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計畫書(正式版)
[研究計畫書期末版pdf](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VBtTFmMU4oYwOkBlhcU56OhzJchhbjBW/view?usp=share_link/)
[研究計畫書翔翔修改版pdf](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0FlVkva07I-ytIC-h52Oo0YTxd6KTkPP/view?usp=share_link)
# 緒論
## 研究背景 (加一 亭均)
* 1980年代開始到現在已有超過50份的研究報告指出,約會中的伴侶比已婚伴侶更可能發生暴力(Straus,2004,引自沈瓊桃,2013)
* 國內的研究顯示,高達六成左右的大學生曾經歷過約會暴力(肢體暴力、精神暴力、或性暴力)。(沈瓊桃,2016)
* 約會暴力可視為婚姻暴力的前奏,對約會暴力的理解與研究將有助於婚姻暴力的預防。(2016, 沈瓊桃)
* 109年衛福部的研究報告指出,在2015、2017及2021年針對1504位18-74歲婦女進行親密關係暴力的研究指明,他們遭受親密關係暴力的一年或終生盛行率都有逐年下降,其中以「精神暴力」下降幅度最多(21%-20.92%-16.76%)。
1960年代隨著人權意識提高,越來越多國內外學者針對家庭暴力進行研究(陳又進,2018)。而我國在1993年發生鄧如雯殺夫案後,社會上激烈的討論,使女性受暴議題漸漸被人重視,婦女權利團體也為此開始催生家暴法之訂立,並在1998年三讀通過家庭暴力防治法。該法案中所提及的家庭暴力指的是:「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
相信不少人在大學時期,曾有段幸福且難以忘記的情侶關係,甚至將那份青春裡甜蜜的悸動延續至成為法律上的配偶,但在這些甜蜜中,多多少少會出現摩擦,而如何將這些摩擦昇華成兩人一起進步的基石,是需要透過磨練的。然而,許多人因各種因素使得在磨練的過程中出現衝突,小至語言衝突,大至肢體暴力,而在這些大大小小的衝突中,所帶來的不只是外在可看見的傷口,在這些暴力後所產生的精神傷害是最難察覺到且最容易被忽略的。
肢體暴力
精神暴力
上述所指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或前配偶」、「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全國法規資料庫,110),在2016年2月4日新增63條之1規定:「被害人年滿十六歲,遭受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施以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情事者,準用保護令制度」。有超過50份的研究報告指出,約會中的伴侶比已婚伴侶更可能發生暴力(Straus,2004,引自沈瓊桃,2013)
陳明志(2002)指出,在親密關係暴力中,大部分的被害人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才會向警察機關報案,或是因為害怕得不到支持,而選擇隱忍(陳又進,2018)。因此我國在—2021年精神暴力比例下降,並不代表親密關係精神暴力
