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讀書會規定 - 例會需請假者,需在例會三天前請假,未請假未到者,罰錢。到者評分。 - 初犯: 10元 - 累犯: 50元 - EX: 星期日開會,最晚要在星期四23:59前請假完畢 - 例會遲到 > 罰選修分數(待討論,問老師) - 準時定義:於宣布時間前抵達地點 - 初犯: - 累犯: - 備案: 累點扣錢制,每遲到五分鐘累積乙點,集滿三點罰十元 - 對錶,以錢品竹的時間為主 :+1: - 新聞翻譯 - 報告者負責自己的文章翻譯 - ==繳交期限:報告後一個禮拜內== - 遲交一天10元 - 臨時請假 - 視情況而定,需明確指出理由,由幹部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