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子龍(2019年03月04日),如何反駁——反駁的三種方法?[知乎文章],知乎。https://hackmd.io/@DebateTeddyBear/B1A0sexryl # 專題研究:如何反駁——反駁的三種方法? <style> P { text-align: justify; text-justify: distribute; } </style>  我們都知道,詠春有三板斧,辯論也有三種反駁。 這個說法由來已久,也有許多前輩後進的推廣,例如黃執中的這篇網誌[^1]、庞颖的知乎LIVE、還有郭航初的這篇回答和這篇文章[^2],或是我自己的這篇回答都有提到[^3](如果有其他漏掉的,還請幫忙補充),我以前總覺得啊,大家的說法大同小異,所以也沒特別在意。但是最近有些新的際遇,讓我覺得,也許有必要做個粗略的梳理——當然,這個工作肯定有人可以做得更好,所以也只是拋磚引玉,把話題丟出來而已。 [^1]: 黃執中(2012年10月4日),橘皮集:首次集訓心得,http://blog.163.com/jonas_hwang/blog/static/20480323020129154174336/ [^2]: 郭航初(2018年01月07日),辩论赛中应该如何进行有效的反驳,以及有哪些值得推荐的反驳视频?,知乎,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65222675/answer/291060587 郭航初(2018年12月14日),辩论小视频:反驳的三种思路,知乎,https://zhuanlan.zhihu.com/p/52344902 [^3]: 張子龍(2016年08月08日),如何可以给辩手一个较为完善的训练体系?,知乎,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7320795/answer/115725744 首先嘛,我們先來看看大家都是怎麼說的。 郭航初說(他又是在大二的時候,聽林正疆說的)所有的論證都可以被歸納成「A是B」也就是「因為…所以…」的論證,關於這種論證,有常用的三種反駁思路,第一種是【1.A不是B,否定對方講述】,可以是舉反例或者否定對方的定義;第二種是【2.非A也是B,和對方拉平】,也就是類比,或者加大對方的論證義務,使對方的論證顯得荒謬不成立;第三種是【3.A是B,但是不重要,受身】也就是重新詮釋B,然後賦予不同意義。 ``` 1. A不是B,否定對方講述 2. 非A也是B,和對方拉平 3. A是B,但不重要,受身 ``` 林正疆在這個講座[^4](14:45)講解「根屬性」的時候則說,根屬性的攻防只有【1.A≠B】還有【2.非A=B】並且分別討論兩者代表的兩種「因果關係」——這是將三種反駁和政策辯論進行聯繫,黃執中也是這麼做的,只是他的三種反駁和對應分別是第一個【1.A未必造成B=解決力】、第二個【2.沒有A也有B=根屬性】和第三個【3.B不重要=需要性】。 [^4]: 林正疆(2017),政策性辩论的理解与操作(五):根属性的原理与攻防,君和思辩社,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Na4y1G7uL/?p=5 ``` 1.A未必造成B=解決力 2.沒有A也有B=根屬性 3.B不重要=需要性 ``` 這邊已經有幾個問題,首先是郭航初的「拉平」和「受身」,還有林正疆和黃執中的「根屬性」,然而在此之前,我們還要處理一個小問題:【1.A未必造成B】到底是什麼意思? 我們用黃執中舉的例子:〈男人比較累/女人比較累?〉 > 對「男人比較累,因為男人要當兵」,三種路徑都能反駁。 > > 一、募兵制下,男人未必要當兵。 > 二、除了男人,女人也會去當兵。 > 三、台灣現在都在當爽兵,當兵沒什麼累的。 在這裡,男人是A,當兵是B,也因此三個反駁分別是【1.男人(A)未必要當兵(B)】、【2.不是男人(非A)也要當兵(B)】還有【3.有沒有當兵(B)不重要】。 