大部分的人們渴望進入親密關係,多數人也有進入親密關係的經驗。不過發生衝突是關係中無可避免的,這些衝突除了有肢體上的衝突,也有言語上的。然而,隨著時代的變遷,越來越多人瞭解如何利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因此身體暴力可能會留下證據,*這造成施暴者漸漸改以言語或精神暴力的方式施暴*,而現今許多親密關係暴力之研究多探討肢體上的暴力行為,較少討論精神暴力,因此我們特別聚焦在精神暴力這部分。另外,我們也思考到面對暴力行為的因應方式,如果受暴者能妥善處理暴力行為,*或許反而能讓關係變得更緊密*,如此一來,衝突也不一定只有負面影響。而許多文獻皆表示依附類型與受暴者能否妥善處理暴力行為有很大的關係,因此我們以精神暴力為研究的核心,並將頻率以及嚴重程度作為調節變項,探究在不同依附類型下對精神暴力時所呈現的因應方式,本研究之目的如下:
1.依附類型與遭受不同頻率的精神暴力之因應方式的關係
2.依附類型與遭受不同嚴重程度的精神暴力之因應方式的關係
動機、重要性、目的
## 文獻回顧
### 依附類型
本節探討依附類型形成因素,以及不同的依附類型在親密關係中,是否有較大機會成為施暴者(沒有要探討施暴者)受暴者。
依附的概念最初由Bowlby(1969)提出,用來解釋嬰兒和主要照顧者之間所建立的情感連結,在兩者的互動過程中,照顧者對於嬰兒發出的訊息敏感度與回應不同,調整自己的行為來與照顧者建立關係(詹毓玫,2012),進而形成依附風格。幼年時期是發展依附風格的重要時期,形塑依附類型的重要因素是個體與父母之間的互動關係,父母親之間的情感連結也是依戀反應的影響因素。但與身處在親密關係中的愛情依附風格仍有個別差異,愛情依附風格是因為個體成人轉換到愛情關係中與伴侶的互動關係而形成。(2018,林燕卿、李睿謙)形塑依附類型之原因,在國內外的文獻都有研究者發現「性別」、「幼年經驗」、「受暴經驗」,將會影響個體發展出安全或不安全之依附類型。
根據Mary ainsworth(1970)的測試程序Strange Situation paradigm,嬰兒與主要照顧者間可以被分成四種依附類型。分別是安全型依附、拒斥型/焦慮矛盾型依附、逃避型依附、混亂型依附。
隨後研究者發現根據幼年發展之依附類型成人在親密關係中也有延續之依附行為。Hazan和Shaver(1987)參考Ainsworth的依附概念,將其分類成三種依附類型:安全依附型、逃避依附型、焦慮/矛盾依附型。
而Bartholomew和Horowitz(1991)則採用Bowlby(1973)內在運作模式,已對自我及他人的正負意向為區分,形成四種成人依附風格:安全依附、疏離/拒斥依附、沈溺/焦慮依附、害怕/逃避依附。(詹毓玫,2012)
安全依附對自己與他人的觀點皆較為正向;
疏離/拒斥依附對自己持正向觀點,對他人持負向觀點,自認不需要親密關係;
沈溺/焦慮依附則是對自己持負向觀點,對他人持正向觀點,對於親近他人有強烈渴望;
害怕/逃避依附對自己與他人的觀點皆為負向,對於他人親近感到不舒服,同時又渴望親密關係,會壓抑情感反應來避免遭到他人的拒絕。
(詹毓玫,2012)
**(缺:這四類誰分的)(缺:不同學者對依附類型有什麼不同的分法)(缺:這四類分別的定義、介紹、行為(要有文獻支持)**
實證研究發現不良的依附風格與約會關係中暴力的產生有關,依附類型會影響個體看待和處理衝突的方式,安全型依附類型會使用較正面、積極的手段,而不安全依附類型則相反(李家蓁,2011),例如焦慮型依附會使個體評估依戀對象是否能維持與提供心理與情緒上的接近性,若依戀對象不能滿足個體的情緒及依戀需求,可能引發個體過度害怕或想像自己被拋棄而更積極的維持關係。逃避依戀的個體會將焦點放在自我評估上,來評估自己是否可以向依戀對象尋求滿足,而當個體發覺自己可能被拋棄時,為了維持自尊,反而會採取逃避親密策略以免受傷,並降低自己的依戀需求(孫頌賢,2014)。
**安全型依附類型**
Erzar(2008)認為焦慮與逃避為了解依附關係最佳兩大指標,若在兩指標都得到低分,個體為安全依附特質(陳金華,2017)。而若雙方皆為安全型依附類型,在遇到衝突時,能較其他依附風格搭配更冷靜有效的處理衝突(李家蓁,2011)。
