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 P { text-align: justify; text-justify: distribute; text-indent: 2em; } .text-align-right{ text-align: right; } </style> - 黃執中(2012年04月24日),辯士的講義:價值辯論中的比較之一,网易博客。http://blog.163.com/jonas_hwang/blog/static/2048032302012324265405/ - 黃執中(2012年04月25日),辯士的講義:價值辯論中的比較之二,网易博客。http://blog.163.com/jonas_hwang/blog/static/20480323020123250333366/ - 黃執中(2012年04月28日),辯士的講義:價值辯論中的比較之三,网易博客。http://blog.163.com/jonas_hwang/blog/static/20480323020123287331321/ - 黃執中(2012年04月29日),辯士的講義:價值辯論中的比較之四,网易博客。http://blog.163.com/jonas_hwang/blog/static/2048032302012329104355779/ - 黃執中(2012年05月25日),辯士的講義:價值辯論中的比較之五,网易博客。http://blog.163.com/jonas_hwang/blog/static/20480323020124251313524/ ## 價值辯論中的比較之一 早想寫一系列關於價值性辯論的講義。 但性子浮,雜事多,乘興寫幾行,興盡停幾天……何日終篇,且看緣分吧。 --- A與B之間的比較——這是價值性辯論中,最常出現的一種題型。像「現代社會男生更累/女生更累」、「企業用人應以才為先/以德為先」或「愛人比被愛/被愛比愛人更幸福」等,皆屬此類。 <b>既然要辯論「比較」,則可見被比較的兩者間,並不存在同一個衡量標準</b>(我們不會去辯論一公斤與十公斤孰重)。而如何在「事實上不存在共通比較標準」的情況下,選擇某一標準,並讓此一標準從「其他可以得出不同結論的標準」中脫穎而出……是一門藝術。 <br> 什麼藝術?「受身」的藝術! <br> 因為在不同情況下,A與B,坦白說,本來就各有各重要(否則大家就甭辯了)。所以任何比較標準,無論你再怎麼堅守,必然都會有例外,都會有其難以自圓其說之處。<b>當例外出現時,該怎麼接招,怎麼化解,是架構的大核心。</b> 對此,馬來西亞的隊伍,習慣以攻代守;大陸隊伍,習慣以走(走位)代守;台灣隊伍,習慣以受代守……這是近年觀察,往後不敢定論。 ![](https://i.imgur.com/dm7nfgr.png) --- 先看看孟子怎麼處理這種攻防。 <br> <font color="blue">任人有問屋廬子曰:「禮與食孰重?」</font> 任國有個人問屋廬子(名連,孟子的弟子):「禮節和吃飯哪樣重要?」 <br> <font color="blue">曰:「禮重。」</font> 屋廬子說:「禮節重要。」 <br> <font color="blue">「色與禮孰重?」</font> 那人又問:「娶妻和禮節哪樣重要?」 <br> <font color="blue">曰:「禮重。」</font> 回答說:「禮節重要。」 <br> <font color="blue">曰:「以禮食,則飢而死;不以禮食,則得食,必以禮乎?親迎,則不得妻;不親迎,則得妻,必親迎乎?」</font> 那人再問:「萬一按照禮節去吃飯,就會吃不到飯而餓死;但不按照禮節,反而吃的到飯,那這時候,也一定要按照禮節行事嗎?如果按照禮節(親迎禮)娶親,就會娶不到妻子;不按照禮節,反而娶的到妻子,那這時候,也一定要按照禮節行事嗎?」 <br> <font color="blue">屋廬子不能對,明日之鄒以告孟子。</font> 屋廬子不能回答,第二天就到鄒國去,把問題告訴給孟子。 <br> <font color="blue">孟子曰:「於答是也何有?