不一樣。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