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子龍(2019年08月27日),有哪些辯論的元問題?[知乎文章],知乎。https://hackmd.io/@DebateTeddyBear/S1KhiJgH1x # 隱喻,是萬象森羅。 <style> P { text-align: justify; text-justify: distribute; } </style> ### 1. 相同和範疇 公元前335年,五十而知天命的亞里士多德回到雅典創辦了吕克昂學院,在這段期間,他以講課筆記為基礎,完成了許多作品,其中就包含他最重要的倫理學著作《尼各馬可倫理學》。在這部大作裡面,他以「至善」為人生幸福的目標,用漫漫十卷的篇幅,建立了他的德性倫理學——但是在第五卷討論「正義/公正」的時候,他卻碰到了一個難題。 他認為公正包含「守法」和「平等」。而我們都知道「平等」的定義是: > 「相同的事物應該被相同對待,不同的事物則應予以不同對待。」 這看起來沒什麼問題啊,怎麼會是難題呢?有人可能會想到「知易行難」的問題,而認為他擔心的是「如何判斷兩件事物是不是『相同的事物』」的問題。然而並不是的,真正困擾亞里士多德的不是「如何判斷」的問題,而是它的前提——在爭論「如何判斷」以前,我們必然要同意「存在有『相同的事物』」,而這才是真正困擾亞里士多德的問題:如果「相同」應該被相同對待,「不同」應該被不同對待。**那麼是不是說,那些獲得「相同的『不同對待』」的人,也有「相同的不同」呢**? 舉例來說,我們有三顆蘋果,要分給張三和李四。如果兩個人「完全相同」,那麼當然應該對半分。然而,我們知道他們倆人不可能「完全相同」,至少名字就不同,畢竟張三是張三,李四是李四。此外,張三和李四除了名字不同,也還有其他不同,例如張三更努力工作,那麼他應該獲得更多蘋果嗎?如果他應該獲得更多,那是為什麼?又應該多獲得多少呢? 在這裡,有兩個很重要的問題,其一是,我們都同意「某些不同(更努力工作)」值得獲得不同的對待(更多蘋果),而某些不同(名字)則不能。其二是,**這樣的不同,不只在張三和李四之間成立,在王五和趙六之間也成立——只要王五和趙六沒有其他的不同即可**。換句話說,他們的「不同」和張三和李四的「不同」,是相同的。 「那麼這種『相同的不同』,又是怎麼樣的一種相同呢?」這就是問題的核心。 最後,亞里士多德的回答是:**這是「關係的相同」,一種比例、一種對應、一種存在的類似性**。 這是亞里士多德對「相同的不同(平等)」的思考,然而如果我們進一步思索就會發現,就算是在面對「相同的相同」的時候,我們似乎也會碰到「相同」的問題,畢竟這個世界上並沒有完全相同的事物。對此,德國法哲學家考夫曼(Arthur Kaufmann)在《類推與事物本質》是這麼解釋的: 「實際上並沒有兩個完全差異的存在物,因為所有的存在物至少在以下這點——但並非只有這點——是相同的:亦即它們都存在著。只有部分的相同性與部分的不相同性:即類似性與不類似性。」 ### 2. 範疇和類比 那麼我們到底是如何判斷兩件事物是不是「相同的事物」的呢?如果根本不存在「相同的事物」,而只有「相似的事物」。這個答案很簡單,那就是「類比」和「範疇」:**藉由尋找事物之間的類似性,從而建立起不同的範疇**——而範疇(兩件事物是否類似)的判斷,則很大程度取決於我們使用的語言和所處情境。 侯世達(Dauglas R. Hofstadter)在《表象和本質》提到過一個心理實驗: > 「大腦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把每個事物歸納到相應的範疇裡,然後根據情況再把它歸到另外的範疇裡。