不揣其本,而齊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於岑樓。金重於羽者,豈謂一鉤金與一輿羽之謂哉?</font> 孟子說:「回答這個問題有什麼困難呢?不度量原來基礎的高低,只比較它們的末端,那麼寸把長的木塊也能使它高過高樓的尖頂(指在樓上舉木)。金屬比羽毛重,難道是就一隻金屬帶鉤和一車子羽毛相比來說的嗎? <br> <font color="blue">取食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奚翅食重?取色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奚翅色重?</font> 拿吃飯或餓死這種程度的問題與禮節的細小方面相比,何止是吃飯重要?拿娶妻或孤老這種程度的問題與禮節的細小方面相比,又何止是娶妻重要? <br> <font color="blue">往應之曰,『紾兄之臂而奪之食,則得食,不紾,則不得食,則將紾之乎?踰東家墻而摟其處子,則得妻,不摟,則不得妻,則將摟之乎?』」</font> <font color="blue"><div class="text-align-right">《孟子.告子章句下》</div></font> 你去這樣回答他:『扭住哥哥的手臂搶奪他的食物,就能得到飯吃;不扭就得不到飯吃,那麼就該扭他嗎?翻過東邊人家的牆頭,侵犯那家的閨女,就能得到妻子;不去侵犯,就得不到妻子,那麼就該去侵犯嗎?』」 <br> 在前述攻防中,孟子提出一個觀念——那就是衡量事物的輕重,得看它的「本質」,至於外在的「後果」,則不過是本質對其周遭影響的延伸。想用延伸後的影響當標準,來比較本質的輕重,就像用影子的長短來計算高矮一樣,都是沒有意義的。 而話雖如此,請注意,孟子後來回敬對手的那段「踰東家墻而摟其處子」,事實上,也依然是另一種「對己方比較有利的後果」……作為辯論中的一種拆解,互擲例子,無非是頂著場面,好不落下風。並不足以解釋為什麼「禮」會比「色」更重要。 <br> 那麼,在孟子的架構中,禮之所以重於食色的「本質」,究竟為何呢? <br> <font color="blue">孟子見梁惠王。王曰:「叟不遠千里而來,亦將有以利吾國乎?」</font> 孟子拜見梁惠王。梁惠王說:「老先生,你不遠千里而來,一定是有什麽對我的國家有利的高見吧?」 <br> <font color="blue">孟子對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王曰『何以利吾國』?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font> 孟子回答說:「大王何必說利呢?只要說仁義就行了。大王說『怎樣使我的國家有利?』大夫說『怎樣使我的家庭有利?』一般人士和老百姓說『怎樣使我自己有利?』結果是上上下下互相爭奪利益,國家就危險了啊! <br> <font color="blue">萬乘之國弒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國弒其君者,必百乘之家。</font> 在一個擁有萬輛兵車的國家裏,殺害它國君的人,一定是擁有千輛兵車的大夫;在一個擁有千輛兵車的國家裏,殺害它國君的人,一定是擁有百輛兵車的大夫。 <br> <font color="blue">萬取千焉,千取百焉,不為不多矣。苟為後義而先利,不奪不饜。</font> 這些大夫能夠在萬輛兵車的國家中擁有千輛,在千輛兵車的國家中擁有百輛,所擁有的不能說是不多了。但如果把義放在後而把利擺在前,則他們不奪得國君的地位是永遠不會滿足的。 <br> <font color="blue">未有仁而遺其親者也,未有義而後其君者也。王亦曰仁義而已矣,何必曰利?」</font> <font color="blue"><div class="text-align-right">《孟子.梁惠王章句上》</div></font> 反過來說,從來沒有講仁的人卻拋棄父母的,從來也沒有講義的人卻不顧君王的。所以,大王只說仁義就行了,何必說利呢?」 --- 禮與食色間,何者更重要?