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惇旻(n.d.),政策辯論中制度的定位。https://hackmd.io/@DebateTeddyBear/HJe-TbnS1g # 政策辯論中制度的定位 <style> P { text-align: justify; text-justify: distribute; text-indent: 2em; } </style> 九年前我打蘇州盃時,題目是停建核四。 那時我們正方開稿只寫了核四的安全問題,在配套制度上完全沒有著墨,二辯上台張貼一張資訊密度極高的大海報,在戰術上完全彌補了正二在賽事節奏上的尷尬。 什麼尷尬?雙方論點展開都不夠完全,導致能處理的範圍有限,容易空轉的尷尬。而透過正二補上的資訊落差,更會打亂反三質詢與反二申論的步調,藉以掌握戰局的節奏,與新論點有類似的效果。 ![](https://i.imgur.com/GfAD6p7.png) 聽到這裡有人會說,什麼「與新論點有類似的效果」,這他馬的就是新論點啊!不只你這樣想,當時對手也這樣想,還在臉書上發文批評我們藏論點沒有辯論道德。(雖然以當時我們的劣根性,應該是當讚美了……) 我們雖然獲得了幾場勝利,但趙翊夫學長在講評時也認為,這有程序上正當性的問題。然而,在我的恩師廖良棟學長的眼中,卻對這個觀點相當不以為然。 良棟學長認為,在反方證明現況缺電之前,正方先預設不改核四會缺電,只是沒有意義的預防針;萬一反方不打缺電,那些開源節流的手段,就是沒有價值的改變現狀,正方一辯無須、甚至不應該打這種預防性論點。 誰對?這個問題對高中的我來說太困難了。 我們最後選擇按照裁判的環境微調策略:正二打開大海報解釋制度細節的操作不變,在一辯末尾以極簡的文字快速帶過制度大綱,引誘對方首質來問,當對方發現讓正一展開解釋會花費大量時間時,高中選手通常會珍惜自己的質詢時間打斷我們,錯失提早處理我們制度的時機;而我們只要露出無辜的表情就好了。 後來長大後接觸比較多辯論理論後,發現有核心議題典範與政策制定典範的分別。前者認為,政策辯論的勝負,就是在「需要性、根屬性、解決力、損益比」之間的競逐;而所謂的制度,不過是核心議題中附帶的攻防(制度無法達成目的、目的不需要透過制度達成、制度產生更多弊端等)罷了。 所以,「我們要改良現有火力發電廠為複循環機組」(在當時超流行的打法)不過是應對「反方認為正方會有缺電弊端」的一組攻防,二辯才講制度當然不是新論點,你會覺得二辯講一個一辯沒講的攻防是新論點嗎? 然而,後者卻認為政策性辯論是一個決策過程,所以要求雙方必須詳細交代計畫細節,所謂的需、根、解、損,反而只是服務於政策論辯的思考工具而已。因此制度被賦予了特殊地位,必須在最開始就將所有制度交代清楚。二辯才講制度當然不行,甚至九年前我們那種偷雞的打法也很可能被制裁。 從美國辯論社群的發展脈絡來看,核心議題典範出現較早,政策制定典範則大約在1970年代開始流行。在台灣也同樣,越早期的裁判越容易採取核心議題典範,晚近的裁判則更多信奉政策制定典範。 一個近代的經典案例是2017年的大宮燈。題目是內閣制,「一山不容二虎」對上「克于的秘密不能說」;反方一辯張乃剛學長針對現狀的「罷免門檻」是否變動,認為這要看正方對「強人政治」這個弊害的論證決定,如果正方根本無法證明,那反方毋庸變動。 而正方三辯劉振珷學長則對此在質詢時多次施壓,質疑「制度不能不講清楚」,並不斷逼問反方制度設計的細節。這反應的也是雙方對「制度」在政策性命題中的定位有所不同。比賽很精彩,連結在這裡:https://youtu.be/l93YqH6dda8 至於誰是才是對的,我不是太在意,畢竟理論如果無法服務於實戰就失去意義,所以一切還是要回到該場比賽的裁判所持的典範為主;但以現在的裁判環境而言,制度還是先講清楚,免得受到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