**不安全型依附類型**
研究指出親密關係中的施暴者多為不安全的依附型態,對於不安全依附者來說,親密關係中的不安全感容易使其感到焦慮,在關係中往往感受到較多衝突與矛盾,因此可能以激烈的手段處理關係中的問題(李家蓁,2011),因此這類型的人可能會採取暴力手段控制對方來維繫感情,使對方不能夠離開自己。
若雙方都為焦慮型依附類型,相較於其他依附類型組合,更容易出現暴力行為(Jamila Bookwala 2001,引自黃煜文譯,2004),而最有可能發生侵害的組合是逃避型依附配上焦慮型依附,一個需要依賴,一個討厭被依賴,這會在關係中增加被侵害的程度。(2017,陳金華)
性別
在實證研究上,性別對依附關係的影響並沒有一致的看法,但我們能從研究發現性別在向度或是依附類型的程度有些許不同。像是焦慮依附的程度在不同背景變項上差異較大,但在性別變項中,女大生的焦慮依附較男大生高,且最有可能與親子間的暴力經驗有關聯,男性則不然。而逃避向度中,男性會偏向拒斥型依附,害怕親密而冷漠對待親密關係的人 **(缺拒斥型依附解釋意思)**;而女性偏向害怕型依附,會排斥他人的親密行為,同時渴望親密關係**(缺恐懼型依附解釋意思)**(李家蓁,2011)。在Gormley和 Lopez (2010)探討性別、壓力與依附風格和約會關係中之心理虐待的關係的研究中,結果發現男性的焦慮依附顯著與心理虐待相關。
幼年經驗
幼年時期是發展依附風格的重要時期,形塑依附類型的重要因素是個體與父母之間的互動關係,父母親之間的情感連結也是依戀反應的影響因素。但與身處在親密關係中的愛情依附風格仍有個別差異,愛情依附風格是因為個體成人轉換到愛情關係中與伴侶的互動關係而形成。
親子關係中,若缺乏滋潤性親和互動而較多拒絕訊息,則焦慮與逃避依戀反應會較多(Pincus、Dickinson、Schut、Castonguay 與 Bedics,1999),而幼年目睹父母間暴力的經驗可以同時預測成人時期的焦慮與逃避依戀反應(孫頌賢,2014)。
受暴經驗
研究指出有早期受暴經驗,其焦慮依附的程度會比較高,例如曾在親密關係中遭受暴力,或是在幼年時期遭受過父母親暴力。
### 親密關係精神暴力
精神暴力怎麼接到家庭暴力
一、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防治法中所提及的家庭暴力指的是:「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上述所指的家庭成員是指:一、配偶或前配偶。二、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三、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四、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全國法規資料庫,110)。在2016年2月4日新增63條之1規定:「被害人年滿十六歲,遭受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施以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情事者,準用保護令制度」
家暴統計數字 **(要說明家暴數字好高)(可以加其他人的研究結果)**
根據衛服部保護服務司統計,2016年家庭暴力通報案件被害人數為95,175人(要把近幾年的資料補上來)
**家庭暴力的嚴重性、重要性、影響 (缺文獻**
二、家庭暴力中的親密關係暴力
家暴帶到親密關係暴力 **(做家暴研究中有多少人做親密關係暴力的,都做親密暴力的什麼)**
在家庭暴力通報事件類型中,從2016年到2021年都以親密關係暴力佔最多。