孟子的切入點,就切在「苟為後義而先利,不奪不饜」上。這句話的妙處,在於它將「禮」與「食色」間,區分成了若不能「以禮而求食色」,便只能「以奪而得食色」。 對孟子來說,禮,乃是「仁義」這個精神概念的條文化與強制化,它不僅是行為準則,更是一種對人欲的外鑠性抑制——因此,有沒有人會覺得禮不重要?當然有。<font color="red"><b>但這種人,無他,都是強者,都是有自信能奪到好東西的人!</b></font> <br> 這,就是孟子的「受身」。就是他老人家化解一切例外的大核心。 <br> 有了這套受身,辯論就好打了:高打,我們可以進,去罵「強者可奪,當然覺得禮是拘束」。低打,我們可以退,去說「禮為克欲,當然得反點人性」。 要超越,我們可以跳視野,去講「守禮不為求食色,而是為了世間有人求不得食色」……要合理,我們還可以退,去談「禮生於仁義,故既有規範,亦有例外」。 <br> <font color="blue">淳于髠曰:「男女授受不親,禮與?」</font> 淳于髡(齊之辯士)問:「男女間不親手遞接東西,這是禮的規定嗎?」 <br> <font color="blue">孟子曰:「禮也。」</font> 孟子說:「是的。」 <br> <font color="blue">曰:「嫂溺則援之以手乎?」</font> 淳于髡又問:「那如果嫂嫂掉進了水裏,小叔應該用手去拉她嗎?」 <br> <font color="blue">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font> <font color="blue"><div class="text-align-right">《孟子.離婁章句上》</div></font> 孟子說:「嫂嫂掉進水裏而不去拉她一把,這就是禽獸了。男女間不親手遞接東西,這是禮的規定;嫂嫂掉在水裏,小叔用手去拉,這是權變!」 ![](https://i.imgur.com/PksLmr4.png) ## 價值辯論中的比較之二 現代社會中,「男人的累」和「女人的累」,何者更勞累?愛情裡,「愛人」跟「被愛」,何者更幸福?對企業來說,「才」與「德」,何者更重要? <br> 剛開始接觸價值辯論時,思考這種問題,常會逼的我想罵髒話。 <br> 因為身為正常人,我們作取捨,用的都是一套相對(而非絕對)標準──只有偏執狂,才會有所謂的「最適當」。就像聽音樂,如果你覺得聲音太吵,就會把音量調小,覺得聽不清楚,就會把音量增大。每次調整音量時,該小該大,看的是“背景”,求的是“平衡”,沒有哪個標準,會是固定的。 <br> 從聽音樂、選衣服、比美醜到分好壞,生活中,種種需要取捨的微調太多、太複雜。所以憑感覺、看情況,乃是一種大腦在下判斷時的「省力裝置」……除了那些對建立思考標準有偏執的哲學家,大多時候,我們不可能也沒必要去對抗這套裝置。 <br> 在價值爭議中,通常,我們只能利用這套裝置。 <br> 這就是為什麼有人會說:<b>「所謂自由主義與保守主義間的差別,就只在於一個自由主義者如果走在路上被流氓搶了,他就會變成一個保守主義者;而一個保守主義者如果走在街上挨了警察一巴掌,他就會變成一個自由主義者。</b> --- 像下面的新聞,就是保守主義者被警察打的巴掌。 <br> <font color="blue"><b>瑤瑤果然「殺很大」! 舒舒被NCC送諮詢委員會審查</b></font> <font color="blue">林睿康 今日新聞 2009-04-01</font> ![](https://i.imgur.com/7qF3lPc.png) <font color="blue">最近有一支電視廣告是舒舒手持地鑽,隨著答答聲抖動E奶,雙峰呼之欲出,養眼程度有如瑤瑤坐著騎馬機。不過同樣「抖奶」,處境卻不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1)日表示,因為舒舒的廣告「露乳、抖動」,有物化女性的問題,因此將送諮詢委員會審查,看有無違反廣電法規,至於瑤瑤,雖有民眾檢舉,但是經討論並無爭議。</font> <font color="blue">眼見19歲的E奶瑤瑤坐著騎馬機,大喊「殺很大」爆紅!