在籃球賽中,每個人都知道籃球可以滾動,心理學實驗表明,只有在那些有水的情境裡,比如將一大堆籃球裝上船,人們才會想起籃球可以浮動。」 換句話說,不同的情境會影響我們對「籃球」所屬範疇的判斷(它更像是高爾夫球,還是更像是救生圈?)然後,這又關係到我們會如何認知籃球的功能,進而影響我們如何使用它。因為「相同的事物應該被相同對待,不同的事物則應予以不同對待。」只是在這裡涉及的不只是應然的「公正/平等」的對待,更涉及實然的,我在遭遇船難的時候,要不要抱著兩顆籃球跳水逃生——更進一步的,只要確立了兩個事物屬於相同的範疇(類似),我們就可以進行「類比論證」,這是游梓翔在《認識辯論》的介紹: > 「當辯手試圖透過比較兩個相似的事物,並基於兩者之間的相似性,主張其中之一成立時,另一事物也將成立,也就是『用甲案證明乙案』時, 就是在使用類比論證或類比推論。」 舉例來說,在「應設立賭博特區」的辯論中,從「美國賭城拉斯維加斯的平均犯罪率並未比美國其它城市高」,推論到「台灣設立賭博特區的城市犯罪率應該不會高於其它城市」,就是在使用類比論證——其中,美國和台灣是否足夠相似,能被分類在相同的範疇,就是類比論證能否成立的關鍵。 ### 3.類比和隱喻 不過,游梓翔緊接著強調,「類比」與「隱喻」的不同,他認為「類比是一種論證,目的在證明某事成立;但比喻是一種修辭手法,目的在增進理解。」例如「人之性如水焉,置圓則圓,置方則方」,並不是在用水的特性來對人性作類比論證,而只是以水的特性加以說明人性。 然而真的是這樣嗎?為什麼「水和人性」的相似,只能是增進理解;「台灣和美國」的相似,卻可以是證明某事成立?這個問題還可以反過來問:游梓翔在介紹歸納(舉例)論證的時候,他認為在調查「大部分性暴力犯罪的女性被害人,都會在偵訊過程中充分合作」的時候,所有女性被害人都是可以說明通案的個案。換句話說,她們都是「相同的」,但是台灣和美國卻只是「相似的」——**然而我們前面已經說過,這個世界上本就沒有相同,只有相似**。 那麼從歸納、類比到隱喻,其中的界線到底在哪裡呢?它們真的存在嗎? 格式塔學派心理學家鄧克(Karl Duncker)曾經做過一個名為「鄧克輻射難題」的實驗。 首先,他向受試者提供了一個問題: > 假如你是一個醫生,遇到一個有惡性腫瘤的病患需要接受放射線治療。如果用很強的放射線,雖然可以殺死腫瘤,但體內的健康細胞也會受到破壞;如果改為使用比較弱的放射線,雖然不會影響健康細胞,但又不能殺死腫瘤。在這個情況下,請問可以怎麼做? 然後,他針對部分受試者,提供幾個小故事,其中一個是小國的獨裁者: > 一個小國家有一個獨裁者,住在一個固不透風的城堡中。城堡是在國家心臟地帶,附近有一些田地及村落,有很多路可以通往該城堡,一個反叛將軍想去城堡那裏去討伐該獨裁者。他召集他的大軍去到其中一條路前,準備大殺一場。他知道他的大軍如果一次過去參與討伐就一定能成功歸來。但是,他收到消息指獨裁者一早在所有路上埋下了不少地雷。因為要方便自己的軍隊及工人,這些地雷設計成幾個人走過沒有問題,而多人走過就會引爆它們。最重要問題是,如果真的引爆了,波及的不只路,還會破壞附近的村落。所以,反叛將軍暫時停下來再思索一下。幸好,他修改一下計劃。他改為將大軍分組,各自一小組去包圍城堡。當所有士兵包圍好城堡,反叛將軍一聲令下,成功將城堡拿下並除去了獨裁者的寶座。 他的實驗結果證明,在閱讀小故事之後,受試者解決難題的比例有著顯著提升(分進合擊)。不過這並不是我們關心的重點,在這裡,我們更關心的是這個問題:這是個類比,還是隱喻? ### 3. 隱喻和認知 而即便我們堅持「類比」和「隱喻」不同,前者可以論證,後者只能說明。我們也不得不正視隱喻對認知的影響:雷可夫(George Lakoff)在《別想那隻大象》一書,就以「嚴父模式」(The Strict Father Model) 和「扶養父母模式」(The Nurturant Parent Model)說明這兩種「家國隱喻」如何影響美國人民的政治認知,進而左右政黨傾向。 