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記錄還是紀錄?用字筆記 date: 2022-05-17 is_modified: false disqus: cynthiahackmd image: https://i.imgur.com/He6kHyG.png categories: - "語言學習" tags: - "國文重修" --- {%hackmd @CynthiaChuang/Github-Page-Theme %} <br> 「ㄐ一ˋ」錄這個字大概是我網誌中使用頻率最高的一個詞了,但在書寫時我發現我紀錄跟記錄兩個字彙輪流出現,結果處女座的強迫症一上來,不搞個清楚實在很難過 XD 結果相關資料一查我更難過了,感覺好多用字要改 QAQ <!--more--> <p class="illustration"> <img src="https://i.imgur.com/He6kHyG.png" alt="來作筆記吧"> 來作筆記吧(圖片來源: <a href="https://zhuanlan.zhihu.com/p/44309907">知乎</a>) </p> 雖說,中文很多字可以通用,但我自己不太喜歡在同一篇文章前後用字不一,所以還是決定找個用字規則來衍生自己的用字習慣。後來找到法律統一用字,就決定借鑑它了,反正法律用字向來是公認的嚴謹...恩...最後個別人寫出來的成果就令當別論吧。 ## 紀錄 vs. 記錄 這兩個詞在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上其實是相同的,但根據[法律統一用字](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2008-163354-de8c4-1.html)的規定,作為 ==**名詞**== 時要用「**紀錄**」,作 ==**動詞**== 時則用「**記錄**」。 根據[牟速臨](https://blog.udn.com/pilimao1970/4360937)的解釋 or 速記法: 1. 「紀」其部首為「糸」,是一種細的絲,古時以白色絲帛作為書寫材料,所以這邊「紀錄」取之詞義為「記於書冊的資料」,故作名詞。 2. 「記」其部首為「言」,若將「言」字的詞性侷義為動詞,使「記」字的詞性亦定格為「動詞」。 ## 公布 vs. 公佈 「布」與「佈」都有宣示、宣告的意思,義可相通。因此法律用字從簡統一用「布」。 ## 部分、身分 vs. 部份、身份 先說結論,這兩個都用**分**,不過兩者原因不同。 <p class="illustration"> <img src="https://i.imgur.com/NhuTgLE.png" alt="分和份字義比較"> 分和份字義比較(圖片來源: <a href="https://chardb.iis.sinica.edu.tw/meancompare/5206/4EFD">中研院異體字知識庫</a>) </p> ### 部分 vs. 部份 這兩個詞是一樣的,因為分和份都有整體裡的一部分的意思。但法律統一用字規定用「部分」,而且教育部國語辭典中,你只找得到「部分」,找不到「部份」。 ### 身分 vs. 身份 就字義上來說沒有身份證這東西,雖然香港真的有...在查「身分證」與「身份證」時看到有人說把它拿出來瞧瞧,看上面是怎麼寫的就知道啦!我就有想把這個貼出去的衝動(笑 <p class="illustration"> <img src="https://i.imgur.com/WZwcpuy.png" alt="港台身分證"> 左)臺灣身分證 右)香港身份證(圖片來源: 右)<a href="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876416/%E9%A6%99%E6%B8%AF%E8%BA%AB%E4%BB%BD%E8%AD%896%E5%80%8B%E5%B0%8F%E7%9F%A5%E8%AD%98%20%20%E4%BD%A0%E7%9F%A5%E9%81%93%E5%A4%9A%E5%B0%91%EF%BC%9F">香港經濟日報</a>) </p> 不過就字義上來說,區別職物、名位時只能用「分」字,因為「份」字的解釋只有:文質兼備、整體的一部分、量詞用、在省、縣、年、月後,四種解,依照此觀點應用「身分」。 不過說是這說啦,實際上使用的時候根本亂成一團,看看內政部的網站就知道: <p class="illustration"> <img src="https://i.imgur.com/SWMolYX.png" alt="內政部的網站"> </p> :::info :information_source: **補充資料** 在找資料的時候,看到一篇關於「身分」與「身份」的有趣論點:「**身份證的用法只因官方話語霸權而確立**」 - Gershom Lim。[論「身分」與「身份」:現代國家的人口治理術](https://hkppri.com.hk/2021/blogger-inn/post/605/)。檢自 香港邁臻研究所 ::: ## 占有 vs. 佔有 作據有解時,兩個自是可以相通的。但考慮「佔」是「占」的異體字,因此法律用字統一用「占」。 ## 計畫 vs 計劃 就法律統一用字規定:名詞用「畫」、動詞用「劃」,不過在教育部國語辭典中,註明「計畫」與「計劃」一詞是相同。 ## 菸草 vs. 煙草 這個字我少用,不過我一直以為「煙」是正體、「菸」是異體,沒想到是反過來的。法律用字統一用「菸」。 ## 儘量 vs. 盡量 法律統一用字規定:「儘先」、「儘量」,意在強調「力求達到最大限度」。兩個字雖然讀音不相同,但兩組詞在教育部國語辭典中,可相通。 不過根據[夏老師](https://blog.udn.com/chhsia1113/111906837?f_UA=pc)的解釋,兩者在詞性及意義有所區別,「儘量」為副詞,意在「力求在一定範圍內達到最大限度」,例如:「儘量多吃一點」;「盡量」為動詞,意在「達到最大限度」,例如:「我喝酒沒喝到盡量」。 ## 給與 vs. 給予 法律統一用字規定:「給與」實物,「給予」名位、榮譽等抽象事物。 ## 回復 vs. 回覆 現行法律用字,「答復」、「回復」時,都用「復」字,不用「覆」字。不過我自己在用的時候,根據不同的意思兩個都會出現「回覆」的使用比較接近英文的 Reply,回復則接近 Recover。 ## 彙整 vs. 匯整 這邊開始不是在法律用字表中了,純粹就是我自己有疑問的詞彙。 根據[淡江大學](https://www.merit-times.com/NewsPage.aspx?unid=279255)的解釋,「彙」整跟「匯」整,都有聚集整理的意思。