同樣擁有E奶的24歲的舒舒也不甘示弱,手持地鑽,隨著答答聲抖動E奶,企圖要超越瑤瑤,成為「巨乳接班人」。</font> <font color="blue">就在瑤瑤剛興起一波以「養眼」為號召的電玩廣告風潮下,NCC開始注意到這樣類型的廣告內容。 NCC傳播內容處表示,「殺-online」和「預言-online」的廣告都被民眾投訴其中隱含物化女性的情形,經檢驗廣告內容後,因代言人舒舒在「預言-online」廣告中有「露乳、抖動」的畫面,有物化女性的問題,因此將送諮詢委員會審查,看有無違反廣電法規;至於瑤瑤,雖坐著騎馬機,但是內容錶現上覺得只是「無厘頭」,並無爭議,因此不予處理。</font> <br> 至於下面這則,則是路上流氓對自由派的搶劫。 <br> <font color="blue"><b>女體餐盤招男嘗 中市促銷筍討罵</b></font> <font color="blue">張菁雅、徐夏蓮 自由時報 2006-08-12</font> ![](https://i.imgur.com/BkVPAAg.png) <font color="blue">「色」香味俱全?台中市旅遊協會昨天舉辦促銷竹筍記者會,在一橫躺的比基尼女郎胸前及下體放置竹筍色拉,再發牙籤給男性來賓在女郎身上“取食”,有人趁機伸出咸豬手,有人意有所指的說:「這部位特別好吃…」讓受邀出席的台中市長胡志強當場傻眼。</font> <font color="blue">勵志基金會台中辦公室主任馬梅芬痛批,這種嚴重物化女性身體的活動,透過媒體讓上百萬人觀看,所造成的負面效應,足以讓數百場兩性平等或尊重女性倡導活動的累積成果完全「破功」;主辦單位台中市旅遊協會則說,只想吸引民眾目光,達到宣傳目的,沒有物化女性的意思。</font> --- 自由主義者走在路上被流氓搶——這是衝擊。<b>而受身,則是用某種觀點來對照並化解這股衝擊,好另其內心保持平衡。在價值比較中,這是一種很積極的防守。</b> <br> 來看看唐諾,為自由主義所寫過的一段「受身」: <font color="blue">自由主義最最基本的信念之一,便在於我們肯正視風險、忍受風險,並堅持風險的存在恰恰是自由的擁有及其必要代價……因為我們不心存僥倖的真實認識到,人的生命暴露在未知、不乏機運和敵意的廣大世界之中,風險是不可能完全清理殆盡的,往往,你只是在有危險的自由世界和完全封閉的、提前絕望的「安全」幻覺之中作抉擇而已。</font> <br> 唐諾這段文字,寫的真好。<font color="red"><b>他的說法,雖然沒有改變自由主義者容易被流氓搶的命運,但卻能釐清價值、守住信念,讓每個被搶過後的人,都能繼續抬頭挺胸、不懼不疑的迎向下一個可能會有流氓的巷口。</b></font> <br> 不過,任何受身所能承受的衝擊,總有極限──我在此說的不是「力度」,而是衝擊的「角度」。 <br> 再看看王鼎鈞,是用什麼樣的角度對自由主義進行衝擊: <font color="blue">我必須說,他們所建立的理論只能修身齊家,不能治國平天下。他們從未談到,當自由受到外來威脅時如何保障自由,就治國的大計而論,這是一個很大的缺口。鄭學作物質問:「如果老百姓一直當奴隸,為什麼要一個打敗仗的做主人?」問得好厲害!可是如果打勝仗可以不做奴隸,又如何始能打勝?富蘭克林說:「為安全而犧牲自由的人兩者皆空」,精彩!可是為自由犧牲安全的人呢?</font> <font color="blue">如果他(胡適)當總統,照例要向三軍軍官學校的畢業生說話,他難道還能說「自由就是由自」?他豈能說「個人的自由就是國家的自由,民主自由的國家不是一群奴才可以造成的」?他要說什麼樣的話鼓勵敵後的工作人員?他要說什麼樣的話安慰殉職警察的家屬?</font> <font color="blue">胡適和他的夥伴們,沒有給軍隊、情報、警察留下生存的意義。</font> 鼎公這段話,力度和緩,但角度切的漂亮。 唐諾的受身,擋不住。 --- 唐諾的自由,強調的是個體、主觀、風險與選擇。這種說法,適合低打。 鼎公的安全,強調的是集體、客觀、犧牲與承擔。這種說法,適合高打。 但鼎公闡釋論點,手法別有一番細膩……首先,他劃出戰場,說明「他們(自由主義者)所建立的理論只能修身齊家,不能治國平天下」,區隔出彼此的觀照不同,縮減聽眾反彈空間。