對於嚴父模式,鄧育仁在〈新啟蒙:對美國政治言說的認知與跨文化分〉一文如此概括: > 「由嚴父的家庭價值與教養模式出發,透過國即家、政府即這個大家庭的家長的框架式連結,雷科夫梳理出美國政治文化裡的一種政府典型,以及在故事思考中民眾對它的預期與要求。大致而言,故事裡的『大家長』重視權威與自律的價值,以及守紀與懲罰的效益。由於公民都已經是長大成人的孩子,政府的首要責任是維護、改善並拓展契約規範、勞動分工、有序競爭的自由市場,以讓『孩子們』在恪守契約與企業精神中,投身市場,從事競爭,發揮才能,創造財富,並護衛其家庭。高度分工的自由市場,讓身具不同能力與才華的人都有贏得財富的機會。如果有人在這種競爭裡仍連番落敗,陷入貧困,那就要自負後果。若長期身陷貧困,則意味著當事人的自制與道德能力有問題。」 而雷可夫之所以提出這兩種模式,並不只是要說明美國的政治版圖,更是積極的想要喚起大眾對言說策略的重視(當然,更精確的說法是他支持的民主黨的重視)然而除了「兩種模式」的爭奪之外,我們也可能在「相同的隱喻框架」裡面爭取主動權——鄧育仁在〈隱喻與情理—孟學論辯放到當代西方哲學時〉一文,就以孟子和告子的對話進行了分析。 > 告子曰:「性,猶杞柳也;義,猶桮棬也;以人性為仁義,猶以杞柳為桮棬。」 孟子曰:「子能順杞柳之性而以為桮棬乎?將戕賊杞柳而後以為桮棬也?如將戕賊杞柳而以為桮棬,則亦將戕賊人以為仁義與?率天下之人而禍仁義者,必子之言夫!」 有別於大家耳熟能詳的「人性之善也,猶水之就下也」,孟子事實上並未全盤接受告子的隱喻/類比。他不只是在同意人性如水的前提同時,指出除了無分東西之外,水還有上下之分;在這段對話裡面,孟子更直接否定「仁義」是桮棬(形狀彎曲的木製飲酒器)——因為如果認為「人性:仁義」的關係,就和「杞柳:桮棬」相同,也是「原料:成品」的關係,那麼就會得出「**人要獲得仁義,必須截斷本來的生機,就像杞柳要做成桮棬,必須『戕賊杞柳』而後快**」的可怕結論。 這裡值得注意的是,不同於「水和人性」的部份,孟子是依靠著對隱喻更豐富的詮釋獲得勝利;在「杞柳和人性」這邊,孟子其實是直指告子隱喻背後的認知,將會帶來何種惡果而駁斥之。 ### 4. 認知和辯論 而這種「找出隱喻背後的認知」的行為,恰恰就是辯論的核心:因為「缸中之腦」而聞名世界的美國哲學家帕特南(Hilary Putnam)曾經指出,我們在判斷因果關係的時候,總是會不自覺的排除「**背景條件」,舉例來說,我們不會說「亞馬遜的雨林會失火,都是因為地球有氧氣**!」因為對我們來說,氧氣的存在,只是背景條件,自始就不會在判斷因果關係的時候被考慮。 黃執中在〈價值辯論中的因果 之一〉也用火災進行了更進一步的說明: > 將火災主因,歸給個別學生,背後,或許有一套價值觀(事件,由行為者負責)。 歸因給消防系統,也有一套價值觀(養兵千日,用在一朝;一朝有失,責無旁貸)。 歸因給教育,是另一套價值觀(個人太渺小,責任,本應由體制負)。 歸因給大環境,更是一套價值觀(萬般皆是命,半點不由人)。 這些不同的「歸因」背後,有著完全不同的價值觀:**不同的歸因,造就不同的價值觀;或者不同的價值觀,造就不同的歸因**——不只歸因如此,隱喻也是如此。而事實上,所謂的「歸因」其實也是「範疇化/分類」的行為:消防員要救火,就像士兵要打仗,這是他們的責任。消防員和士兵屬於相同的範疇;消防員可以和士兵相類比——換個角度來說,「森林大火」本身就可以是一個關於世界的隱喻。 如果你也同意,辯論的目的是改變(或者至少提供新的)聽眾的認知。 **那麼你就應該同意,類比,是辯論比賽的靈魂**。 這當然也是個隱喻。不過如果回到「辯論」本身,最常見的「隱喻」肯定還是:辯論是戰爭。 