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Part 2-2 6.2 測試平臺 tags: 5G 智慧杆系統技術規範 image: --- # 6.2 測試平臺 ## 6.2.1 場地及環境 測試平臺之地理位置與空間大小無特殊規定,宜選擇空間大小適當、無強烈電磁波干擾、能接收全球定位系統 (GPS) 信號之場所,並準備必要之工具及設施。 **備考:** 本系列規範第 2-1 部並未規定 GPS 定位功能,但部分設備可能需 GPS 校時信號方能正常運作。 ## 6.2.2 電源供應 測試平臺應提供符合單相三線系統、額定電壓 220V、60Hz 交流電。 插座形式與線材額定電流,應符合 CNS 690:2019[1]之直插平刃 2 極接地型 20A-250V ( 俗稱 **T 型插頭** )。 受測單位應自行準備延長線等支援器材。若待測標的需使用不同供電規格,則應自行準備電源供應器、電源轉換器或備用電源。 ## 6.2.3 網路連線 測試平臺應提供乙太網路及光纖網路連線,可使用電氣信號或光學信號,規定如下: * a) 電氣信號: 應符合或相容於 100BASE-TX (IEEE 802.3u-1995[5]) 及 1000BASE-T (IEEE 802.3ab-1999[4]) 規範,可支援更高傳輸速率。乙太網路纜線應滿足 ANSI / TIA-568 CAT.6 規範,纜線長度不規定。連接端子型式應為 8P8C,內部接線方式應符合 ANSI / TIA-568 之 TIA-568-A 或 TIA-568-B 規範。 * b) 光學信號: 應符合或相容於 100BASE-FX (IEEE 802.3u-1995[5]) 及 1000BASE-SX (IEEE 802.3z-1998[6]) 規範,可支援更高傳輸速率。測試單位應提供可支援雙股單模 (single-mode) 及雙股多模 (multi-mode) 之模組,其他必要耗材 (例: 光纖纜線及連接頭等) 應由受測單位及測試單位預先協議。 區域網路環境及網際網路連線應能支援 IPv4 及 IPv6 雙架構,並能存取網際網路。網際網路連線應設定適當安全防護,並依測試所需調整防火牆之入向 / 出向規則。 測試單位應管制可接入區域網路之設備。受測單位應預先說明待測標的之網路介面型式及數量,若其他支援工具需使用區域網路,應預先申請。 ## 6.2.4 測試工具 執行合規性測試時,測試單位應設置測試工具,包含網路設備及介面模擬器,如圖 1 所示。 介面模擬器之硬體設備、執行環境及軟體程式等,皆依實作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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