親密關係暴力的類型分為:肢體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經濟暴力、... **(缺為什麼這樣分)**
分別的定義 **(四個定義都缺!)**:
肢體暴力:
精神暴力:
世界衛生組織在研究多國家報受害婦女的過程中搜集了有關精神暴力的行為,其中包括:羞辱受害者讓其對自己感到難受、在他人面前羞辱或輕視受害者、有目的性的嚇唬或使受害者懼怕(例如:對伴侶大吼大叫、破壞物品)、以及以傷害威脅受害者(例如:對受害者本身或受害者在乎的人施以威脅)(Claudia Carcia-Morene et al,2005,引自林政翰,2021)(瓊桃的定義要補上來,如果我們有要改表單,這邊要提到瓊桃沒有做好的地方)
性暴力:
經濟暴力:
三、親密關係中的精神暴力
**統計數字:說明精神暴力雖然是最多的(但被低估的可能**
**(可以加其他人的研究結果)**
在衛生福利部2016–2019年家庭暴力防治報告書指出,從暴力類型來看,在1年盛行率與終生盛行率中,皆以精神暴力 (8.9%、 20.9%) 為主。其次為肢體暴力 (1.8%、8.6%)、經濟暴力 (2.7%、6.8%)、 跟蹤與騷擾 (0.9%、3.9%),及性暴力 (0.8%、4.4%)。雖然從統計數字上來看,精神暴力的盛行率最高,但林政翰(2021)指出現今有關家庭暴力的研究大多都針對肢體暴力,較少對情緒上的精神暴力進行研究。**(缺精神暴力被低估的文獻)**
精神暴力的嚴重性、重要性、影響
然而精神暴力所造成的影響不容小覷,精神暴力會對個體造成生理、心理及社會層面造成影響。生理層面包括:食慾不振、睡眠;心理層面:恐懼、焦慮、自我懷疑、自殺念頭;社會層面:生活作息、周遭親友的異樣眼光⋯⋯等(林宜詩,2013;引自林政翰,2021)。劉純姣(2011)針對大學生做的一份研究中,發現長期處在精神暴力的環境下,在心理上會有自卑、內心問題、思覺失調的傾向,人格上會有情緒困擾、內向膽怯、社會適應力差的狀況(劉純姣,2011;引自林政翰,2021)若個體長期處在受到言語攻擊的環境中,會使個體在社會學習的過程中得到不好的回饋,或是容易以消極的態度面對人生,導致自信心低落(劉坤輝,2020;引自林政翰,2021)。
以上文獻都指出了,精神暴力不僅是親密關係暴力的大宗,同時,精神暴力也在對人的影響上不比肢體暴力或他種暴力小,而是會對生理、心理、社會方面造成多重、多種、多樣的打擊。
(四、情侶關係中的精神暴力)
但是針對精神暴力,尤其是親密關係中情侶關係的精神暴力,卻甚少有學者對此展開研究,在衛福部保護服務司的統計中,只有未同居親密關係(未同居情侶)之名詞定義,但仍然無法代表情侶關係 **(我們要證明、說服針對情侶關係做調查的重要性,如果無法說服,我們是不是要拿掉同居關係、就只針對未同居,或是看其他人怎麼做的,缺缺缺!)**。而精神暴力的統計上,有學者曾針對北、中區女性進行調查,發現所參與受訪的北區女性皆經歷過精神暴力,如言語羞辱等。遭受親密關係暴力類型十分多元,大多數同時遭受多重暴力(肢體、語言、精神等),但由於有些暴力並未造成明顯的身體傷害,因此可能被忽略,例如常見的言語貶抑所造成的精神暴力。(林雅容、林東龍、陳杏容、歐紫彤、潘淑滿,2016),我們可以發現他真的好重要喔!!!所以我們要做爆他
### 因應方式
* 對暴力的因應
**因應方式重要性**
雖然本次的研究只著重於精神暴力的範疇,但不可否認的是暴力的發生通常不會只出現單一種類,而是會以多種暴力形式共同發生(如:肢體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即使上述暴力形式影響人的方式或方面(生理、心理)各有不同,但是當多種類型的暴力共同發生時,受暴者選擇因應方式的時候就比較難區辨出是何種暴力影響受害者的選擇,故我們在討論因應方式時將會傾向討論個人面對整個暴力行為的因應。**(可惜別人沒分開)**