然而也許是因為例子或用語的太過簡練,有些小朋友會誤以為在這個例子裡面「當兵」,或者「男人要當兵」才是「A」,而把原本的推論理解成「因為『男人要當兵(A)』,所以男人比較累(B)」,進而認為第一個反駁的是「『男人要當兵(A)』是假的」,而以為【1.A未必造成B】和【A未必是真的】是同一回事。 這是個很重要的誤會,因為在我們討論論點的時候,其實有論證和論據,論證只有「有效/無效」,論據才有「真/假」,換句話說在這裡說的三種反駁,都是針對「論證」的反駁。 ``` 論點=論據+論證 ``` 也因此,所謂的「所有論點都可以被歸納成A是B」的意思,其實應該是所有的論點,它都有兩個部分,其一是論據,或者說資料、前提;其二是論證,或者說推論。而所有的推論都可以被歸納成【A是B】或者【因為A所以B】的形式——換句話說完整的論點,應該是「論據(A是真的)」加上「論證(因為A所以B)」,所以B是真的,而【A未必是真的】是針對「論據」的,獨立在三種反駁之外的反駁方式。 因此,我們說的「三種反駁」,從來都只是「推論的三種反駁」,這非常的重要。 所以回到這個例子,原本的推論應該是「因為是男人(A),所以要當兵(B)」,而三個反駁也分別是,男人未必要當兵(A未必造成B),女人也會去當兵(沒有A也有B),以及當兵沒什麼累的(B不重要)——然而需要補充的是,嚴格來說我們不需要論證「因為是男人(A),所以要當兵(B)」,而只要直接舉出論據就好。但是在此黃執中還是將他做為論證的例子,這也是可能產生誤會的地方。 再來,我們處理第二個問題:林正疆和黃執中誰對呢? 其實都不對,因為「根屬性」不是「因果關係」,在這裡應該使用臺灣奧瑞岡創造的「專屬性」才對;而即便要討論因果關係,【2.非A=B】或是【2.沒有A也有B】也不是因果關係,這在法學領域有許多討論,有興趣的同學可以搜尋「相當因果關係」進行更深入研究。 --- 因此,應該修正成這樣會比較合理。 1. A未必造成B=解決力 2. 沒有A也有B=專屬性 3. B不重要=需要性 接著我們處理第三個問題,也就是郭航初的對應,我們把兩種版本並排如下: ``` 1. A未必造成B=解決力 | 1. A不是B,否定對方講述 2. 沒有A也有B=專屬性 | 2. 非A也是B,和對方拉平 3. B不重要=需要性 | 3. A是B,但不重要,受身 ``` 我們先來討論「拉平」吧,如果還是〈男人比較累/女人比較累?〉的討論,按照他的解釋,第二種反駁思路【2.沒有A也有B】產出的「除了男人,女人也會去當兵。」是為了「拉平」正方論點。然而我們很容易可以想到另一個反駁:「男人雖然要當兵(B),可是也享受比較多特權(β)啊!」這個時候,在我們的觀感裡面,正方說出男人的累,反方說出男人的不累,兩個論點好像也是「拉平」,這要怎麼理解呢?【A也會造成β】又是哪個反駁呢?這是第一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是,就算是第二種反駁思路【2.沒有A也有B】,如果我們說「除了男人,女人也會去當兵。」那是拉平沒錯,但如果是「除了男人,我們也有軍犬啊!」同樣是「非A(小狗)」得到「B(當兵)」,這個時候又怎麼會有「拉平」的效果呢? > Q1:【A也會造成β】好像也是拉平,那麼它是第二種【2.沒有A也有B】反駁嗎? > Q2:如果【2.沒有A也有B】是拉平,那麼「狗狗也要當兵」的反駁也是拉平嗎? 我們先說第一個問題吧,乍看之下,不在三種反駁之內的【A也會造成β】推出的「男人雖然要當兵(B),可是也享受比較多特權(β)啊!」雖然也有打平對方論點的效果,但它其實只是【1.A未必造成B】的一種類型,因為「未必造成B」可能是單純的「無法造成B」,但也可能是「未必造成B,還會造成β」。此外β還有兩種情形,其一是他恰恰是B的反面(或者說,它們都有相同的衡量標準),那麼確實就直接打平,又稱為「論證層面的打平」。 但如果沒有相同的衡量標準(例如當兵和特權),我們就需要引入【3.B不重要】的反駁:為什麼「當兵(B)不重要?」,明明影響累不累的不只有當兵啊。換句話說,【3.B不重要】,可以是很單純的問正方,為什麼男人要當兵就很累?也可以是結合了其他反方自己的論點(男人有特權),然後再問正方,男人要當兵但也有特權,為什麼正方還說男人很累?正方的判斷標準是什麼?