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黨員代表提案/黨章修改案
本次紀錄編寫特別感謝 Rice 大大協助提供逐字稿。
此文件為時力黨員代表胡堞私人整理2024-01-20第三屆第三次黨員代表會議。(臨時會)
詳細內容以時代力量官方網站公告為準。
## 【提案一】 縮減決策委員會人數9人
提案人:王婉諭;連署人:李兆立、陳孟瑜。


### 會上發言 :
##### 第一次發言
我對這一題個人抱持著反對的意見。第一個是人數縮減得太少, 會讓想要參選決策的人進去的門檻是會變得很高的。 因為我們目前黨內的有知名度的人,包含我們五個議員和三位立委, 其實這樣就有八個人了。 如果一個完全沒有黨公職經驗的人要再進決策的話,相對來講門檻會變得非常高, 就是從十五個人的話可能還有七個位置, 如果說成九個人的話,就剩一個不是黨公職的位置。 我大概這樣說,我知道不是每個黨公職都會參選。所以這樣的門檻來講,我覺得對於青年跟新的聲音要進入決策委員的話會是很困難的。 另外一點是,我覺得我們現在失去了補助款, 我們的黨工基本上大部分都會裁撤,所以我們的決策委員會不可能只會純粹做一個決策的動作了。 決策委員會甚至應該會被轉換成一個執行的委員會, 他們不是只做了決定,而是要負責去把事情給完成。 在這樣的人數縮減的情況下,會不會造成決策委員們更多的負擔? 我覺得這個是需要被考慮的。 如果人數來講的話,我覺得縮減到十三個是我可以接受的數字,九個我真的覺得太少了。 謝謝大家。
##### 第二次發言
我不同意這案最主要的原因是,如果改成9個人的話,我不知道這樣選出來的決策,跟過去的決策有什麼不一樣。我覺得這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就是時代力量跟,現在的情況跟過去不一樣,我們沒有補助款了,如果我們還用過去的經驗去,我不是說你們不好,而是情況不一樣,如果我們還用過去的經驗再去套用,未來的路的話,一定走不通的。所以我們的制度,我們的人也做出了改變,我們講實在話一點,我們在黨內產生衝突很多,很多衝突的人,大部分都已經離開了,會留下來的人就是會留下來,他就是會去努力的人,為什麼我們要再預設說,過去會發生的對立要在未來繼續發生,其實這是我不理解的事情。所以我不同意說,因為我們過去對立,或者是有人不作為的情況去減少人數,這個是我不贊同的,因為我不覺得過去的,錯誤應該要重複的去發生,我們應該是解決過去的錯誤才對,如果大家覺得減少人數,可以減少這個錯誤的話,那理由是什麼?我其實我還是看不懂。
### 修正動議 : 縮減決策委員會為11人
提案人:胡堞;連署人:莊旻晏、林彥伶。

### 投票結果 :
同意
### 投票說明 :
決策委員為9人是我認為過少的人數,且加大新人進入的門檻難度,惜修正動議未能通過。考量現場黨員代表很高機率是未來決策委員的候選人,且許多是現任決策委員,我了解歷經過舊體制那個渴望改變聲音。最後決定與大家共同承擔這個選擇。後續視黨務運作與黨員人數再酌情修改。
(與原本預期投票傾向不符)
## 【提案二】 臨時改選放寬參選、選舉資格
提案人:王婉諭;連署人:李兆立、陳孟瑜。
> 重點 : 參選權黨齡一年改三個月,選舉權黨齡由六個月降至零個月







### 修正動議 :

### 會上發言 :
我對這一案目前是抱持著支持的態度,因為我們現在的黨的情況特殊嘛,然後也會經歷一個很強大的轉換。那對於新入黨的黨員們,他比例是蠻高的,就是如果是兩百個人,那原本的話就是只有六百個人,那已經佔進了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的人數了,那我覺得這股聲音是很重要的,那我覺得由他們來掌握黨的未來的走向,我覺得是合理的,可是這個是指for第四屆對不對,所以之後在第五屆改選,我確定一下會恢復成原狀對嗎,(得到肯定回覆)。好OK那我了解了謝謝
### 投票結果 :
同意
### 投票說明 :
黨員人數和組成有強烈的轉換,且黨員人數稀缺,降低門檻有助於提升黨員人數,呈現新入黨黨員期待的方向。決策委員總辭改選後應反映最新的黨員期待。
## 【提案三】 刪除決策委員責任額
提案人:王婉諭;連署人:李兆立、陳孟瑜。