藉由文獻回顧的方式我們發現,討論暴力的文獻多為研究已婚或同居關係中伴侶的因應,較少單獨關注大專學生或青年的因應,因此在此次研究中我們針對暴力因應的文獻探討會分成兩個部分,先討論青年的因應及影響因素,再補充已婚或同居的受暴婦女相關研究文獻(沈瓊桃,2016)。
* 未婚青年面對暴力的因應策略
研究顯示,處於暴力關係中的青年最常使用的因應策略是面質與逃避(2016, 沈瓊桃)。並且發現大學生在選擇因應方式時,也會出現性別差異,如:男大生最常使用自我控制與逃避的策略;女大生最常使用「尋求社會支持」。而Simpson(1996)發現,在關係中男女對衝突的反應可能與性別刻板印象有關,例如:男性可能有較少的溫暖與支持,原因是男生在傳統觀念裡須有男子氣概;女生則是感到較多的壓力與焦慮。
* 已婚或同居狀態下婦女面對暴力的因應策略
經學者透過訪談後發現,很少受暴婦女會向正式管道求助,而其可能因素可列出以下幾點 :(1) 受暴者曾向施暴者提出傷害罪,但因怕把事情鬧大,而放棄積極抵抗和其他因應方式。(2) 因傳統價值觀的關係,因此長輩給予受訪者少有正向或實質性的協助,過往的經歷使受暴者感到失望,而不向長輩尋求協助。(3) 受暴者與施暴者的關係不被看重甚至是不被允許。(林雅容、林東龍、陳杏容、歐紫彤、潘淑滿, 2016)可以想像的是,受暴婦女在接受正式管道的協助後,會更懂得保護自己,正確的面對不健康的親密關係,但朱柔若與吳柳嬌(2005)在探討國內親密伴侶暴力研究後發現,台灣實證研究主要集中在警政、社政領域對家暴法執行的評估與建議,但針對實務介入方案的成果評估研究相對較少。
許多研究進一步探討有那些因素影響親密關係暴力受害者對因應方式的選擇,學者發現,影響的因子包括:受暴者對暴力事件的解讀、暴力的發生頻率與嚴重程度、投入親密關係的長短與承諾、受暴者擁有的資源、受暴者認為各種因應方式的有效性。此外,文化因素也會影響婦女選擇的因應策略,例如:逆來順受、以和為貴等等。
不同的因應方式可能會影響一個人受到暴力的嚴重性,忍氣吞聲(另一半會變本加力,受暴時間越來越長,所以因應方式好重要喔)
因應方式大多會使用的方式可能為隱忍、尋求正式管道支持(如警察、社工等)或是非正式管道(如親友)
在大專青年的約會暴力經驗與因應策略初探(沈瓊桃,2016)中,針對遭受暴力者之因應策略進行因應策略傾向調查。
## 定義概念(薇)
名目定義、操作型定義:
* 精神暴力:
* 情侶關係:
* 因應方式:
* 精神暴力:對被害人的精神施加暴力,使被害人的身心造成傷害的行為,讓被害人感到威脅、恐懼、受污辱、無視。(具體的行為包括不限於言語威脅、污辱、毀謗中傷、無視、傷害自尊心、強制控管、讓我感到恐懼。)
* 自變項:依附類型
* 應變項:精神暴力的因應方式
* 調節變項:性別、受精神暴力的頻率
* 外在變項:交往時長、有無性關係、有無同居、伴侶性別、另一半的依附類型
## 研究利基及目的 cc
根據以上背景及文獻回顧所述,我們可了解到在親密關係暴力中其實隱藏了許多精神暴力,許多文獻都指出依附類型與面臨個人情感問題、或人生困擾等諸如此類之因應方式的關聯,可惜的是較少人針對未婚同居情侶進行探討。我們的研究將以大學生為研究對象,探討依附類型和當遭受不同頻率及不同嚴重程度的精神暴力之因應方式之間的關係,並在研究結束後將研究結果提供給相關單位,如:諮商中心、學校教育單位等,進而協助個案,增加和精神暴力因應方式以及了解個人依附類型相關之課程,讓學生對自我有更深層的了解及認識。
親密關係暴力中精神暴力的盛行率高,精神暴力對受害者造成嚴重的生理、心理影響,而受暴者因應精神暴力的方式會影響到暴力關係的走向,包含時常、嚴重程度,然而受暴者可能因為不同的依附類型,而選擇不同的因應方式
## 研究問題 cc
本次針對兩個問題進行研究:
(1)不同依附類型的大學生在情侶關係中受精神暴力時的因應方式類型為何?
(2)同一依附類型之不同性別的大學生在情侶關係中受精神暴力時的因應方式差異為何?