我們要擊破對手的論證,我們要守住自己的底線。我們可以正面的突擊,也可以迂迴的進攻。我們還可以拆解、惡逃甚至受身——而在這些隱喻背後,辯論又像是需要精心搭建的防禦工程,或者潛心鍛鍊的肉身(而相比起「武俠」的劍宗/氣宗隱喻,我們會發現前者似乎更能說明扎實立論和重視個人戰技的傾向之源頭)不過我們也不是沒有其他相競爭的隱喻,例如將辯論視為需要合作完成的藝術品,正反雙方是在舞台上共演的夥伴,所謂戰爭,只是演出的內容。 在這裡,我們並沒有要回答「哪種隱喻可以提供我們對辯論更好的認知?」之提問的意圖,只是想要呈現「**我們對辯論的認知也被隱喻影響 vs 辯論的目的是透過隱喻提供認知**」的對立結構,從而後設地指出我們在「辯論賽之內」選擇隱喻的時候,也要同時考慮到「辯論賽之外」的隱喻之作用。 當然,也有人會在陳詞的時候,直面觀眾評委呼喊辯論比賽之目的,但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 5. 辯論和隱喻 也許不少人都已經察覺,其實「範疇」就是在「下定義」,而第一節「相同和範疇」在討論的,也就是「嚴格的定義不可行」,我們只能藉由第二節「範疇和類比」提到的語境,對事物進行粗略的分類——而這個分類,隨時可以改變。 這其實都是在回顧[〈定義,是萬惡之源〉](/3XndzxpyRLOXkkzgkYwoOA)已經討論過的困難,只是那個時候,我們還只停留在一個悲觀的結論:**辯論並沒有辦法帶來任何事物的證成,而僅僅是考驗雙方選手誰更熟捻這套「逃避」的體系。我們以為這是個格鬥遊戲,結果卻是個爭相脫逃的賽跑遊戲**。 雖然在後續的[〈類推,是萬法歸宗〉](/VEQc5peQRuizjMch5Bd5bw),我在嘗試統整各種辯論觀念的同時,從高達美(Gadamer)詮釋學的角度(熊浩更進一步提到「接受美學」對「期待視域」的移植和挪用)思考這個賽跑的終點會有什麼樣的風景——很遺憾的是,我始終沒有辦法建立足夠清晰的想像。只好轉而繼續閱讀認知語言學和心理學對隱喻的研究,於是終於有了這篇小小的心得。 這也有賴於前陣子在超辯學院備課的時候,半被強迫的把想法更清晰的歸納:因為教學需要,所以比較侷限在操作技巧,像是「重設戰場」、「抽象階梯」和「上堆下切」等等,它們都是非常實用的觀念和技巧,但是在這邊就不展開討論了——「重設戰場」的部份盧卡斯的影片[〈奇葩说专题 #1:黄执中的开场如何说服你〉](https://www.bilibili.com/video/av13469349)講得很清楚了,「抽象階梯」可以參考日裔美籍語言學家早川(S. I. Hayakawa)的《語言與人生》這本書,「上堆下切」則是NLP神經語言程序學的技巧,某些PUA的書籍有更實際的操作,這邊就不好推薦。(另外也要感謝[梁秋阳](https://www.zhihu.com/people/xie-qiu-68)推薦給我,侯世達的那本書。 ) 也是在整理完這些基礎/技巧之後,我才有辦法回來談論語境對隱喻,還有隱喻對認知的影響和發掘:不同的定義/歸因/損益比較背後,其實都是不同的價值觀。 雖然說這種看法大家都其實也都知道了,就像是「辯論元命題說」也同樣主張,所有辯題說到底,都是冷頭腦和熱心腸的延伸。但我認為兩者還是有差別的,或者說,即便如此,我們真正在辯論的,也不是「冷頭腦 or 熱心腸」的選擇,而是這個還原的過程。就像孟子和告子的辯論,他不需要對「率天下之人而禍仁義者」的不好著墨和渲染,那只是一句「廢話」而已。 就像功夫,兩個字,一橫一豎,站著的才有資格講話。 對方躺下了,你說什麼都可以。 > 「如將戕賊杞柳而以為桮棬,則亦將戕賊人以為仁義與?」 ——我還是更喜歡「武俠」的隱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