<font color="red"><b>其次,他從集體(國家)中切出相對的個體(軍警),讓衝擊點發生在個體上。</b></font> ![](https://i.imgur.com/7VNrYHX.png) 集體,是抽象的。集體的面目,是模糊的。集體的利益說來高尚,但卻又是遙遠的……自由主義者要以低打對抗這樣的集體,容易。 但對自由主義者而言,「敵後的工作人員」的存在,顯然是具體的,「殉職警察的家屬」的面目,顯然是鮮明的,我們要如何鼓勵、如何安慰、如何思考他們存在的價值,則顯然是謙卑……卻又迫切的。 要以低打對抗這樣的集體,不容易,改高打,死更慘。 有趣的是:<b>過去論戰中,軍警往往都是集體主義者的「受衝擊點」──不意在此,但鼎公卻能拿它來做「衝擊點」。></b>對手一個受身不及,聽眾的平衡點就移動了。 ### 價值辯論中的比較之三 價值辯論中,也有損益比。 像「大學生參加選美活動利大於弊/弊大於利」、「中學生課餘兼職利大於弊/弊大於利」或「小學生上網利大於弊/弊大於利」等,都是在比較利弊得失。 <br> 一件事,利弊互見,上台後,各說各話——該怎麼比? 得花點心思,切戰場。 <br> <b>一種,是切「本質」:要比較利弊,就得看這件事</b>(如運動)<b>在正常情況下的得失。</b> <b>至於不正常情況下</b>(如過量)<b>的影響,不能算在帳上。</b> <font color="red"><b>畢竟,既然都說了是「不正常」的情況,結果當然弊大於利,又有什麼好談的?</b></font> ![](https://i.imgur.com/XrOh2zG.png) 因此,許多人參加選美,受騙上當,只能證明「參加」要小心,不能說「選美」有問題。 就像有人誤食殺蟲劑,不是殺蟲劑的弊。 <br> 因此,再多人網路成癮,只能證明「成癮」不對,不能說「網路」不好。 成癮,不是網路的本質;就像肥胖,不是飲食的本質。 <br> 選美的本質,是外貌競賽——而用錯誤的心態競賽、不擇手段的競賽、假競賽之名幹壞事或曲解競賽意義後所造成的惡,不算是選美的惡。 網路的本質,是資訊渠道——而過度倚賴資訊、濫用資訊、刻意接觸有害資訊或藉管道之便散播錯誤資訊所造成的惡,亦不算是網路的惡。 <br> <font color="red"><b>主張本質的一方,相信冤有頭、債有主……若把「人」的偏差,全當成「物」的善惡,則不僅隱遁了人的責任,也架空了人的自由。</b></font> --- <b>一種,是切「現實」:要比較利弊,就得看這件事</b>(如吸毒)<b>的實際影響。</b> <b>至於該影響是不是在正常情況下</b>(如適量)<b>造成,不重要。</b> <font color="red"><b>畢竟,如果只討論「正常」的情況,結果當然利大於弊,又有什麼好談的?</b></font> ![](https://i.imgur.com/fZ2mtS7.png) 因此,若真有許多人參加選美,受騙上當,就代表選美比賽「當今」的確有害。 頂多,我承認當「大家都很能很小心」的那天到來後,這弊害會消失。 <br> 因此,有一定數量的人網路成癮,就代表網路的確有威脅。 成癮,雖不是網路的本質,卻是網路的現實;就像肇事,雖不是酒駕的本質,卻是酒駕的現實。 <br> 選美的現實,看的是案例與統計——而抽離了一切社會的實際互動,光看選美在規則與宗旨上所追求的利,都是虛幻泡影。 網路的現實,看的是機率與證據——而抽離了一切人為的涉入浸染,光看網路在設計與功能上所追求的利,無非自我欺瞞。 <br> <font color="red"><b>主張現實的一方,相信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若以「物」的純粹,開脫其對「人」的影響,則不僅忽視了人的脆弱,也淡化了社會的責任。</b></font> --- 談賭博,本質論者,會說「賭」這玩意兒是中性的。 現實論者則說:這世上有哪件事,他馬的不是中性的? <br> 談色情,本質論者,會說「性」這玩意兒是中性的。 現實論者則說:他馬的連販賣人口這件事,都可以是中性的! <br> 談吸菸,現實論者,會說吸菸過量有礙健康。 本質論者則說:這世上有哪件事過量,他馬的無礙健康? <br> 談電玩,現實論者,會說這樣耽誤小孩學業。 