# 研究方法
## 研究設計、資料搜集程序(+
此研究採橫斷面設計。我們應用依附關係量表分類樣本之依附關係類型,作以因應精神暴力之自變項,而親密關係中情侶的交往時長、有無性關係、有無同居、伴侶性別、另一半的依附類型之外在變項,在此研究中將不考慮。測試樣本之依附類型與選擇因應方式之關係,我們透過簡單隨機抽樣方法選取樣本,以學者編寫遭受精神暴力時因應方式之問卷作為參考,測出個體遭受精神暴力之嚴重度與頻率,以及個體積極或消極的因應方式。
### 研究架構(畫成圖)
* 自變項:依附類型
* 應變項:精神暴力的因應方式
* 調節變項:性別、受精神暴力的嚴重程度
* 外在變項:交往時長、有無性關係、有無同居、伴侶性別、另一半的依附類型
## 研究對象(抽樣) 小柏
本研究以東吳大學作為研究的母體,以東吳大學各系學士班在學生為樣本進行抽樣,採兩段式抽樣方式,第一階段先將各系級編碼,以亂數表隨機抽取十九個不重複的系級,第二階段也同樣利用亂數表抽取二十個座號,而後將第一輪抽取之系級搭配對應的座號,將班級內該群學生列為本研究的對象,另外我們還會多抽取幾個備用號碼當作候補,預計抽取373位樣本進行施測。
我們的研究母體為東吳大學學士班學生,而東吳大學註冊課務組的統計資料顯示,111學年度第一學期東吳大學學士班在學生共有11772位,而在信賴水準95%的前提下,若要將誤差控制在5%之內,須至少抽取373個樣本。
樣本選取的標準包括 : (1) 願意填寫問卷者 (2) 曾有或現有情侶關係達一個月以上的未婚青年。此外,本研究為避免受訪者因此實驗而遭受二次傷害或其他危險,採取以下措施 (1) 取得對方的志願參與,並告知其有拒訪或中途退出研究的權利 (2) 受訪者的身分與個人資料在研究過程及發表結果時,都會受到保密與保護。
## 研究工具(均)
**依附類型量表**
1. 題目:

2. 介紹:
我們採用的是李克特量表,為六級量表。此量表有24題,主要針對受訪者對於和他人的接觸表現跟心理活動做出提問,並透過受訪者對於不同題目的回答,和不同題目組合的綜合加總分數了解受訪者應為何種依附類型。每題皆有「非常不符合」、「相當不符合」、「不太符合」、「還算符合」、「相當符合」、「非常符合」六個選項,從「非常不符合」到「非常符合」依序為一到六分,根據回答狀況和不同題目的排列組合,得最高分的組合即為該依附類型。
3. 信度:
以上原始量表摘自王慶福、林幸台、張德榮(民86):人際依附風格、性別角色取向與人際親密能力之評量。測驗年刊,44(2), 63-78。
量表的內部一致性係數分別為.71、.83、.81、.79,均在.70以上,有不錯的信度。
4. 效度:
使用因素結構驗證以及多向度量尺分析來考驗人際依附風格量表的結構效度,結果發現不同人際依附風格彼此之間有某種程度的關聯。以正向或負向的自我意象,及正向或負向的他人意象兩種向度進行多向度量尺分析,得到stress係數是.049,十分趨近於零,RQ指數為.0098,非常接近0.01。
**從這兩個適合度指標來看,表示兩個向度來配置四個分量表示合適的,符合Bartholomew與Horowitz的四種依附類型的理論架構,顯示出此量表具備良好的構念效度。**
**解釋**
因素結構驗證(CFA)多用於一個量表發展完以後,用以檢驗是否特定的指標(題目)都歸到理論預期的各向度底下,主要的目的是理論驗證。(1.和別人親近使我不舒服、8.我不喜歡依賴他人使否被歸於排除依附
多向度量尺法是多變量分析方法的一種,蒐集n個觀察點的相似度,然後形成近似矩陣。
根據此近似矩陣,然後決定最佳的m度空間來描述這些觀察體,這n個觀察點有其座標位置,由座標位置可以知道觀察點的空間關係為何。