所以,其實【3.B不重要】也不應該是需要性,而是損益比:也就是要求對方「給出判準」進行損益比較——在正方給出「判準」之前,他有一個男人累的理由(當兵),我有一個男人不累的理由(特權),對方沒有給初判準「無法比較」——再強調一次,這是對方沒有給出判準,結論是「不知道」而不是「打平」。 所以【A也會造成β】,如果B和β可以共量,那就是論點打平,如果不能共量,就要搭配【3.B不重要】進行損益比。這這樣就處理完第一個問題,再來是第二個問題。 如果【2.沒有A也有B】是拉平,那麼「除了男人,小狗也要當兵!」又是什麼呢?這裡顯示的問題是,同樣是第二種反駁【2.沒有A也有B】,它有的時候是拉平對方,有的時候是加大對方論證義務,還有的時候可以是導入荒謬(難道狗狗也很累嗎?)如果我們要清楚區分的話,我會說這是「論點層面的打平」和「替代政策」的區別。 我們先解釋什麼是「論證層面的打平」:第一個問題的打平(論證層面的打平)是「你有個利益,我有個弊害,我們打平吧!」;這裡的打平(論點層面的打平)是「你的政策可以達到效果,我的也可以,我們打平吧!」——而這裡到底是打平,還是替代,重點在於我方的立場。 如果還記得前面「根屬性」和「專屬性」的區分,那麼大家應該要知道,不管是打平還是替代,【2.沒有A也有B】都只是在質疑「專屬」,而就算是在臺灣奧瑞岡政策辯論,「不專屬」其實也很難單獨成立。還是用黃執中舉過的例子,如果有推銷員跟書法家說:「我這裡有一台果菜榨汁機好棒啊,外觀優雅而且質量堅實,完全可以當個好的紙鎮,你要不要買一個啊?」你只說這個「不專屬」,沒用,因為果菜榨汁機還是有用!你必須提出「替代政策」,也就是:「我隨便都可以買到便宜的紙鎮,要你這果菜榨汁機何用?」——除非,你的立場就是替代政策,就像是我們舉例的題目是〈男人比較累/女人比較累?〉,所以「除了男人,女人也會去當兵。」可以直接在論點層面拉平對手,而「除了男人,小狗也要當兵!」不行。 不過前面討論的都是想要用「不專屬」擊倒對方的情況,但很多時候(特別是質詢環節),我們的目的本來就只是要削弱對方論證的可信程度,也就是藉由【2.沒有A也有B】指出對方的「歸因」可能有問題,常見的像是複合原因,甚至是倒果為因,都可能是導致對方論證「不專屬」的理由。 因此,我們可以總結兩點:其一,大部分的時候,【2.沒有A也有B】是質疑「專屬」,它只是在削弱對方的論證強度(你的果菜榨汁機沒啥了不起),但是你要真的擊倒它,你必須要提出「替代政策」,也就是確實的提出「其他也會造成B」的方案,而不只是「沒有A也有B」——除非你只是要檢驗對方的「歸因」是否正確。其二,雖然都是「也會造成B」的方案,但是因為情況不同,有可能是打平、替代,更有可能是歸謬——這其實才是最常見的,像是:「只要可以壓紙你就買啊?那我賣台飛機給你,你要不要?」 --- 接著,我們來談談另一個層面的問題,這是 @丁冠羽 提出來的,那就是「三種反駁思路只能用在反駁論證嗎?」我們不確定黃執中和林正疆的想法,但是他們都把三種反駁和政策辯論進行對應,而政策辯論裡面很少討論定義和判準——也許有人馬上有疑問,因為前面才說到『第三種反駁【3.B不重要】是在要求正方給出判斷累不累的「判斷標準」啊!』 沒錯,這就是我們的問題。「三種反駁思路只能用在反駁論證嗎?」反過來就是「第三種反駁思路是不是在反駁判準呢?」這個問題也許很多小朋友不能明白,但是在教學的時候,我們通常會把反駁依據「對象」進行區分:例如庞颖在知乎LIVE講反駁入門的時候,就將反駁分成「反駁前提」、「反駁標準」和「反駁論證」。 而她認為「反駁標準」的方式有兩種: ``` 第一種,對方的比較標準比不出來 第二種,對方的比較標準沒有意義 ``` 那麼還是用〈男人比較累/女人比較累?〉這個題目,前面說過使用第二種反駁【2.沒有A也有B】推出的「除了男人,女人也會去當兵。」是在論點層面打平,但同時我們是不是也可以說,這代表「要不要當兵不是判斷累不累的標準,所以要不要當兵不重要」呢?而同樣是用第二種反駁【2.沒有A也有B】推出的「除了男人,小狗也要當兵!」,是不是也代表「要不要當兵不是判斷累不累的標準,所以要不要當兵不重要」呢? 