本質論者則說:他馬的連上學扶老太太過馬路,都會耽誤學業! <br> <font color="red"><b>戰場一切割,攻防的便已不是題目。而是對事物的理解、對理解的詮釋、對詮釋的表達。</b></font> 長劍在手,切的,是台下看世界的方式。 </div> ## 價值辯論中的比較之四 「網上看世界/出門看世界更有收獲」、「通才/專才更吃得開」、「舉國體制/單飛模式更有利於運動員的發展」……常遇到這種辯題,硬要咱們去比較兩種截然不同的事物。 <br> 正常人都知道:性質有重疊,才能做比較。 因此麻辣鍋跟麻辣鍋之間,可以比誰辣;冰淇淋跟冰淇淋之間,可以比誰甜。 但麻辣鍋跟冰淇淋之間——我比你個大西瓜! <br> 很明顯,這種辯題,不是真要你去比麻辣鍋跟冰淇淋。 要比的,依舊是切戰場。 --- 麻辣鍋說:<b>冰淇淋不夠辣!</b> ![](https://i.imgur.com/9V0NKoj.png =300x) <b>這戰場,是麻辣鍋的天生優勢</b>。冰淇淋想不承認(哦,我方也有芥末口味的冰淇淋),想靠閃躲(嗯,辣這種事見仁見智,很難說的),想在台上拉拉扯扯(唉,您方怎麼老愛談辣,不敢談甜呢)……場面都會很難看。 <br> 自己不辣,最好大方招認。 甚至不等人家問,一開始便主動強調:<b>抱歉,身為冰淇淋,口味本來就不可能那麼重——這雖是缺點,卻也是特點。</b> 故若吃東西,您純粹求刺激,那還真的是請多包涵。 ![](https://i.imgur.com/9V0NKoj.png =300x) 自己招,好過給對方打到認。 <b>認虧,不要緊,辯論雙方,得失似天平,此落彼起。一端吃虧,另一端自然有便宜。</b> 什麼便宜?推論時,搭對方順風車的便宜。 <br> <b>刺激,所以有偏嗜。溫和,所以夠普及。</b> <b>越刺激,偏嗜越強。越溫和,普及越廣。</b> <b>偏嗜強的,易成死忠。普及廣的,老少咸宜。</b> 世間觀念,猶如硬幣兩面,總是兩兩相存、兩兩相生……有捨才有得,<b>只要冰淇淋願意先認虧,則麻辣鍋越強調刺激過癮,借力使力,便是越印證冰淇淋老少咸宜。</b> <br> 於是冰淇淋的關鍵,不是去爭自己甜不甜(或有多消暑),不是質疑對方辣不辣(或有多傷胃)。<font color="red"><b>而是要在正反間的特色攤牌後,提早切入(並鞏固)下一個戰場的對決:為什麼老少咸宜,會是當今更重要的?</b></font> ![](https://i.imgur.com/9V0NKoj.png =300x) 試想,雙方對決,麻辣鍋的力氣,都花在嫌冰淇淋不夠辣。 <b>冰淇淋卻馬上同意,受身,不著力,順勢轉戰場。</b> 然後將全部資源(辯次、環節、推論、資料、時間),都放在「為何老少咸宜更重要」上。 <br> 論觀點:冰淇淋的戰場,超越甜辣,另有啟發。 論姿態:裁判看膩針鋒相對時,你一臉誠摯,不爭之爭。 論準備:避實擊虛,有心算無心。 論投入:你用兩分鐘,打人家一分鐘。 <br> 還不贏,恐怕是選手素質該檢討……切戰場可以取得優勢,無法女媧補天。 兩方同切戰場,看誰切的深。 ### 價值辯論中的比較之五 辯論中,申論的順序,影響了別人怎麼看待台上的爭議。 由淺入深,有以下幾個階段。 <br> <font color="blue">大家好,在討論今天的辯題「文化傳承重於文化創新」之前,我方先要釐清「文化」的定義。<b>所謂文化,就是指知識、信仰、藝術、道德、風俗,以及一切身為社會成員所獲得的能力與習慣。具體而言,文化包含了器物、制度和觀念三個方面,它是人類群體的共用成果,也是社會價值系統的總和。</b></font> <font color="blue">至於文化傳承,則是一個將過去優良的文化加以學習、保存,好讓下一代的子孫得以繼續接觸,使其不致斷絕的過程。</font> <font color="blue">我方認為文化傳承,會比文化創新更重要,理由有三:一、文化是生活的寄託,一旦失去了過去的文化記憶,人們就喪失了歸屬感。二、文化是溝通的憑藉,沒有了共同文化做橋樑,人與人之間就缺少熟悉的符號與記憶,無形中疏遠了彼此的距離。三、文化是知識的積累,文化失傳,就像是拋棄了一筆繼承自先賢的寶藏。