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Part 2-2 9.2 待測標的 tags: 5G 智慧杆系統技術規範 image: --- # 9.2 待測標的 待測標的應為**具備物聯網設備互運性存取介面**之**實體設備**,該實體設備之硬體規格及執行環境應與實際產品相同或完全相容。 構成待測標的之硬體元件數量及組合方式不限制,但不可透過網際網路連線將待測功能分散於遠端伺服器。 受測單位應說明於該實體設備上運作之軟體名稱或來源 (例: 自行開發、開源軟體專案或作業系統內建功能)、版本及執行環境。執行環境應提供之資訊依以下規定: - (a) 若硬體未使用作業系統或僅使用實時作業系統(real-time operating system, RTOS),則應提供其硬體之型號及版本。 - (b) 若硬體包含作業系統,則應提供其作業系統主要發行版本及其對應之 CPU 指令集架構,以及軟體框架主要發行版本 (例: **Python 3** 或 **Node.js v18** )。 若軟體程式為不同來源、不同版本,或者執行環境不同,則應視為不同待測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