### 會上發言 :
我同意把這個責任拿掉的。有些人有參選過,我自己也補選過,我有繳了兩個月的決策責任額。 我說實在話,就是繳錢在上班。我講實在話,我這句話講很多遍,也被罵了很多遍,可是我還是要講實話。 大家翻開時代力量的政治獻金的數字,你看就知道誰是決策委員,誰每個月繳一萬塊,那個就是決策委員了。 所以說實在話,真的出去募款的人數真的是很少,而且募款的確都是有人情壓力的。這個我覺得大家要很務實地去看待這件事情。 現在願意為黨付出的人,你都已經要他出力了,你還要他出錢,我覺得這是不合理的事情。 我覺得我們另外可以討論一件事情,就是我們之後每一年可以運營的黨費是多少,我們是否真的需要大家一起來定期定額這件事情。 我們需要多少資金才能多聘請一位黨工?這個我覺得我們是要坦誠公佈地來討論這件事情的。 那在討論決策的募款責任的這件事情才會有意義,就是要調高成多少,我們到底有沒有需要這筆錢,這筆錢用來幹什麼。 有這個明確的訴求出來之後,我們再來跟決策委員來討論說,我們是要用硬性的責任額,還是我們大家可以去分派軟性的任務,每個人去分工。 因為有些人的募款就是很強,有些人不一定這麼強,可是他可以去做其他的事情。 我覺得用同一個標準去要求所有的委員,我覺得是不太合理的一件事情,所以我個人是支持刪除決策委員責任額的提案。
### 投票結果 :
同意
### 投票說明 :
決策責任額原為一萬元,而台灣薪資中位數的年薪為55.2萬。以13個月年薪來說,月薪為42461,明顯決策責任額成為了在時代力量參政的實質門檻,自身負擔不起且定期定額不足的情況下,實際決策責任額由極少數人出資,直接影響決策委員決策的自主性。
## 上次會議遺留案 黨員代表提案/其他提案

## 臨時提案 黨員代表提案/其他提案
## 【提案一】 年資滿半年者,年終按比例發放
提案人:莊旻晏;連署人:黃柏穎、鄒明諺

### 會上發言 :
精神上我是支持這個提案的,可是我覺得有個大前提是,如果我們還有補助款,然後我們的現實層面上能夠滿足這樣子,更優待於勞基法的權利的話,我是全力支持的,可是目前的情況我們就是不長這樣,我覺得這一案應該會,我覺得我會蠻建議說,我們擱置到後面我們有政黨補助款,或者是我們的政黨的財務穩定狀況的,我們有足夠的實力去承諾黨工更多東西的時候,我們再來通過這樣子的提案,我覺得會是一個比較好的方式
### 投票結果 :
同意擱置提案
## 【提案二】 黨員代表會議線上化

### 會上發言 :
#### 議案說明
我提的議案是黨代表的線上化,因為我們目前的黨代表會議,如果要線上加入或是線上召開的話,門檻是非常高的。,在現實的情況下,我希望可以降低中南部黨員代表的負擔,我們希望可以修正我們的黨章和視訊,把門檻降低,之後我們可以把黨代表的會議做線上化的處理。
(因實際操作問題,待技術層面解決後再提議案)
#### 第一次發言
那我說明一下我們這邊的提案,那首先修正的是黨章第13條,因為13條裡面有規定是如欲特殊事由,無法召開實體黨員代表表會議的時候,才能去做黨員代表1/2的去同意。為了推行線上視訊嘛,那我們把那個如欲特殊事由這件事情拿掉,然後另外一個就是書面同意的部分,因為呃你都要改線上化了,那我覺得應該這個收集書面同意書的方式,可以改得更寬鬆一點,所以我們目前是以電子信件,或者是傳真遞送這樣,讓大家線上化可以更容易達成,然後接下來是那個視訊會議辦理,第二點對,那這個部分的話,就是呼應了黨章第13條的特殊事由,那這部分的話我們就全數把它刪除,這樣子就是不要有任何條件,我們可以,如果我們要去辦線上的視訊的,黨代表大會的話,我們就可以去收集大家的意見,然後接下來是辦理要點第三條,辦理要點第三條的話,呃同樣也把特殊事由拿掉,然後呃收集書面同意的方式改成,除了書面以外還可以電子信件,或者是用傳真來遞送同意書這樣
### 投票結果 :
擱置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