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子龍(2019年11月30日),辯論絮語:論點的分類、排序,還有打平[文章],知乎。https://hackmd.io/@DebateTeddyBear/Skk2xCkr1x # 辯論絮語:論點的分類、排序,還有打平。 <style> P { text-align: justify; text-justify: distribute; } </style> ### 0. 前言 前幾天,小呂院隊的小朋友打比賽,題目是:**解甲歸田對英雄而言是可喜的/可悲的**? 她把小朋友的稿子發了給我看,很常規的先定義後標準: > 「解甲歸田」基於題解是「戰爭尚未結束,而且個人還有餘力」 > 「英雄」因為論點需要,所以特別強調英雄不只指涉特定的個人,更泛指某個群體。 > 「可喜/可悲」就看能不能實現個人的理想抱負。 然後是論點,分成兩個情況討論: > 第一,如果英雄是被迫解甲歸田,那麼當然不能實現他的理想抱負,是可悲的。 > 第二,如果英雄是自願解甲歸田,但是戰爭尚未結束,他也難以有安逸的生活,理想還是無法實現,仍然可悲——更何況從整體來看,即便他真的能獲得個人的安寧,他的行為仍然損害了「英雄群體」的價值和意義,因此是可悲的。 我們不談論點的好壞,也不談大家常說的「寫稿太僵化」的問題。 **對我來說,這篇稿子最大的問題是它的分類和排序**。 ### 1. 分類 先說「分類」,雖然小朋友「依照意願」將論點分成兩個,但是我們可以很清楚地感受到,被迫的可悲是直接的,自願是間接的。 更進一步來說,被迫是可悲的,這是抽象原則的判斷。自願不能如願,則是具體執行的問題,兩者層次不同(只是「被迫」比較難以想像有什麼執行困難)。而就算如願,還能不能從其他「觀點」給予不同詮釋,又是下一個層次。 換句話說,雖然分成兩個情況,**但其實一個是自己的論點,另一個是對方的論點和兩重攻防**。 但是小朋友的分類,就好像兩個都是自己的論點——當然,如果能把對方的論點不只拆掉,甚至說成可悲,那是再好不過,但是事情往往沒有那麼美好。 更有可能的是,因為「自願」畢竟是對方比較有利的點,所以在實際比賽的時候,我們預先準備好的攻擊並沒能完全拆掉對方,只好回來強調「被迫」的可悲,結果反而被對方抓著這個分類質疑: > 「你也說有被迫的和自願的,為什麼你一直說被迫的,不看自願的?」 於是預先準備好的攻擊,反而變成不必要的累贅。 不過,這不是說「依照意願」進行分類是錯誤的。這裡的重點是,我們必須意識到還有其他分類方式的存在,而不同的分類方式,則會傳達出不同的訊息。 我的看法是,在這裡,依照論點歸屬進行分類會是更好的選擇: > 正方追求自己的理想固然可喜,但是可能無法實現,而且會消解群體價值。 > 反方則是被奸佞迫害,有志難伸,非常可悲。 雖然看起來大同小異,但就是這微小的差異,讓我們避免了因為「分類」不當,而要承擔額外論證責任,只能陷於被動防守的困擾;同時,也更加清楚意識「無法實現」和「消解價值」都是對正方論點的攻擊——因此,我們並沒有必要,非得論證自願也可悲,只要不一定可喜就好。 ### 2. 排序 再說「排序」,在考慮分類的時候,我們都很清楚看到,不管是依照意願,還是論點歸屬進行分類,它們的排序都是相同的,仍然是兩個論點,只是表達略有不同。 而排序,則是進一步考慮,在分類的基礎之上,怎麼調整論點之間的組織結構。 為什麼要這麼做呢?因為在正確分類之後,我們仍然要考慮另外兩個問題:我們真的完全拆掉對方論點嗎?如果對方也對我們的論點進行攻擊呢?如果我們成功拆掉對方論點,而我們的論點又沒有受到攻擊,那是最好。但是也有可能對方論點有殘餘,我方論點也不完全。 換句話說,**正反雙方論點都成立,有可喜的情況,也有可悲的情況**。 這時候就需要進一步比較了,但是在此之前,我們其實還可以做的更多。 如果用更「形式」的角度來看,就會非常明白: ``` 正:自願不想打→無法實現/消解價值(群體) 反:被迫不能打→正方攻防(?) ``` 我們現在的擔心是,正方在兩輪攻勢之後,論點還有殘留。反方因為不知名的正方攻防,而遭到削弱,所以需要進一步比較。但是從上面的「圖像」來看,似乎可以有其他解法? 例如我們把「正方(自願)/反方(被迫)」和「個體/群體」變成兩個變數組合的矩陣。 \begin{array}{|c|c|} \hline       &  個體  &  群體  \\ \hline 正方(自願)&可喜→無法實現&  消解價值  \\ \hline 反方(被迫)&可悲→正方攻防&  ???  \\ \hline \end{array} 那麼我們是不是只要補上「?」的部份,也就是讓「個體/群體」不只作用在正方論點,也作用在反方論點,**它就可以從一個單純的攻防,變成重新審視辯題的新視角了呢**? 於是,我們就可以把比賽整理成兩個部分。 > 其一,從個體來看,有可喜也有可悲,(梳理雙方攻防),我們還需要進一步比較。 > 其二,從群體來看,個人的可喜造成群體的可悲,而個人的可悲則成為結構的悲劇。 \begin{array}{|c|c|} \hline       &   個體   &   群體   \\ \hline 正方(自願)&X&X\\ \hline 反方(被迫)&X&O\\ \hline \end{array} ### 3. 打平 由此可知,不同的分類,會影響我們「呈現論點的態度」,進而影響論證責任的分配。 而不同的排序,則會影響「論點扮演的角色」,進而影響最後論點的成立和損益比較的對象。 所以這個時候,我們再來談「比較」和「打平」才有意義:對於個體層面,正反雙方的論點還需要進一步比較,但是因為我們引入了群體的新視角,所以即便不比較(打平)也沒關係。 換句話說,所謂的「打平」從來就是種「策略」而非「技術」。 我們是在充分掌握彼此論點架構之後,從「整場比賽」的角度思考論點推進和攻防的腳步。在沙盤推演的時候,用最保守的態度仔細評估,對方能走到哪一步,我們又能跟到哪一步?在最壞打算(打平)的前提之下思考怎麼比對方多踏出一步——至於為什麼最壞打算是打平,不是打輸呢? 因為打輸你就輸了,沒有什麼下一步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