更進一步來說,我們用【A也會造成β】和【3.B不重要】推出的「男人雖然要當兵(B),可是也享受比較多特權(β)啊!」,它的效果又是「要不要當兵不是判斷累不累的標準,所以要不要當兵不重要」還是「男人要當兵但也有特權,為什麼正方還說男人很累?正方沒有給出比較標準」呢? 這邊其實會有很多的混淆,雖然坦白說,如果沒有認真思考過這些問題,其實也不會有問題(這是什麼繞口令?)但不重要,我的建議是,我們應該把「判準視為一種論證」來解決。 > 一、募兵制下,男人未必要當兵/男人也享受比較多特權啊! > 二、除了男人,女人也會去當兵/除了男人,小狗也要當兵! > 三、台灣現在都在當爽兵,當兵沒什麼累的。 這三種反駁,還有補充的變形,都只是在質疑「男人→當兵」的論證,而「OO→很累」這個判準始終隱藏在論點背後沒有出現。換句話說,我們其實還少了一個用來判斷當兵累不累的標準「OO」,「當兵」從來就不是判斷累不累的標準,我們也不會因此就說「要不要當兵不重要(B不重要)」。所以前面三個問題的前兩個,都得以解決。而第三個,它的效果也就前強調過的「損益比」,只是用來逼出「OO」這個比較標準而已——只有逼出了比較標準,我們才能接著針對「OO→很累」進行反駁。 此外我們要記得,在「論點=論據+論證」裡面,我們其實是有「1+3個反駁」,也就是要檢驗論據是否真實,它是否符合我們的討論範圍。同樣的,在「命題=論點+判準」的結構裡面,我們也要針對論點前提是否為真(三種反駁)以及它是否符合標準設定的範圍。 舉例來說,如果「OO」是「不自由的環境和大量體力勞動」,那麼就算男人都要當兵,也只有男人要當兵,也可能當兵都是爽兵,不符合「不自由的環境和大量體力勞動」這個標準。 而「不自由的環境和大量體力勞動」到底是不是很重要?是不是用來判斷累不累的恰當標準?那則是另外的一個問題,它也同樣有三個反駁方式:1.這個標準無法論證對方命題 2.有其他更好的標準可以論證命題 3.這個標準沒有意義。而龐穎說的第一種,其實是在論證層面的打平,他說的第二種則是把判準視為獨立論證,然後使用的第三種反駁思路的結果。 --- 最後整理一下吧,我們先從整體架構開始。 ``` 論點=論據+論證 命題|論點→判準 ``` 命題成立,必須要設立判準,然後提出論點滿足判準。而論點又要建立論證,並提出論據支持論證。有可能論據是假的,那麼論證有效也沒用;也有可能論點不滿足判準,那樣就算論點成立而且判準合理也沒用,因此必須要進行「檢驗」,也就是雖然在三種反駁之外,卻可能是最重要的攻防技巧——然後不管是論證還是判準,都可以有三個反駁路徑。 1. A未必造成B=解決力 2. 沒有A也有B=專屬性 3. B不重要=損益比 第一個反駁思路,原則上是拆解對方的論證,但有時候可以推出相反結果,也就是【A也可能造成β】,在這種情形,如果β和B能夠共量抵銷,則可以有「論證打平」的效果。如果不行,那就要搭配第三個反駁思路,「要求對方提出判準」。而第二個反駁思路,原則上必須要有「替代方案」,也就是不只【2.沒有A也有B】,還要到提出「其他也會造成B」的方案才算是有效擊倒,不然只是削弱。但有時候,這個「其他方案」就是我方立場,那麼就可以達到「論點拉平」的效果。 此外,【2.沒有A也有B】又通常可以搭配「歸謬」的技巧使用;而【A也可能造成β】除了論證打平,也還有「兩難雙刀」的進階質詢技巧。 在判準的層面,我們較常使用的反而是【1.A未必造成B】的「歸謬」,還有【3.B不重要】的質疑判準是否霸道不留論證空間給對手,只有很少的時候會使用【2.沒有A也有B】來進行「判準的相抗」,而我們又往往更習慣把他們歸納成這三種方法:合理性、可辯性、啟發性。 ——這裡要補充的是,我在另一篇文章類推,是萬法歸宗把這三種攻防歸類在「定義攻防」,而不是「判準」的攻防。這是因為在我們討論「判斷累不累的標準」的時候,其實也就是在討論「累的定義」,其他不管是常見的道德與否,對錯與否的標準,也都是定義;此外「討論範圍」也是如此。而對我來說真正的「判準攻防」則是該篇文章提到的「比較攻防」。 最後的最後,如果我沒記錯,小林姐(林潔瑩)的整理是三個可愛的問句: > 真的嗎?憑什麼?所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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