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Part 2-1 10.2 組態伺服器功能要求事項 tags: 5G 智慧杆系統技術規範 image: --- # 10.2 組態伺服器功能要求事項 ### 10.2 組態伺服器功能要求事項 * a) 應具備 RADIUS 伺服器之功能,並支援 IEEE 802.1X-2004[4]擴展鑑別協定(EAP)。 RADIUS 伺服器應支援常用鑑別方法(參照 D.5)。 * b) 應提供設備登錄存取介面 (參照 10.3),接收物聯網設備發送之設備登錄請求,並記錄請求封包之物聯網設備組態資訊。 * c) 應提供設備授權存取介面 (參照 10.4),使用物聯網設備組態資訊,向應用伺服器取得授權及防火牆規則,以解除物聯網設備之網際網路存取限制。 * d) 應提供狀態回報存取介面 (參照 10.5),接收物聯網設備發送之狀態回報請求,偵測物聯網設備是否發生異常。 * e) 應能刪除物聯網設備之登錄資訊及其相關設定。此功能應限制僅能由人員操作執行。 組態伺服器其他輔助功能 (例: 鑑別資訊管理、人機介面、報表列印、事件通知及操作人員權限管理等),皆依實作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