stress係數:壓力係數越小越好,壓力係數越小,題目組合與得出依附類型的相符度越高。
5. 結果:
華人心理治療基金會以此量表作為治療前測量與依附類型探詢,測量得出之結果與專業人士評估結果的一致性。
**精神暴力量表**
1. 題目:
* 對方辱罵我
* 對方對我大吼大叫
* 對方嘲笑我
* 對方責備怪罪我
* 對方在背後說我壞話
* 對方破壞我重要的事物
* 對方跟蹤我
* 對方冷漠無視我
* 我不得不隱瞞對方對我做的某些行為
* 我害怕對方傷害我
* 對方做一些事讓我害怕
* 對方對我做的事讓我感到羞恥
* 對方以自我傷害來讓我愧疚
* 對方逼我觀看色情影片或圖片
* 強迫特別的性活動
* 對方限制我的行動
* 對方阻止我與親友往來
2. 介紹:
本量表運用李克特五點量表測量青年所遭受的暴力頻率(0~4分,0=「沒有受過精神暴力」;1=「一個月一到兩次」;2=「一個月三到四次」;3=「一個月五到六次」;4=「一個月七次或七次以上」)。
3. 信度與效度:
此約會暴力量表是參考國內外相關量表研發編製,量表編製完成後,先送請三位專家學者與資深實務工作者檢視內容效度。在經過信度與因素效度檢測後,量表從原有的90題簡化為70題。
依本研究樣本所檢測出的施暴題項與受暴題項量表內部一致性信度係數皆為.89(分量表為.75~.85),顯示此量表具有良好的內部一致性信度。
**精神暴力因應方式量表**
1. 題目:
* 問題導向
和對方理論
和對方分手
用言語或肢體反擊
試著分手但沒成功
* 情緒導向
多想想對方及這段感情美好之處
忍耐
暗自哭泣
淡化暴力問題的嚴重性
保守秘密
順從對方的要求
使用酒精及藥物
* 注意安全
避免處在潛在的暴力情境中
搜尋相關資訊
建議對方尋求協助
安排保護自己或逃離對方的計畫
* 尋求親友協助
尋找朋友幫助
尋找家人幫助
* 尋求正式協助
尋求學校教師、輔導老師或教官的協助
尋求警察與司法的協助(報案、保護令)
尋求專業人士的協助(家暴中心、醫療人員)
2. 介紹:
我們採用沈瓊桃的因應策略量表,此量表所列之因應方式可分成五個因素,分別命名為問題導向、情緒導向、尋求親友協助、尋求正式協助和注意安全。計分方式採李克特式量表測量,回答選項為一至五,數字越大代表越有可能使用此方式因應精神暴力,最後根據受訪者的回答,將不同因素之因應方式的分數加總及加權後,可以得知研究參訪者的因應策略傾向。
我們參考他的題目,因為....,所以我們刪掉了哪幾題(我記得我們要刪掉注意安全,但我忘記為什麼,有誰記得課以補充說明一下嗎~)我們將剩下的題目我們分成幾個類型。我們在計分方式我不確定算不算李克特氏量表,取決於我們的題目跟選項,但我們還沒有一個共識,
## 研究設置setting 小柏
此研究抽取東吳大學學士班之學生作為樣本,111學年度總註冊人數約11,772人,而本校包含24個系所,共約180個班級,學校有女生較多的文學院,也有男生較多的理學院,但總體來說女性學生人口比例較高,約占大學部總人口數的61%,故可以預料在我們進行抽樣施測時,女性受測者的樣本也會相對男性樣本來的更多。
## 問題、限制 小柏
首先,本研究使用自我測量法,請受測者自行填寫問卷,而本問卷可能會因為涉及個人隱私或記憶提取的誤差,導致受測者的填答與其個人當時的真實情形有出入;而對於精神暴力的界定,雖然我們已經盡量定義所發生之事實描述,但其依舊可能受到各人解讀,而稍不客觀。
第二,本研究對於精神暴力或因應策略的測量皆使用固定題項,可能有些研究參與者遇到的狀況或是使用的因應方式沒有被涵蓋在我們的工具中,而且我們忽視了個人在精神暴力發生時或受暴者使用因應策略時的情境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