但從字義上來說,「彙」是將**同類型**的東西聚在一起整理就用「彙整」,通常跟文字的積聚、綜合有關;而「匯」則取水流動的意涵,是將**不是或不確定為同類型**事物作聚集、綜合,像是總匯就是不同類型的食材放在一起。 ## 收集 vs. 蒐集 這個我本來沒想到,但在找資料的時候才發現這兩個字也是很有意思的呢。 都是把東西集合起來,有時候,這兩個詞都可以用,但意思側重點有所不同。「收集」側重於指把分散在各處的東西等收攏、在一起;「蒐集」則重於到處去**尋找**未發現的東西並加以集中,更像是有**系統和目的**的在聚集東西的感覺 例如:收集意見、收集資料跟蒐集意見、蒐集資料兩種寫法都可以。但在前者中意見、資料多是現成的、分散的,後者的的意見與資料可能需要透過實地考察或是深入分析才能得到。 ## 標注 vs. 標註 我還滿常使用的一個詞彙,像是標注資料,這個時候輸入法會給我兩個選項「標注」或「標註」。在教育部國語辭典上只找的到「標注」這個詞,不過我在[國家教育研究院雙語詞彙](https://terms.naer.edu.tw/detail/3228556/)看到「標註」。我自己習慣用「標注」啦。 <p class="illustration"> <img src="https://i.imgur.com/qCRo4cG.png" alt="國家教育研究院雙語詞彙"> 國家教育研究院雙語詞彙(圖片來源: <a href="https://terms.naer.edu.tw/detail/3228556/">國家教育研究院雙語詞彙</a>) </p> ## 必「需」 vs. 必「須」 還滿常見的一個問題,我看網路上的說明都是從英文的角度去解釋: 1. 結合英語 - 「需」:**need**,如:生活須知 - 「須」:**must**,如:生活需求 2. 從 need 和 must 去衍生 - 「需」:need(動詞) + **名詞** - 「須」:must(副詞) + **動詞** 從詞性上來說,「必須」是副詞,表示事實或情理上的**必要性**,有應該、絕對不可少的意味存在,且語帶命令口氣;而「必需」是動詞,表示客觀情況要求一定要有、不可缺少。 另外有看到另一種分變得方法:「必須」多用於外在抽象的事物上;「必需」則屬內在具體、實質的需求 ## 參考資料 1. 牟速臨 (2010-08-28)。[「紀錄」與「記錄」的差別](https://blog.udn.com/pilimao1970/4360937)。檢自 毛志民的部落格 (2022-05-03)。 4. 司法行政廳 (2020-02-10)。[法律用字用語統一表](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2008-163354-de8c4-1.html)。檢自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 (2022-05-03)。 5. 夢園 (2020-11-20)。[<國文小教室>部分 v.s 部份 異體字 非錯字 公文寫作用字](https://evn37.pixnet.net/blog/post/23363219-%3C%E5%9C%8B%E6%96%87%E5%B0%8F%E6%95%99%E5%AE%A4%3E%E9%83%A8%E5%88%86-v.s-%E9%83%A8%E4%BB%BD-%E7%95%B0%E9%AB%94%E5%AD%97-%E9%9D%9E%E9%8C%AF%E5%AD%97-%E5%85%AC)。檢自 夢園問路|痞客邦 (2022-05-03)。 6. cyalee2001 (2011-10-04)。[論文寫作用字筆記](https://cyalee2001.pixnet.net/blog/post/10759486)。檢自 痞客邦 (2022-05-03)。 7. [【語言冷知識】異體字的分別](https://beginneros.com/triviaDetail.php?trivia_id=298)。檢自 Beginneros (2022-05-03)。 8. 王國良 (2009-12-08)。[「計畫」與「計劃」,應寫那一個?](https://blog.udn.com/glwang/3568344)。檢自 王國良的部落格|udn部落格 (2022-05-03)。 9. 夏老師 (2018-05-12)。[儘與盡](https://blog.udn.com/chhsia1113/111906837?f_UA=pc)。檢自 夏老師的部落格 (2022-05-03)。 10. 夏老師 (2013-11-01)。[復、複、覆三字的用法](https://blog.udn.com/chhsia1113/9284894)。檢自 夏老師的部落格 (2022-05-06)。 11. 淡江大學中國文學學系 (2012-10-24)。[【應該這樣寫】 人潮匯聚蘭陽平原](https://www.merit-times.com/NewsPage.aspx?unid=279255)。檢自 人間福報 (2022-05-06)。 12. 興趣使然研究小組 (2020-12-03)。[【蒐集、收集哪個是台灣慣用語?】](https://www.facebook.com/researchforfun.tw/posts/149303310283931/)。檢自 Facebook (2022-05-06)。 13. [「需」、「須」之區別](http://faculty.stust.edu.tw/~tang/shallow/need_must.htm)。檢自 (2022-05-06)。 14. sccjoe (2010-12-09)。[“仅需”与“仅须”有什么区别?](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04540729/answer/574167012)。檢自 百度知道 (2022-05-06)。 15. 愛因斯坦 (2006-06-10)。[必 須 v.s. 必 需 (轉載文章)](https://blog.udn.com/pinyu/307434)。檢自 我讀我思我寫 (2022-05-06)。 ## 更新紀錄 :::spoiler 最後更新日期:2022-05-17 - 2022-05-17 發布 - 2022-05-06 完稿 - 2022-05-03 起稿 ::: {%hackmd @CynthiaChuang/Github-Page-Foot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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