</font> <font color="blue">從第一點來看,我方認為……</font> <font color="blue">故基於以上三點,故我方認為化傳承應重於文化創新,謝謝。</font> <br> 一是不厭其煩的,對所有關鍵詞語下精細定義;二是單方面列舉己方優點,想藉此論證辯題。 於是正反各據一角,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誰贏誰輸?比技巧。 這種申論方式,新手最常見。 --- <font color="blue">大家好,在討論今天的辯題「文化傳承重於文化創新」之前,首先,必須要確認比較的標準。我方認為對文化而言,傳承很重要,創新也很重要,兩者都是不可少的,故<b>若要比較孰重孰輕,那就得看看「現在缺乏的是什麼」。</b></font> <font color="blue">譬如說,維生素A跟維生素C,都是人體不可缺少的養分,兩者都很重要,但對一個患有夜盲症的人來說,維生素A就顯然比C更重要。相反的,如果你患的是壞血病,則維生素C,就會比A更重要。</font> <font color="blue">那回到辯題,在當今這個資訊日益發達、觀念日益多元、器物日新又新的現代社會,文化的困境,究竟是出在缺乏創新的條件?還是缺乏傳承的意願呢?當今的問題,究竟是因為大家都墨守成規,所以該鼓勵創新?還是因為大家都喜新厭舊,所以該提倡傳承呢?</font> <font color="blue">我方認為是後者,因為……</font> <br> 看問題,不看單點,看架構。一開頭,先切戰場(比較標準),接著反覆譬解,全力爭取認同——等戰場到手了,順勢而下,後面的單點(缺創新或缺傳承)自然水到渠成。 這種申論方式,有經驗的選手慣用。 --- <font color="blue">大家好,在討論今天的辯題「文化傳承重於文化創新」之前,我們要先釐清一個觀念:那就是所有創新的源頭,其實都來自過往的傳承。而所有傳承的內容,其實都是當年前人的創新。故不傳承,就沒有創新;不創新,也就沒有什麼東西好傳承。這一點,我方承認。</font> <font color="blue">所以,<b>如果我們雙方,老用「不傳承,便怎麼怎麼」或「不創新,會如何如何」這種全有全無,或孰先孰後的方式來爭論孰重孰輕,都是有沒意義的。</b></font> <font color="blue">其次,<b>我方談傳承,自然是指傳承文化優良的部份;就像對方談創新,也一定是指對文化有利的創新一樣。所以凡是文化中偏激、有害、過時的,雙方都不用討論,以免浪費大家時間。</b></font> <font color="blue">如此一來,既然兩者都重要、都不可少、都只談好的,那該怎麼比較,今天的辯題才會有意義呢?我方認為重點,應該放在「現在缺乏的是什麼」。</font> <font color="blue">譬如說,維生素A跟維生素C……</font> <br> 雖然定義辯題,卻不是對「文化」、「傳承」這種跟勝負無關的詞語咬文嚼字(對方的定義只要不誇張,都接受)——<font color="red"><b>而是將雙方要討論、能討論、常討論的範圍,逐項篩檢,先做限縮,好讓己方的比較標準,逐漸成為該辯題之所以有意義的理由。</b></font> 知道什麼「不用辯」,比知道「辯什麼」更重要。<font color="red"><b>切戰場時,先封住自己的退路,讓大家知道在什麼情況下,雙方都會輸;再提標準時,你的標準看起來就不會那麼突兀,就不會那麼像是為了贏比賽而提出來的套路。</b></font> 這種申論方式,會用的都是好手。 ![](https://i.imgur.com/9V0NKoj.png =300x) 陳述立論,永遠從戰場切入,等比賽打到單點時,多半勝負已定。 單點攻防,容易有笑料,光切戰場,怕枯燥;於是多用譬喻,盡量講的有趣一點。 <br> <b>與戰場無關的攻防,能大方就大方,好讓裁判把心思放在你唯一要爭取的那個點上。</b> 大方,不是怕「這點吵不贏」,是因為「這點吵下去沒意義」。 說吵下去沒意義,對方未必會理你……自己得提醒大家,姿態要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